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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信仰、家庭規則與自我認同發展之敘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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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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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 社會教育學系 碩士論文 Department of Adult & Continuing Education College of Education.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Master’s Thesis. 家庭信仰、家庭規則與自我認同發展之敘說研究 A Narrative Study of the Development of Self-Identity and the Importance of Christian Family Culture and Family Rules. 蘇瑩珂 Su, Ying-Ker 指導教授:徐敏雄 教授. 中華民國 109 年 07 月 July 2020.

(2) 謝辭 經過四年的拚搏與腦力激盪,終於誕生出屬於自己的論文,在這一路上我學 會如何先愛自己再愛他人,更在撰寫過程中體會自己每一分每一秒裡的感受。 最要感謝上帝的陪伴,因為在撰寫的過程中,從一開始的逃避面對,漸漸不 知所措,直到有一天真實感受祢說這篇論文是祢要我寫的,我才開始認真重視自 己這篇論文。每當我內心擁有許多對自己的期待與壓力時,祢常常透過身旁的人、 事、物幫助我看見自己的景況,並陪我一起面對這樣的自己。印象最深刻的兩件 事情,一個是面對文獻回顧時,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將複雜繞口的理論內容用簡 單文字敘述出來,唯有來到祢面前禱告,我才能完成第二章的所有內容;第二件 事情是寫故事與分析時,祢讓我看見祢的感性與理性透過我的文字向我展現出來, 祢是如此豐富、如此特別的蘊含多元!真的感謝祢! 來到社教所上完敏雄老師的課,就被老師身上濃厚的社會學知識吸引,更引 起我對社會學的興趣,因此決定找敏雄老師擔任我的指導教授。在這篇論文中, 無比感謝敏雄老師的幫忙,不管是詮釋理論內容,還是文句間的流暢度,皆有他 細心閱讀修改的痕跡,更常常撥出時間與我討論接下來的每一步該如何踏出,只 要有疑問,就能找到老師一起討論。如同朋友一般的老師也讓我鼓起勇氣,說出 自己目前的困難與狀況為何,尤其讓我學習自發的過程,受益良多,再次感謝敏 雄老師。 再來要感謝教會的輔導與夥伴們,一直以來的鼓勵與陪伴,讓我看見人與人 之間關係的美好。特別是在我寫論文的過程中一起讀書做事的好夥伴,讓我因著 有人同行的感受,當天所完成的進度常常超前;也感謝教會團契的小天使,每天 晚上固定時間來詢問進度,督促我每天完成當天應完成的內容,就是因為知道我 自己沒辦法做到,因此自發成為提醒小幫手來協助我。輔導則是引導我感情、感 受上抒發的幫助,每每與輔導對話完,都讓我重新思考自己寫論文的初衷,以及 反思自己內心產生的情緒,並提醒到上帝面前尋求幫助!非常感謝他們! 最後一定要感謝我的家人們,無法數算的幫助,爸爸的讓步與細心,媽媽的 美食與聆聽,妹妹的聊天與討論,都成為我完成這篇論文很重要的元素。尤其感 謝爸爸雖然與我所讀的領域不相同,卻一字一句幫我看內文的錯字與文字使用, 也提出一些格式上的錯誤,在在幫助我能呈現出最好的論文樣貌,非常感謝爸爸 的細心與討論。若沒有家人的支持,我大概沒辦法安心在家中完成這篇論文,也 因著撰寫過程中的相處與支持,讓我與他們的關係又再進一步。真心感謝我的家 人們!. I.

(3) 中文摘要 人的一生與許多事情糾結在一起,其中價值觀是最左右人做決定的指標,而 影響一個人價值觀的因素包含家庭、信仰與社會。研究者本身是基督信仰者,在 他鄉讀完大學歸家後,於跟父母的互動過程中開始對自己在家中的自我認同感到 迷惘。 藉由敘說研究的質性方法,研究參與者珀曉生命中十大事件來作為主要分析 故事文本,加上其本身所存留事件相關之文件整理並加以分析,進而運用靈性成 長整合宗教社會學,加上信仰對家庭文化的影響,以及子女如何藉鏡中自我與模 仿學習的概念建立自我價值等理論基礎來分析。 透過故事對話文本的分析,研究者發現信仰對於孩子思考、認定自己是誰產 生極大影響,因人都希望解釋在人生路途上所發生大大小小的事情,而信仰幫助 人深入思考「為什麼」。研究者也發現子女在家庭中漸漸學會理解父母的想法、 期望,理解家庭規則並非侷限,而是希望孩子能更融入社會,因此在孩子與父母 產生不同價值、觀念時,適當相互對話及解釋規則背後的原因,能幫助子女與父 母對話、討論過程,願意敞開心的釐清彼此觀念差異,重新認識彼此的一言一行, 使家庭中的不完整能被補足。. 關鍵詞:宗教、家庭、鏡中自我、社會學習理論、靈性成長、敘事研究. II.

(4) Abstract The whole life of a person is intertwined with many things. Among them, personal values are most important indicators that affect a person's decision-making. The factors that affect a personal values include family, beliefs and society. The researcher herself is a Christian. After graduation and returning home from university in another city, she was very confused about the self-identity of herself during the interaction with her parents. Through the qualitative method of narrative research, this thesis studies the ten major events in the life of the participant Po-Xiao as the main analysis of the story text. In addition, the documents related to the events left by the participant are sorted out and analyzed. Then, spiritual growth is used as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analysis to integrate religious sociology, the influence of faith on family culture, and how children establish self-worth through the concept of looking-glass self and imitation learning.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story dialogue text, the researcher found that belief has a great influence on children's thinking and identifying who they are, because people want to explain everything that happened in life, and faith helps people think deeply about "why". The researcher has also found that children gradually learn to understand their parents' thoughts and expectations in the family. Understanding that family rules are not restrictions, but hope children can integrate into the society easier. Therefore, when children and parents have different values and ideas, appropriate dialogue and explanation of the reasons behind the rules can help children and parents to talk and discuss. They are even willing to clarify their differences in ideas, to recognize each other's words and deeds, so that incomplete defects in the family members can be full filled.. Keywords: religion, family, looking-glass self, social learning theory, spiritual growth, narrative research. III.

(5) 目錄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2.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探討問題. 3. 理論與文獻回顧. 5. 知識體系的建構. 5.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一節、. 一、 從 P. Berger 提出外化、客觀化、內化的角度探討世界與宗教的建構. 5. 二、 從 P. Berger 的宗教社會學看現代宗教的作用與影響. 7. 第二節、. 10. 家庭系統的規則建構. 一、 家庭系統的建立. 10. 二、 從家庭系統看成員互動關係. 12. 第三節、. 人的自我觀念建立與行為模仿. 13. 一、 從 C. H. Cooley 的人類本性,探討個人與社會的發展. 14. 二、 從人類本性,探討個人與社會對自我的影響與建構. 17. 第四節、. 20. 人內在學習成長的動力. 一、 從靈性到經驗學習與成長. 20. 二、 靈性面對宗教、生命與學習的關聯與應用. 23. 第五節、. 宗教家庭中孩子的自我觀念與行為建立. 25 25. 一、 從宗教社會到家庭社會 IV.

(6) 二、 從家庭環境到孩子自我認同與信仰價值的建立. 27. 研究方法與流程. 30. 第一節、. 研究方法──敘事研究. 30. 第二節、. 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 30. 第三節、. 研究步驟. 32. 驀然回首,那事卻在燈火闌珊處. 35. 第一節、. 懵懂無知的高中時期. 35. 第二節、. 青澀稚嫩的大學時期. 50. 第三節、. 出乎意料的家庭時期. 73. 第四節、. 含辛茹苦的論文時期. 94.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一節、. 結論與建議. 110. 研究結論. 110. 一、 從靈性學習角度解讀信仰、家庭、自我間的連結. 110. 二、 從宗教信仰探究家庭規則的建構. 111. 三、 從家庭社會釐清子女價值的建立. 112. 四、 從子女自我價值瞭解宗教信仰的影響. 114. 五、 總結. 115. 第二節、. 限制與建議. 117. 參考文獻. 119. V.

(7) 圖目次 圖一、. 研究方法概念圖. 圖二、. 結論示意圖. 34 116. VI.

