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波民主化潮流中許多威權政體轉型為民主體制,各國如何選擇新體制,引起學者 注意。有者從長期宏觀的途徑來分析制度選擇的背景因素,例如文化與區域、歷史遺緒、
社會結構等因素,亦有從民主轉型中行動者理性選擇的微觀因素,來解釋體制形成 18 (陳 宏銘、梁元棟,2007:37)。例如 Powell(1982)以文化因素來解釋憲政選擇,認為憲法反 映制憲者的價值觀及其對制度的預期,而價值目標則受文化塑造,他以美國文化的強勢主 導,形成「總統制與多數決的國會」模式,美國本土與菲律賓即是。在英國文化主導下形 成「議會制與多數決的國會」,英國及其殖民地屬於此模式。西、北歐文化區則形成「議會 制與比例代表制國會」模式,拉丁美洲文化區則促成「總統制與比例代表制國會」模式。
此種文化決定論的解釋,其缺失是忽略各國歷史與政治環境的差異性,以及政治行動者理 性選擇等因素。
18 制度的形成方式有三:1.創設;2.選擇;3.演化等方式(林繼文,2001),本文認為「模仿學習」亦為制度 形成的一種方式,或者可以放置於「選擇」之中,模仿也是一種選擇。
另有學者比較強調歷史、環境及社會結構等宏觀因素,例如Lijphart(1991)提出憲政 選擇的基本組合:1.總統制—多數選舉制,例如美國;2.總統制—比例代表制,如拉丁美 洲國家;3.內閣制—多數選舉制,如英國及前英國殖民地;4.內閣制—比例代表制,如西 歐各國。他發現四種體制模式的選擇,是由以下因素所決定:(一)歷史因素與文化因素:
1.民主化過程若廢除世襲君主,以選舉方式產生國家元首,便容易形成總統制;若削減君 主權力,讓內閣向國會負責,於是形成內閣制。2.殖民文化因素:英國的殖民地,幾乎都 實行母國的體制;3.自願模仿:19 世紀拉丁美洲國家廣為模仿美國總統制。(二)地理因素:
鄰近國家地理上的接近容易互相影響,而接受相同模式的體制。(三)社會結構因素:因宗 教、種族與階級的分歧,比例代表制可以保障少數團體的代表權,故西歐與拉丁美洲國家 皆採比例代表制。(四)體制本身的表現:在民主代表性、政府穩定與效率、社會平等、經 濟表現等方面的評價。此研究未將半總統制納入,殊為可惜。
相較於Lijphart 的缺乏微觀因素分析,Horowitz(2002)則相當重視行動者的選擇與妥 協,他指出新興民主國家的憲政選擇受以下因素影響:一是國內政治力量的妥協,二是來 自歷史的殖民遺緒或是對他國的模仿,並主張沒有單一模式可以解釋憲政選擇的所有過 程,新興國家境內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主張,憲政選擇必然存在各種不同類型或途徑主張,
因此憲法制定或修訂時,有影響力的行動者愈多,憲政選擇過程的妥協性愈高,利益交換 愈頻繁,距離個別的理想憲法體制就愈遙遠。對參與選擇的行動者而言,學習他國的制度 與經驗,以及自己國家的歷史遺緒,都是重要的選擇依據(Horowitz,2002:26-35)。與Lijphart 比較,Horowitz 的理論並未限定在特定體制模式中,不管政治力量的妥協、歷史遺緒或學 習他國經驗,此因果關係模式適用範圍較廣,也較能兼顧宏觀與微觀因素。
二、解釋半總統制形成的觀點
為何在兩次世界大戰後不少歐洲民主國家先後採取半總統制?尤其在1990 年代,中東 歐、前蘇聯、亞洲等新興民主化國家,突然迅速地有多達四十餘國採行此類型體制(Elgie,
1999:14)?我國同為新興民主國家,憲政改革過程亦走向半總統制。解釋半總統制形成 因素的研究,分別有採取宏觀或微觀的觀點,亦有綜合這二類觀點者。
(一)宏觀的歷史與結構觀點
行之多年的既有體制塑造主要行動者的偏好、慣性及權力結構,極可能限制新體制的 形成或選擇方向;Linz(1994)和 Sartori(1994)均認為,要從總統制直接跳到議會內閣 制,是進入一個完全不同也不可預期的境界,或者對那些不願見到憲政傳統遭受激烈變革 的人而言,都是困難不易採行的,但轉向半總統制可以讓這個國家在已知的經驗與知識範
為中繼續運作,Linz 甚至主張拉丁美洲國家,由總統制轉型至半總統制,是走向內閣制的 基本步驟,藉此說明半總統制之所以吸引人的原因。從二學者的觀點可見,半總統制的混 和制特色,是政體轉型中較容易妥協的選擇,而且指出憲政體制不易有劇烈的變革,新體 制形成受到舊體制與過去經驗等歷史因素的限制,制度是以演化、漸進的方式,產生變遷 現象。
為何半總統制深受東歐與前蘇聯後共國家的歡迎,學者多認為受歷史制度遺緒的影響 較大。Blondel(1992)即注意到東歐與亞洲共產國家的黨國體制中,權力結構是一種雙元 領導類型,同時存在黨領導人—總書記,及政府領導人—總理,分由不同人擔任,總書記 身兼國家主席或總統職位,在一黨專政及以黨領政的運作模式下,成為實際最高領導者。
