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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單符隻將與獨體地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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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單符隻將與獨體地祇

據黃公瑾所撰的〈劉清卿事實〉,劉玉得盧埜傳授獨體金火天丁之後,「單 符隻將,千變萬化,所向無前。凡禱祈馘伐,刻日動雷,皆出于十手,目之所 指。……傳忱捧表,只一天丁。」(253:11a)這樣的概念,也表現在他在地祇 法的運用上,他在〈地祇法〉中曾自敘學法淵源:

地祇一法,凡數十階,溫將軍專司亦十餘本,使學者莫之適從。余初得 之盛仙官椿,繼得之李真君守道,再得之於六陰洞微盧仙卿埜,所授之 本已大不同。繼而遇時真官,則符篆愈異。晚參之聞判官天祐,及傳之 呂真官希真,玄奧始全備矣。呂之法書希要而簡。其序云:七十二階附 體,無出溫瓊,耐久而有始終,捷疾而易感應。明是非,辯邪正,千變 萬化,極為要妙,不過丙丁生鬼一符用之不同耳。不宜兼司,貴乎獨 用。……余行之既久,專守呂之言,罔敢或失。(253:1a)

余自幼至老,備歷諸難,頗知地祇之功用,威猛捷疾,莫出瓊右(溫 瓊);英武靈異,莫如巡應(張巡),尋聲聽察,則去疾也。惟溫瓊一 將超乎其上者……(253:2a)

就劉玉來說,他學得多種地祇法的法門,但可能受呂希真影響,加上溫瓊具有 較強的實效性(另一個為張巡,且應熟知其他地祇法)──捷疾易感、耐久明 斷,且丙丁生鬼一符就有多種變化,因此他特別標舉溫瓊一階。之後他還提點 召將法門(專於膽藏,則顯諸用),同時引虛靖先生的說法:「法中至靈,無如 溫瓊。上世宗師不授於人者,恐其易感通而輕泄怠慢也。」(3a)

而到黃公瑾則更加標舉溫瓊之法,在《太保傳》中還建構了一套傳法神 話:

真宗朝有道流王宗敬,至青城,遊天寶洞見虛靖。虛靖曰:「汝之遊山 為何?」宗敬答曰:「投師學法,濟物祛妖。」虛靖曰:「吾即昔日張 虛靖,汝曾聞名乎?」宗敬曰:「求師十年,不得一見。今日得見天 師,再拜願受祕法。」於是分獨體地祇溫太保祕法一階付之。其宗敬專 志一念,奉祀玄帝,行法立功,於世顯應甚多。其在衡門、洛水濟人,

但念太陰化生咒及丙丁生鬼符,用驅邪院印一顆,無不感應。(6b-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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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獨體地祇溫太保祕法」是由虛靖天師所傳出,而後王宗敬行持此法時 也只用一咒(太陰化生)、一符(丙丁生鬼)、一印(驅邪院印),便有極強的實 效感應。而後溫瓊又得吳道顯以丙丁咒、天蓬咒鍊於鏡中,因而「備足六通,

能升天入地。」(8a-10a)而後吳道顯傳度弟子五百三十二人,得其傳而靈驗者 百餘人,而這百餘人便把溫太保法傳布天下:

蒙太保奏嶽帝,得道成真而歸玄都右勝院,充典吏靈官者五十三人,合 元和遷校府五百靈官中任職位而陞進右勝府靈官亦五十三人。自後太保 及十地祇之書散流天下,崇其法甚多,而人人以為地祇為正法之下品,

乃人間之神,奉法者必兼他司之法,自此而不聞應矣。且末學亦知其為 捷諸司,而不能專心敬崇者十有八九。(10a-b)

在這裡黃公瑾的敘述似乎有點問題,虛靖天師傳王宗敬為「獨體地祇溫太保祕 法」一階,而後王宗敬傳吳道顯(另傳授驅邪院印、玄帝像、龍虎籙文),但由 吳道顯之後卻傳出了「十地祇法」,在〈補遺〉中也有提到盧埜曾使用「十地祇 方」擒捕邪祟,那麼「十地祇」究竟為何?

