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形式與意義的複雜關係
前面兩節說明了漢語語法中以「意合」為主的「神攝」語言觀,以及隨說話 者隨意變換形式的「人治」語言觀。在這一節當中要說明的是,在「神攝」和「人
治」交互影響之下,漢語語法的形式與意義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表現在「同構 異義的多重解讀」、「無須型態變化的多功能詞語」、「多種涵義的動補結構」三個 部分,這一節便以此三部分各別作探討。
一、 同構異義的多重解讀
我在這裡所說的同義異構,指的是在相同的語法結構之下,表達出分歧的意 義結構,有時候語法意義與意義結構相等,有時候卻不相等;有時候語序和意義 結構相等,同樣地有時候卻不相等。為了方便與上一節「同義異構的多重表達」
作分辨,在此承接(20)的例子來看下面幾個例句:
(21) a.餅乾吃掉了。(主語+動詞;「餅乾」為受事) b.子駿吃掉了。(主語+動詞;「子駿」為施事) (22) a.公文批完了。(主語+動詞;「公文」為受事)
b.王校長批完了。(主語+動詞;「王校長」為施事)
(21)和(22)共四個句子,雖然在語法上都是「主語+動詞」謂式的句子,但是它們 的意義結構卻與語法結構不同。再看看下面這個例子:
(23) a.椅子坐滿了小朋友。(主語+動詞+賓語;受事─動作─施事) b.小朋友坐滿了椅子。(主語+動詞+賓語;施事─動作─受事)
(23)中的兩個句子在語法上是「主語+動詞+賓語」,但是(23a)的語義結構是「受 事─動作─施事」,(23b)的語義結構卻是「施事─動作─受事」,但兩個句子的意 思竟然相等,這個例子很複雜的地方在於,它跟前面所探討的語序有關係;而且 也跟稍後要探討的詞形變化有關係。然而,當我們要從社會文化的觀念來探討的 時候,我還是認為這應該從意合的「主題+說明」的關係來詮釋,如下:
(24) a1.餅乾吃掉了。(主題為「餅乾」;說明為「(某人)吃掉了」) a2.子駿吃掉了。(主題為「子駿」;說明為「吃掉(餅乾)了」) b1.公文批完了。(主題為「公文」;說明為「(某人)批完了」) b2.王校長批完了。(主題為「王校長」;說明為「批完(公文)了」) c1.椅子坐滿了小朋友。(主題為「椅子」;說明為「坐滿了小朋友」) c2.小朋友坐滿了椅子。(主題為「小朋友」;說明為「坐滿了椅子」)
這些同構異義的句子,口語中解讀起來其實一點也不難,要分析比解讀來得困難 許多,因為漢語使用者在解讀這些句子的時候,有一個先驗的「主題+說明」的 思維在運作,因此掌握意義上並不困難。只是要用現代漢語的方法來分析的時候,
必須牽涉到許多關於移位、變換、或是動詞特徵的描述,這些運作起來相當費工 夫,但也不是本論述的重點。
同構意義比前面所說的任何一種「靈活性」都要來得複雜許多,但這複雜是 後天分析上的複雜,其實當教師放下紅筆嘆了一口氣說:「作業改完了。」、或是 當小朋友興沖沖地跑進教室說:「球終於找到了!」的時候,我們一點也不覺得這 些句子很難理解。這便是一種受社會文化所影響的語言觀在運作的結果。
二、 無須型態變化的多功能詞語
詞類劃分一直是漢語語法中受到矚目的問題,尤其對於「需不需要劃分」及
「如何劃分」兩大命題更是問題的焦點。而造成歷來漢語語法學界爭執的原因,
在於漢語的語詞缺少型態上的變化。例如英語中的名詞有單複數動詞之分、動詞 有時態及語態之分、形容詞和副詞來自同詞源時也多有詞綴等加以區別,然而漢 語不論是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等都沒有型態上的變化。但也因此,相同的 字詞就以同樣形態作為不同功能使用,成為漢語中固定詞形的多功能用法。來看 看下面的例句:
(25) a.我們跳繩。
