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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場經營規模擴大後,間接提高農民所得;而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亦是在此原則下,
鼓勵農民以承租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實質改善農民經濟生活。換言之,不論 是第一次農地改革、第二次農地改革或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相關政策之研擬,皆 是在提高農民所得的目標下,提出農地改革方案,以符合農民需求。
貳、研究假設一:農民擁有農地所有權對農地利用會產生激勵誘因
一、農民藉由所有權方式(購買農地)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影響
因多數文獻指出,第一次農地改革中「創設自耕農」對農民從事農地利用係 屬正面影響,且臺灣農村社會受到「有土斯有財」之影響,農民希望自己持有農 地。因此,當農民有意願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時,是否會以購買農地(所有權)方 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而農民擁有農地所有權對農地利用是否會產生激勵誘因?
皆為本假設命題之分析重點。
本研究調查結果發現,在曾考慮過要擴大農場經營規模的 80 位受訪者中,
有 51.2%的受訪者表示會以購買農地的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另一方面,有 93.6%農民認為自己有農地所有權對農地利用有正面影響,且不論從提高從事農 地利用意願、提高農地投資或增加農業所得等方面,多數受訪者皆表示以所有權 方式持有農地,會提高從事農地利用意願(占 65.2%)、提高農地投資(占 66.7%)
及增加農業所得(占 59.1%),另有 69.7%受訪者表示,農民自己有農地所有權與 農地利用之積極度有關。綜言之,本研究推論當農民以所有權方式持有農地時,
對農地利用會產生影響,其影響包括:產權明確、長期持有,可使農民安心從事 農地改良、提高從事農地利用意願、增加農業所得及影響農地利用積極度等。
另依據本研究調查結果,受訪者同意農民擁有農地所有權會激勵農民努力從 事農業生產占 73.5%、有助於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占 66.7%、對農民投資從事農地 改良有幫助占 59.8%、對農民維護農地環境有幫助占 61.4%,以及對農民長期從 事農作有幫助占 58.3%。
析言之,因本研究推論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對農民增加所得有幫助,而農民會 透過購買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即以所有權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對農地利用 會產生激勵誘因。而農民擁有農地所有權對農民從事農地利用之影響,除了會提 高從事農地利用意願、提高農地改良投資、激勵努力從事農業生產、對維護農地 環境有幫助外,亦對長期從事農作有幫助。因此,本研究依據調查結果推論農民 擁有農地所有權對農地利用會產生激勵誘因,而此激勵誘因不僅侷限於第一次農 地改革所強調毋須監督自會克盡其力之激勵,而是關注於整體農地利用發展之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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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利用,包含提高農地改良投資、維護農地環境長期利用等。農地利用對農民而 言,亦不再如同過去社會單純僅指增加農業生產,在時代變遷下,農民除了重視 農業生產外,亦重視農地改良、長期維護農地環境等。
二、農民本身有無農地所有權對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方式之影響
除上述研究發現之外,本研究另以受訪者本身是否已經擁有農地之客觀特質 探究與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方式之影響情形,即農民本身是否擁有農地,是否會影 響在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時,傾向採用購買農地或是承租農地方式進行?本研究透 過卡方檢定(chi-square test)進行「農民本身有無擁有農地」與「擴大農場經營 規模方式」之獨立性檢定(test of independence)。
本研究首先針對農民本身是否擁有農地影響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意願進行 交叉分析(詳如表 4-40),結果發現,不論農民本身是否擁有農地,皆有近六成 比例有考慮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意願。
表 4-40:有無擁有農地影響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意願交叉分析一覽表 項目 有考慮要擴大 沒有考慮要擴大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小計
擁有農地 63 61.2 40 38.8 103 沒有農地 17 58.6 12 41.4 29 全體樣本 80 60.6 52 39.4 132 資料來源:本研究統計
若進一步針對有考慮要擴大農場經營規模的 80 位受訪者交叉分析(詳如表 4-41),其中擁有農地的農民中有 55.6%表示以購買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44.4%
表示以承租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與全體樣本調查結果相同(詳如表 4-12),
皆以購買方式(51.2%)為多數。而沒有農地的農民中,卻有 64.8%表示以承租 方式、35.2%表示以購買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
表 4-41:有無擁有農地受訪者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方式交叉分析一覽表 項目 以購買方式擴大 以承租方式擴大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小計
擁有農地 35 55.6 28 44.4 63 沒有農地 6 35.2 11 64.8 17 全體樣本 41 51.2 39 48.8 80 資料來源:本研究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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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mer’s V test4-4=0.166,列聯係數=0.164 資料來源:本研究統計
4-4 克雷莫 V 係數(Cramer’s V test)是卡方檢定(chi-square test)拒絕虛無假設後計算的一個指 標,這個指標主要目的在衡量兩個類別變項間的相關程度,也就是一般所謂的關係強度的一 個指標。當兩個類別變項間的相關程度低時,則 V 值應該很小。惟因 V 為開平方的結果,所 以其值一定界於 0 與 1 之間。而列聯係數(Contingency Coefficient)亦類似克雷莫 V 係數,主 要用來說明關係強度的一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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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努力從事農業生產、對維護農地環境有幫助外,亦對長期從事農作有幫助。而 農民本身是否擁有農地與農民選擇以何種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沒有顯著相關,
主要還是取決於農民是否有足夠資金可以購買農地擴大農場經營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