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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研究動機

文化上的消費,是一種嗜好性的,娛樂性的支出,至於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消費,

似乎人人抱持著許多極為不同的理由,也許是與所學有關,或者是與展演的人熟識,

也許是基於社交上的理由,但是許多人則宣稱自己是因為興趣或品味而去做這樣的 消費。

根據 P. Bourdieu 的理論,他認為,人的美學品味不是像許多人所宣稱的,來自 天生的感受性,而是來自於階級作用的結果。這也引發了我對文化消費的消費者的 好奇,從而想要進一步探究。

在社會學的理論中,對於「文化」的討論,起源從 K. Marx 的理論之中,關於 下層經濟決定上層文化的論述,一路承襲著所謂的左派傳統,以至於法蘭克福學派 對於所謂文化工業的批判。一直到 Bourdieu 對於階級,美學品味,文化資本之間關 係的分析。Bourdieu(1984)說過,藝文活動參與和社會結構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即 因族群,語言,性別,職業等等所造成的社會分化(social differentiation)。

F. Jameson 則指出,文化已然成為消費社會的一個重要因素,沒有別的社會像 消費社會一樣被信號與圖像所圍繞 (Lury, 1996) ,在二十一世紀的都市中,藝文活 動將不再僅具有審美與精神之消極意涵,而是具備有更積極的經濟作用 (Zuking, 1995) 。

第一章 前言

程,同時也進行自我區分的活動(Bourdieu,1984)。

Bourdieu 在 1979 年著有 Distinction: A social critic of the judgment of taste 一書,說 明了品味等象徵性實踐行為,也就是文化消費行為導致社會區分,也造就行動者在 其中的自我區分。在 1996 年,Richard A. Peterson 和 Roger M Kern 更以品味作為身 分團體區分的標準(林長青,1998)。

從品味作為象徵性實踐行為出發,文化消費是一個值得探究的對象。

從生產者的角度來說,種種的藝術組織,在本身藝術方向的考量之外,是不是 有預設本身的觀眾將會屬於何種族群,或者以什麼樣的角度來看待自己的產品(所 推出的作品)。

從消費者的觀點,他們如何決定參與文化消費,在決定消費文化之後,又是以 何種原因來決定要消費何種文化商品,並且,在這決定背後的理由是否能夠以研究 結果來解釋並形成一種理論系統。

文化消費範圍廣大,本論文之所以選取小劇場為研究對象,是基於兩個理由,

第一,觀賞小劇場是屬於一種文化愛好,像 Bourdieu 的理論所提到的,它是一種擺 脫一切利益的某種興趣,文化愛好是種「象徵性消費」構成優遊自在的特質,展示 一般經濟性物質消費所達不到的高雅性,而達到對於經濟地位差異否定性的「超越」

效果,從而最終達到真正必然性的間距效果(高宣揚,1998),可以檢驗這些消費者 是否如理論所言處在類似的間距,第二,小劇場作為一種特定的藝術形式,吸引特 定的觀眾,有著特定的範疇,可以拿來驗證 Bourdieu 的生活概念發掘出不同生活風 格的人有其不同的喜好,而在文化消費品為上有重疊的這一群人,他們消費的心態

1.2 研究目的

「小劇場」作為一種具有特殊性的表演藝術,它不像音樂演奏或者舞到那樣有 著清楚的定義和形象,關於它的定義一向是有著分歧的,而在實際參與它的供應與 消費的參與者眼中,小劇場又有什麼樣的形象呢?本文將從文獻,以及供應者和消 費者三方面來探討小劇場的定義。

在定義了所消費的產品之後,這些消費者是否藉由消費自我區分,也取得在社 會階層上的某種定位?供應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也是我亟欲探討的,他們從事這 樣的行動以及文化參與,是否呈現了某種特殊的心態,是值得注意的,而最終則試 圖由研究結果來解釋這種現象。

近距離的觀察這些文化的供應者與消費者,在這樣的消費行為背後,是否在這 樣的消費行為之中有自我區分的傾向,並且嘗試找出他們的共通性與差異。

本文將先從供應者的面向切入,以消費者的心態為主,主要將 Bourdieu 等文化 消費與社會階層的理論應用到研究的現象上,試圖對文化商品的生產與消費模式以 及其背後的心態作一闡述。

以下分述本文的研究目的:

