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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農場經營規模,您認為可能原因為何?與目前鼓勵農民承租農地政策方向 是否會有衝突?
答:要看想要購買農地的人目的是什麼?是單純為了想要保有農地而已,還是想 要擴大經營規模到什麼程度?不然每個農民當然都想要買農地,就像是我也 想要買房子的意思一樣。
十三、對農民而言,「購買」或「承租」農地對農民在從事農地利用時是否會有 差別?(例如:從事農地利用改良之意願不同、選擇種植不同種類之農作物,
或因農地不是自己的而會破壞農地等)理由為何?
答:應該會有一些差別。如果我的地旁邊蓋了一工廠,我應該會很介意,但如果 是我租的地旁邊蓋了一工廠,我就會想說,那我下一期就不要租就好了。
十四、本研究在進行田野調查時,發現年輕農民會傾向以「購買」方式,而年長 的農民傾向以「承租」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您認為可能原因為何?與目 前鼓勵年輕農民回歸農村服務的政策方向是否有衝突?
答:可能是年輕人想要快速儲備資產吧!或是年長的農民其實很清楚知道,想要 透過買農地來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是不可行的,所以會比較務實的回答。
肆、受訪者 D 訪談內容重點摘要
訪談日期:103 年 8 月 28 日 10:00~10:40 服務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一、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動近 5 年,您認為在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方面推動成效如 何?
答: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動有二個很明確的目標,就是要農地規模化及農民年輕 化。在規模化的部分,目前輔導的大佃農農地面積平均是 9.1 公頃較一般農 地平均面積 1.1 公頃達 8 倍以上,若再從作物別來看的話,像糧食作物的規 模更達到 12 公頃,規模化的情形很明顯。另外在農民年輕化部分,目前輔 導 1683 位大佃農的平均年齡為 44 歲,相較於一般農民平均年齡 65 歲也達 到一個年輕化的目標。
二、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是否有受先前政策(例如:三七五減租政策)影響而難以 推行?
答: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前面幾年推動時,成果都有很明顯的成長,但從今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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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遇到 3 年換約的時間,我們有發現有明顯的趨緩現象。但據我們了解,
實際上農民耕作面積比統計上租賃面積還要多,但因為很多農民都是拿不到 書面租約,才會造成統計數據上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似乎有趨緩的現象。而為 何農民會拿不到租約?其實就是三七五減租政策的影響。尤其在幾次我們辦 理座談會宣導時,我們發現,其實三七五減租政策不只存在老農身上,很多 的中年農民也有這樣的觀念,可能是老農的觀念就直接影響到中年農民,如 果我們問中年農民要不要讓農地復耕出租,中年農民會說:「我才不要呀!
什麼時候土地被政府收去我都不知道。」因此,三七五減租政策可能不只在 老農身上,中年農民也深受影響。反倒是問老農要不要讓農地復耕出租,老 農會比較有意願出租農地,因為老農對農地有感情,因為自己沒有辦法耕 種,子孫又不種的情形下,老農也捨不得讓農地荒廢,所以,他反而更有意 願出租。因此,若政府可以取得老農信賴的話,老農反而會有意願出租農地。
另一個影響因素是農保,若是口頭租約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但若和政府簽 約的話,可能就會造成老農農保資格不能保留的問題。這二個原因是目前造 成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動影響的原因。雖然我們在民國 98 年推動計畫時,
就知道農保會有影響,因此我們已經先去協調勞保局來調整相關規定,但是 就目前的規定來說,對於眷屬保險的影響還是有。
三、民國 89 年有修正農業發展條例,其中有也推過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小地主 大佃農政策相較於那個時候的推動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
答:如果係指農企業承受農地部分,在小地主大佃農中組織型的來申請件數算是 比較少,1000 多個中只有 40 幾個,詳細的原因不太清楚,但可能是因為組 織型的政府認為應該要承受一些風險,因此相較於個人型的,就沒有申請天 然災害部分的補助。
四、您認為現今農地細碎問題嚴重之原因為何?以承租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
是否仍為未來臺灣農地政策推展之主要方向?
答:農地細碎問題嚴重之原因不太清楚。但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目前就是用承租的 方式來推動,雖然目前有遇到一些瓶頸,但政府除持續和農民宣導外,我們 也開始逐漸接受口頭租約及委託經營方式來擴大經營規模。此外,除了規模 化外,我們現在也開始在思考以集中化方式經營,尤其像是一些有機農業的 農地,和鄰地之間的田埂關係不能不去思考,如果不能整合利用,對於農業 經營還是會有影響。若可以透過一些民間的組織協助,他們本身有比較強的 產銷鏈,例如像是斗南農會,只要政府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協助他們進行 農田水利的修復,他們就可以自己運作的很好,比較容易達到集中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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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像你剛提到的集中化方式經營,指的是由政府規劃出一個地方,然後那個地 方就只能種植某種作物的概念嗎?
