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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其限制

一、研究的範圍

本研究「文學與藝術中意象的比較及其在語文教學上的應用」,從前述的概 念設定中的文學、藝術、意象、意象呈現、意象表義、語文教學等,約略可以看 出本研究的範圍。本研究主要在多方比較文學中的「意象」與藝術中的「意象」,

並將相關的成果應用在語文教學上。所以「意象」是本研究的探討核心,它主要

是以文學和藝術作為一個考察的範圍。而應用在語文教學上,指的就是在說話、

閱讀、寫作層面上應用此一研究發現而有所基進創新。至於「不足」就成了本研 究的侷限所在。

(一) 文學的範圍

周慶華在《文學理論》一書中,重新看待文學的本體和文學的現象的幾個途 徑章節中指出:文學的本體只是一個抽象的理念或觀念,它要體現在具體的形式 中才能成為一個可辨別的類。他將文學界定為:針對某些對象進行敘事或抒情,

而將所要表達的思想情感曲為表達或間接表達。所謂某些對象,是指人事物等;

而曲為表達或間接表達,是指以比喻、象徵等手法來造成有如藝術品那樣將素材 予以額外加工美化效果;至於思想情感,則指以語言形式存在的知覺與感覺。(周 慶華,2004a:95-96)

周慶華將文學體式分為敘事性文體和抒情性文體。再將敘事性的文體分為神 話、傳說、敘事詩(史詩)、傳記、敘事散文、小說、戲劇。而抒情性文體分為 歌謠、抒情詩、抒情散文。其中抒情性的文體在文學的形式上重視意象和韻律,

在文學技巧上重視安置意象(比喻和象徵)和經營韻律。詳細的分類,詳見下圖

(按:下圖中的「風格」和圖 2-3-3 中的「美」同義,此處所引乃依原著,理當 再增列「多向」和「互動」兩種類型):

模象 喜

圖 1-3-1 文學的本體和現象(資料來源:周慶華,2004a:102)

文學的定義隨著思考點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想法,它的範圍非常廣泛,本研究 的核心在於「意象」,所以考察的範圍著重在抒情性的文體,其形式和技巧對於

「意象」的著墨非常的深入,對於「意象」的形成、表意、呈現有相當的發掘成 果可以使力。

(二)藝術的範圍

目前藝術的分類有文學、繪畫、音樂、舞蹈、雕塑、建築、戲劇、電影等。

本研究採取最狹義的解釋,就是純粹的造型美術,與工藝美術無關(也就是不涉 及建築、雕刻等)。前述的文學、音樂、舞蹈、戲劇、電影等也不包括在內。尤 其文學在本研究中為特別獨立出來探討的一項,將要和美術繪畫作為對照比較。

(三)意象的範圍

「意象」在文學和藝術上的表現和評論中都有相當的比重。「象」最早的概 念出現在老子的《道德經》:「道之為物,惟惚惟恍,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歷 經後人的研究慢慢從八卦之象或象形文字之象轉變成意象理論的探討。劉勰的

《文心雕龍‧神思》和鍾嶸的《詩品》中談論的意象理論,深深地豐富意象說的 內容。李元洛在《詩美學》一書中指出我國古典詩歌美學雖然遠較西方為早地提 出意象之說,但是由於我國古代詩論家點到即止的印象式、啟發式的批評方式的 侷限性,不可能對意象作出細緻的解釋與充分的科學說明。(李元洛,2007:138)

在西方早期的心理學家也將「意象」稱為表象或心象,18 世紀 Immanuel Kant 在

《判斷力批判》中論述了審美意象這美學概念,「意象」也從哲學和心理學通往 美學研究的道路。(同上)「意象」在文學方面,簡單的說就是創作者將內在的思 想情感(意)藉由外在人事物(象)來表達,使它成為可被知解和想像的成分。

