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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泰山與酆都、酆都北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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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酆都法的系統、組織與儀式內涵

一、泰山與酆都、酆都北帝

(一)泰山與酆都

酆都與泰山都涉及中國的地下世界,泰山治鬼之說在先秦兩漢時就已出 現,認為人死後魂歸泰山,先接受泰山府君審判,再依生前善惡決定去處,為 善者判入仙界任事或是魂歸來處,為惡者則須在地府服勞役,完成後才能離 開。1但到六朝,道教上清經派提出了北陰酆都的說法,2最著名的是陶弘景

(456-537)在《真誥.闡幽微》(HY1010)載東晉楊羲手書的酆都情況:

羅酆山在北方癸地,(陶弘景注云)此癸地未必以六合為言,當是於中國指向也,

則當正對幽州、遼東之北,北海之中,不知去岸幾萬里耳。山高二千六百里,周 迴三萬里。其山下有洞天,在山之周迴一萬五千里。其上其下並有鬼神 宮室,山上有六宮,洞中有六宮,輒周迴千里,是為六天鬼神之宮也。

山上為外宮,洞中為內宮,制度等耳。第一宮名為紂絕陰天宮,以次東 行。第二宮名為泰煞諒事宗天宮,第三宮名為明晨耐犯武城天宮,第四 宮名為恬昭罪氣天宮,第五宮名為宗靈七非天宮,第六宮名為敢司連宛 屢天宮。凡六天宮,是為鬼神六天之治也。洞中六天宮亦同名,3相像如

1 有關先秦到唐代的泰山信仰,酒井忠夫有很清楚的研究,可參見酒井忠夫著、金華譯,〈泰山 信仰研究〉,收入游琪、劉錫誠主編:《山岳與象徵》(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頁 193-224;另可參莊宏誼,〈道教東嶽大帝信仰〉,收入《2008 保生文化祭:道教神祇學術研討會論 文集》(台北: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2008),頁 90-110。此外,有關六朝道教死後世界的觀 念可參柏夷(Stephen Bokenkamp)精彩的討論,見 Ancestors and Anxiety: Daoism and the Birth of Rebirth in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7)。

2 有關上清經派與陶弘景的相關研究,較具代表性的有謝聰輝:《修真與降真──六朝上清經 派仙傳研究》(台北: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博士論文,1999);張超然:《系譜、教法及其整 合:東晉南朝道教上清經派的基究》(台北:政治大學中文系博士論文,2008);蕭登福:

《六朝道教上清派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2005);程樂松:《即神即心:真人之誥與陶 弘景的信仰世界》(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

3 洞中六天名諱為:「第一休明緫靈洞天宮、第二玄司重正宗靈天宮第三統仙昇靈希微 天宮、第四正真紹靈宛司天宮第五雲婁玉紀明晨天宮第六崇虛赤映天宮。」在酆 都法中稱為下六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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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也。世人有知酆都六天宮門名,則百鬼不敢為害。(15:1a-2b) 

人初死,皆先詣紂絕陰天宮中受事,或有先詣名山及泰山江河者,不必 便徑先詣第一天。(陶弘景注云)此宮是北帝所治,故後悉應關由。猶如今州縣之 獄,初雖各有執隸,終應送臺定其刑書。要受事之日,罪考吉凶之日,當來詣 此第一天宮耳。泰煞諒事宗天宮諸煞鬼是第二天也,卒死暴亡又經於 此。賢人、聖人去世,先經明晨第三天宮受事,禍福吉凶,續命罪害由 恬昭第四天宮。鬼官地(北)斗君治此中。(15:2b-3b) 

他認為在北方癸地有北帝(北陰酆都太帝、北玄太帝)掌理的羅酆山六天宮,

內外各有六宮、共十二宮,此即酆都地獄所在,凡人死後都必須來此接受審 判,泰山就類似六天宮的第一天宮。而依陶弘景的注文,他並未確定北陰酆都 的實際所在,由此來看,此說應是以傳統北方為玄天、為死方的說法加以敷衍 而成。而在《太真玉帝四極明科經》(HY184)還提到酆都有二十四獄:

