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伍章 光明與黑暗同行
第二節 理性的崩解
一. 納粹時期的知識分子
只有在困難中,才看得出自己是什麼木頭刻出來的。我一直以為自己是橡 木,但現在看來更像是梨木,或哪一種軟趴趴的木頭。就那樣一個混蛋拿 著刀在我鼻子前晃著,我就掉了滿地的木屑。
──柯奈莉亞.馮克(Cornelia Funke)《墨水心》(Inkheart)5
朱薩克所謂的「抖字手」──那些了解文字力量的人,讓人聯想到的是納粹 時期的知識分子;那些公開支持希特勒,為希特勒說話的知識分子。
在討論納粹時期的知識分子之前,必須先對「知識分子」的定義作一釐清。
說到「知識分子」一詞,好像是一個普遍的概念,但要明確定義知識分子的特質,
其實沒有想像中簡單。「知識份子」是社會學的一個名詞,但其意義模糊、有太多 不同的定義。歷史中的「知識份子」開始是指教士、書記員,還有占卜者。然而,
正如羅素所言:「知識分子是教士精神上的後裔,但是教育的普及已經奪去了他們 的權力。……事實上對於學者的尊敬從來不是由於真知,而是由於想像中所具有
5 柯奈莉亞.馮克(Cornelia Funke)著,劉興華譯,《墨水心》(Inkheart) (臺北市: 大田,2005),
頁 162。
的魔力。6」
法國知名學者雷蒙.艾宏(Raymond Aron ,1905-1983)的觀察卻正好相反,他 認為知識分子當前的處境是:「數量日益增加、更解放、更具有影響力、更接近權 力的核心。7」他把知識分子分為兩類:廣義來說,「知識分子」包括所有的勞心工 作者。狹義的定義則是指專家和文人。
傅柯(Michel Foucault ,1926-1984)則將知識分子分為「普遍的知識分子」和「特 殊的知識分子」兩種。「普遍的知識分子」的典型代表是作家和法學家。他們代表
6 羅素(Bertrand Russell),靳建國譯,《權力論》(Power: A New Social Analysis)(臺北市:遠流,
1989),頁 34-5。
7 雷蒙.艾宏(Raymond ,Aron)著,蔡英文譯,《知識分子的鴉片》(The Opium of the Intellectuals),(臺 北市:聯經,1990),頁 261。
8 Michel Foucault, edited by Colin Gordon ,Power/Knowledge: Selected Interviews and Other Writings, 1972-1977(New York: Pantheon,1980) p.126-7。
9 薩依德(Edward W. Said)著,單德興譯,《知識分子論》(Representations of the Intellectual)(臺北市:
麥田,1997),頁 41-2。
10 薩依德,《知識分子論》,頁 42-6。
薩依德(Edward W. Said, 1935-2003)總結了班達及葛蘭西兩人的看法,認為:
知識分子具有其社會影響力,不管那是公開演說、寫作、教學或上電視。他必須 意識到其處境就是「公開提出令人尷尬的問題,對抗(而不是產生)正統與教條,
不能輕易被政府或集團收編,其存在的理由就是代表所有那些慣常被遺忘或棄置 不顧的人們和議題。11」
社會學家鮑曼(Zygmunt Bauman)著有《立法者與詮釋者》(Legislators and Interpreters)一書研究知識分子社會角色的變遷,他認為:「那些試圖定義『知識分 子』的作者,都是同一個少數群體的成員。因此,每一次定義的目的,都是試圖 為它們自己的身分描繪邊界。12」
由上可知,知識分子自許為社會的良心,他們受過高等教育,在社會中具有 相當影響力,可能是某一領域的專家,也可能是真理的悍衛者。
納粹時期的知識分子,大抵可分為三類,一為流亡或避居海外,一為留在德 國,但從此沈默。還有一種是進入政治社會的核心,成為「希特勒的抖字手」。
政論家暨史學家哈夫納(Sebastian Haffner),在希特勒甫上台那年,正在法院實 習,親眼看見判案的法官們如何在納粹黨人的威脅下讓步。他評論道:
150 年前,同一座法院的法官寧可被腓特烈大帝下獄,也不願屈從君主的 敕命,來更改自己認為正確的判決。……到了 1933 年,別說是腓特烈大 帝了,甚至連希特勒都不必親自施壓,即足以讓柏林最高法院的審理工作 被「同步化」。13
卡爾.洛維特(Karl Löwith)是海德格的學生,也是一名德國猶太裔哲學家,他