b.我們玩跳繩。
(26) a.大跳艷舞。
b.跳舞動作很大。
在(25a)的句子中,「跳繩」當一個動詞短語使用,(25b)中的「跳繩」當作一個名 詞使用,而兩個句子中的「跳繩」都沒有型態上的任何變化。(26)這兩個例句中,
(26a)的「大」當作副詞來使用,(26b)的「大」當作形容詞來使用。同樣地,兩個 句子中的「大」都沒有型態上的任何變化。但也因此,詞類轉化是為漢語語法中 一個別具風格的特性,同時也作為一種修辭法來運用。
接下來再看看兩個例子:
(27) a.教室坐滿了小朋友。(動詞沒有語態變化)
b.小朋友坐滿了教室。
(28) 昨天我吃饅頭,今天仍然吃饅頭,明天還要吃饅頭呢!(動詞沒有時 態變化)
(27a)和(27b)中的兩個「坐」,顯然前者是被動意涵、後者為主動意涵,但是在漢 語語法中,詞形也不會隨著語態來作變化。而(28)中的三個「吃」,雖然在不同時 間發生,卻也不像英語一樣得要遵守嚴格的動詞變化。
漢語中的語詞沒有型態變化而「拿來就用」的特性,體現出漢語使用者較重 視整體意義,較不在意形態的變化,認為語詞並不需要透過任何形式變化就可以 當作不同詞類來使用,這的確是漢語語法中靈活性的思維,
三、 多種涵義的動補結構
「動補結構」是漢語中常見的語法結構,「其表面形式是『動詞+形容詞』, 此外,動補結構是把『動詞』看作中心語,把其後的『形容詞』看作『補充語』」。
(薛鳳生,1998:69)我認為這也是一種「話題+說明」的思維邏輯,除了主謂的大 方向以外,把動詞看作一個話題,並針對動詞加以說明。劉月華、潘文娛、故韡 (2001:534)將補語分成「結果補語」、「趨向補語」、「可能補語」、「情態補語」、「程 度補語」、「數量補語」、「介詞短語補語」等七種。來看看下面幾個例子:
(29) 爸爸昨天晚上喝醉,媽媽嚇死了!(「喝醉」為動詞+結果補語;「嚇 死」為動詞+程度補語)
(30) 余老師匆匆忙忙的跑下樓!(「跑下樓」為動詞+趨向補語) (31) 汪老師上課我都聽不懂。(「聽不懂」為動詞+可能補語)
(32) 他把足球踢到圍牆外了!(「踢到圍牆外」為動詞+介詞短語補語) (33) 這報紙上寫得很清楚,這歌手已經過氣了!(「寫得很清楚」為動詞
+情態補語)
(34) 我的梅子綠很好喝,你要不要喝一口?(「喝一口」為動詞+數量補 語)
在漢語的動補結構中,動詞後面可加上多種形式的補語,比英語的「動詞+
介系詞短語/介副詞」來得多變。這是因為漢語語法中具有型態變化的語法成分 很少,因此需求擴充大量可表達語義的成分,再加上「話題+說明」的先驗邏輯 作祟,使得動補結構在使用上更為繁複。但也因為有多種類型的補語,使得漢語
使用者在選用時更加靈活,也有助於表達更符合「意念」的語句。
在第三章的末端,最後要說明的是,從上述所謂漢語語法的靈活性看來,漢 語有許多變化比起英語是相對繁複的。因此,在漢語使用者的語言觀裡面,一定 得要有一套非常靈活的心理機制在運作,才能運用得當,這也是現代漢語中企圖 描寫各種規則來整理羅列出來的條目。然而,現代漢語討論的是「語法規則是什 麼」以及「如何運作」,但社會語言學或文化語言學站在後現代的角度來思考,談 論的是「什麼原因造成這些特性」、以及「為什麼有這樣的特性」。「靈活性」的多 變代表的是漢語語法現象的多變,而不是思維方式的多變,就整個漢語語法的靈 活性來說,「主題+說明」這樣的一種意義式的句法概念是為漢語使用者固定的心 理傾向,這種意合性存在漢語使用者心中是非常重要的,這也就是在第二章文獻 探討中提過的漢語使用者心中的「本體語法」。這一層解釋對於從社會文化的角度 看待語法現象來說別具意義,因為這樣一來所有的現象都同時體現出漢語語法的 靈活性及漢語使用者的思維。如此,才可以展開漢語語法特性的社會文化功能的 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