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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四節 未來研究建議

二、 確認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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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 角色確認 一、角色分派

以本次模擬演練為例,組員共有以下六人,成員背景與角色分配,經討論 並考量成員的專業背景,分派詳見圖表 5-3。:

圖表 5-3:演練成員與所扮演之角色

分類 組員 專業背景 模擬演練之角色定位

SmartFinance (業者)

甲 專案經理(金融業及網路業) 公司負責人及研發長 乙 會計師(審計顧問業) 公司財務長

丙 律師 公司法遵長

主管機關 (金管會)

丁 金融業高階主管(聯合徵信業) 金管會 資安主管 戊 金融業高階主管(證券業) 金管會 營運主管

己 法官 金管會 法務主管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二、確認及分工

在所有成員均確認上述的角色定位,即依據在模擬演練中的角色,輔以自 身在專業領域的經驗,由擔任業者之演練者提出創新實驗之測試計畫,並與擔 任金管會之演練者於演練過程中進行辯證與討論。

第三項 模擬執行

模擬的執行,是整體的演練與討論能夠順利進行的關鍵。本研究提出以下 流程,其執行順序的邏輯係依據組員回饋過往在相關領域中所獲得的真實經 驗,所規劃的各項流程與銜接,見圖表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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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 5-4:計畫之模擬演練流程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透過上圖的流程,在進行業者與金管會的模擬演練時,可以依序的操作並 充分檢驗是否在該程序已完成討論與相關的修正,並檢驗各流程的產出,確保 該流程的工作已完成,得以進行到下一個流程。

 流程的產出:實驗測試計畫的草案

 流程的產出:實驗測試計畫的初次提案簡報

 流程的產出:會議討論後之各項待確認議題

 流程的產出:金管會對於各議題的疑慮

 流程的產出:再次提案的簡報

 流程的產出:金管會是否核准該計畫的初步回覆

 流程的產出:實驗測試計畫的最終提案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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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個案說明

第一項 業者 SmartFianace 之金融科技實驗提案 一、平台與金融業者合作的模式

SmartFianace 公司於 2017 年 10 月在台灣成立,主要業務為開發線上平台 We-Match,提供消費者智能理財服務,對使用者收取服務費。見圖表 5-5。

圖表 5-5:業者 SmartFianace 所提案之公司與合作夥伴架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1. SmartFianace 公司介紹

(1) 主要業務為開發 We-Match 平台後,提供消費者在平台上使 用 AI 智能理財服務,對使用者收取服務費為主要收入。

(2) 已與上圖表的五家金融業者簽訂合作意向書,其中 A、B、

C、D 四家金融業者的商品可整合到 We-Match 平台上銷售,

We-Match 會員則強制須成為 E 電子支付的會員。

(3) We-Match 的平台僅接受會員以 E 電子支付帳戶來進行付款,

不接受其他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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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martFianace 公司之 We-Match 平台提供之服務

(1) 以 AI 軟體對使用者進行 KYC,瞭解其風險偏好及價值觀,收 進相關資訊後,客制化財富管理計畫及短期投資選擇,包含 保單、股票及共同基金等投資。

(2) SmartFinance Inc.並與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銀行、投信投顧 公司與電子支付業者合作,使用者於 We-Match 平台接受投 資建議後,可透過帳戶於平台下單,以電子支付帳戶來付 款,並直接連結於前述的合作金融業者進行下單,使用者無 須再於個別金融機構開戶及下單。

(3) We-Match 平台提供資金借貸搓合服務,由使用者提供資金或 提出需求,金額上限為五十萬,期限一年,系統就利率,搓 合貸款者及借款者。

3. 會員會籍管理

(1) 使用方式:透過 Facebook 帳號進行註冊,需同意及授權使用 We-Match 平台成為會員,使用平台所提供服務。

(2) 提供資訊:需於首次登入 We-Match 時,回答相關問題,以 利系統判別其風險偏好及價值觀,資訊包含但不限於總資 產、總負債、收入支出、銀行帳戶訊息、預期收益率、及社 會議題看法。

4. 商業模式一:We-Match 整合式的金融商品銷售

會員可在 We-Match 以帳戶下單並以電支帳戶來付款,見圖表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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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 5-6:商業模式中有關整合式的金融商品銷售之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說明:會員可透過 We-Match 的 AI 機器人所推薦的商品組合比例,

並參考其投資報酬率,在 We-Match 上直接進行申購。We-Match 將 該會員的個人資料及開戶資料,傳送給金融業者,並由金融業者進 行後續在該機構的開戶、進一步徵審後若核可,即可在該機構完成 交易,並回傳到 We-Match 的會員主檔,更新該會員的購買資料。