從相關資料來看,所謂的「十地祇」指的應是包括溫瓊在內容的十太保,

在同屬地祇法的《東平張元帥秘法》(257:7b)、《東平張元帥專司考召法》

(258:2a)有十太保之名,分別為溫瓊(溫玉)、李文真、鐵勝、劉仲、楊文素

(楊文貴)、康應、張蘊、岳昊、孟雲、常彥卿(韋彥卿),在〈補遺〉中有記 載溫瓊與康應之事,而其他太保的事蹟較為不明。而相對於此,在《道法會 元》中被稱為「獨體地祇」者只有出現在地祇法中的溫瓊與關羽,47意為召喚 眾地祇中的個別神祇。就此來看,所謂「十地祇法」應是役使成組太保的地祇 法,「獨體地祇法」則是單獨役使溫瓊或其他太保的地祇法。而從整個語境來 看,若是溫太保法較為早出則應逕稱太保法或地祇法,而不會特意加上「獨 體」,這個「獨體」乃是為了區別「眾地祇」的特殊稱呼,所以實際上應是十地 祇法較為早出,而後才有所謂的「獨體地祇」。范純武便認為十地祇應本為民間

47 分見《法海遺珠.奏傳混鍊法式》:「關召獨體地祇司翊靈昭武溫使太保,并部下崔、盧、

鄧、竇四大天丁神將疾速赴壇,立伺昭報。」(15:18b)與《道法會元.地祇馘魔關元帥秘 法》:「將班 東嶽獨體地祇義勇武安英濟關元帥諱羽」(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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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神,因宋代時東嶽信仰發展過程中,進而被吸納進入道教的系統。48就此來 看黃公瑾所述的傳道系統,這裡黃公瑾隱然是帶有著十地祇法是由溫瓊的獨體 地祇法分化而出的暗示意味,由此,「獨體地祇」一詞具有了更有豐富的指涉:

一方面可以指單獨以溫太保為主的地祇法,另一方面也可帶有獨尊溫太保或是 溫太保為地祇法宗祖的意味,是兼具著「起源」與「權威」的象徵意義。因此 在《太保傳》中,黃公瑾不斷強調溫瓊為嶽府之神之冠,可特稱地祇上將,天 下正神,部轄群祇。所以要打擊許溫、郝邊及五顯靈聖時,溫瓊便代替張巡前 往征伐(11a-b);其能力更能懲處同為嶽府太保的康應(13a-15a)。換言之,黃 公瑾雖然繼承了劉玉的地祇法──劉玉之法有溫瓊、張巡二法,但以溫瓊為 上,且熟知當時流傳的眾法(包括十地祇法)──但他在《太保傳》中更試圖 透過譜系與神話來建構出以溫瓊為尊的獨體地祇法,同時也是透過同樣方式企 圖將地祇法提升至與其他道法同樣的階位。由於《太保傳》內容涉及諸多問 題,因此在第四章還會專節進行討論,在此不贅。

前文已提到,從南宋中期開始,隨著各式道法不斷地新出、蔓衍、交融,

在相互競爭的環境下,神譜、驅遣的官將已出現混亂以及呪訣傳衍失真的情 況,如南宋高道白玉蟾在《海瓊白真人語錄》(HY1296)所批評的:

真師(白玉蟾)曰:北極驅邪院本只有崔、盧、鄧、竇四將,今卻增四 名。梅仙考召院本只有潘、耿、盧、查四將,今亦增四名。此皆後人所 增,即非本法所有。

真師曰:古法官有用黃、劉二將者,又有高、丁二將者;復有用焦、曾 二將者,用桑、何二將,許、謝二將者,在其所受於師者,用無不靈 驗。……

真師曰:古無酆都法,唐末有大圓吳先生始傳此法於世,以考召鬼神。

其法中只有八將、三符、四咒,及有酆都總錄院印,後人增益,不勝繁 絮,似此之類,安有正法?!((1:3a-b)

