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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四節 未來研究建議

一、 申請件數

2017年10月~12月 2017年4月~12月 本法施行後之累計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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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2月 2017年4月~12月 本法施行後之累計件數 仍待回答之累計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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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個案研究

前一節雖已針對日本經濟產業省官方網站,列表自 2014 年起之活用實 績。惟官方之基本資訊與統計數據,僅以較高的視野在審視表象的實施概 況,有見木不見林之嫌。為避免管中窺豹只見一斑,本節將從個案研究之 角度,擇定兩個案例來深入剖析,以了解個案於企業實證特例制度及灰色 地帶消除制度中之具體內容、解決方案,藉以獲得細緻之實證研究結果。

第一項 個案一:擴大發行現金禮券之特例(企業實證特例制度)

日本於 2014 年 1 月 20 日施行產業競爭力強化法後,由日本三大經濟 團體83之一的日本商工會議所84以及商工會85,依據產業競爭力強化法第八 條86(新規制特例措施要求),提出有關擴大發行現金禮券之規制特例措施 要求,並獲得主管機關的認定。後續再由各地的商工會議所及商工會成

83 依據日本金融情報サイト(iFinance)網站中,有關日本三大經濟團體為日本經濟團體連合 會、經濟同友會、日本商工會議所。原文如下:「経済 3 団体は、日本経済団体連合会(経団 連)、経済同友会(同友会)、日本商工会議所(日商)の3つの経済団体を指します。現在、

この3つは、日本の財界(経済界)の中心をなす団体であり、国・公賓や諸外国の要人歓迎 会、新年祝賀会など、多くの共催事業を行うと共に、経済界に共通する重要課題について積 極的な連携活動も推進しています」。https://www.ifinance.ne.jp/glossary/japan/jap092.html,網 頁最後瀏覽日期:2018 年 3 月 2 日。

84 商工會議所(日本普遍簡稱為日商)此一組織,最早可溯及到 1878 年在東京、大阪、神戶 所設立了「商法會議所」,並於 1922 年由「商業會議所連合會」改制。目前在全國各地共有 515 個商工會議所成員。此組織成立的目的是整合全國的商工會議所之意見,將建議代為傳 達,並針對政策提出議案,以協助全國中小企業及會員振興事業。日本商工會議所之介紹詳見 https://www.jcci.or.jp/about/jcci/index.html,網頁最後瀏覽日期:2018 年 3 月 2 日。

85 商工會是日本地區性、不分產業以中小規模企業為成員的一個商業組織,依據商工會之官方 網站,全國各地共有 1,679 個商工會成員。商工會與前註之商工會議所,主要差別在於準據法 及主管機關不同;商工會之主管機關為經濟產業省中小企業廳,而商工會議所則為經濟產業省 經濟產業政策局。介紹詳見 https://www.shokokai.or.jp/somu/main_whats_shokokai.htm,網頁最 後瀏覽日期:2018 年 3 月 2 日。

86 產業競爭力強化法(新規制的特例措施要求)第八條 想要實施新事業活動的企業,當有適 用新規制的特例措施時,可依據主務省令之規定,對主務大臣 提出設置及整備新規制特例措施 的申請。

稿,http://www.meti.go.jp/policy/jigyou_saisei/kyousouryoku_kyouka/shinjigyo-kaitakuseidosuishin/result/release.html,網頁最後瀏覽日期:2018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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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前述規制,各地商工會議所反映,自法令施行後的數年間,會 計計算之登錄及提存手續相當繁雜,造成行政事務的困難,且每半年之 提存金額的負擔極大,資金使用不利導致影響到其他事業的縮減。

2. 提案內容

為了減輕各地商工會議所及商工會在發行預付型的商品現金禮券之 行政與事務成本,並刺激該地區的消費,以增加產業的競爭力,故全國 性之商工會議所及商工會,分別於 2014 年 6 月 26 日及 2014 年 9 月 19 日,依據產業競爭力強化法第八條規定,正式提出新規制之特例措施要 求,希望放寬有效期超過六個月以上的現金禮券需在每年三月底和九月 底提存保證金之規定。詳圖表 3-12 說明。

圖表 3-13:全國商工會議所申請擴大發行現金禮券特例措施之示意

資料來源:日本商工會議所94,本研究翻譯及彙整 3. 提案結果

全國性商工會議所及商工會分別提出新規制特例措施的申請,並分 別於 2014 年 8 月 25 日及 2014 年 10 月 17 日由其所屬之主管機關,經濟

94 日本商工会議所,プレミアム付き商品券の発行に関する規制緩和について,第6回決済業 務等の高度化に関するスタディー・グループ,第 2 頁,2014 年 11 月 27 日,

http://www.fsa.go.jp/singi/singi_kinyu/kessai_sg/siryou/20141127/03.pdf,網頁最後瀏覽日期:

2018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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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省經濟產業政策局與經濟產業省中小企業廳,同意在確保各發行單 位之財務內容健全條件下,可將原訂之有效期六個月之期限加以放寬,

創設新規制的特例措施以排除資金決算相關法規之既有規定。為利此一 新規制特例措施可擴大適用,經濟產業省於核准此一特例措施後,立即 將內容公告至官方網站之專區中,供各地商工會議所可自行瀏覽。

二、各地區商工會議所之申請(以第十條申請)

