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漢語語法靈活性的社會功能
第一節 情境生成的集體性特徵
談到漢語語法靈活性的社會功能,得先從漢語使用者的社會特徵來談,因此 本節要從漢語社會的集體性特徵談起。漢語社會的「集體性特徵」,指漢語使用者 的社會組成是一個以集體生活為主的社會,在漢人世界裡生存的個人,會將自己 放在群體之中、甚至放在群體之後。舉一段教室中的對話作例子:
(41)下個月學校要舉行校外參觀活動,班上大部分的同學都報名了,但是鏡 寶沒有報名,原因是她並不想去。當老師問她原因的時候,她回答:「因 為我的爸爸媽媽不讓我去。」老師接著回答:「但是這個機會很難得,學 校希望你能參加這個活動,能不能請你的爸爸媽媽再考慮一下?」……
這份簡單的對話讓我們注意到兩個語詞的使用,一個是鏡寶口中所說的「我 的爸爸媽媽」,另一個則是老師口中的「學校」。其實我們從語境中可以很清楚知 道,雖然鏡寶說「我的爸爸媽媽不讓我去」,但其實這是她自己的念頭;另外,老 師說「學校希望你能參加這個活動」,其實並不是校方的意願,而是老師自己的期 望。
在漢人社會中,經常不太願意表達自己真正的想法,而就算我們試圖表達自 己的想法時,我們也會用「我們」或「大家」等代稱,或是把自己所屬的團體(如 校方、家人等)給牽扯出來,這就是所謂漢語社會的「集體性」。相對於英語社會 中以個人主義為本的社會組成來說,漢語在語言的使用上會有崇尚自謙的美德以
及鮮少凸顯個人的傾向。
上面這個例子說明了漢語社會的集體性,只是為了方便說明「集體性特徵」
指的是什麼,尚未談及漢語社會「集體性特徵」對漢語語法的影響。
在談論「集體性特徵」在漢語語法中的體現時,我們會先好奇,什麼樣的背 景使得漢語社會發展出這樣一種集體性的特徵?究其原因,我們發現它與中國自 古以來的學統、宗法以及禮教有關。
梁豔(2002)在研究儒學對漢語語法發展的影響時,認為中國自古以來的學統 首先養成了漢人對社會責任的思維,在於三綱五常的忠孝道德,以及修身、齊家、
治國、平天下的社會責任,還有崇拜天命、崇拜祖先、崇拜聖賢的尊崇思想,這 些思想並集結了漢人對家族及君國的忠誠與尊崇。她說:「中國是一個多元宗教國 家,但以儒釋道三教的影響最大,而儒教則以正統國學的地位統治了中國兩千年 的思想文化陣地,中國古代語言學的產生和發展都與儒學和佛教有著密切的關 係。」接著又說:「儒教因其精神取向而與統治階級建立起相互支持的關係,語言 學則因儒學思想的傳播得以產生和發展。儒學的精神內質歸納起來有三方面的內 容:一是提倡三綱五常的忠孝道德;二是強調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社會 責任;三是宣揚崇拜天命(君權天授、福禍天定)、崇拜祖先(隆喪厚葬、享祭鬼神)、
崇拜聖賢(尊崇周孔、學由五經)的尊崇思想。」
除了學統以外,和集體性特徵的形成有關的,還有中國長期的封建宗法制度 與禮教。邢福義(2000:294-296)認為「我國經歷了長期的封建社會,宗法制度在 中國延續了幾千年,等級秩序嚴格、尊卑長幼有別的宗法思想,以及儒家為維護 封建宗法制而提出的孝悌忠信等道德禮教,也在中國統治了幾千年,成為人們一 種根深蒂固的社會心理,並深刻地影響著語言的運用。」在這樣的封建宗法及禮 教的觀念之下,漢語社會對於親屬關係是非常重視且嚴格區分的,馬樹華(2001:
4-5)認為「中國封建主義文化使漢民族嚴格區分親屬關係。封建主義結構非常重 視親屬特徵──無論哪一方面的社會關係,都必須按親屬稱謂的規定;無論是喪 禮還是婚禮、繼承遺產、以致一人犯罪株連九族,均按親屬系樹的等級辦理。」
也因此,漢語使用者對於親屬關係內的服從也十分明顯,並且這樣的群我間 的親屬關係,從「自身」、到「家」、「國」、以至於「天下」,是以同心圓狀的方式 擴散的。林秀君(2006:86-88)曾提到:「在社會組織上,華夏民族從原始的家庭制 度到封建的宗法制度,均強調長幼尊卑的倫理道德修養,個人的命運同家族的命 運渾然一體,形成部分與整體交融互攝的思維模式……在政治上,漢民族的政權、
神權、主權高度統一,個人的尊嚴和價值無從立足,從而產生了把自然現象和社 會人士混為一談並為『王權天授』尋找理論根據的『天人感應』的迷信說教,以
及要求個人絕對服從群體的東方人際關係模式。」
漢語社會的集體性特徵,便在這樣的學統、封建宗法、禮教以及親屬觀念等 背景之下,伴隨而來的是,造就了漢人崇尚謙讓的民族心理。邢福義(2000:294-296) 認為,漢人由對君主的順從以及對親屬長輩的恭敬,擴大到對一般社會成員的尊 重,把「謙以待人、虛以接物」作為為人處世的信條,視為一種崇高的美德。表 現在語言上,對自己總是有意貶低,而對別人卻是極力誇獎,就算是內心不能苟 同的意見也裝出幾分表面的「大度」。漢語使用者在言語交際中以禮貌、謙虛為原 則,並透過「讓己受損、使人獲益」的方式來表示對人的最大禮貌和尊敬。中國 自古以來被稱為「禮儀之邦」,與這種崇尚謙讓的心態有很大的關係。
