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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往道教之路:東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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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道教面對密教流衍至民間、與民間巫術混融後形成的民間佛教,以及朝 廷不斷敕封的祠神,道教徒不再訴諸老君出世,而試圖建立起一個以宗師為主

──火師汪真君、虛靖天師等宗師──的「新道教道統」,由此來超越佛教與國 家權力。當然,這是黃公瑾個人的企盼,就後續的道經資料來看,溫瓊或是這 些地祇並未在道教神譜中佔據崇高的階位或是產生相當的影響力,這個道教道 統似乎沒有真的被接受與認可,但是也許是溫瓊信仰在民間的廣泛流播,後來 溫太保被清微派吸收,結合其他三位元帥併為《清微馬趙溫關四帥大法》(《道 法會元》卷 36),而後更被列為護持北極玄天上帝的馬、趙、溫、關四大元 帥,44多少完成了他撰述〈緒餘論〉、《太保傳》,企圖提升、彰顯獨體地祇溫太 保的努力。

第三節 從敗軍死將到道教官將

一、通往道教之路:東嶽之道

前節已提及,溫瓊成神與東嶽、天師有密切的關聯,在《太保傳》的敘事 中溫瓊成神、進入道教的重要渠道便是東嶽廟:

瓊奇之,自是不殺,只出入東嶽廟,為化主打供。精進三年。忽一日,

嶽峰遇黃衣蓬頭道者,長揖瓊曰:「今日嶽帝書上汝名,若天年終則為嶽 府太保。汝可立像於殿前,身後當任其職。」瓊如其言,立像於嶽府,

自此諸太保時復來訪瓊。一日,殿前太保灌丘休語瓊曰:「汝像若變則歸 職矣。」瓊日至像前觀之。有少年孟雲笑之曰:「汝日日來觀此像,恐人 盜去乎?」瓊曰:「灌將軍報我像變則為神,我若為神汝亦為我卒矣。」

其後孟雲同韋彥以青色塗其像,口裝二猪牙。一日,溫瓊來燒香,只見 其像已變,即更青衣、青巾、麻鞋,唯有平時殺牛鐵棒頭,持至殿下,

44 有關這個問題筆者曾進行過初步的討論,參見拙撰,〈道教馬趙溫關四大元帥探考〉,收入

《第十四屆「宗教與心靈改革研討會」論文集》(高雄:高雄道德院,2012),頁 214-236。另 可見下文第五、六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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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立化矣。孟、韋來觀,方欲頂禮,亦皆立化。至五月初九日敕下,肉 身不倒,亦不變動,敕封顯德大將軍。(2a-b)

在這段敘述中有幾點值得注意:第一,東嶽具有保奏善士的權力,因此溫瓊死 後能進入東嶽任職。其次,此時東嶽廟中已有不少成神的太保,而隨著溫瓊立 化的孟雲、韋彥也是成為太保,位入十太保之列。第三,這裡交代了溫瓊成神 的形象及其登化之日。

東嶽之所以能保奏善士,大概與傳統的泰山之說有關:從六朝以來的傳統 認為人死後歸泰山管轄,而且可以依生前行為分派不同的職位。45而這裡更值 得注意的是,所分派的職務不再是泰山令、泰山錄事等仿擬人間政治的官僚系 統,而是所謂的「太保」。「太保」原屬三公之一,為實際的官職,但在宋、元 時期則指廟祝或師巫,康豹引宋代俞琰的《書齋夜話》:

余謂今之巫者言神巫其體,蓋猶古之尸。故南方俚俗稱巫為大(太)

保,又呼為師人。師字即是尸字,師與尸聲相近也。46

認為最遲在宋代,中國南方多以「太保」指稱師巫。47而在元代的《大元聖政 國朝典章.典章新集至治條例》其中「禁廟祝稱摠管、太保」條也提到:

至治元年二月 日江西行省准 中書省咨禮部呈奉省判王謀言:「江淮迤 南風俗,酷事滛祠,其廟祝師巫之徒或呼太保,或呼摠管,妄自尊大,

稱為生神。惶惑民眾,未經禁治,移准刑部關議。」48

不過,太保未必就一定指師巫,在宋代時期對於能持道術禁治邪祟的特異之人 也稱太保,在《夷堅志》的「陳媳婦」條載:

