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從前節的分析可以得知,在目前的臺灣教育中,關於露營教育或露營知識的 傳授,主要是以童軍教育及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為主,而且已發展數十年,但是囿 於課程內容、輔導人員背景知識或囿於時間不足,使得學校辦理的露營活動產生 了遊憩化的現象。國內因為九年一貫課程改革的關係,童軍教育已融入綜合活動 領域,然而,童軍教育專業師資仍在,且童軍教育的重要性仍然反應在邇近教育 相關政策之中,如:童軍教育振興元年及設置童軍戶外教育中心等政策。學者呂 建政於 1993 年以德懷術研究方法,調查國內學者對童軍教育課程名稱是否保留 或更改的問題,在贊成更改童軍教育之課程名稱的學者中,提出「戶外教育」、「戶 外生活教育」、「戶外休閒教育」、「群體生活教育」、「力行實踐教育」、「青少年生 活教育」等替代性的名稱(Lu, 1993, pp. 150-153)。雖然,這些名稱還有待斟酌,

然而,這些建議大致反應了對童軍教育如何轉型的期待;此外,邇近臺北市政府 教育局擬設置童軍戶外教育中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014b),在計畫書內容中 可以發現,此中心的設計理念與美國學校露營教育理念有相同之處,臺北市政府 教育局擬設置童軍戶外教育中心,有意結合戶外教育、環境教育、生活教育、休 閒教育、體驗教育、品格教育等教育理念,並透過宿營或露營方式,以實踐學校 露營教育的理念。因此,對於國內未來學校露營教育之建構,研究者擬以「童軍 戶外教育」之名稱稱之。因為研究者認為透過童軍戶外教育這個詞,一方面可以 延續童軍教育重視戶外生活與學習的理念,一方面也強調童軍教育可以朝向住宿 型戶外教育的作法轉型,如此可以兼顧傳統與創新,也為童軍教育找到另一個新 的樂章。以下,研究者主要從夏普、史密斯及唐納森的學校露營教育理念出發,

並參照我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教育理念、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教育理念、戶 外教學實施辦法、英速魔法學校闊瀨校區的實施現況,建構適合我國的童軍戶外 教育架構。

一、在基本概念方面

露營教育這個詞是夏普所創立的,後來夏普、史密斯與唐納森在推行學校露 營教育、戶外教育或住宿型戶外教育時,主要是實踐夏普的教學觀點,亦即應該 且最好在教室內教的東西,那麼就應該在教室裡教;至於需要在戶外才能經驗到 的學習素材和生活情境,以其在戶外的學習效果最好,那麼就應該在戶外學習。

研究者經由三者的理念及其對學校露營教育的闡釋,將學校露營教育定義為,「學 校於學期間,在營地有效使用自然資源所實行的教學活動,它是學校課程的一部 份,強調以露營參與者為中心的設計理念,透過學生直接體驗,以及民主共同生

172

活方式,培養學生健康身體、健全人格、民主團體生活,以及對自然體驗與瞭解,

它是學校學科課程的實驗室、生活教育的實踐場以及戶外遊憩的體驗場」。藉由 上述定義,研究者將童軍戶外教育的性質,界定為朝向住宿型戶外教育的作法轉 型,換言之,研究者所建構的童軍戶外教育性質就是,應該且最好在教室內教的 東西,那麼就應該在教室裡教;至於需要在營地才能經驗到的學習素材和生活情 境,以其在營地的學習效果最好,那麼就應該在營地學習。具體言之,童軍戶外 教育的內涵必須包括學校學科課程延伸、生活教育及戶外休閒活動這三部份,因 此,童軍戶外教育中心也應該扮演起學校課程實驗室、生活教育實踐場,以及戶 外遊憩體驗場的角色。

二、在教育目的方面

夏普、史密斯與唐納森所強調的學校露營教育目的為民主團體生活;體驗自 然、認識自然和愛護自然;培養孩童樂在工作的態度;培養健康生活與培養健全 人格。我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則強調學生是自發主動的學習者,學校教育 應善誘學生的學習動機與熱情,引導學生妥善開展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 自然的各種互動能力,協助學生應用及實踐所學、體驗生命意義,願意致力社會、

自然與文化的永續發展,共同謀求彼此的互惠與共好。綜合活動領域課程四大主 題軸分別為自我發展、生活經營、社會參與、保護自我與環境。

綜觀上列所述,三位學者的學校露營教育目的,與現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及綜合活動領域課程四大主題軸,在理念上相同。簡單地說,就是要能與他人互 動、要愛護自然、樂於實踐所學、能健康生活,並具有良好人格。而就童軍戶外 教育的立場來說,其主要目的就是,體驗民主團體生活,體驗自然、認識自然與 愛護自然,培養孩童樂在工作的態度,培養健康生活與培養健全人格。