(8)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 坐在咖啡店裡,望著窗外,我在觀察,觀察一個人所表現出來的行為舉止, 觀察一個人所產生的氣場與氣氛,觀察著一個人所做的事情代表著什麼意思;我 在觀察,觀察讓我能稍稍猜出一個人的想法與舉動,觀察讓我能稍稍感受到對方 的心情起伏,觀察讓我能更快地學會察言觀色。當然並不是百分之百準確,但觀 察卻成為我的習慣,習慣去看別人為何會表現出如此行為,習慣去觀察是否其行 為源自於家庭背景的影響,及牽涉對方對自己的關懷程度。 這個習慣可以追溯到我小時候,很害怕惹爸爸媽媽生氣,感覺讓他們生氣是 我的不對,所以用盡全身的辦法學習感受他們的情緒,避免生氣的情緒在家中出 現。至此,我開始學會觀察,當然,觀察的對象是家人、朋友、陌生人,而並非 是自己,對自己一知半解,在懵懂無知中成長。大學期間因在外地讀書,我開始 察覺自己對家庭的在意與看重,兩個星期一定回家一趟,就算待在家的時間短暫, 依然願意因著要牙齒校正、有教會服事等事情,回家與家人吃頓飯,聊聊在大學 發生的事情。越與家人相處,越看見自己與家人的相似處與不同處,驚覺自己被 家庭影響很深,不管行為模式、思考邏輯皆環環相扣,漸漸對家庭影響個人的相 互關係引發興趣,也開始省察自己內心對自我的認識與自我價值的評價。 又因著我出生之前,爸爸媽媽成為基督徒,因此我所生長的環境中,不可或 缺的影響因素是宗教信仰。從出生到研究所,週末時間一定有幾個時段在教會度 過,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大學至現在的研究所,從未間斷過,反而待在 教會的時間慢慢延長。及至高中升大學的暑假,確定自己要加入基督徒的大家庭, 決志信主受洗,至此,基督信仰對我而言非常重要,成為我對人生各樣重大事件 的價值標準。 家庭、宗教信仰影響著我對自己的看法與價值,我不敢做很多事情,我也很 怕跟他人起衝突,更對他人的情緒敏感,本身受自己情緒影響深遠,但為何會有 這些狀態卻不知為何。當我到大三學習看 M. Foucault 的「規訓與懲罰:監獄的 誕生」時,我被 Foucault 所描寫的全景敞視主義所震懾,原來所有的一切都有可 能是被建構出來的,看待世界的觀念被抨擊,才意識到自己對這世界所傳遞的資 訊完全照單全收,沒有思考過為何自己相信世界,或是相信世界上所說的任何事 情。此事件啟發我開始對自己到底怎麼看待人事物好奇,進而想確認自己的世界 觀、價值觀為何,因為我從來沒想過這些問題。面對自己的時間越長,越對自己 許多行為不理解,有時處理事情時自己腦中所期待美好的畫面,在之後實行時卻 漏洞百出,自責成為生活的日程,每天晚上躺在床上,腦中出現的就是檢討自己 1.

(9) 今天所做所有事情的跑馬燈。所以,這樣對於自我的價值在哪裡不確定,更不認 同自己所做判斷,導致我很想再次從零開始認識自己! 一個人只有理解別人,才能進入周圍的生活,才能有意義地生活。透過察言 觀色,及對情緒的敏感,我很容易能抓取、理解別人的情緒,也很容易被他人的 情緒影響,常常幫其他人哭泣,為的就是希望可以跟他人建立關係,更是找到自 己的生活意義,才能更融入這個世界。但一個不了解自己的人,怎麼去了解、幫 助別人呢? 因此想透過珀曉,一個與我有相同信仰、家庭背景、年齡的女孩,回顧她有 記憶以來的高中階段到現在,從中找尋她成長、思考的軌跡,勇敢面對內心最真 實對家人的痛苦與傷痕,用文字記錄人生中喜樂歡愉的悲傷痛苦,跨出信仰的舒 適圈,認真看待信仰對自己的影響與改變。從珀曉的心出發,重新詮釋這個她生 活二十多年的世界,我相信,藉由整理過程中,在蛛絲馬跡裡順藤摸瓜,再次整 合她的心與想法,才能釐清自己過往所思所做,並放下一切困住她也困住我的人 生重大事件,讓她的故事成為更多人的幫助與扶持。. 第二節、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透過上面的闡述,可見珀曉的生命中與我一樣有三個較大議題需要做整合與 處理,一個是家庭,一個是宗教信仰,最後一個便是對自我的認識與價值。事實 上,人的一生與許多的事情糾結在一起,其中價值觀是最影響人做任何決定的指 標,而影響一個人價值觀的因素包含家庭、信仰與社會。宗教不僅影響著個人, 也影響著家庭;家庭也不只影響著個人,更影響著宗教信仰的傳承;個人對自我 的觀念往往被宗教信仰與家庭所影響,也反饋於家庭與宗教信仰。 首先,從 E. Erikson 的發展理論來看,一個人若在小時候有需求沒有被滿足, 則長大便有相應未被滿足而發展出的行為、思想產生。慢慢長大的過程中,珀曉 開始想反駁爸爸媽媽的意見與指令,這讓她覺得很新奇也很困擾,想反駁又不能 反駁,成為心中常常出現的小劇場,才發現家中有許多的規則限制,就向一間房 間中有紅外線感應器監控,不小心觸碰到紅外線警報便會響起,而她想穿過那些 紅外線得到對面的寶物,可是每每都是不注意就觸發警鈴。又因為她爸媽在日常 生活中,經常會用信仰的教導來跟她討論各種家庭規則,聽完她的生命後,讓我 開始思考:宗教信仰、家庭規則和自我概念之間,是否存在著什麼相互影響的關 連性?那宗教中談到的靈性又在當中扮演什麼角色? 就像宗教社會學家 P. Berger(蕭羨一譯,2003)曾指出,宗教作為人類文化 傳播的媒介,透過儀式、透過與人的互動、透過解釋整個宇宙的秩序,使人從中 感到安全與知識的接收,進而帶給人生活的依靠與想像。在現今社會中,尤其影 2.

(10) 響人私領域的生活,家庭,作為私領域中最大的部分,與社會緊密連結又獨立於 社會。宗教進而成為家庭生活的精神支柱,也成為家庭成員須依循的重要價值標 準,當然,父母個人的生命經驗依然是影響家庭環境的一大重要元素,彼此相互 影響著,成就一個家庭的規範、原則、環境與價值觀念。 父母教導孩子家庭或社會規則過程中,並不會注意到自己的言行舉止可能對 孩子造成的傷害;而會在家中發生各樣重大事件後,在孩子心中產生羞愧感及自 我否定的價值認知,認為這些負面事件都是自己做了錯事所引起,至此,自我否 定的觀念才深深印在子女腦海中(鄭玉英、趙家玉譯,2006) 。就像黃伊玲(2006) 表示,華人家庭較注重家庭的和諧氣氛、順從指令,衝突並不被接納,許多心中 的情緒不被允許顯露,因此常常家庭成員較不會流露出自己真實的感受。所以, 對於長者所下達的命令,晚輩多半只有遵循的行動過程,沒有其他的選項可言。 當家庭發生重大衝突事件時,父母在未說明清楚事件發生的原因的情況下,不知 不覺中便成為孩子心中一根刺,深埋心中無法拔除,導致子女對自我的觀念往往 是先否定自己所做所想,又無法用情緒表達,只能成為心底深處的秘密,而臉上 則帶著健康的面具面對社會、家庭。 再回到前述宗教信仰的影響,倘若宗教信仰影響著父母的價值觀,子女就可 能在與父母的互動過程中,藉由模仿、看見,學習不同長輩在不同事件中不同的 反應,將其變為自己的行為表現,檢驗其所認為的價值觀與宗教觀是否與父母相 同,與所相信的宗教信仰價值觀是否一致。這些互動、想法都將成為子女面對自 己內心想法的來源之一,藉由信仰靈性的反思慢慢塑造出個人獨特的世界觀、價 值觀,以及對自我的評價。換言之,透過在社會環境、家庭、信仰環境裡解讀他 人眼中的自我,孩子與周遭他人的價值觀會相互影響與補充著,演變成自己面對 生命重大危機所倚仗的價值觀念與行為。 整體而言,孩子的自我價值觀念,不只建立於家庭,更建築在自己所相信的 宗教信仰與靈性經驗上,而家庭與宗教信仰的價值觀也可能被子女與父母的互動 關係所影響。因著環境因素的不同,親子之間會有不同的問題處理方式,家庭原 則也就被動的成為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意見分歧點,也藉由此分歧展現父母與子女 間不同的宗教觀。由此可知,宗教、家庭、自我觀念中,須再加上靈性元素,因 除宗教外,靈性亦對家庭子女產生影響,這四個重要因素乃相輔相成,並不能單 一而論。. 第三節、研究目的與探討問題 綜觀目前關於宗教、家庭、自我價值三者關連性的研究,多數僅有說明其中 兩者的關聯性,像是李玟萱(2010)與朱家瑜(2013)從不同的層面,透過宗教 信仰的幫助,釐清與自己的關係與價值;Mills(2006)、林火旺(2002)與劉世 3.