45 相關討論可參酒井忠夫著,金華譯,〈泰山信仰研究〉,收入游琪、劉錫誠主編:《山岳與象 徵》(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頁 193-224。

46 宋.俞琰:《書齋夜話》(台北:藝文印書館,1997,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珍本九集)卷 1,

頁 5。俞琰此說主要是回應朱熹在《詩集傳》的說法,在《朱子語類》中也提到:「古時祭祀 都是正,無許多邪誕。古人只臨時為壇以祭,此心發處,則彼以氣感,纔了便散。今人不合 做許多神像只兀兀在這裏坐,又有許多夫妻子母之屬。如今神道必有一名,謂之『張太保』

『李太保』,甚可笑!」,卷87,禮 4,「小戴禮.祭義」,頁 2261。

47 康豹,〈道教與地方信仰──以溫元帥信仰為個案〉,《探尋民間諸神與信仰文化》,頁 127。

文中也提到,勞格文認為「太保」一詞多是指儀式中執行武場的道士。

48 元.不著編人:《大元聖政國朝典章》(台北:故宮博物院,1976),「刑部.雜禁」,頁 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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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禁衞典首劉某,持齋戒不食,但啖乳香飲水,能制鬼物,都人謂之

「喫香劉太保」。民父母偕往懇祈。劉呼視其子曰:「此物乃為怪耶?吾 久疑其必作孽,今果爾。」……乃就其家設壇位,步罡(罡+刂)作法,

舉火四十九炬焚之,怪遂絕。49

但從文獻來看,宋元時期的東嶽行宮(祠)多由道士主持,比較少見到師巫主 持的情況,可參下列數例:

壽聖觀:阿育王山前。大觀閒,道士梁守清始建東岳行宮,嘉泰元年道 士胡抱一請紹興府餘姚縣廣福廢觀,改今額。(《寶慶四明志.鄞縣志》

卷2)

清道觀:縣東南三里,唐天寶八年建,後廢。皇朝紹興三十年道士葉景 虛重建,又于其右建東岳行宮、尚書樓,鑰扃其入觀之路,曰列仙遊 觀。(《寶慶四明志.慈溪縣志》卷2)

天清宮:在縣西南一百步。考證:元係東嶽行宮道院道士蘇大亨募緣增 建,宋紹定四年請額開山。(《至元嘉禾志》卷12)

旌信朝元宮:縣東北五里,即招寶山下東嶽行宮,宋紹興八年道士季知 孟建,皇朝大德六年教所請今額。(《延祐四明志》卷18)

報恩光孝觀:泰定四年火,今營建未完。觀之東有東嶽行宮,至大二年 火,元統元年道士陸嗣華募建。(《至正四明續志》卷10)

由此來看,東嶽行宮多由道士募建、主持,也多依附於道觀底下,甚至之後就 直接改宮為觀。不過,似乎也存在由師巫主持的可能,南宋的魏峴在《四明它 山水利備覽》述及鄞縣地區祈雨的狀況,便提到:

辛丑冬(1242),淘沙因稟鄉帥,余參政,給楮券五百千,代民償願。緣 三牲用費不資,兼不欲擾民。又雲濤觀有三清閣之嚴淨,又有東嶽行宮 之威靈,亦不敢用牲牢。然未關於神,不敢輕改眾議,殊未有處。峴恐 成因循,遂作三鬮:其一命道士改作三界清醮一百二十分以答龍神,并 施斛以享堰神;其二命師巫作三界清醮;其三用小牲牢三界。卜於龍王 及善政侯,得第一鬮。峴即以其事白之陳帥,再得官券三百千助成醮

49 宋.洪邁撰:《夷堅志》,〈丁志〉卷 9,第 3 冊,頁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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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50

這則資料所述的即是上引壽聖觀的鄞縣地區,反應的是由師巫主持的龍王廟事 務。從文字來看,當地的師巫也有主持齋醮儀式的能力,且對當地的祠廟事務 有相當的影響力。依宋代東嶽行宮遍布天下的情況,也許某些地方性的東嶽行 宮就是由當地師巫參與或主持相關儀式。