5. 商業模式二:We-Match 會員直接金融之 P2P 搓合

會員可在 We-Match 平台提出資金需求,並以平台中的資金借貸搓合 服務來完成 P2P 交易,見圖表 5-7。

圖表 5-7:商業模式中有關會員直接金融之 P2P 搓合之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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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會員若有閒置資金可透過 We-Match 申請成為融資提供方,

讓平台中需要資金的會員可進行直接融資。

6. 會員開戶模式

會員可透過 Facebook 帳號進行註冊,在 We-Match 平台成為會員,使 用平台所提供服務。見圖表 5-8

圖表 5-8:會員透過 We-Match 平台開戶之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7. 金融科技創新之部分

有關 We-Match 平台的金融科技創新,見圖表 5-9。

圖表 5-9:We-Match 平台之金融科技創新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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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評系統:由 We-Match 平台的 Score System 為客戶的主要信 評分數,依會員的資料來進行評分,以便未來可快速在平台 上完成交易,省卻傳統的徵審往返時間,也可針對行為預測 會員的違約風險是否提高。

(2) 利用電子支付帳戶可申購金融商品:會員可透過 E 電子支付 機構的帳戶來直接扣款,完成金融商品的申購交易,同時也 作為證券交割及基金贖回時的入金帳戶。

二、申請進入金融科技實驗的項目

SmartFianace 向主管機關申請進入金融科技實驗項目,圖表 5-10。

圖表 5-10:業者 SmartFianace 申請進入金融科技實驗之項目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第二項 業者 SmartFianace 申請放寬之具體法規 一、申請放寬之關連法規

1. 個資法:由平台與已有金融業務許可的機構合作,平台將客戶資 料交換給金融機構,完成客戶商品申購。

2. 銀行法第四十七條之三125:放寬非金融業者(We-Match)可向聯徵

125 銀行法第四十七之三條 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應經主管機關 許可。但涉及大額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業務,並應經中央銀行許可;其許可及管理辦法,由主 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經營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之服務事業,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其 許可及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務(Robo-Advisor)作業要點處理 (含歷史 資料可行性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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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與金融機構的健全業務經營為最高宗旨,因此與金管會提案商業模式時,需 保留一定程度的調整空間與彈性,針對金管會所提出的重大疑慮,例如財務營 運狀況、客戶招攬模式、維護客戶權益等,先確認是否有較為保守的備案選 項,以備於金管會針對商業模式大幅度調整時,能夠及時於會議中提出備案,

彰顯業者已有充分思考及準備。

二、重視業務的持續營運能力

金管會對於新創業者的營運能力,由於並沒有過去的參考值可作為評估的 依據,因此業者除了有新創的動力,在付諸於業務推廣時,必須更加著重在持 續營運計畫(Business Continuity Plan,簡稱 BCP),以使金管會在評估創新實驗 核准與否時,能夠對於未來業者的企業運作、產品營運具有信心。

三、積極維護消費者權益與個資保護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中,有關消費者權益係採取金融消費者 保護法的高度和密度,尤其是我國對於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氛圍向來重視,新創 業者於實驗計畫提案時,應針對參加實驗者的權益義務、保護措施、退出實驗 的機制,提出具體的維護機制,另外,對於實驗參與者的個資蒐集與處理,也 必須特別注意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因此歷經本次演練之心得與建議,

在規劃實驗計畫時,應充分說明針對消費者權益的相關機制,且必須規劃告知 實驗參與者有關實驗本身的注意事項,妥適留下相關的紀錄,並配置足夠的客 戶服務人員,協助客戶處理對金融產品的疑慮與爭議。

四、遵守洗錢防制與反資恐之要求

實驗條例第二十五條雖賦予主管機關可基於創新實驗進行之必要,排除相 關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的全部或一部的適用,惟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及相 關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不得排除。依實務經驗,洗錢防制與反資恐的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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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作業成本,與後續維護名單資料庫的需求甚高。即便是金融機構129在防制洗 錢及打擊資恐法令的遵循專案,都需要委聘外部顧問與獨立第三方查核,並持 續協助調整防制洗錢制度相關流程、改善與優化。前述針對洗錢與反資恐之高 標準要求,對於進入創新實驗的業者而言,同樣必須處理後續的政策擬定及可 疑交易風險辨識與通報,甚至於系統建置與維護,但新創業者於創業之初,是 否有能力或財力處理此等複雜且高度技術性的工作,令人存疑。

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已明訂「申請人於實驗期間關於洗錢及資恐防制應遵循 之事項,得由主管機關會同洗錢及資恐防制主管機關定之」,目前雖尚未有明確 之遵循事項的做法,但主管機關於訂定適用於實驗期間的洗錢與資恐遵循事 項,應考量是否有必要對新創業者持以高規格之標準,而未來新創業者在規畫 業務模式時,也務必特別留意遵守洗錢防制與反資恐之要求。

第二項 擔任金管會之演練者心得 一、用開放的心態面對並接受創新

第二項 擔任金管會之演練者心得 一、用開放的心態面對並接受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