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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Habermas 的合理性概念

對 Habermas 的合理性概念的分析將先從他早期在<科學與技術 即為一種意識型態>一文中對勞動與互動的區分開始。他將勞動的合 理性稱為目的理性、工具理性、或策略理性。將互動的合理性稱為溝 通理性。亦即將行動的合理性分為以目的理性、工具理性和策略理性 為一方,以及溝通理性為一方。之後,他在<何謂普遍語用學>一文 中繼續將行動的合理性分為溝通合理性和策略合理性。在《溝通行動 理論》一書中則從本體論上的預設將合理性分為認知工具理性和溝通 理性。在這本巨著中,又從行動者與世界的關係將合理性分為目的論 合理性和溝通理性,以及兩種補充類型:遵循規範與戲劇性行動的合 理性。在《論溝通的語用學》中則從合理性的根源將合理性分為知識 的,目的的,及溝通的合理性。以下先分析上述著作中的觀點,再綜 結出其合理性的意涵。

一、目的理性和溝通理性

Habermas(1970:91-92)在<科學與技術即為一種意識型態>一 文中,對理性窄化為工具理性進行批判。他認為人的活動可分為勞動

(目的理性行動)和互動(溝通行動)。在方法論層次,是經驗分析 科學與詮釋學的區分,在認識興趣上是技術興趣與實踐興趣的區分、

是生產力與不受宰制的互動的區分。Habermas 把勞動理解為目的理

性、工具理性或策略理性行動,把以符號為中介的互動理解為溝通理 性行動,兩者的區別如下表(Habermas,1970:93):

表 3-1:勞動與互動的區分 資料來源:Habermas(1970:93)。

依上表的區分,Habermas 認為工具性行動是按照技術規則的指 引來進行,而技術規則又以經驗知識為基礎。技術規則包括可以對觀 察到的事件進行有條件的預測,使預定的目標在既定的條件下得以實 現。社會組織的各個次系統主要是目的理性活動的具現,如經濟系統 或國家行政機構。只要人們的行動是依循目的理性行動的準則,就得 遵循工具的和策略的行動模式。這種行動的合理性是表現在利用技術

的進步來促進生產力的提高和控制能力的增強與範圍的擴大。若未能 採取適切的達成目標的手段,則會導致無法達成既定的目標。

在以符號為媒介的互動中,社會的制度框架是由規範組成的,而 這些規範指導著以語言為媒介的互動。主體間的互動所必須遵守的規 範規定著相互的行為期待,並且必須得到至少兩個以上行為主體的理 解和承認。只要人們的行為是受社會文化生活制度框架決定,那麼這 些行為同時就得受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和相互限制的行為期待的指導 和約束。這也就是說,社會規範要獲得強化,必須採取制裁的手段。

以符號為媒介的互動的社會的理性化是表現在個體能在無宰制的自 由溝通環境中,完成個體化和獲得解放。若未能遵循共同的規範期待 進行互動,則彼此都將喪失互信,互動即宣告終止。

二、策略理性與溝通理性

Habermas(1979:209-210,2002:93)在<何謂普遍語用學>一文 中,以行動類型與言說的有效性的關係,將社會行動區分為溝通行動 和策略性行動。從行動論的層面來分析,社會行動的合理性主要有兩 個面向:溝通理性和策略理性。在溝通行動中,預設了一個相互承認 的有效性宣稱的基礎,且能達成相互理解或共識。在策略性行動中,

並不需要預設有效性宣稱作為言說行動的基礎,且行動的主要目的並 不在於達成理解或共識。溝通行動包含了達成理解與達成共識的行 動。在達成共識性的行動中,溝通雙方對情境有相同的定義,且有效 性宣稱被認為毫無問題。但是在達成共識的過程中,若對有效性宣稱 有所質疑,則進入了論辯,對彼此有所質疑的有效性宣稱進行檢視。

策略性行動則是企圖透過操縱,甚至欺騙,以達成某個外在目的。在 系統扭曲的溝通中,操控者以策略性的方式欺騙或控制了其中的參與 者,讓他以為正在進行共識性的行動,而事實上共識性的行動只是表

表 3-2:社會行動的類型

社會行動

溝通行動 策略性行動

取 向 於 達 成 理 解的行動

共識性的行動 公開的策略性 行動

潛在的策略性 行動

行動 論辯 操控 系統扭 曲的溝 通 資料來源:Habermas(1979:209-210,2002:93)。

面地被維持著。受欺騙或控制的溝通參與者事實上對於整個溝通情境 或現實情境並無法獲得真正的了解,因此在溝通或論辯的過程中都由 操控者所主導。

三、認知工具理性和溝通理性

Habermas(1984:8-13)在《溝通行動理論》中從本體論上的預 設,提出兩種合理性的類型:認知工具理性(cognitive-instrumental rationality)和溝通理性。他認為這兩種合理性的行動類型分別分別關 聯到實在主義和現象學派的本體論。實在主義在本體論的前提上把外 在世界視為既存的客觀實在。行動主體是從非溝通運用出發,透過對 知識的支配,促進操縱世界的能力。行動主體所要進行的行動是由當 事人所控制的,能進行邏輯推理判斷及效益分析,亦即必須符合一定 的目的和能控制效果的特點。依此規準,這種行動才是合認知工具理 性的行動。

