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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紫宸玄書》中的追癆法
在《法海遺珠》卷45《紫宸玄書》中提到:
天蓬本末:昔祖師貧樂方先生患瘵,夢神人曰:「可投華山真仙,則子 疾可瘳矣。」先生遂登山,居兩月餘,疾轉甚,山中道士恐其死,不容 居,扶杖下山。至半嶺,疲倦坐石,適見道士三人來,謂曰:「汝何為 在此?」先生具言其故,道士曰:「汝且回山,吾有藥方,在王仙座 下,可投盧養浩奏過,汝病可即安。」言訖,忽不見。先生異之,遂回 山,於王仙座下果得是文。適養浩登山,就為謄奏,疾頓瘥,先生遂以 此法行于江湖,動有顯報,慕道者眾。(3b-4a)
在這裡,盧埜主要是幫方貧樂謄奏,去除癆疾,而方貧樂之法主要得自王仙
(王褒)座下,盧埜與方貧樂並未有師徒傳授的關係,所以在之後的「法系仙 源」將其列為證派祖師,而非直承的師徒關係。而依序文所述,後來方貧樂所 使之法大行於江湖,或許盧埜曾經見過紫宸玄書的相關法門。至於後續傳承,
依章元長、章舜烈所寫的序文,此法章元長先參聞於吳有開,後得郭達觀傳 授,郭達觀師承陳藏脩,陳藏脩師承郭雪崖。他自身一直懷疑所傳之本本末未 備,到晚年歸家後奉郭雪崖數載,郭雪崖則告知已全部傳授、不必多疑,所以 他在「法系仙源」部分未將吳有開、郭達觀、陳藏脩等列入。22由此來看,傳 承譜系應為:
董飛霞 → 方貧樂 → 嚴靜庵(道性)、嚴範軒(道隆) → 郭雪崖(應 歧) →(陳藏脩 → 郭達觀,吳有開)→ 時光汝、章天宇(元長) → 章澄溪(舜烈,〈序文〉為1344 年所作)
此外,這部分資料還有兩項值得注意,其一,創派祖師方貧樂在張宇初的《峴
22 據四代宗師章元長自述:「予首參有開吳先生,傳受於郭君達觀,郭師於陳藏脩,陳師於郭 君潢溪,潢溪即範軒之門人也。元長自得斯傳,每慮本末未備,不無疑焉。鄰居雪崖先生得 籍師範軒傳,歷越江湖,於斯為先起死回生,不可縷計,適晚年歸家,余遂參焉。」(《法海 遺珠》45:2b-3b)而嚴範軒傳郭雪崖則是因晚年擔心無人處理後事,郭雪崖承諾會善加處理,
嚴範軒才將藏於箱中的法書傳出。下節對這個傳承及相關問題會有進一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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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集》中是被列為神霄系統之中(倡其宗者:林靈素、徐神翁、劉混康、雷默 菴、萬五雷、方貧樂、鄧鐵崖),但在目前道藏資料僅見這兩條資料,無法具體 推估〈紫宸玄書〉是否與神霄雷法有關係。其次,《紫宸玄書》中的法門以追癆 去尸、即救治疾病為主,所驅遣的官將主要是由天蓬呪敷衍而成,也與盧埜系 統的考附邪祟明顯有別,但前引《藏外道書》的《朱將軍大法》的家派則有章 元長、章舜烈,然在此處卻完全未提及相關事由。這也許是編纂道藏時並未完 全取得這條法脈的道經,或是編選者有意的刪去這部分資料,更或許是這條法 脈有意的標舉追癆法這套系統,而不願以標舉其他道法,這部分就有待其他新 資料的輔證才能解決。
總上所述,由盧埜傳出的道法包括「神霄金火天丁大法」、「太一火犀雷府 朱將軍考附大法」、「地祇法」、「酆都法」等四種,其中以「金火天丁大法」與
「酆都法」的傳承譜系較為明確。理論上,盧埜的徒弟徐必大承接了這兩套法 門,但徒孫劉玉在因緣際會之下,得盧埜傳「獨體金火天丁一階」,個人參學江 湖法官後又以「地祇法」為主,反而跳過徐必大這個師承,別立一宗,而特別 標舉這兩項道法。若我們將神霄金火天丁大法視為偏向齋醮性質的「大法」,而 酆都、地祇法則為側重驅邪法術的「小法」,那麼盧埜的弟子徐必大、劉玉則分 別承接這兩個小法系統。不過,相對於《藏外道書》所收的資料,劉玉的系統 似乎未有延續,但是若我們考慮材料的性質,《藏外道書》所收資料為內府抄 本,屬官家系統,而劉玉的地祇法則具較強烈的民間性格(重實效),也許他的 系統主要是在民間流播,這部分就有待挖掘更多抄本資料才能補足。而在這四 種道法中,「神霄金火天丁大法」整體內容較為完備,涵括了告斗、鍊度等儀 式,具有較強的齋醮性質,而其他三種道法都與附體考召有關,法術性格較為 濃烈。而這三種法術性格較重的道法,一項宣稱來自張天師、杜天師所傳,另 兩項則稱為虛靖天師張繼先所傳,都與龍虎山系統有關,然就目前資料,我們 無法確定張繼先是否真傳有此法,但就當時整個宗教環境來看,這些法術系統 似乎是有意的聯結龍虎山道教權威,以確立自身的合法性與權威性,這點在下 兩節還會進一步討論。
