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材料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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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材料與範圍
國中生書寫錯字的狀況隨處可見,在歷來研究中,選擇研究的材料與界定錯字範圍 各有不同。考量本研究未來對於教學現場的實用性,與反映當前國中生常見錯字現況的 需求,筆者將從教學現場中蒐集目前國中生常見錯字作為主要研究內容。以下就「研究 材料範圍」與「錯字的界定」兩部份進行說明。
一、研究材料的範圍
筆者將從教學現場中蒐集目前國中生「作文」中常見錯字作為主要研究內容。相對 於被動而封閉性的填充題等封閉式測驗、學習單、習作練習題,作文與日記是開放而主 動性的創作。學生可以任意使用自己生活中最常使用的詞彙,不受限制;而當遇到不會 的詞彙時,也能替換為自己認為最合適、最會寫的字詞。因此,能夠符合蒐集國中生「常 見」錯字的需求。然而,「日記」內容較為隱私,並不適合做大規模的蒐集與調查。因 此,筆者將以「作文」作為首要蒐集材料。
本研究主體對象則為 107 學年度臺北市中正區某公立國中七至九年級生。目前國中 皆以常態編班為主,在此種編班的方式下,能達到隨機取樣的效果。不會因為能力分班,
而產生取樣誤差。此外,同時以「三個年級」的學生作為研究對象,以避免不同年級學 生在錯別字表現的差異性,影響對「國中生」的代表性。在樣本數部分,每個年級隨機 抽樣三個班(班級數占每個年級的五分之一),每個班抽樣五篇作文,各年級約 400 篇 作文,共近 1,200 篇,擷取其中常見錯字進行研究。
二、錯字的界定
筆者企圖透過本研究呈現當前臺灣國中生最常書寫的錯字,並列出其常見錯字類型。
關於錯字的定義各家有不同的說法。因此,本研究針對錯字的界定必須相當明確,才能 避免有所疏漏、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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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總字數龐大。《漢語大字典》收字頭 54,678 字。14除了常見字以外,還有為數 龐大的罕見字與異體字。漢字是由許多部件所組成的,即使是由同樣部件組成的漢字,
也可能因為部件擺放位置不同而成為另一個正字。一般而言,我們將兩者互稱為「別字」。 例如將「杏」寫成「呆」,即是如此。然而,某些漢字部件的空間錯置或部件錯誤時,
會碰巧形成另一個罕見別字。如:「須」錯寫為「 」(ㄓㄣˋ);「壺」錯寫「壼」(ㄎ ㄨㄣˇ)。歷代累積的漢字總字數多達五萬多字,若將所有「罕用字」皆列入正字範圍,
就得將許多字形列入「別字」而非「錯字」,如此,便難以明確界定錯字範圍。15據研究 發現,一般漢字使用者僅需認識 3,800 個字頻高的常見字就能夠掌握 99.9%的文字覆蓋 率。16而根據十二年基本國民教育課程綱要要求,我國國中生應於國中階段認識國字至 少 4,500 字。國中生若能達到 4,500 個漢字識字量,就至少能閱讀生活中 99%以上的文 本。因此,筆者界定「正字」範圍必須屬於教育部公布的「4808 個常用字」。17
相對的,若已經不在教育部「4808 個常用字」表中,則可得知該字使用的頻率極低,
不易在一般的文本中接觸。對於國中生而言,也幾乎沒有機會應用的機會。例如古之常 用字,只要不屬於「4808 個常用字」即不在討論範圍內。例如常見於國中課文〈王冕的 少年時代〉的「針黹(ㄓˇ)」一詞與〈大明湖〉「『踅』(ㄒㄩㄝˊ)了一趟」,18「黹」
與「踅」雖然為該課必學生字,學生也經常在作業、試卷中錯寫,但現代人少用「針黹」、
「踅了一趟」等詞彙。由於「黹」與「踅」不屬於「4808 個常用字」,即使在蒐集錯字 過程中取得相關錯字,本研究亦不將之列入例字。
14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臺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頁 44。
15 除了教育部公佈的「4808 個常用字(常用國字標準字表,甲表)」以外,另有「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 表(乙表)」、「罕用國字標準字體表(丙表)」、「異體國字字表(丁表)」。但即使是上述四表的字形全部 加總起來,也無法完全呈現歷來漢字的形貌。
16 根據周有光〈漢字累積覆蓋率圖〉,最高字頻達到 3,800 字,覆蓋率會達到 99.9%;達到 5200 字,覆 蓋率則會增加為 99.99%。周有光《周有光語言學論文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 年),頁 9、42。
17 「4808 個常用字」是指民國 71 年 9 月 1 日教育部公告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所收錄之常用字。
