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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農民選擇購買或承租農地之影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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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長期使用的土地(口糧田)上,較低效能的化肥使用在會流轉的土地(責任田)

上(Hare,2008:341)。而在本研究調查過程中,並沒有發現臺灣農民會因為農 地是自有的或是承租的,而影響農民施作肥料或改善地力之不同。由於進行農地 地力之改善或維護,關係到後續農作物生產品質,尤其農地本身之土壤肥沃度或 是涵養水源等特性,皆會影響到後續耕作出來的農作物品質如何,在國人對於糧 食安全觀念日漸重視的情形下,除非是抱持著只耕作一次的心態在從事農作,否 則,以長遠的角度來思考,不論農地是自有的或是承租的,農民應該皆會用心維 護農地地力,讓農業永續發展。

「今天你怎麼對待農地,農地就會怎麼回饋給你。除非你是抱持著我只要種 一次的態度去從事農作,否則如果你是打算要長久經營的話,隨便種植的結果只 會帶來不好的品質,不好的品質自然會影響到後續的行銷通路。」(編號 A)

「因為農民承租農地也有成本,因此不可能亂種。就如同代耕業者,他和地 主已經說好今年要交多少租金給地主,因此,如果今年的產量不足,可能會影響 自己今年的收成。因此,不太可能因為土地是承租的就亂種。」(編號 F)

在時代變遷下,更可推論出即便農民僅擁有農地使用權,亦會激勵農民努力 從事農業生產、有助於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及對農民維護農地環境,對農地利用具 有激勵誘因。農民在有限租期內,亦會視當時的社會制度,選擇未來所獲得財富 收益與目前的投入成本相符之利用。

參、農民選擇購買或承租農地之影響因素

本研究前述已推論,在時代變遷下,即便農民僅擁有農地使用權,亦會激勵 農民努力從事農業生產、有助於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及維護農地環境,對農地利用 具有激勵誘因。與農民擁有農地所有權相較,僅在投資從事農地改良及長期從事 農作兩方面有所差異。復經本研究實證分析,農民在選擇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方式 時,農民本身是否擁有農地或承租農地,與選擇何種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沒有 顯著相關;換言之,曾經承租過農地的農民,並不會因曾經承租過農地,而傾向 以承租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而擁有農地的農民,亦不會因他本身已擁有農 地,而傾向以購買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農民在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方式的選擇 上,仍取決於第四章調查結果,選擇以購買農地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理由,主要 係因「不用擔心承租農地期間之不確定性」(占 58.5%),而選擇以承租農地擴大 農場經營規模之理由,主要係因「購買農地所需資金太高」(占 74.4%)等因素。

另外,經本研究第四章實證分析發現,農民年齡與農民選擇何種方式擴大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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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經營規模具有顯著相關。39 歲以下農民傾向以購買農地方式,而 60 歲以上農 民雖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意願不高,但當 60 歲以上農民欲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時,

則傾向以承租農地方式。上開調查結果雖與張娟綺(2014:90)調查結果相似,

惟張娟綺(2014:90)認為可能為該研究估計時,並沒有將大佃農(年輕農民)

與小地主(高齡農民)區隔開來,且該次蒐集回來的樣本中以高齡農民佔多數,

所造成之結果偏差,與普遍認為年輕農民參加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之意願較高不相 符。然本研究經過訪談調查分析後則認為,雖小地主大佃農政策鼓勵勞動力結構 年輕化,故普遍認為年輕農民參加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之意願較高,並以承租方式 擴大農場經營規模。然可能因年輕農民往往從事高單價設施設備之農作生產,以 及年輕農民缺乏地緣關係難承租農地等影響下(詳第四章第三節分析),似會造 成年輕農民傾向以購買農地為主之結論。然而,當購買農地成本過高,年輕農民 無法負擔時,雖然年輕農民「想要」購買農地,但實際上,可能還是會朝向以承 租農地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至於該承租農地方式係屬無書面契約之口頭租 約,或是屬於有書面契約之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獎勵之承租,則是另一個層面的問 題,不在本研究討論之範圍內。另因本研究實證分析時,係將年齡組別區分為「39 歲以下」及「60 歲以上」,是否在不同的年齡分組之下會有不同的結論,仍待其 他相關研究進一步分析。

肆、小結

過去研究指出所有權可達到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所得提高等效果。然隨著社 會變遷、農民觀念改變、農地經營型態調整及農地價格上漲,本研究結果發現,

農民擁有農地所有權對農地利用而言雖具有激勵誘因,惟農民不必然需要擁有農 地所有權,即便僅擁有農地使用權,對農地利用亦具有激勵誘因,即會激勵農民 努力從事農業生產、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及維護農地環境。換言之,過去以所有權 為中心之農地政策,因社會變遷結果,可能不必然須再以所有權為中心,亦能具 有激勵農民從事農作生產之效果。

而農民選擇以購買農地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理由,主要係因「不用擔心承租 農地期間之不確定性」為主,而選擇以承租農地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理由,主要 係因「購買農地所需資金太高」為主。因此對於農民選擇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方式,

取決於購買農地成本與承租農地期間兩者之間的考量,與農民本身是否擁有農地 或承租農地沒有顯著相關,並不會因農民本身已擁有農地或已承租農地,而影響 農民下一次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方式之選擇。此外,本研究亦發現,農民年齡與農 民選擇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方式具有顯著相關。60 歲以上的農民雖然傾向不願意 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比例較高,但其中考慮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農民則傾向以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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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農地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39 歲以下的農民則傾向以購買農地方式擴大農 場經營規模,經實證調查分析後認為可能係因年輕農民往往從事高單價設施設備 之農作生產,以及年輕農民缺乏地緣關係難承租農地等情形造成。

綜上所述,過去 Young(1909:54)的名言:「給予一個人一塊貧瘠的土地 所有權,他將使其變成一個花園,但若給他承租一個有九年租約的花園,他將使 其變成荒漠。」在社會變遷下應再重新詮釋為:「…但若給他承租一個可持續承 租的花園,他將不會使其變成荒漠。」即當農民預期目前所承租的農地,未來仍 可持續承租時,不論農民是否擁有農地之所有權,皆會激勵農民努力從事生產,

使其變成一個花園。因此在上述相關分析及推論下,本研究認為,由於時代變遷,

農民不必然需要擁有農地所有權,才能激勵生產。從財產權觀點分析,只要能夠 保障農民未來所獲得財富收益與目前的投入成本相符,不論農民是擁有所有權或 使用權,皆為農民之激勵誘因。因此,現階段農地政策雖不再以所有權為中心,

改以獎勵承租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仍符合時代變遷所需,具有激勵生產誘因 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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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兩次農地改革變遷中所有權之影響情形

臺灣農地政策經歷了兩次攸關農地財產權制度的重大變革,包括民國 38 年 的第一次農地改革及民國 89 年的第二次農地改革。在這個 60 餘年的變遷過程 中,農地政策已有相當大的轉變。經本研究分析,現今農地政策已不再需要以所 有權為中心,只要能夠保障農民從事農作之未來所獲得財富收益與目前的投入成 本相符,不論農民是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皆為農民之激勵誘因。故本研究將以 此觀點重新詮釋過去研究中,所有權在兩次農地改革中對農地利用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