三、在課程設計原則方面

歸結夏普、史密斯與唐納森三位學者理念,三位學者認為課程設計必須符合 教育規準與目的;選擇活動應與營地本身有關;以兒童為中心,注意個別差異;

參與者應與輔導員或老師共同生活;營地規劃以社區為單位;富挑戰性的課程內 容。研究者認為此六項原則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強調以學生為主體,尊重多元 差異的課程設計原則相符,所以這些原則應也適合在我國加以運用。

不過,為了設計多元及營地本位的課程,在營地設計時應規劃不同主題的童 軍戶外教育中心。簡言之,童軍教育的多元化,可以活動主題多樣化的方式加以

落實,為避免齊一、僵化的課程,並突顯重大議題及營地本位課程之特色,研究 者以為,童軍戶外教育中心可以結合當地社區資源,並將視野放眼國際,規劃不 同主題的童軍戶外教育中心。例如,以急救為特色的瑞士急救童軍戶外教育中心、

以自然研究為特色的法國法布爾童軍戶外教育中心、以手工藝為特色的德國手工 藝童軍戶外教育中心等等。

四、在行政與管理方面

(一)以縣市為單位成立童軍戶外教育學校委員會,專責推動

露營教育在美國主要以州為單位,由各州教育局負責;國內新北市英速魔法 學院闊瀨校區的營隊體驗,也是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為主要負責單位。研究者認 為,為保留地方本位課程特色,並考量地方自治法規、經費問題,露營教育應該 以縣市為單位,專責推動。此外,這個委員會應該與其他部門能做跨部門的合作,

且能結合民間的力量。從前文分析得知,史密斯學校露營與戶外教育方案可以成 功最主要理由是跨部門的合作,密西根州學校由中央至地方教育單位負責課程規 劃及教材研發;環境保育廳負責自然資源使用,包括,公園使用、營地、州土地 及露營和遊憩林地的規劃;健康、社會服利廳亦協助相關職責。此外,大專院校、

公民團體及教會亦協助這個方案的發展;蓋洛格基金會負責資金及研究方面協助。

泰勒營地由史密斯基金會、教育單位及社區居民共同合作的年營運的社區型營地。

在國內則多由教育局來規劃童軍戶外教育中心,然而,童軍戶外教育中心事務煩 雜,從水源問題、土地所有權、人員雇用、醫療、交通等問題,包羅萬象。所以,

童軍戶外教育中心的設置,研究者以為應該是跨部門的合作方案。

(二)以年營運作為童軍戶外教育中心的經營目標

童軍戶外教育中心應以年營運作為經營目標,童軍戶外教育中心除了在平日 供學校學生使用,或供教師做為環境教育相關研習之用,寒暑假亦可供一般社會 大眾租借,辦理童軍活動訓練或中心自行辦理各項營隊,另也可以利用假日在童 軍戶外教育中心辦理環境教育研習。如果能將童軍戶外教育中心以年營運的方式 加以運作,既符合經濟效益,又能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

(三)費用

為了實現讓每位學生都能至童軍戶外教育中心這樣的理念,營隊期間的伙食 費應由學生自付,其他費用則由縣市政府專款補助。新北市的每位國小五年級學 生皆可以至英速魔法學院學習,且費用全免,即使目前由五天縮短由三天,新北

174

市政府每年花在英速魔法學院的預算約為 2 仟 5 百萬。研究者認為,即使本國師 資比外語師資成本低,但扣除外語師資每年每個人百萬年薪,這仍是一筆可觀預 算。因此,研究者採史密斯的觀點,由學生自付伙食費,因為學生平時在學校,

伙食費是家長自行支付,公立學校師資及教學設備本來就是政府教育預算。研究 者認為,為減少政府財政支出及增加童軍戶外教育運作長久性,童軍戶外教育中 心活動期間宜由學生自行支付伙食費,低收入家庭由學校愛心基金支付,其他費 用由縣市政府專款補助。

(四)師資來源

學校露營教育的課程設計理念是一種主題式的統整課程,強調「學習在戶外」

的教學方法,所以它適合各領域專業教師。童軍戶外教育中心在實質上也是一所 學校,為了確保教學品質,研究者認為,童軍戶外教育中心所有的師資應該為合 格專任教師,只是工作地點在童軍戶外教育中心,所有權利與義務均應來自教師 法。

(五)輔導員

以美國營地或國內辦理營地活動的經驗為例,營隊輔導員主要資歷是大學以

以美國營地或國內辦理營地活動的經驗為例,營隊輔導員主要資歷是大學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