(一)康應、張巡

上述溫瓊立化之後,孟雲、韋彥也隨之立化,並同祀於東嶽廟中,成為隸 屬東嶽的太保。前已提及,范純武曾以張巡元帥為例,指出在宋元時期民間祠 神常有與東嶽廟共祀的情況,道教也因此吸納這些英靈信仰,進入道教的神譜 系統。51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咸淳毗陵志》與《夷堅志》的記載:52

《咸淳毗陵志》:嘉應侯廟在資聖寺後,神姓張,夫人呂氏,載建安志。

始封嘉應侯,後封東平忠靖孚應王,東嶽廟西廡亦有象設。

「信州營卒鄭超」:信州威果營節級鄭超,祗復郡府,為人平直寡過。慶 元元年八月二十一日夜半,若夢中見一人衣幘如卒長,自稱為祝太保,

持文引來追取著家保狀知管。覺而得疾,便病篤,餌藥弗效。……俄抵 嶽下第八司,入至殿廷上唱云:「押到信州威果指揮鄭超。」超初離家 時,軀幹驟長,大如寺門金剛,自駭其異。至是縮小,才如茶托。主者 問:「汝在陽間看誦是何經典?」對曰:「常念《金剛經》。」對甫罷,金 光涌出,照耀上下,若日光明四畔,萬鬼眾擎拳稱好。主者呼功德司者 呈白主案,而書判語於兩漆板,令持示超。大略類篆書,全不可曉。又 唱云:「照鄭超應有作過愆罪,並皆赦除。」顧追吏引憩左方,自朝至 午。主者再升殿,又判斬一紀半之年壽,語超曰:「吾乃東平忠靖王,管 人間生死案,正直無私,入還世說與人不妨。」超曰:「超到陽間,必布

50 魏峴:《四明它山水利備覽》卷上,「設醮」條,收入《四明叢書》第三集。

51 范純武,〈宋代以後道教的發展與雙忠信仰〉,《雙忠崇祀與中國民間信仰》,頁 69-98。

52 分見宋.史能之纂修:《咸淳毗陵志》,《宋元方志叢刊》,卷 14,「祠廟」,頁 3073;宋.洪 邁:《夷監志》,〈支戊〉卷 7,第 3 冊,頁 1104-1105;下文「陳唐兄弟」條見〈補志〉卷 25,第四冊,業 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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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說,怕洩漏天機。」主者曰:「但依直說,勿妄言可也。」……超詳述 所見,為文撒謁諸門及邸店,凡二千言,摭其要於此。

文中的信州為今江西北部,可見當時南方地區已有張巡入主冥司、為東嶽屬神 的說法。而在《夷堅志》中有一則主瘟部的張王,指的可能就是張巡:

南城人陳唐與其弟霆皆以不善著於鄉里。慶元二年秋,其姪子損夢為官 所逮,及至,則城隍廟也。王冠服正坐,追者抗聲白曰:「追到陳唐子 損。」知為誤,……,王顧左右曰:「此豈細事,誤矣!誤矣!」命放 還。子損寤,與友生鄧景文說,為唐憂。已而唐亦夢到城隍廟,其問略 同,就令原追吏押付張大王廟。唐隨以往,即夢覺,以告妻子,極惡 之。張王者,非廣德祠山之神,蓋主瘟部者。越數日,闔門大疫,唐、

霆同時七竅流血死。唐母、妻、霆子及家人婢僕,姻戚往來,治平寺二 尼、巫閻生為治病者,凡二十輩牽致率死。

這則記載除了區別祠神張大帝與瘟部張王的差異,最後牽致而死二十餘人的慘 狀對為惡者也很具有警惕效用,就如前文所提的,宋代之後神判或陰律所強調

這則記載除了區別祠神張大帝與瘟部張王的差異,最後牽致而死二十餘人的慘 狀對為惡者也很具有警惕效用,就如前文所提的,宋代之後神判或陰律所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