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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與論文架構

二、酆岳法的範疇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論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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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以及與盧埜相關的金火天丁大法、朱將軍考附大法、地司法等。同時考察 這些道法中的祖師和神祇在元、明時期筆記、戲曲、小說、搜神類書等通俗文 學中的表現。嘗試結合道教與通俗文學的兩個不同面向,觀察酆岳法對於元、

明時期中國宗教文學及宗教世界的影響。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論文架構

本文扣除緒論與結論,共分為五章。誠如前文提到,有關酆岳法的材料未 必是一個統貫的系統,系統內部有許多缺漏、不明或牴觸的情況,在這樣的限 制底下,筆者採用是由小見大、多點投射的方式,因此各章會有不同的問題取 向及方法,整個論文雖不易標明一個一以貫之的研究方法,但主軸都圍繞在道 教與民間宗教(民間祠神、民間信仰)、民間文學的關係,嘗試由雙向的討論更 全幅地發掘中國人的宗教世界與思維。大體來說,本文的研究方法有二:其 一,著意於文本的解讀,希望透過「細讀」來清理隱藏於其中的相關問題,而 後試圖將其重置於適切的歷史「脈絡」中討論。乍看之下,似乎與傳統研究方 法相去不遠,操作不甚困難,但由於道經資料具有強烈的秘傳性質,且相關研 究起步較晚,因此經典內容仍有許多難解之處,必須仰賴長期的閱藏、讀經經 驗,才能對文本作出適切的解讀與判斷,像是本文運用到的《玄天上帝啟聖 錄》出世年代,學者就有北宋與明初兩種不同的意見,兩者差了一百餘年,會 相當程度會影響研究者的詮釋取向。在疏通文理之後,更難的則是如何安置在 歷史脈絡進行詮釋,這仍須仰賴上述的讀經經驗,而這也是道教研究困難之 處。換言之,目前臺灣道教研究仍處於初始建構階段,仍須仰賴最基本的閱讀 與詮釋,而這也是本文方法的核心,在第二章、第四章特別能表現這種精神。

其次,論文後半部則嘗試「跨界」──結合道教聖傳與通俗文學來考慮酆 岳法的影響。「宗教語言」和「文學語言」自有不同的性質,前者重視信仰的實 在性與超越性,後者則具有一定的虛構性,以虛構的文學作品進行討論自然有 一定的風險,不過這個問題則可分幾個層次來處理:第一,上文的敘述預設了 一個由信仰到文學(信仰→文學)的因果關係,但誠如前文所述的,我們無法 具體從道經看到酆岳法在民間實際的施行情況,因此是透過戲曲小說、筆記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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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等通俗文學來進行評估,所以筆者的方法反而是跳脫上述的因果關係,而是 透過文學的描述來觀察民間如何認識或描敘這些道法與官將(文學→法術、信 仰),進而綜合評估這些道法的影響。換言之,雖然論文的討論是道經在前,通 俗文學在後,但彼此未必就是一種信仰到文學或文學到信仰的因果關係,反而 比較像是將兩者並列互參,來觀察它展現怎樣的宗教文化世界,比較偏向一種 文化研究的方式。第二,雖然文學作品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虛構性,但虛構程 度的多寡必須就個別作品來論。就本文所用材料來看,筆記、類書具有較強的 實錄性質,而戲曲、小說則虛構性較強,所以筆者在運用時會注意該作品其他 部分的描述,或是同時期相近性質的作品,評估其虛構性的高低以及這些虛構 性描述在敘事中的意義,希望能有較精確的判斷與詮釋,這同樣必須仰賴閱讀 的經驗,只能盡力作到最好。當然,就閱讀理論來說,任何一種閱讀都可能會 是誤讀,假若是一種誤讀的話,則希望這樣的閱讀能帶出不同的觀察與理解,

豐富相關文本的內涵。此外,這些作品在論文中雖以「通俗文學」稱呼,強調 其中表現的「民間性」,但它多還是由識字的文人記載或創作,實際上是一種既 民間又不民間,或是說精英與民間互動的觀點:一方面這些作品普遍為民眾所 接受,甚至形塑了民眾的認知,是可以反應所謂的「民間」;98但另一方面,編 撰者基本上是識字的文人,在編輯過程中可能以儒家的價值觀改造或修正這些 神像的樣貌,達到「神道設教」的理想,是一種知識份子以非出仕的方式在民 間實踐儒家教義。所以雖然筆者進行討論時較側重所謂「民間性」,試圖由此理 出民眾的思維與運作模式,但也還會兼顧儒家或其他面向。換言之,討論中除 了引述這些作品為證外,也還會盡力考慮這些材料背後的各個作用力,以作出 較貼近的詮釋。第三,上述兩個問題其實都會涉及宗教與文學的關係,有時宗 教與文學並非是截然二分的兩塊,許多宗教信仰常透過聖傳或文學作品具體地 演繹其內涵,99就本文來說,黃公瑾的《地祇上將溫太保傳》就具體展現他如

98 相關討論可參李豐楙先生,〈出身與修行──明末清初「小說之教」的非常性格〉,收入王璦 玲主編:《明清文學與思想中之主體意識與社會.文學篇》(台北:中央研究院文哲所,

