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伍章 光明與黑暗同行
第三節 路西法的考驗
二次大戰之後,納粹大屠殺的惡行被公諸於世,舉世震驚之餘,社會科學領域 的學者們,紛紛投入研究,期盼找出邪惡的本質及其行為產生的原因,畢竟這麼 大規模的惡行,所要動用的組織、人力與資源之龐大,絕非少數心志瘋狂者就能 完成。半個世紀後的今日,關於種族屠殺、種族清洗等暴行,仍時有所聞,其影 響範圍雖然都只限部分地區,或在一國之內,但邪惡的程度卻有過之後無不及。
本節主要參考了社會學家齊格蒙特.鮑曼(Zygmunt Bauman)、政治思想家漢 娜.鄂蘭(Hannah Arendt)、社會心理學家菲利普.金巴多(Philip G. Zimbardo)等學 者的研究及觀點,還有,羅洛.梅在《權力與無知》(Power and Innocence)提出的 關於戰爭及暴力中的狂喜經驗、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賴(Csikszentmihaly)的「心流」
(Flow)作用、佛洛姆(Erich Fromm)的《逃避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等,探討 惡行發生的原因。前三位學者對於納粹屠殺有一個共同的看法──做出這麼殘暴 的事件,並非出於個人喪失心性或先天的暴力性格傾向,相反地,他們都是和一 般人一樣心志正常的人,正因為如此,了解暴行為何會發生,才更顯得重要。此 外,在本節最後,將引介金巴多所謂的「抗拒(情境)有害影響的十步驟」,為死 神的疑惑──「人性為何既光明又黑暗?」找出可能的解答。
一. 地獄之門為誰而開
漢娜.鄂蘭以《紐約客》雜誌特約記者身分前往耶路撒冷,採訪納粹戰犯艾 希曼的審判,採訪報導先在《紐約客》連載後於 1963 年結集出版,書名為《艾希 曼在耶路撒冷:罪惡的平庸性報告》(Eichmann in Jerusalem: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依鄂蘭觀察,她說艾希曼是個精神正常平凡人,一個盡他自己職責的官
僚,罪惡乃存在於制度,是在他幾乎不可能知覺自己做錯的環境下犯下罪行32。漢 娜鄂蘭總結說:「彷彿在最後幾分鐘,他(艾希曼)用他的一生總結了人性之惡這 門漫長課程曾經給我們的教訓──邪惡那令人喪膽的、蔑視一切言語和思想的平 庸性。」33
齊格蒙特.鮑曼在他的《現代性與大屠殺》一書中,反對僅以「反猶主義」
來分析納粹的大屠殺行動,而應該將它視為現代文明社會的難題。鮑曼並沒有特 別為「現代性」一詞下定義,然而他在書中所指的「現代性」的特徵包括有:官 僚體制、理性的、大眾社會、工業社會、中心化、科學進步、民族國家、大眾傳 播媒體出現……等。他認為:納粹大屠殺的發生是現代性的雄心、官僚體系的配 合和社會的癱瘓34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這也是納粹屠殺和其他的種族滅絕最大 的不同之處。
路西法(Lucifer)的典故起源於基督教,他是「光之使者」,上帝最鍾愛的天使。
在但丁的《神曲》、約翰.彌爾頓的《失樂園》中都說,他因為不願向聖子臣服而 叛變,投身地獄成為撒但。金巴多所謂「路西法效應」(The Lucifer Effect)指的就 是某些社會情境的力量,會促使好人轉變成惡魔;這些心理動力包括有:服從權 威、去個人化、去人性化、不為之惡。他對「邪惡」所下的定義是:邪惡建立於 涉及傷害、虐待、命令、缺乏人性、毀滅無辜他者的刻意行為,或使用權威、系 統力量 鼓勵且允許他人這麼做,並從中取得利益。簡而言之,就是「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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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西法效應》一書中,曾經提到兩個案例,幾乎真實重現了當年納粹德 國多數群眾的心理反應:
32 轉引自菲利普.金巴多(Philip G. Zimbardo) 著,孫佩妏、陳雅馨譯,《路西法效應》(The Lucifer Effect)(臺北市:商周出版,2008),頁 358。
33 轉引自菲利普.金巴多,《路西法效應》,頁 358。關於「邪惡的平庸性」(the banality of evil)其 他相關的研究,還可以參見《路西法效應》頁 548-51。
34 參考自郇建立,〈現代性的悲哀〉,《二十一世紀》(2003 年 2 月第 75 期),頁 138-43。
35 菲利普.金巴多,《路西法效應》,頁 24。
一個是出現在加州帕洛阿圖市的丘薄里高中(Cubberly High School),教授世界 歷史的Ron Jones採取了一個實驗性的學習模式來教授「納粹大屠殺」的單元。他 讓學生以一週時間進行模擬德國納粹的角色扮演,雖然一開始就已對學生做了警 告,但出現的效果卻與納粹政權下的社會狀況幾可亂真;包括學生創造了「圈內 人」的特別規矩、對非「圈內人」的學生施暴,密告「不法者」,口號、制服、大 型集會等樣樣不缺。Ron Jones在課程最後播放了紐倫堡大審的影片,影片最後說:
「每個人都要接受讉責,沒有一個人能宣稱自己置身事外。」他告訴學生「了解 才有力量」,並且為五天的實驗學習做了結論,「你們都被操弄了,你們是被自身 的慾望驅使,才來到現在所在的地方。36」
第二個例子發生於夏威夷大學Moano校區,571 名夜間班心理學課程的學生,
被老師告知以下的訊息:人口爆炸已經威脅到國家安全,專家說這威脅來自身心 不合格的人口,為了全人類的福祉,這個問題將由一個科學家簽字背書的高尚科 學計畫來解決,並保證在採取任何行動對付這些不合格的人類前,都會審慎的研 究。徵詢的內容,則是要受試者決定「以何種方法結束這些身心不合格者的生命」。 結果只有 6%的人選擇拒絕作答。而 91%的學生同意:「當情況出現極端發展時,
消滅人類整體福祉的最大危害者乃是全然正當的作法。」即使此項「最終解決方 案」必須用在對付自己的家人,仍有 29%的受試者同意。37
這些實驗清楚地證明,正常人也會受權威人物利用,甚至不須肉體上的脅迫,
就能表現出毀滅性的行為。在社會壓力、個人慾望與權威者的有意教育下,個人 的道德良知隨時會被踐踏在腳下。
依據上述學者們的觀點,筆者歸納人類的惡行產生的原因如下:
36 菲利普.金巴多,《路西法效應》,頁 349-51。
37 菲利普.金巴多,《路西法效應》,頁 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