除此之外,從上文的討論重新來觀察張宇初所列的神霄、酆岳譜系,會發 現一個有趣的現象:不論是神霄法或酆岳法,劉玉應是扮演一個頗為重要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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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且道藏中也收錄了相關資料,但張宇初在《峴泉集》或《道門十規》中卻 隻字未提,箇中原因令人玩味,其中也反應了張宇初的某種史觀與選擇。或許 如前文所提,劉玉的道法系統具有較強的民間性格,不符合他心目中的「高 道」標準,因此刻意地排除在相關譜系之外,不過,這也只是暫時的推測,仍 有待更多的新出資料輔證。
第二節 正法與祕傳:道法譜系下的正統觀
23以往的研究指出,在宋元時期的宗教環境中,各式道法只要行持有效驗,
就可以廣泛的傳布,而從上節討論來看,還可以發現《法海遺珠》、《道法會 元》等經典會出現眾法紛陳的情況還包括了幾個原因:一為某一師傅傳法甚 多,但在傳法過程中可能簡省、摘改或是隱瞞某些呪訣,產生了相近但卻不盡 相同的行持法門,所以弟子對同門或傳法之師會有質疑,就有些類似春秋戰國 時期墨分為三、儒分為八的情形,而且一些著名高道或法師常會自秘其法,非 到生死關頭或是遇到謹嚴侍奉多年的弟子絕不傳授,加深了道教原有的「秘 傳」特質;另一則可能是來自不同地區的道法傳統,因此雖然主法或驅遣的官 將是相同的神祇,但卻是不同的行持法門,形成了目前所見眾法紛陳的道經文 獻。所以之後某些意識到派別或自身定位的道士、法官,開始有意識重整這些
23 傳統在研究方法上多將宗教譜系或聖傳視為真實紀錄,常作為研究的直接證據,但實際上這 類宗教譜系多是透過某種拼湊、嫁接或重構,藉此來確立自身的正統與權威,內容具有相當 虛構性,因此目前的研究不再完全以史料的角度看待,而是將其視為一種建構的歷程,著重 在這些譜系或聖傳所要凸顯的人物與傳承意涵。目前主要的反省多是針對佛教禪宗的燈錄,
相關研究如伯蘭特.佛爾(Bernard Faure), The Rhetoric of Immediacy: A Culture Critique of Chan/Zen Buddhism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1 ),本書已有中文版,參蔣海怒 譯:《正統性的意欲:北宗禪之批判譜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馬克瑞(John R.
McRae), Seeing through Zen: Encounter, Transformation, and Genealogy in Chinese Chan Buddhis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3);龔雋:《禪史勾沉:以問題為中心的思想史論 述》(北京:三聯書局,2006);道教研究的部分可參謝世維,〈譜系與融合:太極五真人 頌〉,收入氏著:《天界之文:魏晉南北朝靈寶經典研究》(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10),
頁16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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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資料──透過確立師承譜系、參酌諸法及實作效驗等方式重新定位該項法 術系統。在這些敘述中隱藏著各式的意識形態與論述策略,反應著當時的宗教 環境與他們對自身的定位,所以本節將從這個角度切入,試著清理出潛藏在這 些譜系底下的敘述策略與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