(11) 光(2008)藉由歷史、政治、聖經等角度來闡述家庭與宗教的相互影響關係;謝 亞玲(2016) 、盧妍伶(2014)與林青瑩(1999)經量化、家庭空間等方式,探討 家庭觀念、環境對子女的影響。或有如同高嘉鞠(2015)與林紫成(2017)的研 究,是透過分析離婚女性與母親離世後尋找自我概念,瞭解其自我價值的追尋經 驗。也有些探討子女與父母互動關係的研究,尚未深入分析家庭規則的影響,僅 提出從互動中了解彼此不同理念、不同信仰觀,例如張碧如(2006)和林淑玲(2013) 一個從在家教育的宗教觀,思考在家教育的適應與父母和子女間的差異;另一篇 是藉由帶領親職團體的過程,找到如何以更真誠尊重的方式來對待彼此。如若再 加上靈性作為研究觀點與家庭、信仰、自我價值相連結的研究,更少之又少。 鑑於此,本研究乃透過珀曉的生命故事,藉由 A. Bandura 的社會學習理論講 論子女與父母的互動關係,參雜 C. H. Cooley 提出的鏡中自我概念,來檢視子女 與父母的宗教信仰觀,及各自對家庭規則的看法與想法,深入剖析家中子女對宗 教、靈性、家庭的價值觀與對自己的價值觀感。由此延伸出的主要研究問題,如 下所述: 一、透過子女與父母日常生活重大事件的分析,探究基督教信仰、靈性與家庭規 則可能的相互影響。 二、透過子女與父母日常生活重大事件的分析,釐清靈性、家庭規則與子女自我 價值建立的相互影響。 三、透過子女與父母日常生活重大事件的分析,瞭解子女自我價值建立與基督教 信仰、靈性的相互影響。 四、綜合上述三項研究發現,歸納出宗教、靈性、家庭規則與自我價值的可能關 連。. 4.

(12) 第二章 理論與文獻回顧 在文獻回顧的部分,研究者將從研究問題與動機,延伸出本次研究所立基的 研究理論:宗教作為人建構宇宙秩序的知識開端,為人解決社會上所有不理解意 義的事物,P. Berger 的宗教社會學解釋宗教如何深入社會中,尤其介入社會中家 庭遵循的宗旨與規則。此外,透過 J. Bradshaw 所提出的家庭社會學,研究者便 可從家庭規則的形成與家庭系統的建立,理解身為家中一份子的孩子,如何被家 庭影響思考與行為,建立自己所認為的自我,更透過社會他人的反饋、家中長輩 的行為反應約束,與社會學習模仿的過程,再次形塑自我的成長;而靈性作為人 成長過程反思從自我至萬物關係的關鍵,幫助人從生命整體性探討自我的成長。 因此在底下的段落中研究者將在以下的內容中,一一闡述「宗教社會學」 、 「家庭 社會學」、「鏡中自我」、「社會學習理論」與「靈性」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知識體系的建構 P. Berger 的「宗教社會學」認為,宗教作為人類文化傳播的媒介,透過儀式、 透過與人的互動、透過解釋整個宇宙的秩序,使人從中感到安全與歸屬,進而帶 給人生活的依靠與想像。在現今社會中,宗教尤其影響人私領域的生活,因為人 們在與外在世界產生衝突、碰撞時,能藉由宗教將各樣的動盪與改變納入一個擁 有未來終極目標的群體中,進而得著歸屬感,與世界繼續進行互動。因此,研究 者在本研究中將採用 Berger 的宗教社會學,探討人類社會知識建構的基礎、過 程與影響,進而釐清宗教如何影響人建立、看待家庭關係與自我認同。. 一、 從 Berger 提出外化、客觀化、內化的角度探討世界與宗教的建構 (一)知識體系的建構 社會是人所創造出的產物,關於社會的知識體系也是人所創造的,反之人也 是社會的產物,而 Berger 認為,社會知識體系建構的辯證,要從三個環節來說 明:外化、客觀化與內化。外化(externalization)是指人們在行為上以及思想上 常常投入世界;客觀化(objectivation)是指透過不管是行為動作或思想看法,產 生做出來的事實;內化(internalization)則是代表自己所做出的動作或思考想法, 因著實在的客觀世界展現,人類主體吸收世界的事實,成為自己身體心理認知的 一部分(蕭羨一譯,2003)。 從這三個過程可以看見,人因生活在客觀化社會中,將各樣本來就存在的知 識,經過與知識互動的過程,將所看見之事實,轉換成自己所能理解的社會現象 5.

(13) 原因,漸漸把知識轉化為意識中理所當然存在的規律與原則(蕭羨一譯,2003) 。 而個人藉由與他人對話、與世界對話並社會化後,才會產生認定自己是這世 界中一份子的主觀性身分(identity),及自己實然存在在這世界上,因為 Berger 表示「個人經由和其他人的對話轉化世界,只有當他持續的對話,身分和世界對 他來說才是真實的。」(蕭羨一譯,2003:26-27)因此只有人繼續透過跟他人、 大自然對話過程,才能漸漸認識世界,並感受自己存在這世界上,且認同這客觀 化的世界。. (二)宗教的建構 個人是根據社會的秩序而有意義的生活與認識自己,當社會的體系被人的認 知所建構,社會中既定的原則被視為理所當然,這些法則的意義變成人類理解宇 宙的基本價值觀念。然而,當個人與社會世界發生劇烈分割,也就是失去世界的 歸屬感,將對個人構成強大威脅,即 Berger 所謂「失範」 (anomy) 。若遇見如死 亡或與重要他人分離等失範狀況,會讓個人迷失在不確定的思想中,什麼事情都 無法安定、穩定,進而帶來心理嚴重的創傷,甚至喪失判斷是非對錯的價值觀, 這些均源自人類對認知任何事物其存在意義,有本能的渴望想找到(蕭羨一譯, 2003)。 人類世界中的秩序與原則,即是表現人類認為宇宙自身本有的意義,因著人 類將各樣事物的意義,投射到所身處的宇宙中,產生將社會世界宇宙化 (cosmization)現象。而宗教便是人類建立起神聖(sacred)宇宙的想法,換言之, 宗教是「神聖模式的宇宙化」 (蕭羨一譯,2003:36) ,宗教所定義的世界,對於 人類而言,是不尋常、超越日常生活的存在,卻又深植於人類生活社會中的各樣 例行事物中,因此人類藉由宗教的知識建構,得以想像宇宙或整個人類社會的創 造與生成,宗教即是「從對人的意義去把握整個宇宙的大膽嘗試」(蕭羨一譯, 2003)。 宗教之所以能深植於人類生活社會的各樣事物,因為其將社會裡產生不確定 的想法或原則,整合成一個合理的規範,在所整合的規範下產生凝聚力,使得人 們能在面對混沌時依然能自我保存社會秩序。當個人得以把失範經驗整合到社會 訂定的原則,以及他意識裡的主觀認知,無論這些經驗是痛苦或難受,至少從社 會和自己主觀想法思考均為合理,就算經歷這經驗時不必然快樂或滿足,但個人 知道其經驗意義的存在。透過宗教化以概括的、神聖的宇宙秩序來詮釋社會秩序, 更是引導個人將這些制度原則連結於宗教世界的終極正確意義(蕭羨一譯,2003) 。 既然任何個人、宗教世界是透過社會建構,也是透過社會去維持,因此每個 世界都須有個社會基礎來支撐,才能持續讓人感受不管是客觀或主觀所能感受之 真實的世界,Berger 便提出這樣的基礎,可稱為世界的似真性結構(plausibility 6.

(14) structure) 。對個人而言,存在於某個宗教世界,蘊含著存在於某個社會脈絡,在 這脈絡裡,世界能保有其似真性。如果個人生活法則和宗教世界的範圍大致相同, 那麼和宗教世界的割裂就蘊含著失範的威脅。似真性結構越是堅固,支撐結構的 世界就越堅固,越堅固就越少失範的現象(蕭羨一譯,2003)。. 二、 從 Berger 的宗教社會學看現代宗教的作用與影響 (一)神義論的問題 回歸上述似真性結構會因人處在不同社會活動中,而產生不確定性,尤其當 人遇見失序狀況時,讓人想要再次確定自己所存在世界是真實的,會開始疑惑「為 什麼是我遇到?」「為什麼我身上要遭受這樣的狀況發生?」試圖從自己所在社 會中的法則和堅信的原則找尋答案。人們不只要熬過這些失範現象,更想要根據 社會既定的法則去解釋這現象。宗教作為超越日常生活的想像與存在,可以幫助 個人從神聖的宇宙觀來理解,看見這件事情對於宇宙和社會中的秩序而言,都具 有意義存在,這樣運用宗教合理化來合理失序意義的解釋,Berger 稱為神義論 (theodicy) (蕭羨一譯,2003)。 既然人可以透過對宇宙的認識,加上宗教的合理化背景,試著去闡述這世界 所發生各樣失序的現象,並發覺世界中的每條法則都包含某種神義論,讓這些法 則賦予個人生活意義,以闡釋生活中所遇見的不公平、不公義與痛苦。那麼小自 個人權力不平等,大至族群集體被追殺滅亡,都能找到其發生的意義原因。即使 如此依然無法解決每個問題,但卻能因著釐清發生事情的意義,舒緩自己心中的 憂慮,看見這樣的意義在終極世界裡被賦予價值存在。 因此,神義論對各樣社會事物、現象所提出的解釋性答案,使個人在面對各 樣事物的不確定性狀態,依舊能在宇宙社會的規律原則中找到自己合理的定位。 簡而言之,透過神義論所探討之宗教神聖的帷幕,便可將人生中所遇失序現象都 遮蓋其下,使個人不再需要擔憂自己處境,相信自己是在有意義、有秩序的生命 裡繼續生活,這樣對社會及其秩序的自我否定式臣服,對宗教而言非常重要,它 們是 Berger 所稱受虐者(masochism)心態。人們臣服於宗教那神聖偉大的神的 底下,知道自己的各樣經歷都在宗教合理化下產生,相信只要在宗教底下,就可 以除去在失範當中的恐懼與害怕(蕭羨一譯,2003)。. (二)宗教的異化與去異化 從以上論述可以得知,人類通過共同投入行動而集體外化自身,產生一個人 類世界;持續的外化使世界到達客觀實在性的位階時,身處客觀的實在界就能讓 人藉由社會化的過程,慢慢將這個客觀世界內化,使之成為個人主觀意識的一部 分。就此來看,社會是人類集體活動的產物,只有在人分享集體賦予這些行動的 7.