2004),頁 277-322。

99 有關宗教與文學的問題,較具代表的討論可參輔仁大學外語學院編:《文學與宗教──第一 屆國際文學與宗教會議論文集》(台北:時報文化出版社,1987);余國藩著,李奭學譯:《余 國藩西遊記論集》(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9)。此外,有關道教文學的問題亦可參前 揭李豐楙先生《許遜與薩守堅》、《神化與變異》專書、黃子平主編:《中國小說與宗教》(香 港:中華書局,1998)以及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 24 輯「道教文學專號」(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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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透過文學聖傳來建構溫瓊元帥的神格與權威。就此出發,某些通俗文學未必 就僅只是為了出版營利,部分作品也帶有強烈的宗教性或宗教目的,這是相當 值得注意的。誠如前述,所以我們更應該注意這些宗教人物、場景的描述在整 個敘事中的意義,甚至是宗教性開拓了小說作者哪些想像與敘事。就此來說,

文學未必只是宗教宣傳教義的載體而已,彼此應是一為二、二為一,要相互觀 察印證的。雖然這部分非是本文討論重點,但在第五、六章或多或少都有觸 及,表現個人目前的思考,將來還會持續深化,還請指正。

整體來說,本文雖然運用「跨界」的方法,希望透過經典與通俗文學參證 的方式進行更全面的討論,但仍回歸論文的核心精神,著重文本的細讀,一方 面會對具虛構性的文學作品作更仔細的考慮外,另一方面也避免完全用考實的 方法來看待這些作品,而是嘗試發掘這些描述在敘事及歷史脈絡中的意義。底 下則簡要說明各章的重點、問題意識及研究方法:

第二章為「建構道統:盧埜、劉玉相關的道法譜系及問題」,主在處理與酆 岳法關鍵人物盧埜、劉玉有關的傳承譜系問題。從資料來看,酆都法的主要傳 承者為盧埜與徐必大,而地祇法則是徐必大之徒劉玉,理論上應可清楚標明

「盧埜→徐必大→劉玉」的傳承譜系,但在相關論述中卻非是如此。在酆都法 中實無法確定劉玉是否接續酆都法的系統,而在地祇法中劉玉也未強調盧埜的 傳承譜系,反而強調其「神霄金火天丁大法」乃由盧埜傳授,形成一種奇特的 悖論。而且仔細研究後會發現,盧埜並非單獨操持酆岳之法,還是不同道法系 統的重要傳承者,本章即嘗試清理這些不同道法系統的譜系。而細讀這些傳承 譜系的論述,可以發現這些傳法者都試圖建構屬於自身的正統性,這多少反應 當時道派或持法者間相互競爭的情況,所以譜系的真實性是令人存疑的,但本 章討論的重點不在這些譜系的真實性,反而側重他們的論述策略,如何透過其 宗教理念、實作情況建構所謂的「正統」,發現其中幾個相似的論述策略,諸如 由法入道、參酌諸法、標舉呪訣等,這是非常有趣的現象,目前前賢的研究仍 不多,值得發掘。此外,由於盧埜、劉玉涉及到不同的道法系統,本章也嘗試 挖掘這些不同道法系統間可能存在的聯繫。

第三章「從小法到大法:酆都法研究」內容主要討論酆都法的系統、內涵 及禮儀實踐,包括酆都整個系列的考召大法以及分化而出的個別元帥法。這一

三聯書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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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除了討論相關法術系統外,其他有關的「黑律」、「法格」、「儀格」等資料 也是相當引人注意,這些相關資料表現他們企圖系統化、建立道派的企圖,值 得與宋元其他道法系統的資料相互比較,討論其中的差異,這將有助理解他們 是如何由小法、地方傳統邁向大法、系統化的道派。此外,在酆都法這些資料 中,隱含著一個理論架構,只要廟神、精怪願意向善、歸依正道,而得道士、

法官保奏後便可擔任土地城隍,享受人間血食與香火。這相當程度地肯定民間 祠神的合法性,也為為他們保留了進入道教的空間,使道教與民間宗教形成更 緊密的連結,地祇法中的溫瓊元帥便清楚地操演了這套理論,具有相當重要的 文化變遷意義。

第四章為「小酆都:地祇法(東嶽法)研究」,相較於酆都法,地祇法的資 料更為豐富、也牽涉更多的問題。本章除了比較《法海遺珠》、《道法會元》兩 部及《藏外道書》道經中地祇法的差異,也嘗試從劉玉〈地祇法〉、〈地祇緒餘 論〉中提到的「青靈總攝罡」、「烏東上將咒」等地祇法的特點出發,嘗試勾勒 出地祇法罡咒符訣的特色,希望藉此對分析宋元道法系統有初步的把握。而地

第四章為「小酆都:地祇法(東嶽法)研究」,相較於酆都法,地祇法的資 料更為豐富、也牽涉更多的問題。本章除了比較《法海遺珠》、《道法會元》兩 部及《藏外道書》道經中地祇法的差異,也嘗試從劉玉〈地祇法〉、〈地祇緒餘 論〉中提到的「青靈總攝罡」、「烏東上將咒」等地祇法的特點出發,嘗試勾勒 出地祇法罡咒符訣的特色,希望藉此對分析宋元道法系統有初步的把握。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