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討論
2.5 小結:論文結構說明
社會階層研究農民重心偏向階序流動(層級式概念)無法回答農民社群內部 分化(關係式概念)的現象。因此,在此所進行的農民分化研究並非農民的階層 位置流動,而是從論證農民社群內部異質化的基礎上,探討農民的生產關係,他 們所掌握的生產資源的變化,從而探討農民階級分化及其動因。
要探討台灣農民的形態的多樣性,就必須探討農民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擴張 中的回應──即重組生產關係的過程,這才看得出農民分化的核心動因。在完全 的「家庭農家」至「資本主義農企業」之間,存在著不同組合、不同形態的「追
34 就社會現實面,小農商品與市場接軌的過程,存在著不同的中介力量,以農民組織出現的農 會,以商販為名的中間買辦,乃至於晚近訴求直接銷售的網路行銷,在此無法細述。然而,
整體而言,國家支持的農貿市場機制(各地果菜市場的公共化性質)為台灣內部農產流通的 主力,其制度化形成於1990 年代,在第四章詳述。
求生產剩餘的農家」,探詢這些不同的組合、形態,歸納發展中的農民類型,方 能理解在資本主義市經濟下農民分化的過程。
顯然,農民分化並不是在一個真空狀態下進行。土地改革之後,台灣農村社 會「家庭農場」的形式,在國家主導的資本主義發展中成為一種被剝削的基本生 產組織。1980 年代以降在農業自由化的政策架構下,農家重組生產資料逐步轉 化。農民分化的過程是否有其分化機制可循,而其分化機制又是架構在什麼樣的 政經現實中,換句話說,一個追問農民分化與否的研究議題,不可免的走向台灣 農業政經結構的探究。而台灣農業政經結構與世界經貿局勢連動,國際壟斷資本 所結構的農貿體系以國家為中介,對於國內農業政策產生具體影響。外部再分配 與內部再分配,共同作用於台灣農民分化。35
為了探究此一動態規律,本研究將從台灣農業結構轉型歷程談起,透過分析 中美食米談判、貿易談判,探討外部因素如何形成台灣內部政策的影響,再以台 灣參與GATT 加入 WTO 的過程,呈現國際農業協定對台灣內部政策的規範性調 整。從個別政策的影響到整體農業結構調整,台灣被迫開放市場,吸納國際農產 品生產剩餘,這場國境外的再分配,通過國家法權,重構台灣內部農業再分配,
從而改變了農民的生產關係。
本章的文獻討論與戰後台灣農業結構評析之後,本論文第三章將說明研究方 法、資料來源及其限制。本論文第四章,將透過農業自由化四個具體事件:1980 年代中期以降農業自由化的關鍵事件:「稻作產業結構調整」、「開放美國農產 品」、「農業結構調整」以及加入 WTO 過程「中美入會諮商談判」,考察農民分 化結構(參考圖2.1)的動態歷程,理解內部外部雙重再分配結構(參考圖 2.2)
的脈絡,及其作用於台灣農民,從而造成農民生產關係的改變。
理解台灣農民分化的結構因素之後,本論文第五章,將以1990 年、2000 年、
2005 年三波農牧業普查實證資料探究農民分化的趨勢。藉著主要判準「生產剩 餘」、次要判準「勞動的形式與數量」。其操作方法為,前者以「年度農業收入減
35 當研究的重心著眼於農業結構調整的政治經濟動態及其所形成的分化機制之際,遺憾的,本 研究尚未進入農民家戶內的主體選擇,也因此無法完全釐農民家戶經濟邏輯,此部份研究有 待後續深入探究。
去年度農家支出」。後者的勞動形式指的是「農牧戶與農牧場」之別,農牧戶中 再區分「專兼業」,就農牧場則再以平均年雇傭勞動力達五人為標準,再進一步 劃分「個體農場與資本農場」。依據此三項判準,劃分農牧戶為:專業糊口農戶、
專業剩餘農戶、兼業糊口農戶、兼業剩餘農戶。農牧場為:以及專業糊口個體農 場、專業糊口資本農場、專業剩餘個體農場、專業剩餘資本農場。針對全體農牧 業及代性作物:稻米、果樹及畜牧業中個別類型數量的變化,以及其土地、勞動 力與農業年收入的變化,掌握農民分化的趨勢。
理論概念與實證資料的對話及研究結論則放在第六章。台灣農民分化研究,
從農民生產關係的現實出發,歷經內外部再分配體系與農業生產結構因素的脈絡 理解,再與實證資料交互參照對話,此一過程,有助於跳脫表象的現實以及個別 事件的影響,以整體視野為台灣農民分化的成因理出脈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