(15) 客觀意義下,這些活動對人而言才是作為社會實在界的元素,而相信世界真實不 變。 既然社會是人類集體活動的產物,就不可能符合每個人所希望的樣子;社會 透過社會化的過程把個人意識的某部分,塑造成社會所承認的個人身分,但人的 意識是不可能完全融入世界中,因此所謂的社會化也只是局部的。換言之,人雖 然不可能時時都願意遵照社會規定原則去做,但卻也不得不向社會低頭,才讓自 己可以被社會承認存在。 人雖然在社會、在自己意識中創造一個「我在」的假象,卻逃離與社會、與 自己的關係,導致人可能對自己某個社會化的面向也很陌生。這樣的疏離感,可 能可以透過積極的回憶,想起自己與世界與自我的關係,另一個可能是個人再也 無法想起個人與世界之間的辯證關係,也就是忘記了這個世界曾經是且繼續由個 人來共同創造,此狀況稱之為異化(alienation)(蕭羨一譯,2003)。 換句話說,異化是客體化過程的過度延伸,這個過度延伸導致個人意識出現 錯誤,錯誤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因而產生。這樣的錯誤意識,讓人忘記自 己雖然承受這世界的一切,依然是這個世界的共同創造者;也因著每個人是共同 創造者,運用剛出生產生的錯誤意識去認識整個世界的規則與制度時,才可能發 生「去異化」(de-alienation)的過程(蕭羨一譯,2003)。 然而,前述的失範現象與異化又完全不同,相反地,人們常透過異化的角度 去解讀世界。宗教能成為對抗失範最有效的方法,也是與宗教的異化特質有關, 因宗教是強大的法則化媒介,其客觀性又是被創造的,並且將各樣事物的意義與 活動產物,轉換為超越人類的、永恆的人類意義,進而產生異化的力量,讓人類 就算在失序的狀況下也不慌張害怕。所以可以說宗教在歷史裡同時表現為維持世 界的力量,也是動搖世界的力量,在這兩種表現理,宗教始終在異化並且去異化 (蕭羨一譯,2003)。. (三)不可避免的世俗化 因著宗教戰爭、宗教改革、文藝復興的興起,以及近代以來的工業革命,世 界整體的文明在全世界擴散,世俗化(secularization)開始展開。Berger 所謂的 世俗化,意味著社會與文化的活動領域從宗教制度與宗教象徵支配的底下脫離, 不僅脫離基督教會的控制或影響力,也脫離全體文化的生活和觀念。換句話說, 世俗化代表現代西方有越來越多的人,不必借助宗教對各樣例行事物做詮釋,去 看待他們的世界和自己的生命意義(蕭羨一譯,2003)。 宗教也同樣被世俗化所影響,原本與人類社會相連繫在一起的環境、政治、 經濟等生活面向皆不復存在,必須面對人類世界陷入「不似真實性」 (implausibility) 的情況,再次將現代信徒重新拉回宗教世界中。宗教改革後的新教將焦點重新定 8.

(16) 睛在基督教的核心概念:只因著相信便能在神的眼中稱為義。表面上看,這樣的 改變是將個人與神的關係窄化,但從一方面來看也成為世俗化的推手,因為它把 個人放在世俗化的世界中持續思考,讓每個人更有機會反思自己是用什麼角度去 理解、維持日常生活的制度(蕭羨一譯,2003)。 宗教中的社會形態,也是促使世俗化過程的推手,因為把宗教活動和象徵集 中在一個制度範疇內,就是把社會的其他部分定義為「這個世界」,距離神聖者 的國度比較遠的俗世領域。個人身處於「這個世界」中,只要個人將聖與俗的關 係拿捏平衡,便能始終存在社會的實在界裡。然而,並非每個人都能真將聖與俗 的關係拿捏得持平,這造成人心中對宗教的可信度問題產生,也就是人如何看待 心中那「似真性結構」的建構(蕭羨一譯,2003)。 民眾主觀意識對於宗教事務會傾向不確定,不知該如何看待與面對;從客觀 角度也可發現,各種宗教或其他同樣去定義實在界的力量,同樣受到民眾的追隨 或注意。但這些力量不足以強迫民眾去跟從,因為掌握選擇的權力依然在民眾手 中,多元主義的現象於是便浮現在這世界上。由於資本主義和工業化的興起,導 致經濟領域首先受到衝擊,以致產生世俗化的現象。工業化社會逐漸成為當代世 界中領導角色,非工業化的世界就像宗教裡的「解脫境界」,顯而易見的世俗化 從政治經濟領域,外移到社會中最私密的組織──家庭。所以在現代政治環境裡, 宗教的存在淪為意識形態的問題,而在家庭及與家庭休戚與共的社會關係裡,宗 教則仍具有相當的「實在性」,亦即,就人們在日常社會活動領域裡的動機和自 我詮釋而言,宗教仍然非常重要。簡言之,當宗教信仰雖然被侷限在特定的社會 生活範圍,卻依然可以有效區隔現代社會的世俗化領域,即使它再也無法讓所有 社會生活得到約束每個人的終極意義(蕭羨一譯,2003)。 世俗化造成的宗教「兩極化」(公共的應對言辭與私人的道德行為)以及附 帶的共同性和實在性的喪失,也可以說,世俗化其實造成多元化的環境。昔日壟 斷的宗教不能再把信徒的服從視為理所當然,先前以權威使人服從宗教傳統,現 在需因應多元環境的市場,宗教團體必須和相同宗旨的團體競爭,「成果」的獲 得變得很重要。官僚制度成為宗教團體中能理性傳教的結構,運用官僚體制的實 施加上不同基督教團體協商合作,或合併的方式來應對這個世界。由此可見,多 元化環境下產生官僚結構的網絡,和整個社會及彼此間做理性交易,更進一步觀 察,多元化環境也影響推廣宗教的內容,需要關注著消費者的偏好,進而改變內 容使社會大眾不受強迫而接受(蕭羨一譯,2003)。 消費者的世界既已世俗化,偏好意識便會偏向與世俗化意識步調一樣的宗教 產品;而宗教在當代社會中,主要在個人私領域中產生影響,消費者偏好正好反 映對這個領域的需求。如果把宗教放進私人問題(家庭、鄰居或私人心理需求) 探討,仍然能闡述世俗化下的各樣狀況;但若將宗教放在政治或經濟領域裡討論, 則會被認為是不合適。這說明了為何現代社會中,教會較不影響教友對於政治或 9.

(17) 經濟的觀點,而較常影響人們的私領域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下,必須強調基督宗 教與其他宗教不同的理念傳統,才能讓消費者區分產品並做抉擇(蕭羨一譯, 2003)。 Berger 再次強調,在多元化環境下,宗教體制只有兩個方式可以應對。一個 是調整自身去適應這個環境,就像生產者盡最大能力根據消費者需要去修正自己 的產品,以妥協的方式解決似真性結構的問題;另一個方式則是拒絕調適,但在 他們得維持或建構社會結構背後的合理性,盡可能持續宣揚舊有的客觀性,方能 鞏固並守住自己的陣營。在這項論述提出後,Berger(1998)更正了之前所提出 的想法,他認為由於多元化與世俗化的影響,宗教會漸漸式微;但現今世界社會 有許許多多宗教信仰依然存在,且依舊使用於許多社會面向,人們反而因為多元 化帶來的多元選擇及不確定性,讓人們更需要依靠信仰來接受生活中各樣的不確 定性。 因著社會上多元化環境產生,讓人擁有選擇的權利,「幾乎可以說現代人, 尤其受過教育的現代人,是長久處於懷疑的狀態,懷疑他自己與他所生存的宇宙 的本質」 (黃樹仁、劉雅靈譯,1983:55) 。所以相對來說,宗教教義的客觀性, 對現代人而言已不復存在,人不但可以改變其對自己的想法,也可以改變他對世 界、宗教教義的看法,鑒於此觀點,社會被宗教所影響,宗教亦被社會所影響; 對人們而言,宗教影響人的想法與規範,但人也能影響宗教的詮釋與習慣。 總而言之,宗教雖是人所建構的,但它也帶給人生活的依靠與想像,只要緊 抓宗教的核心觀念與價值,宗教便能屹立不搖於這世界上。此外,透過宗教教義 對各類重大人生衝擊背後原因的詮釋與引導,更可以讓人們保有彈性來面對整個 世界各樣的變化與打擊。當然,教義核心亦被社會生活方式所影響,因著不同時 空背景下的人事物,而有不同的解釋與結果。. 第二節、家庭系統的規則建構 家庭,並不只是人一出生需適應的社會環境,更是人個性、想法與行為的最 大作用者。根據家庭系統論點,家庭中成員環環相扣,任何一個人如果產生無法 解決之狀況,所有人都會受到影響;在各項影響因素中,尤其又以情緒的展現最 為強烈。因為家庭規則的建立,往往是從父母身上所隱藏的情緒產生;孩子感受 到什麼事情不能做,什麼事情是可以出現在這家中,都會透過觀察父母的情緒反 應來做判斷,進而成為深刻在孩子生命中的約束力。因此本文採用 J. Bradshaw 的家庭系統論來成為立論基礎,分析家庭規則是如何影響一個孩子的想法與行為。. 一、 家庭系統的建立 10.