總理則指揮政府推動政務,並向最高蘇維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是黨國的第二領導 者,由此可解釋共產國家的雙元首長權力結構,是東歐與前蘇聯後共國家轉型,選擇半總 統制的歷史遺緒因素。此種解釋的優點在強調後共國家與其他民主轉型國家一樣深受歷史 遺緒所影響,這是歷史制度主義者(Thelen and Steinmo,1992;Steinmo,2008)強調的路 徑依賴現象。不過,Blondel 忽略許多共產國家有黨國領導人的權力鬥爭問題,國家主席、
總書記與總理並非穩定的上下權力從屬關係,可能由一人兼任亦可能分由三人擔任,總書 記未必是最高掌權者;此外,他也忽略了新興民主國家複雜的族群背景或民族主義等,為 追求主權獨立而選擇半總統制的影響因素 19。
(二)短期微觀的理性選擇觀點
部分學者採取理性選擇途徑的微觀角度,將民主轉型期的憲政選擇,歸因於短期中各 方主要行動者的理性選擇與策略互動的結果。Geddes(1996)認為後共產國家政治行動者 的制度偏好與自利(self-interested)動機,與他國政治行動者無異,政治行動者考慮制度的 變革時,通常將自己的未來政治前途,以及達成選民的利益相結合,故基於自利動機,對 制度的偏好取決於行動者所扮演的角色(立法者或行政首長)、政黨所代表之社會利益,以 及所依賴的選票。所以轉型初期共產黨通常偏好強勢總統與多數決制,因為共產黨往往自 認為能贏得選舉勝利,且民選總統的正當性將可對抗未來政黨生態不可預知的立法機構,
而小黨、弱勢政黨與未來目標不確定的政黨,則傾向於議會內閣制、比例代表制,以分享 政治權力、爭取代表性與發言權。不過,Geddes 也不否認先前已存在的制度與政黨間的權 力分配,兩者共同決定了行動者所能選擇的可行性方案,而各政黨做選擇的時機、訊息與 經驗是否足夠、以及未來的不確定性,都將影響憲政選擇的結果。
19 對Blondel 觀點的評論,乃引述自 2014 年 1 月 8 日,周陽山教授對本文所提出的指導意見。
主張理性選擇觀點者,向來關注民主轉型期的菁英結構、菁英的選擇與策略互動過程,
例如 Easter(1997)對後共國家的研究,將研究焦點放在政治菁英對憲政選擇的影響,指 出新體制形成是菁英行動者尋求掌握國家權力的一種策略互動的結果,即菁英結構決定轉 型過程體制選擇的結果,而菁英結構可分為三種型態:鞏固型(consolidated elites)、分解 型(dispersed elites)、改革型(reformed elites)。若舊政權菁英在轉型過程中沒有重大分裂,
尚能完全或部分掌握國家權力,即屬鞏固型,舊菁英為繼續掌控政權將傾向選擇總統制。
若舊政權菁英已然瓦解,必須與反對勢力一起競爭權力,則屬分解型菁英,此情勢下,選 擇議會內閣制較可能,這是因議會內閣制的特質較能確保反對者分享國家權力,單一政黨 或團體不易獨佔國家權力。最後,改革型則是舊政權菁英有分裂危機,但並未瓦解,新舊 菁英皆有其相對競爭力,雙方妥協後較容易傾向選擇混合制(半總統制)。
以上行動者理性選擇的微觀模式,固然研究焦點較明確、變項較容易掌握,也容易凸 顯研究成果,但忽略長期歷史脈絡、意識形態變遷與體制遺緒等結構性影響因素,未考慮 這些長期的變項,其解釋效力可能有時效性問題。
(三)綜合宏觀與微觀的觀點
近期的研究趨勢顯示,半總統制的形成乃綜合長期宏觀因素與短期微觀因素,例如吳 玉山(2011)解釋半總統制的形成因素,即綜合下列因素:1.情境需求:因應國家緊急變故或 宣誓主權,如法國與芬蘭在國家面臨危機時,於內閣制軌道上,再創設一個全民直選的實 權總統,強化其國防、外交決策權,以解決「國會失靈」的問題。2.歷史制度遺緒:如前 蘇聯與東歐共產國家的黨國體制中,形成總書記與總理的行政雙元權力結構,加上沒有議 會政治傳統,在黨國體制強人領導的威權政治文化下,總統權力較為強固。3.示範效應:
如法國與葡萄牙的前殖民地,獨立後仿效殖民母國的體制。4.個體的政治計算:除了前面 宏觀的環境與歷史條件之外,各方政治勢力的制度偏好不同,對議會內閣制或總統制各有 堅持,最後妥協的結果便採取兼有議會內閣制與總統制核心特徵的半總統制。採取半總統 制,朝野雙方各有所得,此種體制常是不同政治勢力偏好的折衷點,這是半總統制在新興
如法國與葡萄牙的前殖民地,獨立後仿效殖民母國的體制。4.個體的政治計算:除了前面 宏觀的環境與歷史條件之外,各方政治勢力的制度偏好不同,對議會內閣制或總統制各有 堅持,最後妥協的結果便採取兼有議會內閣制與總統制核心特徵的半總統制。採取半總統 制,朝野雙方各有所得,此種體制常是不同政治勢力偏好的折衷點,這是半總統制在新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