(周慶華,2004b:279)姚一葦認為意象可以說是來自個人過去經驗的累積,此 經驗不限於個人親身的經歷,也包含得自傳聞或文字或符號的記載。(姚一葦,

1979:57)1956 年,美國密西根大學教授 Kenneth Boulding 出版《意象》一書,

它從人類行為科學基礎來探討意象的問題,將意象分為空間、時間、關係、人事、

價值、感情、確定和不確定、真實和不真實、意識三領域、公眾與個人的意象等 十類。(同上,57 引)

由於分類觀察角度的不同,就會有不同的分類方法。吳曉從意象的主客觀成 分,分為主觀意象與客觀意象;從意象的表現手法看,可以分為描述性意象、擬 情性意象、象徵性意象;從意象在詩中的存在狀況來看,可以分為景內意象和景 外意象、顯意象和潛意象;從意象的內容來看,可以分為自然意象、歷史意象、

現實意象。(吳曉,1995:42)

「意象」是作者內在之意訴之外在之象,比照前面兼帶提及現象學方法,我 們探求作品意象時,必須回到「事物的本身」,以直覺的觀念進入現象(作品)

探求所顯現的真意。作品本身需要直接被意識,進行本研究構設理論不能空泛的 進行,所以在探求時也必須將意象作分類,以方便進行。本研究在文學方面就從

意象的內容型態上粗淺分為生理意象、心理意象、社會意象、文化意象,並和美、

情意、權力關係、世界觀等作綜合探討。藝術方面則從作品中的構圖、線條、色 彩、節奏與文學內外語境作綜合探討,再將文學與藝術從內容上的表意與呈現作 比較。

(四)語文教學的範圍

「意象」探討的成果,必須試為擬議應用,才能完滿這次的論述。由於在語 文教學上的任何科目大都以語文形式呈現,所以本研究所指的語文教學就跟文學 的教學有關。文學經由語言媒材的構設,可以「直逼」現實情境以及別為「規模」

理想國度;而當中所用來撐起審美樂趣的意象、事件(故事)等,又特別為人所 喜愛。(周慶華,2004a:271)它在藝術存有、心理存有、社會存有也上都有所 彰顯,我們在教學時雖然是說話、閱讀、寫作三方面混合進行,但是在探討方面 也得分開,以便可以知悉在美感效應、創新表現上如何的增進。

二、研究的限制

(一) 研究方法的限制

選擇的方法雖然有利於探求新知,但也會因為方法的侷限性而使得研究結果 有缺失。一般而言,我們要先自問我們所要觀察的對象呈現什麼狀態?如何才能 了解該對象?個人主觀是否能達成該對象的客觀性了解?(周慶華,2004b:278)

「意象」是屬於主觀上可認識,還是客觀上應可被了解?或是將它視為主客觀辯 證融合下的存有?本研究採取以主體意識和客觀現象的辯證融合為中心去解釋 說明,同時運用邏輯演繹和經驗歸納來完成解答,看似協調多種方法去完成,但 其實仍然逃離不了研究者的意圖,這研究結果仍需自己再進行後設或者更進一層 後後設來反省,以維護辯證後的理論的有效性。

(二) 研究範圍的限制

本研究考察的範圍和對象是文學與藝術,為研究的單純,在前面已述及研究 的範圍僅包括抒情性的詩歌和散文,藝術類則去除音樂、舞蹈、雕塑、建築、戲 劇、電影等,僅留下繪畫。此類別雖然很有代表性,但是仍然不能概括所有的經 驗。

例如以藝術的形式中漸層而言,圖畫中的漸層以中國水墨畫的漸濃或漸淡為 例都呈現不同的意象美,書法中筆劃濃淡也有漸層美,音樂中的「音」也有漸層 的分別,小說故事情節也有漸層至高潮或低潮等變化。就節奏而言,在圖畫中有 線的節奏、色的節奏。中國國畫或書法也講求線條的節奏,宛如氣在行走。當然 音樂中的節奏更是明顯的表達出情緒,所表現出的意象更是繁複不同。我在蒐集 例證予以闡釋發論時,因取證不足便有所缺憾。此缺失,只能待個人持續努力發 掘和同好有興趣一起來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