(18) (一)羞愧感的產生 在所有生物中,人類的嬰兒最依賴父母,而孩子對父母、家庭的任何想法, 則是從父母身上學習而來。孩子做為學習者,特別需要父母指引,因為他們對所 有事物充滿好奇心,卻不知該如何做選擇、用行為表示所思所想。當孩子認為父 母是全能的,如同上帝一樣偉大,便覺得只要有他們在,就不用擔心受怕(鄭玉 英、趙家玉譯,2006)。 將父母神化的信念幫助孩子免於身在黑暗,也免於面對死亡及遺棄的恐懼; 但這卻可能導致孩子為自己建造一個培養羞愧感的困境,這樣的羞愧感便是一種 完全的自我否定。正如 J. Bradshaw 指出的:「健康的羞愧感是『我做錯了』,而 羞愧感是『我是個有問題的人』」(鄭玉英、趙家玉譯,2006:15)。孩子無法從 事件本身來檢視錯誤,而是將自己視為錯誤的源頭;一旦內心有了羞愧的聲音, 便不想面對痛苦的自己。於是,他們可能創造一個虛假的自我,用以保護自己不 去面對真實自我的痛苦及內心的寂寞。 由此,「假我」出現,孩子會依照父母對待他們的方式來看待自己,按照文 化或家庭需求帶著面具或用僵硬的角色互動。當認同假我的狀況延續長時間,便 會忘記自己真正的感覺、需求、思考,與自己的真我逐漸分離。由內化的假我來 建立自我概念,便很容易一廂情願地將父母及他們的所作的行為合理化,因為孩 子心中被賦予一個假設: 「成年人所說、所作都是對的」 。合理化幫助孩子避免和 父母產生距離,但一個人越覺得自己沒有價值,就越對改變感到恐懼、羞愧;當 孩子感到恐懼與羞愧,就越覺得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解決,心中慢慢認為不改變就 是解決陷入狀況的最佳方式(鄭玉英、趙家玉譯,2006)。. (二)家庭中的毒性教條 「『規則』是一個行動、方法及協議所制定的守則。」 (吳就君譯,2006:99) 規則常常與「應該」的概念互相連結在一起,對家庭來說,是否有存在或隱形的 規則?是誰制定的?又有什麼影響? Bradshaw 在陳述家庭規則上,認同 A. Miller 的定義,將那些陳腐不宜的家 庭規則統稱為「毒性教條」 。許許多多家庭中的規則,成為危害兒童權益的暴力, 更是成為限制兒童成長的關鍵。因此被稱為毒性的教養條例,以服從為最高遵守 價值,孩子能依照指示去行動跟思考時,才被標籤為「好孩子」;當孩子的行為 表現出謙虛恭敬、討人喜愛、替他人著想、不自私時,才被認為具有美德。規則 慢慢變成人生活中的一部分,進而成為習慣,而人也滿足於固定秩序的安全感。 結婚便是夫妻雙方從各自原生家庭帶來不同的家庭規則,而毒性教條的規則 之一,是不能批評父母和家庭。所以,孩子在家庭中生活、生存,為了化解羞愧 感的產生,只能美化父母的行為、思想,形成假我。這些規則甚至可能成為他們 11.

(19) 一生做事、生活的圭臬,再被帶入下一個家庭中。每個家庭有不同的毒性教條, 有些是明白嚴格制定的,有些卻是那些隱而未現的規則。其中隱而未現,也就是 成為習慣的規則,才是最荼毒孩子的教條,因為潛移默化成為理所當然的道理, 從孩子的眼中來看根本不知道毒性教條的存在。 由此可知,毒性教條不僅是家庭系統中值得研究的議題,也是影響家庭成員 互動模式的重要因素。. 二、 從家庭系統看成員互動關係 (一)家庭系統與互動關係 所謂的家庭系統,建立在人類和社會糾結不清的關係之上,人與人之間,人 與社會之間有關係,便建構成一個社會關係,而這關係當中包含家庭成員彼此關 係,及家庭成員與社會的關係。整體的系統來自各部分之間的互動,而任何家庭 系統都是由連結家人之間的關係所構成。(鄭玉英、趙家玉譯,2006)。 從與世界,也就是外界之間關係的開放程度來看,家庭系統可以分為封閉式 與開放式兩種。在封閉式的家庭系統中,所有關係結構及溝通皆僵化而固定,缺 乏變化,且不與外界資訊互通。當家庭成員面對各類困難時,處理問題的模式通 常不會有任何改變,或是看似想引發改變,卻一直維持現況。相較之下,開放式 的家庭系統則允許高度彈性和創意,接受改變,與許多家庭以外的資訊相互流通, 因此較能藉由主張創新思想和行為,改變舊有的陋習與毒性教條(鄭玉英、趙家 玉譯,2006)。 每一個在社會上生活的人,都是其家庭具體而微的縮影,個人潛意識與家庭 成員的連結關係及家庭經驗,都將成為他們成長過程中影響心裡深層結構的重要 因素。因此,家庭系統論者認為家庭中某一成員的問題行為,只是展現出家庭生 病的病徵而已,實際上則是整個家庭出了問題。就像 Bradshaw 提到,家庭成員 彼此間資訊傳達方式不良,或是因為他們選用不恰當的行為、規則,以及出現不 妥當的回饋,都可能是之前所說封閉式家庭系統的特性導致。由此可知,家庭系 統的運作並非因巧合,是按照固定的循環過程進行,每個人對家中所產生的問題, 皆有責任,沒有一個人可以跳脫責任,或單獨受到他人評論(鄭玉英、趙家玉譯, 2006)。 更詳細地說,家庭系統跟所有社會系統一樣,擁有其基本需求,「家庭的需 求包括:價值感、安全感、成就感、親密感、對於挑戰和刺激的需求以及精神上 的寄託」(鄭玉英、趙家玉譯,2006:53)。當家庭無法供給這些需求時,孩子 身上便會彰顯出所缺乏的需求,可能成為父母關係、家庭關係中的「代罪羔羊」, 也就是家庭問題的承擔者。根據 J. Bach 博士所提出之巴哈模型理論,可以說明 家庭中不同排行的孩子,參與在家庭中的角色,及滿足家庭什麼基本需求。以下 12.

(20) 將簡短說明每個社會系統的四個基本需求(鄭玉英、趙家玉譯,2006): 1. 家中第一個出生的孩子,所需負擔的基本需求為「生產需求」,因此家人通 常會期待第一個孩子有好的成就表現,通常會繼承家中所教導的主要價值觀, 運用價值觀面對社會與個人時,最能意識到社會規範和自我形象。然而,面 對家中需要討論的議題時,家中第一個出生的孩子常會和父親(家中的生產 管理人)持相同或極端相反的價值觀與抉擇基礎。 2. 家中第二個出生的孩子,必須面對「平衡家庭情緒的需求」,以回應家庭系 統中隱藏及潛意識中的規則。也因為要承擔家庭情緒問題,較難整合自己的 感情和理智,在家中發生事情時,只能直覺感受到家中有事情發生,卻不知 道是什麼事情而導致直覺產生,這讓第二個孩子常看起來是天真迷惑的。通 常第二個孩子的價值觀和母親的價值觀與抉擇基礎較相似,以母親的觀念想 法為理念準則。 3. 第三個孩子通常要滿足包含家庭中父母婚姻關係的「人際關係需求」,因此 他們是家庭產生緊張關係時最佳緩衝者,看似不介入衝突,但事實上非常關 心,對於選擇常常左右為難,難以做出判斷。 4. 第四個孩子則負責家中基本「統一的需求」,他們很想幫忙解決家庭的問題, 卻又覺得自己很無力、無助,所以常用扮演小丑角色來轉移或減輕家庭衝突。 表面上他們看起來是被寵壞、幼稚的樣子,實際上卻可能藉著分裂自己、當 代罪羔羊來保護家庭。 除此之外,Bradshaw 也提出另一種了解家庭系統互動方式,他建議可以想 像一群人同時身處恍惚、催眠狀態中;因為人在恍惚中,擁有具整體性的專注意 識,所以家庭系統論者稱之為「家庭催眠狀態」。此催眠狀態可能以循環回饋的 方式,影響家裏所有人;透過親子互動、婚姻創造出來,父親的行為影響母親, 母親的反應也會反過來影響父親。親子間連結在催眠狀態中產生,孩子與父母間 的信賴關係能使彼此更容易進入對方的世界中,用他人眼光來審視事情,學習接 受對方的思考邏輯、想法。信賴關係越緊密,越能幫助家庭成為一個開放性的系 統;相反地,信賴關係越疏離,催眠狀態處於僵化且刻板,以致無法成為家庭成 員審視家庭問題的方式(鄭玉英、趙家玉譯,2006)。. 第三節、人的自我觀念建立與行為模仿 人從社會、家庭中學習生活,學習人際交往,更學習認識自己,建立自我的 觀念。自我,是一個人面對自身存在、個性特質、社會形象等方面,所產生的一 種認知與意識。從本能上來說,人從出生便擁有與他人交流的需要,並且憑藉與 他人的生活相處,及在社會上生存的經驗,形成自我的概念。因為人的自我概念 13.