11 薩依德,《知識分子論》,頁 48-50。
12 齊格蒙特.鮑曼(Zygmunt Bauman),王乾任譯,《立法者與詮釋者》(Legislators and Interpreters:
On Modernity, Post-modernity,and Intellectuals)(臺北市:弘智文化,2002),頁 2。
13 賽巴斯提安.哈夫納(Sebastian Haffner)著,周全譯,《一個德國人的故事:哈夫納 1914-1933》
(Geschichte eines Deutschen :die Erinnerungen 1914-1933)(臺北縣新店市:左岸文化,2005),頁 227。
在《一九三三:一個猶太哲學家的德國回憶》中敘述海德格以哲學家及大學校長 的身份支持希特勒政府、影響學生觀感的情形。14海德格也曾與洛維特談到對於德 國前途的看法,他始終堅信:國家社會主義對德國來說是通往未來的道路。15洛維 特評論海德格充滿哲學意味的政治理念其實是源自於他對「存在」的哲學本質的 理解16。此外,洛維特也觀察到學術界的一個現象:
我一再的遇到這樣的情況──他們一方面對國家社會主義表示整體上的 贊同,可是對於自己專業領域內的情況,他們又表示反感。……學術界就 是這樣用自己領域以外的進步來自我安慰,但卻忘記:只有自己的領域,
才是他們有責任也才有能力判斷的地方。17
知識分子一向是理性的化身,他被期待有較高的道德表現,被期待做為時代 的模範,他們的言行對社會有一定的影響力。但正如雷蒙.艾宏所言,任何人只 要知道如何去說服群眾,以及是一位能建立一套思想體系的理論家,他就是時代 之寵兒。任何時代當然總是會有學者和作家替既定的政治體制辯解,而成為官方 教條的代言人。18
回到本節一開始要回答的問題,那些了解文字力量的人,為什麼甘願做元首 的抖字手?從哲學與史實觀之,可以歸納出三個原因:
首先,是缺乏道德勇氣與社會責任感。思想所要求的,不只是識見而已,還 有更重要的,那就是勇氣。19知識分子如果只求個人的成就,而不具知識勇氣或逃
14 卡爾.洛維特(Karl Löwith),區立遠譯,《一九三三:一個猶太哲學家的德國回憶》(Mein Leben in Deutschland vor rnd nach 1933)(臺北市:行人,2007),頁 65-7。
15 卡爾.洛維特,《一九三三:一個猶太哲學家的德國回憶》,頁 96-8。
16 卡爾.洛維特,《一九三三:一個猶太哲學家的德國回憶》,頁 71。
17 夏伊勒(William L. Shirer),董樂山等譯,《第三帝國興亡史》(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Third Reich)
(臺北市:麥田,1998),頁 89-90。
18 雷蒙.艾宏(Raymond Aron)著,《知識分子的鴉片》,頁 259。
19 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鄧伯宸譯,《黑暗時代群像》(Men in Dark Times)(臺北縣新店市:
立緒文化,2006),頁 9。
避他作為知識分子應有的責任,根據薩依德的說法,所謂逃避就是轉離明知是正 確的、困難的、有原則的立場,而決定不予採取。20這樣的知識分子,在壓力與誘 惑之下,成為希特勒的抖字手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次是未能看清問題,做出正確的判斷。從當時的政治情況來說,德國正遭 遇著國家信心危機,人民生活困苦,民主制度運作失靈,十分有利於極權政治的 出現。知識分子出於愛國及民族自尊,因而支持希特勒的法西斯主義。即使在當 前世界,這樣的選擇仍佔得住腳,為有力行動而犠牲政治自由的誘惑,並未隨希 特勒和墨索里尼消失。21
第三是缺乏人文素養。在第二章曾經探討過希特勒政權,以優生學為學術基 礎,強制淘汰「無生存價值者」;美國在 1920-1940 年間,也曾出現同樣基於優生 學考量,而有強迫絕育的違憲之舉。22此外,將猶太人安置於集中營施行最後解決 方案,以及在集中營中實行的極端的人體醫學研究。還有各種新式武器的發明與 運用……等等。科學理性若缺乏人文關懷,就會輕易為邪惡所利用。學者龍應台 則認為,這些支持希特勒的知識分子,雖然擁有高學歷,卻只是具備了「人文知 識」,而不具有「人文素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