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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公園、營地、森林、花園、農場、湖泊等教室外的學習

在營地的戶外學校

戶外興趣與技巧-釣魚、射擊、划船、冬季運動及健行

戶外社團及特別活動

圖 3-2:各年級適合的戶外教育活動

資料來源:Smith, Carlson and Donaldson, 1972, p. 21

史密斯認為學校露營教育是青少年在人類民主生活及自然資源保護方面最 主要的運動(Smith, 1950, p. 515)。雖然,史密斯將早期學校露營教育理念擴展 為戶外教育,但是史密斯只是將戶外範圍擴大、探討年齡加大,不管是學校露營 或戶外教育,同樣重視鑑賞自然及保護自然,都希望加強國民戶外知識、情意、

技能的學習以過更美好的生活。所以,因此,研究者以為,不管是學校露營與戶 外教育方案或戶外教育方案,史密斯都希望透過方案以豐富人們生活及保護自然 環境。

參、戶外教育方案成功的緣由

1946 年至 1953 年史密斯透過州公立教育廳辦理學校露營和戶外教育方案工 作的項目,包含:辦理全國社區學校露營會議;出版教材及廣泛傳播露營活動;

代表及參加州及全國會議;辦理工作坊;機構及會議;給予輟學孩子營地工作學

習經驗;引導高中青年學校露營方案;辦理學校老師戶外教育工作坊;出版專業 期刊;協助學校系統、州部、青年機構、大學甚至遍及全國機構的諮詢服務。

1955 年史密斯和體育用品店公司一起合作成立美國健康、體育教育和遊憩 協會的戶外教育方案,這個方案主要工作,包括辦理工作坊、研究會、全國性會 議(Donaldson, 1972, pp. 60-61)。卡爾森(Carlson)認為史密斯 1955 年至 1975 年,戶外教育方案能夠如此成功,主要有三個因素,一係教師與戶外人員培育,

宣傳有方以及出版相關文物(Carlson, 1980, p. 31)。研究者以為兩個方案,可以 推行成功,除了上述三因素,還加上政府單位及基金會支持。以下,就這些因素,

歸為三類加以討論。

一、師資培育

史密斯認為好的老師是影響學校露營方案最重要的原因(Smith, 1951, p. 6)。 所以,史密斯主張學校露營和戶外教育方案最重要問題就是協助老師行前及露營 中的訓練(Smith, 1946, p. 592)。因此,密西根州提供很多協助老師瞭解露營與 戶外教育方案相關的進修課程。露營教育教師的訓練重點包括:瞭解學生發展、

瞭解民主生活過程、環境保育訓練,及在教學過程中如何使用自然資源。

當時,在密西根有上千位老師參與露營研討會、在職進修、學分課程,這些 課程係透過大學、州公立教學廳和環境保育廳規劃與實施,很多老師在夏普的全 國營地接受訓練,紐約大學、印地安那大學都提供老師良好的在職訓練,一些師 資培育機構亦提供老師在職訓練及大學生學生參與露營經驗(Williams, 1976)。

在研究所課程中,主要係培養擔任領導人的研究工作,有些機構提供教育碩 士及博士研究機會,有些研究工作係與環境教育及戶外遊憩領域有關;大學教育,

在大學層級的課程,很少有專門的課程,主要原因係戶外教育被認為係一門統整 領域,他與很多領域老師教育都有關係,所以,在大學培育階段戶外教育與很多 領域都有相關,如科學、環境教育、人類發展、課程設計與體育教育,在擔任教 師之前有與兒童一起在住宿型戶外學校的經驗。(Smith, 1970, p. 29-30)。

然而,史密斯對於當時有時機構辦理的訓練課程有些感概。例如,他發現多 數學院及大學提供的露營課程,並未給予參與者實際露營經驗,亦沒有輔導實習 經驗(Smith, 1946, p. 592)。所以,史密斯認為學生在選擇露營教育的培訓課程 時,應該選擇有體驗露營活動及實際規劃露營方案訓練的課程,公立教學廳也應 該注意大學或學院機構培育露營教育老師的情形(Smith, 1946, p. 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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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史密斯認為在研究所課程中,主要係培養擔任領導人的研究工作;

大學教育;在大學培育階段戶外教育與很多領域都有相關,如科學、環境教育、

人類發展、課程設計與體育教育,但不管大學或研究所課程都應讓參與者有實際 實習的機會。

二、政府單位及基金會的支持

1949 至 1950 年史密斯亦透過個人力量,通過由州立法撥款美金 10,000 元,

讓國中學生可以一星期以上的學校露營活動且將這個露營活動列入學校課程的 一部份(William, 1976, p. 72)。學校露營在經費上,密西根州與其他州最大不同 在於密西根州在有立法通過財政上補助及蓋洛格基金會在財務上的支持,所以密 西根州不需要家長會或教育委員會在經費上的協助(Manley & Drury, 1952, p.

61-62)。學生自付約 10 元至 20 元美金的伙食費及保險費,教學費及交通費由學 校支付,家中經濟狀況不佳者,社會、社區或專門基金會提供協助,讓每個學生 都可以有露營經驗(Smith, 1970, p. 18-19)。1955 年至 1975 年的戶外教育方案則 有體育用品公司的贊助。所以說,蓋洛格基金會和體育用品公司在經費上的支助,

使得史密斯的戶外教育方案得以順利進行重要因素。然而,依據 1981 年 Bacon 的研究,密西根州學生住宿型露營教育,一直減少的主要原因,為行政機構不再 支持及經費不足。

三、推廣有方及出版相關文物

從威廉斯 1976 年的論文中參考文獻及附錄中可以發現,史密斯從 1946 至 1953 年,總共撰寫數十篇文章敍說密西根的露營和戶外教育;從 1948 至 1953 年在 19 個州與哥倫比亞特區擔任 42 場研討會、方案及工作坊的顧問,同時也擔 任數所大學的諮詢顧問。從 1955 至 1975 年約在 46 個州辦理超過 400 場工作坊,

以及超過 35000 人參加戶外教育方案培訓;從 1958 至 1972 辦理 5 場全國性會議 及在加拿大辦理 1 場跨國性會議;透過《美國健康、體育教育與遊憩》(American Alliance for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and Recreation)出版手冊、書籍與相關文 物(Carlson, 1980, pp. 31-32)。史密斯自 1958 至 1966 年,花了四年的時間,辦 理四場全國性的說明會議,1972 年還辦理國際間會議。1946 年至 1975 年參加與 露營及戶外教育有關的會議則超過 84 場以上(Williams, 1976, p. 249-255)。。此 外,很多書籍、文章、手冊、報紙、檔案等都收錄在健康、體育教育與遊憩期刊 (Journal of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and Recreation)。所以,這些會議對於戶外教 育推廣都有很大的幫助。

唐納森學校露營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