(21) 始於模仿他人的行為,從其所作行為後的結果,得知行為的是非對錯,而形成自 己遇事時的行為標準及自我判斷的依據。因此,本文將 Cooley 的「鏡中自我」 理論與 Bandura 的「社會學習理論」結合,來探討人自我建立的過程及人開啟學 習行為的模仿過程。. 一、 從 C. Cooley 的人類本性,探討個人與社會的發展 (一)遺傳與本能 從進化論的角度來看,許多人認為遺傳決定一個人的性情、潛在能力及對事 情的傾向。若從這觀點來論述生命,生命是被約束、沒有創造力的。但 Cooley 認 為雖然遺傳決定個人的一些狀態,卻可以運用「選擇」 (selection)生活環境的過 程,對遺傳起間接的改變作用。 當然,人也有本能,它們與動物本能不同處在於,人的本能可以解釋人行為 的動機而非解釋個別行為,而且它們會受到社會環境影響。由此可見,個人的社 會生命起源於與他人的交流,通過對觸摸、音調、手飾和臉部表情的感受,之後 又通過逐漸掌握的語言來達到交流,亦即從個人所身處的社會環境中學習。從遺 傳與環境來看人性,人類本性最基本的特點就是可教育性,它的不確定性並非是 為了成為社會習俗,而是讓它按人們的意願發揮作用。所以 Cooley 說: 「就像一 個聰明的機械師,運用物質和運動的普遍規律來為他的目的服務」(包凡一、王 湲譯,1992:22)。 社會學習理論也強調人和環境並不是單獨決定人行為的因素,而是交互影響 並彼此聯結,影響的因素會因各樣的情境與行為性質而有所不同,有時環境影響 力足以限制行為,有時候環境則會被人為因素所控制。對此 Bendura 表示:「人 既不受內部力量的驅使也不受環境刺激的支配。相反的,它是根據人和環境間的 連續交叉互動來解釋心理功能的」(周曉紅譯,1995:10)。. (二)暗示與選擇 當個人開始在社會上與他人互動,就會產生暗示或選擇的行為。自覺的意識 (選擇)與不自覺的意識(暗示)看似不同,卻只是社會關係中一致性和複雜性 問題的一種表現。我們能做出任何一個選擇,都是因社會上某種生活方式對普遍 生活中產生諸多暗示,而產生選擇行為的結果。事實上,我們思想的主要部分來 自生活中無目的選擇的衝動,或是來自遺傳的本能,亦或者由於習慣而形成,而 更高一級的思維或者意志的功能是組織和運用這些衝動(包凡一、王湲譯,1992) 。 關於暗示,Cooley 表示社會上易受暗示性的人,其實是缺乏對反省意志的控 制與組織意志的行動,致使思想和行動被分離而失去目標。也許大多數人都有很 強的易受暗示性,根本沒有力量嘗試對生活提供的素材進行更深刻的理解,而僅 14.

(22) 僅是接受一些範圍狹小和簡單的暗示並衷心的服從(包凡一、王湲譯,1992)。 然而,人們普遍更重視自覺的思想和行動的原因在於,選擇是有明確意識的, 它本質上包含反省意識的核心,代表著一種特殊的、有競爭心的精神力量。因此 人們很自然地會有自己的意志,以盡可能達到自己的目的;反之,無節制地進行 選擇活動會使人精疲力竭,許多人甚至一蹶不振,以某種形式完全屈服於紀律和 權威。這也造就了個人權威、地方習俗、某些職業傳統等等規範的產生(包凡一、 王湲譯,1992)。 在生活中,人所有直接經驗的學習現象,都是通過觀察他人所為及行為的後 果,加上思考自己實行的基礎上,產生學習行為,而透過觀察學習的能力,人可 以獲得大量經過整理的行為模式,減少獨自嘗試錯誤的過程,以學習來習得行為。 在學習過程中,人的自我調節(self-regulatory)能力也是受社會學習理論的關注, 因為人類本性(human nature)擁有巨大形塑的潛力,可以藉由運用各種直接或 替代性的經驗來塑造本性,所以自我成為影響一個人將採取何種行為決定的影響 因素(周曉紅譯,1995)。. (三) 社會與個人的發展 對於 Cooley 來說,社會和個人並非對立,是相輔相成的關係。社會雖大於 個體,但個體成就社會;因此社會與個人不應分開討論,而要用更全面的方式來 看待、研究社會與個人。廣義來說,社會可以指全人類,也可以指任何個別的社 會組織,是人類集體的一面。從生物學的角度,社會就是「機體」(organism), 意即由具備獨特功能的不同成員組成的生命整體。當中不同成員間有直接的交流、 交際(有具體對象的同情),社會和個人並不代表兩個事物,只是表示同一事物 的個體方面和集體方面。 在研究孩童發展的過程中,Cooley 發現人們從小就具有慷慨的本性和對社 會感情的需要,稱為交流慾(sociability) 。這種交流慾像其他本能一樣,與社會 經驗相聯繫一起,並且經過時間與經驗的累積,形成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意識 整體。在這個整體裡,社會感情會根據生活本身的複雜性相應發展,包含不斷變 化和交織。透過想像和創造自己與朋友一起玩樂、交流的過程,孩童用想像中的 情境對話,而這些內容經常讓照顧者不易理解。成年人也一樣,只是成長後在獨 自思考過程中,不會大聲說出思考內容;但思想意識一樣處在永久對話中,成為 不自覺卻很少注意到的事(包凡一、王湲譯,1992)。 從兒童時期開始,人們就透過想像來作思想的表達,鍛鍊清晰的交流素質, 而想像中的對話可以在很長時間裡,滿足交流意識的需要。在想像交流的生動性 上,人們的差異很大,思維習慣越是簡單、具體、附有戲劇性的人,他們的思維 越容易與有聲有形的對話者,進行實際對話,女人又常比男人更生動。簡言之, 15.

(23) 情感型的人比那些冷靜型的人更生動,並且所假想的對話者是富於變化的人,容 易以日常中最近接觸、印象最深的人作為原型,可以說作為思想和生活中一半的 假想對話者是從實際環境中選取的(包凡一、王湲譯,1992)。 實際上,思想和人際交往可以視為同一物的兩個方面:促使我們行動的暗示 通過臉部表情或其他特徵因素,被彼此意識接受時,就是人際交流;當引起我們 行為的暗示通過記憶,並且經過更完善的思想時,便是思考。這兩者都涉及意識 和人,因此 Cooley 說「我們的意識不是隱居者的草棚,而是待客和交際的客廳」 (包凡一、王湲譯,1992:72)。意識的生命基本上也是交流的生命。對於人來 說,他人臉部各種表情是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構成對於他人的印象,因為人想法 的產生,是透過感受對方而產生。所以,人對他人的性格或個性判斷,其實是通 過想像一個人在不同場景中的表現來衡量,而經驗讓我們從中找出這個人適合在 哪個場景出現,運用觀察、記憶與想像,形成對他人的判斷。對人的感情聯繫著 人的形象,而對形象的理解若不和對人的感情聯繫起來,則毫無意義,所以情感 若沒有物體外部特徵的幫助是不能被體會到的(包凡一、王湲譯,1992)。 綜上所述,人和社會必須在想像中研究,因為當我們要深入了解人的動機時, 動機是來自人的觀念。也就是瞭解人,才能瞭解人的行為、如何思想,進而理解 由人組成的社會。生活以意識和想像結合成為一個整體,社會是生活的一個方面, 它是人際交往的生活,這就是最廣泛意義上的社會本質(包凡一、王湲譯,1992) 。. (四)同情或理解 上一段所述通過人際交往而發展對他人的觀念,從社會的角度而言,即是同 情的能力。它是進入他人意識、共有他人意識的能力,通過語言、眼光或其他手 段與他人交往,與他人或多或少產生彼此的理解或者交流,以獲得共同點並且瞭 解對方的觀念,或能夠交流的任何情感。人與人共有一種感情的起因,通常是人 感知對方符合自己過去的某種感情特徵,這些特徵又把過去的感情喚起;共有一 種思想也一樣,由此可見在普遍的社會生活中,思想和感情的共有與生活不能相 互脫離(包凡一、王湲譯,1992)。 Cooley 認為同情是不可缺少的社會力量。一個人只有理解別人,才能進入周 圍的生活,才能有意義地生活。而一個人所能同情事物的範圍取決於他個性的衡 量,展現他做為一個人的內涵到底有多大:透過人同情的生活,可以加以解釋目 前社會狀況。在人際交流中,同情裡的相似性,是人們可以相互理解的因素;至 於彼此間的差異,則可能成為引起交流的趣味。因著與他人的不同,吸引他人與 自己察覺彼此觀念相似卻又不相同,能相互理解彼此的意識狀態,但又有那不同 於各自的意識狀態。如此,雖然我們發現他人行為與自己想像的不同,卻也可以 理解對方為何做出如此行為,進而發覺如果是自己反而會做出另一種反應。 16.

