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學(法文 narratologie)(胡亞敏,2014)一詞見於法國國立科學研究中 心托多洛夫(Tzvetan Todorov)在 1969 年出版的《《十日談》文法》,他說到:「……
這門著作屬於一門尚未存在的科學,我們暫且將這門科學取名為敘事學,即關於 敘事作品的科學。」1托多洛夫此舉為 20 世紀 60 年代中期,有關敘事學的文學 理論或文學批評紛亂的名詞正式定錨,從此敘事學(narratology)在西方文學理 論與研究批評領域普遍流傳並廣為關注。
語言學家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在《普通語言學教程》,對傳統語 言學的研究對象與研究方法做了全面的改造。他將人類言語活動分成兩大類:語 言和言語。語言是為了個人可以行使言語機能所採行不可少的規約,為社會成員 共同遵守;語言是人類言語活動的一切表現構成,2言語是語言具體表現與應用,
藉由言語傳達個人特質和自我表現。3索緒爾還將語言視為由能指及所指兩部分 所構成的符號系統,這一套系統連結的是一種社會語言習慣的產物。每個符號作 為一個語言要素,和其他符號相互依賴、又彼此牽制,共存在一套穩定的系統下,
在語言裡,每一樣要素要滿足與其他要素的對立條件,才得以產生價值。
索緒爾又提出共時語言與歷時語言學的概念,共時語言學研究同時要素間的 邏輯性;歷時語言學研究的是時間上各項連續要素間相互替代的關係,現代語言 學主要關注的是共時語言學,研究重點要語言符號間的關係及結構規律。4
而早在 19 世紀的俄國,就有學者對敘事形式與內容提出新的文學觀念,這 一群被稱為形式主義學派的學者,為科學性的文學理論嚴格界定研究對象,對於 藝術內容與形式二分提出批評等,不僅在文學研究的思想指導、研究方法與步驟 都為敘事學的誕生做足預備。
1 胡亞敏著(2014),《敘事學》,初版,臺北市:若水堂,頁 14-15。
2《普通語言學教程》,頁 27。
3《敘事學》,頁 15。
4《普通語言學教程》,頁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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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國形式主義正式敞開敘事學研究的大門。弗拉基米爾.普洛普(Vladimir Propp)(胡亞敏,2014)在《民間故事型態學》分析童話故事行動的功能,並將 功能標號再組成排列式,依照這些功能架構區分童話故事類別;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羅蘭.巴特、托多洛夫、格雷馬斯(Algirdas Julien Greimas)、熱 奈特(Gérard Genette)等結構主義敘事學學者,研究角度各異,運用的概念也 不同,但是他們都表現出對科學方法的信賴與敘事作品內在規律的注重。
另外,後結構主義和接受美學為敘事學提供了文本與讀者相互關係之參照、
文本指涉符號與歧義性分析、文本空白與矛盾的發掘、閱讀生產性質的強調,以 及使敘事學由封閉走向開放,促使敘事學學理研究更趨豐富完整。5
20 世紀 90 年代,揉合了敘事學與文體學研究的對象,研究聚焦於文本結構 技巧與語言用字遣詞兩者對照互補的關係,產生了如何在作者、敘述者與讀者間 交流的修辭敘事學。
電影與文學評論家西摩.查特曼(Seymour Chatman)從藝術實踐應用的面 向進入探討敘事本質。他以為當今文學批評有諸多關於體裁形式的討論或是以文 字媒介創作流行藝術的故事消費模式,但對於作品「敘事本質」的探問卻不顯見。
因此,他主張敘事文本的形式優先於敘事內容的探究,而唯有內容參與或揭示更 廣泛或抽象的敘事運動時,文本內容才會被納入研究範疇。6
《小說修辭學》的作者韋恩.布斯(Wayne Clayson Booth)對修辭敘事學有 諸多啟發。「我知道自己在探討作者控制讀者的手段時,已經武斷地把技巧同所 有影響作者和讀者的社會、心理力量隔離開來了。」7「在把技巧作為修辭來討 論時,我可能已經把創作這一想像自由而神妙的過程降低為商業化娛樂提供作者 的技藝性構思了。」8布斯以為,「作家的自我表現」與「作品是否能表達作品本 身」是研究中必須要被區分的要素,只有被加以分區,才能討論修辭與藝術之間 是否相互協調的問題。
5 詳細內容參見《敘事學》頁 17-21。
6《故事與話語:小說和電影的敘事結構》,頁 2-3。
7 華明,胡曉蘇,周憲譯(2017),《小說修辭學》(Wayne Clayson Booth 原著),第 2 版,北京:
北京聯合出版,頁 18。
8《小說修辭學》,頁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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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辭學」與「敘事學」的詩學研究既相異又相通,因此研究理論範疇中,
不少論述不僅借用形式結構的分析探討,更將注意力轉向作品與社會歷史語境的 關係,考慮不同實際讀者在闡述中所起的作用,經典與後經典立場論述整合互為 表裡,交相運用,為敘事學的發展邁進作了一定的鋪墊。
關於敘事文結構的研究,丹麥語言家葉耳姆斯列夫(Louis Hjelmslev)參照 索緒爾「語言是形式而不是實質」的概念演繹分析語言,提出形式、實質、表達
(能指)、內容(所指),由這些要素所構成的四層次結構。筆者根據葉耳姆斯列 夫四層次結構,並參酌查特曼「敘事結構的具體內涵」,整理敘事文體見下表:
表一:敘事結構的具體內涵
表達 內容
實質
用於交流的媒介(如文字、聲 音、畫面)
再現在作品裡(現實或想像中 的)客體與行動
形式
構成敘事話語的各種敘述方法 故事組成要素(情節、人物、環 境及其結構)
參考資料:
參見
Hjelmslev, L. (1969). Prolegomena to a Theory of Language.pp47-60. Retrieved September, 2021, from https://pdfcoffee.com/ 以及
《故事與話語:小說和電影的敘事結構》,頁 10「敘事結構的具體內涵」。
敘事文的具體四層次:由表達的實質、表達的形式、內容的實質、內容的形 式所構成。敘事學的研究對象是敘事文表達的形式和內容的形式,敘事文運用了 哪些媒介創作或模仿了什麼樣的現實世界或想像活動,不在敘事學研究的範圍之 中。胡亞敏認為,在敘事文中的任何敘述方法(或修辭技巧)和原稱為內容的「情 節、人物、環境均屬於敘事文形式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都可作分割、非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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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分析」。9
敘事學與修辭學關係密切,形成了一般文本表述的主體內容。再簡單的說,
文本中所出現任何表達敘述的語句,都是經過相當程度的修飾,偏離了我們一般 溝通語言的使用。因此,分析文本內容中,話語的敘述方法的運用使得「語言」
呈現出什麼樣的效果,是研究聚焦關注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