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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來台灣社會對於精神障礙者收容、照護與復健的忽視,家屬無力承擔的困境,
以及現代精神醫療的發展也無法完全符合家屬的期待與需求。一方面讓社會大眾 重新省思精障者照護責任的承擔與歸屬,突顯出家屬承擔重擔的困境。另一方面 龍發堂與大千堂事件的爆發,也間接帶動了後續台灣家屬運動的崛起,家屬看見 了政府與現代精神醫療的疏失,又認為佛堂模式是一「不得不的選擇下策」,為 此,他們決定站出來為自己的家屬爭取更好的照護與復健環境。關於家屬運動與 相關創建的復健模式將於下述有更深入的探討。
另一方面,龍發堂與大千堂經媒體批露下,使得社會大眾開始重視精障者社 區生活的人權,人道主義的關懷也油然而生。過去從日治時期開始直至佛堂模式 爆發前,精障者在媒體的報導中,多半是因自傷傷人事件,造成社會恐慌而見報。
這樣接二連三的自傷傷人事件的發生,導致當時社會輿論將精障者視為「社區中 的不定時炸彈」,因此輿論也導向政府應承擔起相關責任,但當時關注的焦點並 非在如何使精障者有更好的照護與復健環境;相對的是如何還給社會大眾一個
「安全」的社區生活,因此傾向以「隔離養護」的方式來「監禁」精障者,以確 保社會秩序安寧。但就在龍發堂與大千堂的事件爆發後,新聞媒體大肆的報導台 灣精障者收容處境是如何的髒亂不堪,甚至以疑似遭受不當管教與虐打的情形做 為報導主軸。無論當時媒體所披露的事件是否有所偏頗或抹黑,但所引發的效應 卻是讓世人從另一種角度來看待精障者,也讓社會輿論由保障社區安全、強調隔 離,逐漸轉向關懷精障者人權的人道精神,對於精障者原有的強烈汙名也逐漸有 所鬆動。精障者的議題再次的浮出檯面,考驗著政府在「維護社會安全」與「保 障精障者人權」之間如何發展出一完整健全的照護體系。
貳、 去機構化風潮中「大型機構內的社區化」─玉里模式
台灣精神病患的收容照護歷史中,鮮少出現真正大規模的官方收容所5。一
5 追溯台灣精神障礙照護機構化的歷史,最早的出現應是日治時期因精障者在社區中接二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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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機能的「全控機構(total institution)」。雖說養神院可謂台灣大型機構的濫觴,但其實收容人數 也不過一百餘人。同時期其他精神病院或收容機構大約也都在五十人以下 (沈獻程, 2002)。除了 官方與現代精神醫療所設立的收容所之外,大型收容所在台灣的出現大概就莫過於前述所提及的 民間收容所,大千堂收容人數最顛峰時期大約也二、三十人,實在稱不上大型機構;但另一間龍 發堂其巔峰時期收容人數則高達了六百餘人,就可堪稱為官方之外的大型收容所。‧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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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也就是「最沒救、最沒希望」的精障者就會被送來玉里榮民醫院療養度過 餘生。他們是被大家放棄的一群人,被放置在偏遠的後山,漸漸的被刻意遺忘。
雖然玉里榮民醫院遭受「流放」的忽視,但事情總是一體兩面的,玉里榮民 醫院也因著這樣「流放後山」的條件,使得玉里榮民醫院長期以來將其視為一種
「天高皇帝遠」的優勢,讓各項服務相關專業不設限的各展長才,發展出一套本 土且獨特的照護與復健模式。
究竟這個在「醫院體制中」與「大型機構內」的玉里榮民醫院,如何在去機 構化的浪潮中,實踐社區復健的可能?在學者王增勇(2005)的文章中,曾回顧了
「社區照顧」在台的論述發展,描寫一些在台灣社區照顧論述中受到排除的社區 工作實踐經驗,當中以玉里模式做為解構小型化論述的實例。當中提及了在我國 以小型化作為精神障礙社區復健的主要論述時,暗示了唯有「小型」才能提供合 乎人性的照顧,位處偏遠地區的大型收容機構在這樣的論述下,成為了「他者(the other)」。在這種以規模與地理位置做為區分而定義的社區化論述中,全國最大可 容納三千床的精神療養機構─玉里榮民醫院被貼上了「違反潮流」的產物。但玉 里榮民醫院理的精神醫療社工師黃嬡齡等人,卻跳脫以地理區域為界定的社區,
發展出一套回歸人與人之間共同生活想像的社區工作。
關於玉里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文獻應屬玉里模式推動者─玉里榮民醫院精神 科社工師黃嬡齡一系列的文章著作 (黃嬡齡, 傾聽曠野裡的聲音─精神復健玉里 模式, 2006; 黃嬡齡, 日久他鄉是故鄉:治療性社區玉里模式, 2008),她記錄了自 己與醫院內的夥伴們,如何陪伴精障者在玉里找到自己安身立命的可能。在他們 的工作模式中,主要可以分成幾大面向來討論,首先是專業工作者嘗試鬆動與精 障者間的醫病關係,企圖貼近精障者的生活世界,她使用「為擬象真實世界與常 規世界搭起一道橋梁」來形容他們如何重新貼近精障者身為人的生命經驗,而不 再只視那些經驗與行為表現為「病徵」。且基於此設計一連串的活動,為精障者 在自我瘋狂的世界與回歸常規社會間找到平衡點,以及一條得以自在穿梭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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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其次,黃嬡齡也考察了玉里榮民醫院的發展歷史,從歷史脈絡回顧玉里這 個小鎮如何長期以來承接與包容這群來自異鄉的精障者。文中指出,早年第一批 的院民,透過了共同參與後山開墾與社區開發的過程,融入了玉里鎮,成為社區 的一份子。此也啟發了黃嬡齡等人後續的行動,期待能承襲那個時代融入社區協 力開墾的精神。最後,黃嬡齡提出了玉里模式的核心─三個層次的治療性社區。
在這個行動中,玉里模式將所謂的「社區」視為「人與人之間的共同生活想像」。 不論是整體台灣社會、玉里榮民醫院所在的玉里鎮,或是日夜與他們相處的玉里 榮民醫院這三個社群。以醫院為治療性社區下,透過病房生活的家庭化,讓病友 具歸屬感,讓在醫院裡的人際互動不斷的開展,同時發揮替代性的家庭功能;第 二層則是以玉里鎮作為基地的社區化,邀集玉里鎮不同的社區團體,諸如學校與 婦女團體進入醫院,接觸病人,透過學生志工服務病友;另一方面也將精障者帶 出醫院,投入社區參與勞動,在玉里鎮上成為有產能的「打工仔」。藉由這樣雙 向的進出,協助玉里鎮民與病友之間超越原有精神病人的框架,以人與人之間的 真實關懷來取而代之,也在這樣的過程中,讓玉里鎮民看見精障院民的價值與貢 獻性,贏得鎮民的尊重。最後一層,則是全國性的社區,在此層次上,將病人與 其家屬是為一個具有聯繫的社群,塑造病人與我們這群到異鄉打拚遊子相同的角 色形象,讓精障者與原生家庭保持聯繫,找到在異鄉安身立命的基礎,同時還能 與原鄉有所連結,打造日久他鄉是故鄉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