在崇尚謙讓的心態發展至極,會變相地促使漢人社會中過度重視群體意識、
反對個人本位,進而難以啟齒表達「自我」。袁嘉(2001:215-221)說明:「漢文化 中歷史上的大家族、天下一家、天下為公的觀念也常常藉虛辭的有無體現出來。
這些觀念具體表現為大家在一起不分你我,交際上對共同面對的東西羞於指出屬 於誰,尤其羞於指出屬於自己。」
萬海燕(2001:44-46)更使用「自抑性」來描述漢人社會這種貶低自我的文化 現象:「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自漢代以來一直是儒家文化佔著統治地位,它深刻 地影響到中華民族的倫理傳統與民族心理,同時也深深地在漢語中留下了痕跡,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儒家文化是一種典型的自抑性文化,在漢語中的表現之一就 是自謙詞特別豐富,與自我有關的詞義貶值化。」張建民(2008:135)更明確說出:
「儒家講『過猶不及』稱『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這對中國人喜歡從眾隨流,
深信人怕出名豬怕壯、槍打出頭鳥的民族心理有很深的影響。」
既然漢語社會中對於親屬關係如此重視,而對宗法與禮教又如此嚴謹,那麼 數千年來的社會運作模式必定全然滲透到漢語社會的各個層面。除了在社會上影 響至家庭與宗族的觀念、血親或婚姻的關係、甚至個人的社會地位以外,為促成 這些社會行為所必要的「語言」,必定也會發展出自己的一套模式,去精確表達這 些關係和行為。
接下來以一些例子來談「集體性特徵」在漢語語法中是如何體現的。
首先,在漢語的集體性社會當中,最常出現的特徵是自謙詞的使用,例如:
在下、不才、妾、奴、鄙人、小人、不佞、賤事、固陋、謹、再拜……等諸多用 來代稱「我」的詞彙,而且向別人提到跟自己有關的人事物時,也總是要謙虛地 說:我的兒子是「犬子」、我的妻子叫作「拙荊」或「糟糠」、住的地方叫作「寒 舍」、自己寫的書是「拙著」、邀客人喝酒時說自己的酒是「薄酒」。類似的例子不 勝枚舉,就連黃帝也要自己謙稱「朕」或「寡人」,這是整個自謙的文化所帶來的
效應。而和自謙詞相對的,便是吹捧對方的敬詞,如「閣下」、「足下」、「陛下」、
「令堂」、「令尊」、「令嬡」等等。下面這個例子可以說是最能代表自謙詞與敬詞 用法的對話:
(42)A:「請問貴姓?」
B:「敝姓潘。」
明明指的是同一個對象,為何一下子說是「貴」,一下子又說是「敝」?其實 就在於:對 A 來說,要問對方姓名時使用敬詞,所以用「貴」;而換成 B 來答覆 時,就變成指涉自己,因此要用自謙詞「敝」了。尤其漢語語法不像英語語法般 在主格受格有型態上的分別,因此完全無法從主格或受格等格位來選擇「貴」或
「敝」的用法,這種以自謙或敬意等語義內涵上的考量來思考語境下應該選用的 詞彙,是漢語語法中常見的用法。此外,這種表示自謙或敬意的用法不僅僅限於 句段,我們常見的篇章或口語演講也經常在首段或末段加上一段謙虛的話語或文 字。相較於西方人的坦率,他們不會貶低自己,也不可能恭維別人,不論他們表 示自謙或自信,主詞仍然用「I」來表示自己,同時不論他們是否讚揚對方都一律 使用「you」。
除了自謙詞以外,漢語在代名詞或指稱詞的使用上,也儘量以「不凸顯個人」
為原則來進行對話;明明是「我認為」也要說成「我們」認為,罵人時明明指的 是「你」也要含糊地說成「你們這些人」。例如:
(43)(B 把辦公室的物品弄壞了)
A:「你們這些人怎麼這麼不會愛護公物?」
B:「又沒有人教我們使用……」
其實辦公室裡面明明只有兩個人,A 看見某個公用物品壞掉了去找 B 理論,
明明針對的是 B 卻仍說「你們」,而 B 回應時明明是自己的錯誤,卻仍把自己歸 類到「我們」這個無辜的群體。再如本節一開始舉過的例子(41),漢語使用者常 以個人所屬的「團體」來代稱「個人」,(41)中便是以家人代替「我」的意見、以
「校方」代替「老師」的意見。
相較於英文中典型的個人主義象徵,「I」在任何場合出現時都必須大寫,且 英語的主詞地位明顯,與動詞的對應關係也必須遵循時態、語態、格位等明確的 規則。而在漢語中最好對話中不要指涉任何「個人」;如果真的得提到個人,就只
好使用前面說過的自謙詞或敬詞了。
好使用前面說過的自謙詞或敬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