(24) 這樣看來,在意識共有或交流意義上的同情,絕非一件簡單的事,因為每一 個同情行為,都是在感情的引導和刺激下進行著有選擇的發展。與一位朋友、一 位上司、一個反對者接觸或者讀一本書,都是一種同情的行為,而社會正是由這 些行動的總和構成。只要徹底瞭解一次同情經驗,就能透過同情經驗去解釋社會 秩序的途徑,因此社會中任何特殊事物,在每個人生活中都有相應的特殊性。從 這點來看,同情應適當地被控制和選擇,選擇便成為同情的顯著特點;又或者, 可以把每一件同情的行為看作是歷史、制度和社會風氣的特殊表現,人接受或施 予的每一點影響,將成為人的個性在其中成長起來的種族、國家和時代的特色(包 凡一、王湲譯,1992;謝立中,1999)。. 二、 從人類本性,探討個人與社會對自我的影響與建構 (一)社會自我的意識 透過上面的敘述,Cooley 認為一個人一出生就具有對自我的感情或情感,但 自我感覺會不斷演變、改進,隨著思想的發展改變。當碰上符合他傾向的事物時, 就會牢牢抓住不放,並發展出普遍生活所要求個人之間的差異,進而對自己所抓 住事物產生專有感。反觀「我」並不是意識的全部,而是處於意識中心地位、充 滿活力並十分縝密的一部分,這部分和其餘部分逐漸融合,卻又保持著某種實際 上的界限。由此,一個人通過其語言和行為,總能十分清楚顯示出什麼是他的「我」 , 將不屬於他的思想區別開來(包凡一、王湲譯,1992;謝立中,1999)。 社會自我(social self)只不過是意識(mind)納為己有的任何觀念,或觀念 系統,而這些觀念來自交流的生活。因著與他人的交流,採取想像自我—他專有 的所有觀念—是如何出現在他人意識中,人就在想像中得知別人對自己的外表、 風度、目的、行動、性格、朋友等等的想法,並且受到這些別人想法所影響。此 種社會自我則被稱作「反省自我」或「鏡中自我」 (reflected or looking-glass self) 。 由此可見,鏡中自我分為三個主要方面:對別人眼裡我們形象的想像;對他 人判斷自己形象的想像;某種自我感覺,如驕傲或羞恥。當自己對他人觀點的想 像經常被打破時,這意味著我們正受他人的影響。許多時候我們在一個自認很重 要的人面前,會暫時使自己符合對方心中自己的形象;當然,這是暫時而表面的 現象,它能讓我們知道在別人心中,自己形象的想像為何,而我們又如何被這樣 的想像所控制。如果再加上看見他人對自己形象想像的判斷,猜測自己的自我是 如何在他人心中成長和形成的,便可仔細推敲自己面對這過程的感覺為何(包凡 一、王湲譯,1992;謝立中,1999)。 自我感覺就像人們其他感覺,只要適當有規律地得到滿足,就不會對它有太 多關注。許多人的行動表明,他們對自己的看法大都來自他所接觸的人,但他們 的行為絕無造作,而是因為他們的行動出自前一事或受暗示影響,敏感卻缺乏思 考能力。那麼一個健康的自我又是如何產生的呢?Cooley 表示: 「一個健康的自 17.

(25) 我必須既充滿活力又具有可塑性,是在同情的指導和養育下,個人目的與感情的 堅固而縝密的核心」 (包凡一、王湲譯,1992:138) 。照 Cooley 的意思來解讀, 在一個健康的頭腦中,自我和非功利的愛,也就是同情,會彼此促進對方的成長。 我們一直強烈又長時間愛著、同情著的事物,久而久之就會被認定是自己的一部 分,因此只有在一個堅實的自我基礎上,一個人才能夠發展同情和愛(包凡一、 王湲譯,1992;謝立中,1999)。. (二)社會自我的表現 接續上述的社會自我,經 Cooley 的研究發現,社會上人們的自我會以諸多 不同樣貌呈現,像是自私、驕傲、虛榮、怨恨、自卑,或是自尊、榮譽感等自我 感情及自我表現形式。人們一旦發現自己不適應所生長、所處在的社會環境,便 會通過某種形式的自我感情表現出來。那些胸懷宏偉抱負、確認特定目標的人, 通常會暴露出自我感覺混亂的原因,是他們在意識中樹立了一個不論任何社會環 境都無法認可、理解的自我形象,並期望在自己的幻想中追求更高裁判的讚許, 以此維持自我形象。但這卻可能使其產生歪曲和傲慢的自我(包凡一、王湲譯, 1992)。 Cooley 認為所有對社會不滿的人,其自我都蘊含某些不健康的部分。但若人 們在一個能自我表達、得到他人讚賞,及一個合理的安全環境下,便能感到滿足。 自我的確有很強的適應性,許多的艱困或困難也不一定能損傷自我,如果一個人 能適時地表現出自我,又能被自己的夥伴或他人讚美與賞識,得著社會性的支持, 每個人的自我就比較可能以健康的形式展現(包凡一、王湲譯,1992)。. (三)社會行為的觀察模仿過程與方法 以下將從行為的反應後果及模仿他人行為,兩個方面來探討對於行為的學習 方式。 1. 透過反應後果的學習 在學習的過程中,人們決定採取行為時,除了做出反應,也會關注反應所產 生的效果,藉由觀察自己行動後的不同結果,摸索出在合適的場合需要做出什麼 合適、合理的反應假設,這些信息便可成為下次行動的依據,「準確的假設帶來 順利的操作,而錯誤的假設則導致無效的行動」 (周曉紅譯,1995:14) 。因此, 藉由做出行為的反應與反應結果,人們便有選擇性地得到加強或否定的反應效果, 來學習行為。 反應結果的信息讓人能預知行為未來的結果,當人預知自己所作適宜的行動, 會帶來成功的反應,便會因預知性的信息誘因,一次次讓有效的行為出現,增強 18.

(26) 出現成功的反應,因此,信息影響著人當下行為的調節,也成為人做出行為的動 機(周曉紅譯,1995)。 由此可知,透過反應後果的預知性訊息,可以增強人做出行為的動機,來學 習行為。 2. 透過模仿的學習 大多數人的行為,通過觀察別人所行,了解新的行為如何操作,在日後遇到 相同的情景時,腦中便擁有新行為的相關信息,成為做出行為的依據。模仿,是 觀察者在與楷模(model)接觸過程中,獲得示範性活動中主要行為符號的印象, 並以此作為自己合適行動的教導,以一種接近的方式向榜樣學習該如何行,使自 己避免不必要的錯誤(周曉紅譯,1995)。 除非人能注意並準確理解一個示範行為展現出的顯著特徵,否則人無法藉由 觀察而學習,因此模仿還須注意過程(attentional process) 。一個人選擇什麼行為 作為觀察對象,以及在與楷模的接觸中吸收什麼知識,都會影響觀察而得的經驗, 所以示範性的行為效果往往因人而異,由不同楷模所表現行為的效果,會直接影 響人選擇觀察哪些楷模或忽略那些楷模(周曉紅譯,1995)。 假使楷模不再出現,人只能從記憶中,搜尋這些示範性活動被人轉換成的形 象(imaginal)和容易利用的言語(verbal)符號,透過真實做出來的練習,或是 腦海中的反覆演練,都依靠記憶來確保楷模當時所做的行為是否正確再現,藉此 形成行為的延續。將所形成的記憶、符號化為具體行動時,個體會觀察他們本身 所行行為,與腦海中所複製的記憶作對比,若有任何差異,便會自行調整修正其 行為,這樣的過程形成一個「回饋環」 (Feedback loop) ,利用自我觀察和自我修 正的能力,使個人的仿效行為同楷模的行為越來越相像(王文科譯,1989)。 由此可知,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把習得(acquistion)和操 作(performance),或說表現這兩者區分開來,因為人們不會將他們所學的所有 行為都實行出來,若從人做出行為的背後動機來分析,一個人若按照楷模行為導 致有價值的結果,而不具無獎勵或被懲罰的結果,人便傾向於所做行為是為了展 示自己,透過外部的展示強化來表現行為的動機。而當觀察者做出行為後,與觀 察到楷模所作行為的後果是相同的,那學習者的行為是受替代強化(vicarious reinforcement)的影響,也就是,看到他人獲得積極效果的行為,比看到他人受 到消極效果的行為,更容易讓人選擇做出有積極效果反饋的行為。在這樣的情況 下,人們對自己的行為產生自我評價的反應,會運用自我調節的能力,傾向做出 感到自我滿足的反應,拒絕做出自己不贊成的行為,也就是自我強化的行為動機 過程(施良方,1996)。 綜上所述,在模仿過程的觀察學習,需要透過注意示範、保持行為、行為再 現與動機強化來形成。 19.