現象學派則並非無條件地遵循合目的的或解決問題的行動路 線。他們並非簡單地將外在客觀世界的本體論的前提視為理所當然,

而是懷疑這種本體論的前提。只有從具有語言能力和行動能力的主體 的立場來看,外在世界才獲得客觀性。根據這種模式,所謂的合理性 就是行動者能在以語言為媒介的互動中獲得彼此理解。兩種合理性都 含有獨立自主的概念。就認知工具合理性而言,可以擺脫周圍世界對 合目的行動主體的限制。對溝通合理性而言,可以在溝通團體內擴大 溝通行動自願合作的範圍,加強對行動衝突的調解能力。

四、社會行動的四種合理性類型分析

Habermas(1984:85-90)在《溝通行動理論》一書中從行為角色 與世界的關係的角度分析與批判了四種社會行動概念:

(一)目的論行動概念:目的論行動是以一個客觀世界為前提的 概念,在本體論上預設了一個客觀的實在。這種客觀世界被認為是既 存的,可以透過有目的的干預而引起改變。行動者透過對情境的考 量,提出正確或錯誤的論斷,進行有目的的干預,選擇有效益的手段,

並以適當的方式運用這種手段,而實現一種目的。這種干預可能取得 成功,也可能失敗。因此對行動者與世界的這種關係可以按照真實性 和效用性的標準來進行判斷。目的論行動常會擴展到策略性的行動模 式,這種行動模式是功利主義式的行動。

(二)遵循規範的行動概念

遵循規範的行動概念不僅涉及在自己周圍的世界,也涉及其他行 動者。遵循規範意味著滿足一種普遍化的行動要求。這類行動概念是 以一個行動者與兩個世界的關係為前提的,即既存的現實的客觀世界 和社會世界。客觀世界涉及事物與事實存在,社會世界則是由一套規 範關係組成的。只要符合相應的規範且同意接受規範要求的行動者都 屬於同一個社會世界。

(三)戲劇性行動概念

戲劇性行動概念是涉及彼此相互參與內在(心理上主觀的)活動 的參與者。行動者透過表現自己的主觀性,在公眾活動中使他人對自 己產生一定的觀點和印象。在戲劇性行動中,行動者以一定的方式進 行自我表述,想讓觀眾看到和接受自己。當行動者展現自己時,他是 在表現自己的主觀性,因此必然涉及自己的主觀世界。這種主觀世界 也是一種主觀的經歷,例如願望和感情。

(四)溝通行動

Habermas(1984:95)認為目的論的行動模式把語言當作取得自 我成就,達成符合自己的利益與願望的媒介。規範的行動模式是把語 言作為一種可以提供文化價值、取得意見一致的媒介。戲劇行動模式 把語言作為自我表演的媒介,主要被用來表達帶有表情的功能。他批 評這三種行動都把語言的功能片面化。第一種把溝通看成僅僅為了實 現自己目的的人的間接理解。第二種把溝通看成僅僅為了體現已經存 在的規範性的認可的人的爭取意見一致的行動。第三種把溝通看成吸 引觀眾的自我表演。

Habermas 認為溝通行動涉及的是至少兩個以上具有語言能力和 行動能力的主體的內部活動。只有溝通行動模式把語言作為直接理解 的一種媒介,言說者和聽眾從他們自己所解釋的生活世界的視野,同 時論及客觀世界、社會世界和主觀世界中的事物。對溝通行動模式來 說,言說者在符合可理解性原則時,與世界發生了關係。言說者統一 了三種形式的世界觀,而這三種形式的世界觀在不同的行動模式中是 單獨的或成對出現的。言說者把這三種形式的世界觀統一為一個體 系,並把這個體系共同地作為解釋範圍的前提,在這個體系範圍內,

他們才能達到理解的目的。

根據這種行動模式,一個按照這種意義進行理解的行動者必須藉 助他的表達隱含地提出三種要求:1.所做的論斷必須是真實的。2.語

言行動所涉及的運用規範關係必須是正當的。3.發言者的意圖的含意 要與所表達的一致。Habermas 認為發言者要求的論斷必須具有真實

言行動所涉及的運用規範關係必須是正當的。3.發言者的意圖的含意 要與所表達的一致。Habermas 認為發言者要求的論斷必須具有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