一、何謂小劇場。

二、提供者為何決定要提供這個產品。

三、提供者眼中的消費者。

四、哪些人會成為小劇場演出的文化消費者。

第一章 前言

1.3 研究方法

本研究將採質性研究,適用於質化研究的條件有五(簡春安、鄒平儀,1998):

一、進入一個發展很不成熟的社會系統時較為適用:從文獻探討中可以得知,國 內對於小劇場經營者的理念動機方面的研究並不充足,同樣的,對於觀眾選 擇觀賞藝文活動,從事文化消費的態度並沒有完整研究。屬於發展不成熟的 社會系統,所以適合使用質性研究。

二、在一個不具控制與正式權威的情境中較為適用:本研究試圖探究文化消費與 文化產品的供給與需求面,並且在消費象徵,以及社會區分方面較為著重,

需要在較對等的狀況下進行。

三、當低度觀念概化與學說建構的背景下,適用質化研究:如前所述,小劇場的 論述多集中在藝術理念以及實務經營方面,對於經營的動機殊少探究,缺乏 觀念概化。而文化消費理論雖多,但是本研究試圖從不同角度觀察。

四、適用於描述複雜的社會現象:一個小劇場經營者的經營動機,戲劇與社會的 關係,作品與觀眾的關係,觀眾對自身的識別與對文化消費符號的解讀,是 屬於一種複雜的社會現象。

五、適用於設定一個新的概念和形成新的假設:如上所述,關於小劇場經營者對 其劇團定位的選擇,對於觀眾的預設定位,觀眾的社會區分與對作品詮釋和 文化資本使用上的差異。可以型成一個新的概念並提出某種假設。

綜合以上所述,本研究選取以質化研究方式進行,以求貼近本研究之研究目的。

相關資料的工具之一,因為這方面的研究似乎不多,本研究希望透過對小劇場深度 訪談的方式獲取相關資料,並與其他研究方法所得結果互相對照補充,希望以更充 分完整的資料,祈使分析結果更趨於精確。

深度訪談題綱設計為半結構型,訪談目的是希望瞭解小劇場供應者對於消費者 的觀點,他們的風格以及從是生產這種產品的原因。。

二、焦點團體訪談法

焦點團體討論是常用於了解閱聽人或消費者態度和行為的研究方法。社會科學 家 R. Merton 應用了此法來檢視戰爭宣傳品的效果(Merton & Kendall,1946,轉引 自胡幼慧,1996;陳向明,2002),其後,焦點團體討論被廣泛應用於市場調查,

如檢視社會各界人士對廣播、影片、新聞媒體等反應,或研究顧客對市場新產品、

市場商品的反應,或消費者對不同市場策略的反應等(胡幼慧,1996;陳向明,2002), Kumar、Aaker & Day(1999)提到目前焦點團體討論的運用佔市場研究的 10%至 15%

(陳光榮譯,2000)。

本研究選擇以焦點團體討論方式作為獲取觀眾選擇觀賞小劇場表演意向之相關 資料,因為胡幼慧(1996)與陳向明(2002)均指出焦點團體討論常用於了解閱聽 人或消費者態度和行為,此外, Morgan(1988)對於探索一項較新的研究領域或方 向,焦點團體具有其優勢,而且焦點團體討論用在探索性研究上,可使研究者在研 究過程中擴大探討範圍、觸探具體面向、深入情感、認知、評價意義。

第一章 前言

1.4 研究限制

在受限於時間,經費以及接觸可能對象能力上,本研究所關注的兩個主題,一 個是小劇場的供應者,一個是小劇場的消費者,受限於資料取得的關係,本研究以 列名文建會網站的現代戲劇團體為主,經過比較分類,徵求同意後訪談。在地點的 選擇上盡量南北平均。

可能會遺漏某些在地性或未接受文建會補助及登錄的團體。某些團體即使具有 重要性,但本研究以立意取樣為主,以願意接受訪談的團體為對象,可能因為某些 團體的時間分配等條件限制,未能順利訪談。

在研究的過程上,抽樣的誤差是否有可能影響到研究的結果,經由種種途徑所 募集到的焦點團體成員,是否足以代表所有的觀眾,這可能造成研究結果的偏頗。

同樣的,針對受訪對象以「自認是小劇場愛好者」,並且願意接受焦點團體訪談者為 對象,可能會對受訪者如何客觀取得造成影響。

1.5 研究流程

研究動機與目的

文獻回顧

研究方法與研究設計

焦點團體訪談法 深度訪談法

研究問題與討論

生產者研究構面 消費者研究構面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