足見「4808 個常用字」為教育部所公布的標準且最常用的正字字集,具有代表性。
18〈王冕的少年時代〉、〈大明湖〉分別節選自:《儒林外史.說楔子敷陳大義 借名流隱括全文》、《老殘 遊記.歷山山下古帝遺蹤 明湖湖邊美人絕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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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中生在日常生活中,多半僅使用「4808 個常用字」及其相關詞彙。若將「4808 個常用字」誤寫為罕見字,則視為錯字而非別字。例如將「必須」寫為「必『 』」,或 是「水『壺』」寫為「水『壼』」。「 」與「壼」雖都是罕見正字,但皆非屬於「4808 個 常用字」,因此筆者判斷國中生皆是因為錯寫而導致字形之誤,非一般別字用字錯誤的 狀況,故筆者在本研究中將之歸類為錯字而非別字,列入研究範圍。
本研究亦將「4808 個常用字」的「異體字」視為錯字,列入研究範圍。漢字歷史源 遠流長,文字的形體在傳抄、印刷過程中,出現許多複雜分歧的現象。教育部為了有利 國字教學、傳達訊息,因此訂定標準「正字」。而所謂的異體字,即是蒐羅過去其他與 正字繫聯的異體寫法。19其包括俗體、古體、簡體、帖體等。20異體字的外形經常與正字 有極大的差異,除了部件位置不同以外,還有許多筆畫、部件不同之處。如「證」、「証」
兩者右方部件不同,互為異體字。不過「證」、「証」同時收錄在「4808 個常用字」中,
皆被視為標準正字。相同的例子,還有「鑑」與「鑒」。這兩個字的構形方式不同,亦 同時收錄在「4808 個常用字」中。然而,並不是所有的異體字都可以被視為正字。「峰」
與其異體字「峯」,兩者的差異在空間結構不同。而「初」的異體字「 」,則是將「衣」
部寫為「示」部。在上述例子中,只有「峰」、「初」出現在「4808 個常用字」中,而「峯」、
「 」兩字則僅被「異體字字典」列為異體字。據此,若國中生將「4808 個常用字」字 形誤寫為異體字,則視為錯字,列入研究範圍。例如將「山『峰』」寫為「山『峯』」、
「『初』次」寫為「『 』次」,都一併以錯字視之。
此外,因為書寫風格、字跡潦草所造成的錯字不列入討論。雖然我國常用標準字體 網以「標楷體」作為正字範本。21不過每個人在書寫文字時,都會有其獨特的字跡。一
19 引自「教育部異體字字典」簡介:http://dict.variants.moe.edu.tw/variants/rbt/home.do
20 引自《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http://dict.revised.moe.edu.tw/cbdic/index.html
21 我國「終身教育司─國字標準字體及字表」除了提供「常用國字標準字體學習網」網址供
有需要的國人參考外,另有「教育部 4808 個常用字」表。另外還提供「教育部標準楷書字形檔」、「教 育部標準宋體字形檔」、「教育部標準隸書字形檔」提供國人作為正字範本參考。不過,無論是公務機關 正式公文或是十二年國教小學識字教育中都以楷書作為標準字體。相關資訊引用自「終身教育司─國字 標準字體及字表」:
https://depart.moe.edu.tw/ed2400/News.aspx?n=8940E5C0456177C3&sms=893AAA1CBFE149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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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電腦字型亦有不同風格,如:「相撲體」、「行書體」、「粗圓體」的差異。因此,如果 只是因為不同書寫風格所造成的線條差異,則不列入討論範圍。同時,字跡潦草所造成 的差異,也不在討論範圍內。例如:「口」字應以方折的筆畫書寫,但因為字跡潦草而 看起來像「O」的狀況就不列入討論。
至於簡化字、其他外文亦不列入討論。近年來網路發達,國際交流狀況益盛。國中 生亦經常將簡化字、外文加入日常書寫中。例如在日記、作文中經常可見的「『体』育 課」、「可愛『の』花」等用法。一般國中國文教師在批閱作業時皆將之視為錯字,但是 簡化字與日文分別為中國與日本的標準文字。在正式作文中如此書寫雖然不宜,需要加 以改正,但不應視為一般「錯寫」的狀況。不過,若是誤將簡化字寫為錯字者,代表其 對該字的字形有錯誤印象,就視為錯字。如:「數」的簡化字為「数」,但常見誤寫為「 」 者,即列入錯字。
漢字總字數非常龐大,因而在界定錯字的過程中,時出現「正字」、「異體字」、「別 字」、「錯字」彼此關係混淆不清的狀況。筆者據教育部「4808 個常用字」作為標準常用 正字字集依據,以此判斷國中生書寫的字形正誤,界定本研究錯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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