1. 提出新事業活動之申請

由於全國性商工會議所及商工會,以總會之火車頭角色,為其會員 完成了新規制特例措施的認可,因此各地區之商工會議所成員,若有意 針對「發行超過六個月期限現金禮券」進行新事業推展,則可依據產業 競爭力強化法第十條(新事業活動計畫認定),續行提出擴大發行現金禮 券的新事業活動計畫之申請與認定。詳見圖表 3-14。

圖表 3-14:申請擴大發行現金禮券特例措施之第一、二階段程序

資料來源:日本商工會議所95,本研究翻譯及彙整

95 同前註,第 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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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圖表的第二階段,各地區商工會議所成員,若想要實施此一新 事業活動,則可依據產業競爭力強化法及相關施行令之必要表單,將擴 大發行現金禮券的目標、具體內容、實施期間、已整備完成的此一新規 制特例措施內容、資金金額及其籌措方法等,向其所屬的主管機關提出 新事業活動計畫之認定,經認定後即可開始推展新事業。

2. 已完成擴大發行現金禮券之新事業活動申請案

自全國性商工會議所及商工會積極向主管機關申請並獲得新規制特 例措施之許可後,的確已為其會員爭取新事業活動的契機。自 2015 年起 總計有 16 個商工會議所成員,依據擴大發行現金禮券的新規制特例措 施,向其管轄之主管機關申請將發行現金禮券之期限由六個月延長三 年,並獲得認定,詳圖表 3-15。

圖表 3-15:申請擴大發行現金禮券特例措施新事業活動之商工會議所 編號 商工會名稱 特例措施之新事業活動 獲得認定日

1 小清水商工會 發行現金禮券之期限由六

個月延長至三年 2015 年 4 月 24 日 2 筑後商工會議所 同上 2015 年 5 月 19 日 3 南三陸商工會 同上 2015 年 5 月 29 日 4 剣渕商工會 同上 2015 年 5 月 29 日 5 八女商工會議所 同上 2015 年 5 月 22 日 6 木城町商工會 同上 2015 年 6 月 18 日 7 大牟田商工會議所 同上 2015 年 6 月 4 日 8 陸前高田商工會 同上 2015 年 6 月 26 日 9 大垣商工會議所 同上 2015 年 6 月 26 日 10 中津商工會議所・中津市

しもげ商工會 同上 2015 年 7 月 3 日 11 むさし府中商工會議所 同上 2015 年 7 月 3 日 12 八女商工會議所 同上 2016 年 5 月 23 日 13 常陸太田市商工會 同上 2016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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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商工會名稱 特例措施之新事業活動 獲得認定日 14 小牧商工會議所 同上 2017 年 5 月 12 日 15 八女商工會議所 同上 2017 年 5 月 26 日 16 明和町商工會 同上 2017 年 8 月 29 日

資料來源:日本經濟產業省,本研究翻譯及彙整

由此個案可知,產業競爭力強化法中的企業實證特例制度若施行得 宜,不但可為不合時宜的既有法規解套,同時亦可使得有意推展新事業 的企業謀取新的商機,擴大業務推廣的成效。

第二項 個案二:醫療與看護領域之分野(灰色地帶消除制度)

近年日本國內少子化情況嚴重,導致勞動力減少,且超過 85 歲以上之 高齡者之人口比率急速擴大,因此面臨高齡者未來之預防與健康管理、門 診及自宅生活支援等需求孔急。傳統正規醫療體系已不足以提供龐大之醫 護人力,急需自看護產業中的民間業者中尋求支援與協助,因此產生了之 灰色地帶,需要即刻解決法規模糊之議題,才能使相關業者在不觸法的前 提下推展新事業。

產業競爭力強化法於 2014 年 1 月 17 日公布後,立即有民間的業者就 運動指導與醫療行為之法規灰色地帶,及簡易檢測是否需在專業的生化學 檢測所進行之模糊界線,兩個具體個案於 2014 年 1 月 27 日提出法規照會 的申請。業者的舉動,將普遍認為醫療產業與看護產業的確存在法規灰色 地帶的議題,正式搬上檯面。

有鑑於此,厚生勞働省與經濟產業省依據產業競爭力強化法第九條96之 規定,於 2014 年 3 月 31 日,針對有意發展保健、醫療、照護領域採用新

96 產業競爭力強化法(法規解釋及適用確認手續)第九條 擬實施新事業活動者,得依據主務 省令之規定,向主務大臣申請確認就擬實施之新事業活動及與其相關事業活動之相關規制所規 定之法律及命令之規定之解釋,以及該規定對該新事業活動及相關之事業活動有無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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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或新銷售方式來瞄準日本國內的老齡商機之事業經營者,主動連名發 布「健康壽命延長產業分野之新事業活動指引」(健康寿命延伸産業分野に おける新事業活動のガイドライン97),詳見圖表 3-16。

此份指引文件,係特別針對在與醫療保健領域密切相關的延壽產業,

將照護、生活支援等高齡者需求較高的項目區分為五大類別,透過產業競 爭力強化法第九條之規定,加以解釋後98,由兩個主管機關連名作出相關法 律解釋內容,以使有意實施此五項類別的經營者能夠有所依據。以下就該

將照護、生活支援等高齡者需求較高的項目區分為五大類別,透過產業競 爭力強化法第九條之規定,加以解釋後98,由兩個主管機關連名作出相關法 律解釋內容,以使有意實施此五項類別的經營者能夠有所依據。以下就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