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議題與學理背景
一、科技與創新政策形成之背景與理念
科技政策直接影響一國之科技資源分配與創新能力,擁有健全完善的科技政 策便能掌握世界脈動,提昇國家整體競爭力,進一步帶動國家經濟發展;近年來,
多數國家視科技創新研發為該國的政策重點之一。從國家創新到經濟成長,創新 系統中政府部門、科研機構、及企業體,每一環節皆與推進國家競爭力有關。好 的科技政策可以增進科技研發成果,並且促進創新系統內成員之互動;相反的,
倘若科技政策之規劃不完善,不僅將影響科技研發成果原先預計之產出,並且會 減弱創新系統成員之個別表現。
所以,如何運作形成完善並適於該國之科技政策,以利於建構國家創新體系 十分重要。科技與創新政策之所以形成,必然與該國長久累積之知識能量、長期 重點發展目標、當時之社經環境相關,並隨著時間而有所調整;近年來也因為全 球經濟環境與產業經營上的變動,各國之科技政策也依該國之背景及理念而產生 明顯的變化。本研究的這部份將會從各國之特有社經背景與科技政策形成之理念 進行探究。
二、科技與創新政策制定之相關機構與機制
Ergar (1987)認為科技政策的制定若依科技發展標的來看,大致上可以分為
「任務導向」與「擴散導向」型:
1. 任務導向 (Mission-oriented):通常是指一個國家設定其科技發展的任務為鼓 勵基礎研究 (Basic research)與非競爭性科技 (Generic technology)的發展,以 技術領先為主要目標。
2. 擴散導向 (Diffusion-oriented):是指科技政策發展的目標,除了在於取得先 進科技,也非常致力於將成果推廣至工商業界之產品與製程的創新,著重於 科技之有效利用。
從科技政策發展的內涵來看,則與政策工具有關。Rothwell & Zegveld (1981) 將這方面分為三大類:供給面、需求面與環境面政策工具,其中供給面的政策工 具分為財務支援、人力支援及技術支援等;需求面的政策工具則分為創造需求與 介入市場的政策工具;環境面的政策工具則包括建立產業基礎結構的政策工具、
激勵創新意願的政策工具及導引創新的規制性政策工具。整體科技政策的規劃上 必須考慮到這些工具。又由於科技與創新政策制定的過程所需牽涉的部會與機構
是直接反應在整個流程上,因此本研究在這部分的探討中將釐清各國家科技與創 新政策制定過程相關參與的機構,以直接訪問的方式深入瞭解該國目前科技政策 最新進展與目標;進一步瞭解該國科技政策之科技組織架構、科技預算執行機 制、補助機制、人才培育與延攬做法、科技政策形成機制與負責機關。
我國目前科技與創新政策形成機制如圖 1.1 所示:
資料來源:國科會http://www.nsc.gov.tw/pla/tc/Files/9401briefing-2.pdf 圖1.2 我國科技與創新政策形成機制
三、對公/私部門研究機構的補助與優先順序的決定機制
對於科技發展的過程中,在各大研究機構中的前端創新研究是重要且必須 的,欲建立一個健全的研發環境,其研發經費分配政策及法規亦是重要的環節。
能夠有效依公平機制進行研究補助,將由科技面向驅動創新產業之發展。本部份 將探討各國之公部門研究機構(如大學、國家實驗室),私部門研究機構(如私人 企業)的補助,並對其補助優先順序之決定理由進行探究。
四、進行科技預測、前瞻(Foresight)與規劃之作法
各國制定科技與創新政策的同時,除了瞭解現階段的情況之外,通常也會 需要嘗試去預估未來的環境與趨勢,要得到這方面的資訊,就需要藉助相關的規 劃與預測。有關這方面,各個國家皆可能設有不同的單位與機構來進行此項調 查,本部份將針對各國這方面的負責機構及作法來加以探討。如前所述我國過去 大多數的情況是藉由科技會議或科技顧問會議的方式來進行科技規劃,實際上透 過嚴謹的、有系統的預測,情形不是很多,經驗上也是不足。有關這方面的發展 也許美國是最早做的。他們在二次世界大戰後(1950-60)即採用技術預測
科技基本法 全國科技會議(每四年)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 行政院科技會報
國科會委員會議
科技顧問會議
產業策略會議 領域策略規劃
部會中程綱要計畫
科技預算審查
(Technology Forecasting)來做為科技政策規劃與資源分配的決策工具。日本亦參
Avveduto and Silvani, 1988; Sumney, 1989; Betz, 1996 等),其中 Ralm et al.
(1988)、Sumney(1989)與 Betz(1996)等專家學者甚至認為產學合作是影響 國家競爭力的主要關鍵因素之一。對我國來說,這方面的意義似乎又更為重大。
畢竟我國的企業規模都比較小,較無能力投入大規模的科技研發。而且博士級的 高級科技人才有大約67%是服務於學術界,因此,產業界如果能有效地與學界進 行研發有關的合作,一定會對其技術創新有很大的助益。儘管產學雙方合作可帶 來明顯的好處,但是雙方的合作,卻是充滿了挑戰。有關產學合作的障礙方面,
大致上可歸納為三大類(Peters & Fusfeld, 1982; Barber, 1985 等):(1)產學雙 方價值觀的差異;(2)資訊傳播的限制;(3)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就第一項來說,
七、國家創新系統
事實上,前述六大議題的內涵,或許可以用更廣義的「國家創新系統」
來加以涵括,以下並扼要地就該觀念來加以說明。
國家創新系統是在 1990 年代初期由英國的 C. Freeman 及丹麥的 B-A.
Lundvall 所正式提出來的,此概念係藉由「國家創新體系」整體的概念來分析一 個國家的產業創新結構、國家創新相關資源、科技研發動態、產學研合作、教育 及人力投入,與科技相關的政策等,創新發展影響因子。
Chris Freeman 首先藉由國家創新系統 (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 NSI) 的概念,來描述並解釋何以日本能成為戰後經濟發展上最成功的國家。後續並有 兩個研究小組專注於此領域之研究。第一個小組,是由Lundvall 所領導 ,主要 分析國家創新系統中的組成分子,包括探討創新使用者、公共部門、產業廠商及 資本市場等所扮演的角色。第二個則是由Richard Nelson 居中協調來分析與瞭解 高、中、低所得國家創新系統的特質。
Nelson (1993)也以國家角度,提出「國家創新系統」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NIS)理論,強調一個國家的創新能力不能單看 R&D 的經費與人力投入 之多寡,更重要的是要強化國家創新系統中的主角(企業、大學、研究機構、[
國外])之創新知識的流動與互動關係以及改善相關政府支援制度,方能將知識 力量成功地轉化為經濟實力,因此一國家創新系統之「知識創造與流通」被視為 經濟成長與國際競爭力的關鍵因素。
也就是說,國家創新系統視創新活動為一個大的系統,構成要素包括:(1)
創新活動行為主體(企業、大學、研究機構、中介機構及政府部門);(2)創新 活動行為主體的內部機制;(3)創新活動行為主體間的聯繫與互動;(4)創新政 策-指影響創新的各類政策與法規;(5)市場環境,包括產品及要素市場的配置 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