酆都山在北方癸地,山上有八獄:第一監天獄,第二平天獄,第三虛無 獄,第四自然獄,第五九平獄,第六清詔獄,第七玄天獄,第八元正 獄,八獄主上天三官。山中央又有八獄:第一玄沙北獄,第二皇天獄,

第三禁罰獄,第四玄妙獄,第五刑正獄,第六律令獄,第七九天獄,第 八清冷獄,八獄主中天三官。山下又有八獄:第一無量獄,第二太真 獄,第三玄都獄,第四三十六天大獄,第五天一北獄,第六河伯獄,第 七累劫獄,第八女青獄,八獄主下三官。凡二十四獄,並置酆都山之 北。獄有十二椽吏、金頭鐵面、巨天力士各二千四百人,手把金槌、鐵 杖。凡犯玄科,死魂各付所屬獄,身為力士鐵杖所考,萬劫為一掠,三 掠乃得還補三塗之責。(1:6a-b) 

這二十四獄還有不同說法,或是還有卅六獄之說,學者已有討論,便不贅述。4 不過受到佛教地獄觀影響,在唐宋時期的《太上九真妙戒金籙度命拔罪妙經》

(HY181)、《太上元始天尊說北帝伏魔神呪妙經》(HY1401)、《靈寶無量度人 上經大法》(HY219)等經典也提到酆都中有配合五方概念的九幽地獄,為:

東方風雷之獄、南方火翳之獄(南方烽輪之獄)、西方金剛之獄、北方溟

4 參見澤田瑞穗:《(修訂)地獄變:中國の冥界說》(東京:平河出版社,1991),頁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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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之獄、中央普掠之獄、東南方銅柱之獄、西南方屠割之獄、西北方火 車之獄、東北方鑊湯之獄 

與此同時,也出現救度九幽地獄中亡魂的九幽懺、九幽醮等經典與儀式,5呈現 一個多層紛雜的地獄景象。

由上所述,可知泰山治鬼為中國傳統的說法,而六朝出現的北陰酆都之說 也具有治鬼的職能,二者分屬了儒家與道教兩個傳統。而在六朝道教已有嘗試 將兩者整併,酒井忠夫指出:在南朝陶弘景所著的《洞玄靈寶真靈位業圖》

(HY167)所列與泰山有關的神真包括:6

司命東嶽上真卿太元真人茅君(二,左)

右輔侍帝晨領五嶽司命右弼銅柏真人金庭宮王君(二,右)

五嶽司命西門叔度(四,右)

五嶽君(四,右)

岱宗神侯領羅酆右禁司鮑元節(六,左)

賈玄道,李叔勝,言成生,傳道流(六,左)四人並隸司命,主察試學道 者,在太山 

泰山君荀顗(七,右)

在《真靈位業圖》的記載中,五嶽各有多數神仙,這些神仙大多是由歷史人物 所擔任,而且有任期,如五嶽君,陶弘景註明其任期五百年一替。而人死後成 仙也必須經過泰山神的管制,先在鬼簿除名,然後登錄仙籍。而據陶弘景弟子 周子良《周氏冥通記》(HY302)云:「須臾,復夢見二人,乃趙丞前所使黃元 平者。云:『昨雨恨不多,來月中當更作。昨往太山,見尊府君送人,夕來乃始 得險君死錄,更紀生名。如此輩六人,尊府君言,今還北宮。君儻至子良處,

道我今來此,今故來為宣之。』」(2:17b-18a)可見當時酆都與泰山信仰已經合 而為一。且由「岱宗神侯領羅酆右禁司」來看,大致可見當時應認為泰山神在 酆都之上。不過,筆者以為這裡岱宗神侯只是領羅酆右禁司,未必是領導整個 酆都地獄,所以泰山神未必就是在酆都之上,在前引《真誥.闡幽微》「凡六天 宮,是為鬼神六天之治也。洞中六天宮亦同名,相像如一也」陶弘景注云:

5 相關討論可參松本浩一:《宋代の道教と民間信仰》(東京:汲古書院,2006)。

6 酒井忠夫著、金華譯,〈泰山信仰研究〉,《山岳與象徵》,頁 19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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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宮)此即應是北酆鬼王決斷罪人住處。其神即應是經呼為閻羅王 所住處也,其王即今北大帝也,但不知五道大神當是何者爾。凡生生之 類,其死莫不隸之。至於地獄,所在盡有,不盡一處,泰山河海亦各有 焉。此山外宮當是曹局,職司主領文簿,洞中內宮是住止及考謫之處 也。今書家說有人凡而復生者,並云:「初北向行,詣宮府考署,或如城 關檢課文書。」恐此皆是至山上外宮中爾。如胡母班往泰山府君處,亦 不覺入洞中,恐鬼神恍惚,不使知見實事耳。(15:2a-b) 

他認為北帝的神格如佛教閻羅王(Yamarāja),而六天宮外宮為檢課、考署之 所,就類似泰山審判;內宮則為住止、考謫之處,應即地獄刑罰所在。而酆都 與泰山究竟孰高孰低,大致可從泰山與閻羅王的關係得到解答。

受佛教地獄觀念的影響,六朝時期的泰山信仰也有與佛教的閻羅王合流的 趨勢,在《淨度三昧經》中就提到:

佛告王曰:「凡人無戒,復無七事行者,死屬地獄,為五官所司,錄命屬 地獄天子。天子名閻羅,典主佛界,諸天人民、鬼神龍、飛鳥走狩,皆 盡屬天子。……第五聖都王,典治太山獄。人適入山,山自然合,破碎 人身骨肉。(X01,no.15,0370b07)

這裡泰山被佛教系統所吸納,成為三十地獄中的第五獄,而閻羅王則為統管諸 獄的天子,是為泰山的上級長官。又如竺道爽的〈檄太山文〉:7

敢告太山東嶽神府及都錄使者:「……故《黃羅子經玄中記》曰:『夫自 稱山嶽神者必是蟒蛇,自稱江海神者必是黿鼉魚鱉,自稱天地父母神者 必是猫狸野獸,自稱將軍神者必是熊羆虎豹,自稱仕人神者必是猨猴 玃,自稱宅舍神者必是犬羊猪犢。門戶、井竈、破器之屬,鬼魅假形,

皆稱為神。驚恐萬姓,淫鬼之氣。』此皆經之所載,傳之明驗也。……

又太山者則閻羅王之統,其土幽昧,與世異靈。都錄使者降同神行,定 本命於皇記,察都籍於天曹,群惡無細不捨,纖善小而無遺,總集魂 靈,非生人應府矣。而何弊鬼,詐稱斯旨,橫恣人間欺殆萬端。……」

7 這類資料相當有趣,反應佛教僧人的另一面向,劉淑芬將其稱為「伐魔文書」,相關研究可參

〈中古僧人的「伐魔文書」〉,收入蒲慕州編:《鬼魅神魔──中國通俗文化側寫》(台北:麥 田出版社,2005),頁 13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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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52,no.2102,0091b16、c22,0092a19) 

其中也認為泰山為閻羅王下屬。可見在佛道相互抗衡影響之下,中國傳統的泰 山府君反而被納入佛教的閻羅王管轄之下。這樣的觀念也反應在六朝筆記小說 中,在《冥報錄》「睦仁倩」條云:

仁蒨問曰:「道家章醮,為有益否?」(成)景曰:「道者彼天帝,總統六 道,是為天曹;閻羅王者,如人間天子;泰山府君,如尚書令錄;五道 神,如諸尚書;若我輩國,如大州郡。每人間事,道士上章請福,如求 神之恩。天曹受之,下閻羅王云:『以某月日,得某申訴云。宜盡理,勿 令枉濫。』閻羅敬受而奉行之,如人奉詔也。無理不可求免,有枉必當

仁蒨問曰:「道家章醮,為有益否?」(成)景曰:「道者彼天帝,總統六 道,是為天曹;閻羅王者,如人間天子;泰山府君,如尚書令錄;五道 神,如諸尚書;若我輩國,如大州郡。每人間事,道士上章請福,如求 神之恩。天曹受之,下閻羅王云:『以某月日,得某申訴云。宜盡理,勿 令枉濫。』閻羅敬受而奉行之,如人奉詔也。無理不可求免,有枉必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