答:其實集中化方式經營目前還在討論階段,細節的內容還沒有雛型。但可能會 傾向是交由一個農地管理中心負責,農民會信賴這個管理中心,並把農地全 部都先租給這個管理中心,再由這個管理中心進行農地規劃後,包括後續的 產銷及農作物的選擇等,整批交由代耕業者進行耕作,這樣就可以達到集中 化方式經營的目的。因為目前小地主大佃農是規範不能轉租的,但是若採用 代耕方式進行是可以接受的。
六、為何報載宜蘭大佃農賴青松種稻 11 年、耕作 6 甲地,卻無法簽訂書面租約?
是否受三七五減租政策影響?抑或有其他原因?對目前小地主大佃農政策 欲以承租方式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是否有衝擊或影響?
答:誠如剛剛所說的,三七五減租政策的影響其實是有地區性的,在宜蘭地區尤 其嚴重。當地人都會說,在宜蘭沒有人會和你簽租賃契約的。對於沒有拿到 租賃契約的農民而言,可能有一些需要審查書面契約的小地主大佃農補助無 法拿到,但是其他像是肥料或是天然災害救助等,不需要審查書面契約的補 助,農民基本上是不受影響。
七、那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只針對休耕地,會不會對一般農地的整合不公平?
答:其實只要是農發條例所稱的耕地,或是符合基期年的休耕地都有小地主大佃 農政策的轉作補助。而所謂的基期年休耕地,其實是針對早期農地配合政府 辦理休耕在案的農地,因為那時候的背景下,農地配合政府政策休耕,所以,
現在才另有所謂的活化休耕地補助。若是一般農民承租到基期年休耕地,他 們就可以享有活化休耕地的補助,若是大佃農承租到基期年休耕地,除了大 佃農的補助外,還另有活化休耕地的補助。
八、政府自民國 98 年積極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當時有提供許多誘因,但部 分誘因及獎勵又逐漸調整或取消,是否對當時加入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的農民 沒有保障?後續有可能將政策轉為立法嗎?
答:唯一調整的應該就只有水稻部分被取消,但其實早在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一開 始規劃時,我們就在考量要不要放入水稻作物,主要是因為那時候水稻的供 需是平衡的,後來決定先放入也是因為考量水稻其實也是一種高度機械化作 物,需要規模化,又加上從事水稻的農民平均年齡是最高的,所以,在規模 化及年輕化的目標下,又希望可以引進新創意的想法下,我們還是先放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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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但是,因為水稻同時又有保價收購的政策,經過政策推動幾年後,發現 大佃農種水稻是一種高投資報酬率的產業,這是一個很危險的情形。因為我 們不希望大佃農在稻米自給率過高的情形下成為「繳公糧大隊」,而是可以 透過大佃農的創意引進,提升產業的創新及競爭力。
九、未來是否可能將民法物權概念的「農育權」(即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
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結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讓承租農地的 人更有保障?
答:可能還是要考慮民間的接受情形,對他們來講,可能又會感覺像是另一個三 七五減租政策。
十、自民國 102 年推出「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中程(102-105 年)計畫」,政策 調整為農地每年可休耕一期,另一期種植轉(契)作作物則給予補貼,迄今 對農地主而言,是否確實有產生政策上之誘因?或有執行上的問題?
答:休耕確實減少了,短期作確實增加了,對農地主確實有一些誘因。這個政策 主要就是政府每年原補助休耕 9 萬元,直接改成 4.5 萬元,若地主想要領到 與原本休耕補助相同的錢,就必須要把農地轉租出去,透過轉租的動作,才 能領到與政策調整之前相同的經濟收入。而這個政策施行到目前,我們發 現,休耕減少的面積(約 5 萬)遠大於轉契作增加的面積(約 3 萬),這中 間的差距可能是有部分農地仍然放著不管他或是還在出租中的。
十一、在「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中,針對自有或承租農地一定面積以上,
可加入農保並每月領取老農津貼之規定,對於農民從事農地利用是否有任何
可加入農保並每月領取老農津貼之規定,對於農民從事農地利用是否有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