所以這些有識的道士、法官開始有意識的進行某些「清整」運動,透過譜系、

48 范純武,〈宋代以後道教的發展與雙忠信仰〉,《雙忠崇祀與中國民間信仰》,頁 69-98;〈道教 對民間俗神的編納〉,收入黎志添主編:《香港及華南道教研究》(香港:中華書局,2005),

頁40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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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效等方式建構出所謂的「正法」,而在行持方法上,他們也回復成某種簡易、

單一法門,這或許就「獨體」概念的背景。如白玉蟾在《海瓊白真人語錄》中 就有數則看法:

梠問:召將或用叱咄,可乎?……真師告耜云:今但專佩一籙,專受一 職,專行一法,專判一司,文字於一司將吏前專用,一符一水,不過只 是心與神會,用之則靈耳。恰如真龍,但一滴水,便作滂沛,豈用如許 繁耶。(1:7a)

又曰:救苦、長生二符功用甚大,既曰元如符命,是豈可輕。……世之 相傳謂此二符頗有度亡之功,每度一名,須給一簡,或十或百,或千或 萬,皆計其數,不敢有闕。竊嘗謂白簡是木,赤文是硃,若白木赤硃可 以度亡,則九泉之下無不度者。嗚呼!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苟非其 人,道不虛行,使果皆通真達靈之士,誠有濟生度死之心,則雖一符一 簡,可以度萬魂有餘矣。(2:8a)

而他也曾從內丹之說闡釋雷霆三帥之意:

予非求奇,按諸經史,世傳雷篆天章,自九天玄女流派以來,今人皆 非。上官先生欻火真形符,趙房州辛判官符,馬真官張使者符,莫明祖 炁,各主一見,遂拆裂而為三,殊不知獨體者,妙用歸一,混合同玄之 意也。受法之士,但知有三帥之符,便有以為三帥妙用,如此行持不靈 元怪(無怪)。蓋本法以鄧帥在心,辛帥在膽,張帥在腎,皆按其祖所 王。天下之德,自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而論火不假土而 激,豈足以濟其炎木;不假水以溉,豈足以發其秀。況木能生火,土獨 居水火之中,實主五行,不然奚獨稱三帥,辛獨居其中,蓋土初之前 火。……(82:5-b)

這裡白玉蟾雖非獨尊一符,但他反對將三帥心符各自操用,而認為這三帥符有 相生之意,應以辛帥為尊而併而用之。不過,之後的《先天雷晶隱書》則以張 帥為尊。而與酆都法性質相近的《天心地司大法》中,陳一中在〈後序〉就提 到:

前件祕法,僕昔得之於文亨費先生,先生得之於白雲史先生,史公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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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彭真人。蓋師師口傳心授,至於僕則敬謹奉行,已十餘年矣。其祕止 一符一呪,叩之如鼓應聲,隨心應感。(246:11a)

這裡所謂的一符一咒是卷首彭元泰在〈法序〉中所提的,北帝所頒的地司真形 符或是廖真人所付的蔣銳真形符,也是與地祇法同樣模式的真形符呪神話。

當然,這種標榜一符一呪也是具有「清整」教法的意義,只是就目前所見 文獻,僅能推測南宋後期到元代有這樣傾向,但無法確知形成這樣觀點的背景 為何。然就相關資料來看,筆者傾向這是新興的道派有意區別較早的雷法系 統,所以他們才會刻意標舉新出而單一的元帥本身符和呪訣,若就實踐層面來 考慮,也有可能是紛雜的雷部組織與神祇在儀式上有比較難以施行之處,所以 這些道士、法官選擇簡省相關的神祇、儀式,才會形成現今所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