(27) (四)自我調節的行為 憑藉他人行為反應後果的替代性經驗,與認知的模仿行為去學習外,人因有 著思考能力,且每個人的想法與觀念大相逕庭。Bandura 發現人雖模仿與預知行 為結果,但有時候人所做出的行為跟模仿與預知的結果卻不相同,且人透過觀察 學習的過程中,反而創造出與他人不同的反應行為與認知,更是運用抓取抽象模 仿的方式,學習社會中隱藏的規範與規則。 因此 Bandura 認為,一個人可以透過觀察到自己的行為後果,或是預期自己 所作行為的後果,來調節自己所做出的行為,也就是人從直接或替代性經驗中所 學習到的行為,成為其表現的標準,這些標準也成為自我評量的基準。如果個人 在特定情況下,行為的表現是合適的,或超出個人原本預期標準,則評量為正向 增強;反之,若低於標準,則評量為負向(施良方,1996;王文科譯,1989)。 人對自我的評量和自己所認為的內在準則,比別人給予的獎勵,或說外在增 強更有影響力,換句話說,很有可能一個人在做出行為後,對自己所做出某件自 認為的錯事(在其他人不知道的情況下)而自責,因為這違反了自己的自我評量 (施良方,1996)。 綜上所述,一個人透過對自我的觀察,察覺自己的評量基準,而後做出對自 己行為的判斷是否合適,最後去評斷自己所做行為的反應,這形成一個人調節其 行為的過程。 綜合言之,從上述理論來看,家庭中父母與孩子之間也存在著社會學習的關 係。因著彼此相互觀察對方的行為與想法,父母從孩子的行為舉止、說話內容可 以得知其從學校、家庭或人際上,所習得的是否合乎中道;另一方面,孩子的所 學所言,也來自平常對父母彼此之間及他們與其他同儕關係,將所觀察到的結果, 變成自己未來人生中應變各樣事情的基準。因此家庭親子間,也會發生社會學習 的過程。. 第四節、人內在學習成長的動力 一、 從靈性到經驗學習與成長 (一)靈性的定義 人常說身心靈,身是身體,心是心靈,而靈呢?靈是靈性嗎?若是靈性,靈 性存在嗎? 對於靈性是否存在,每位學者持有的意見不盡相同,「只能說目前無法用人 類感官或是適當的測量工具觀測到。因此,無法用客觀工具量度,那就只能用主 20.

(28) 觀經驗表述。而靈性存在這件事,的確有不少主觀報告。」(徐巧玲,2016:9) 若說靈性為何被重視其重要性,因許多事情單從客觀角度來解釋與說明,完全無 法表述清楚使人明白,所以靈性由此被人看見並重視。從我的主觀角度而言,小 時候聽見爸爸所說神奇夢境,我就相信這世界有個神奇的力量存在,只是從未明 白是什麼,慢慢長大、學習,才瞭然這些便是爸爸的靈性體驗,此經驗除靈性外 亦包含宗教信仰,但關於宗教與靈性的相異與相同處,將在之後文內清楚解釋與 比較。 那靈性是什麼?關於靈性(spirituality),李香君、蔣宜倩、蕭雅竹(2017) 表示,靈性可被歸納成與超越、至高無上力量的連結,又能解釋為對生命追尋的 意義與目的,還能解釋為生命存在的意義與動機。由此可知,靈性與一個不可知 的超越、至高的力量連結,可以幫助人找到對此生的最終目的與意義,更了解自 己存在世上的動機與意義。葉俊廷、李雅慧(2018)則認為靈性在人生命中擁有 重要獨特的地位,當人面對生命當中所處環境的困難、恐懼與混亂時,靈性好像 透過儀式、行為、與神聖(sacred)有關的信念,告訴人關於終極的意義與秩序, 使人因此而擁有平靜感。所以,靈性就像在黑暗海上,指引人走出黑暗的燈塔, 人可以藉由擁有靈性的信念、行為、儀式,再次明白如何繼續往人生道路上前行。 而徐巧玲(2016)說靈性,不限於超越個人、心理、靈性、宗教、文化任何 領域,是人與生俱來、存在個體的一部分,其為人對更高層次事物、力量的覺知; 是與自己、他人到全人類與所有受造物彼此連結的感受,也是對於生命意義與存 有的深刻經驗與想法。換句話說,靈性是每個人都真實擁有的內在存有,傾向與 超越自我力量相連結,更與自己、他人、全人類及所有受造物相連結,成為個人 在衡量各樣選擇時的核心準則價值,引導人找到生命意義,影響人對內在、外在 世界的了解、感受,更甚者影響人所有的生活。若綜觀一個人的全人發展,便可 從上所述分為四個方向:人與自己、人與人、人與環境及人與宇宙(靈性)。因此, 徐巧玲學者表示:「不論在哪個架構中,靈性階層能涵括物質、生命、身、心之 上,同時靈性也為生命核心的力量,主導著生命的意義、生活工作、友情及愛等 層面。因此,靈性是影響個人各層面生存、生活及生命各層面的核心關鍵因素及 力量。」(徐巧玲,2016:17) 靈性是人的生命核心,因其體現人內在的本質,並經由過往的回憶、心情, 整合自己的過去且接受現在呈現出的自己,建構人心中對事情的衡量意義與準則, 幫助人用積極態度面對生命,擁有能量持續尋找生命意義與目標,當困難來臨時 所聚集的正面能量,便能轉化為盼望與隨機應變的成長動力,且在不同的生命歷 程、世界規則與環境中,人的身心靈也會因靈性於不同生命過程,而產生調適與 改變,藉由行為、儀式等方式,領人重新思考終極的次序意義,提供人內心平靜、 和諧與支持。而在追求靈性的過程中,靈性往往展現出超越性,超越自我的侷限 與目標,發展自身可能產生的愛與能力,向自己內心激發潛能,向外以捨己的信 念從家人、社群、社會環境到擁抱世界,因靈性能保持人與萬物、與環境、與更 21.

(29) 超越力量的關係,進而獲得和諧的發展(洪櫻純,2009;羅暐茹,2011;葉俊廷、 李雅慧,2018;陳雯萍,2010)。 綜上所述,靈性是什麼,眾說紛紜,但總歸而言,與個人有關、與超越世界 的力量有關、與人生有關、與意義有關。藉此,我將以 Tisdell(2003:47)的靈 性定義總結:「靈性是關於人們如何透過整體性的人生經驗去創造意義,讓人感 知到更大的力量或更高層的目的。」(Spirituality is more about how people make meaning through experience with wholeness, a perceived higher power, or higher purpose.)。. (二)靈性經驗與成長 至於靈性經驗的概念,廣義而言,是與靈性相關的所有特質與經歷(徐巧玲, 2016)。而 Tisdell(2003)將靈性經驗視為人們從一己生命經歷,理解自己與整 個世界發展之連結與意義的過程,並以神聖、尊重的觀點看待這些經驗。而且, 人類靈性經驗會隨自身與社會或世界關係的轉化持續改變,當人們越能確定自己 與神、自我、社群、環境相互關係時,就越能從中獲得內心的喜悅與成長。或者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是人在生命中,經歷各樣嘗試與接觸,碰見各種疑惑與衝突, 在當中學習對自己生命的反思,而感受到靈性體驗的學習過程(葉俊廷、李雅慧, 2018)。 其中,Tisdell(2003)也提出靈性經驗中讓人深刻感受的七個面向: (一)靈性和宗教並不相同,但對於有宗教信仰的人來說,他們相互緊密聯繫。 (二)靈性是一種自我覺察的過程,從人的生命力認識、尊重整體性和萬物的相 互聯繫,除覺察外接受、肯定連結關係的價值與意義。 (三)靈性的根本在於意義的創造。 (四)靈性總是存在於學習環境中。 (五)靈性的發展向更真實的自我、關係邁進。 (六)人們如何通過無意識和象徵性的過程來構建知識,通常以藝術形式,如音 樂、藝術、形象、符號和儀式等文化上表現出來的藝術形式,使之更加具 體化。 (七)靈性經歷最常發生在意料之外。 由此可知,靈性經驗即是人一生的生命經驗與歷程,在意料之外中學習覺察 自己、釐清自己所創建的意義,並在當中更真實的面對自己與他人、與萬物、與 更高存有連結的關係,接受並以神聖的角度來解讀自己的生命經驗,再次感知靈 2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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