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且是偎抱得緊,分拆不開」的宣誓姿態。孩子生死未卜,樂父後悔當初,喜父終 於了解來龍去脈,抱怨起來:
你樂門七輩衣冠,也是舊族。況且兩個幼年,曾同窗讀書,有此說話,何 不早說?
樂父顧慮「若央媒去說,反取其笑」,不願登門求親。門第猜測底下,隱隱是婚 約兩家的勢力較勁與尊嚴問題,攤在兒女生死交關當口又都算不了什麼。在這個 故事設計裡,「門當戶對」的解套,終是藏在「祖上七輩衣,近因家道消乏」的 樂家身世裡,不過至少已有了不以眼前貴賤論婚配的彈性空間。樂生一聽喜父開 口「情願把小女配與令郎」、「把順娘配你為妻」,即刻睜眼、起身、作揖:「岳翁 休要言而無信!」鬧了半天,方知真正不可遏抑的,是忘我的戀情萌動,潮王顯 靈相救,從來都是站在「至情」這一邊,襄助兒女挾著生死力道衝破既有價值觀 裡想像的現實隘口,教父母的種種現實考量,終需順從新一輩的熱戀情思而不得 不依。其間兒女「執意如此」的力道,類同於《牡丹亭》裡關不住的滿園春色。
在此婚事洽談中,儘管沒有明確的現實考量,但人情使婚配有了更複雜而需 要考量的面向。另需要潮神,以及對贅婿的釋然才有辦法談成。其實真正作媒的 是從小時候開始「喜樂和順」的戲語,以及救了上岸,不知情的「求婿」諾語,
終於使隱藏的求聘話語有了破口可以吐實。直到觀潮之際小兒女雙雙捲入難以揭 迎的大潮,演出生死相隨的情貞,終於使這一樁婚事有了「道破」的時機,而逼 出「唉呀,何不早說!」的釋懷圓滿。
從悲情版〈陳多壽〉與喜樂版〈樂小舍〉,可見兩家結親之中父母的諸多盲 點與為難,並非站在全知觀點強勢主宰,其中有更多的是焦頭爛額、徬徨無措,
而且無論如何考慮周到,終免不了帶著些許「天意如此」的未能預測的人事荒謬。
二、巧勘、亂點、錯佔──清官曲成的救援彈性與情理侷限
女兒出嫁是一次「離家」的形式,亦是無論親情、愛情之真誠至情容易受各 種欲求侵擾而強化或變質的危險時刻。以下三則故事圍繞著從提親到過門這段時 間的驚險重重,當箇中衝突激化到不可開交,則在小說敘事裡的其一解決辦法是 動用官衙力量,請出「父母官」主持「公道」。至於此「公道」又是如何公道?
誰人觀點?卻也值得玩味。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章 女子有行
(一)憐婿錯認親──〈喻世 2.陳御史巧勘金釵鈿〉
〈陳御史〉寫魯學曾與顧阿秀婚訂,顧父嫌貧悔婚,顧母私贈財予魯。梁尚 賓冒充魯騙財騙色,後有陳御史假布販緝之處決。父親原本以為「在家從父,這 也由不得他(女兒)」,沒想到女兒卻義正辭嚴,說出一番道理:
婦人之義,從一而終;婚姻論財,夷虜之道。爹爹如此欺貧重富,全沒人 倫,決難從命。……若魯家貧不能聘,孩兒情願守志終身,決不改適。當 初錢玉蓮投江全節,留名萬古。爹爹若是見逼,孩兒就拼卻一命,亦有何 難!
此卷前承明代話本《雙槐歲鈔》與《龍圖公案》,原本只是女兒自作主張,決意 持金相贈,使對方來聘,不意魯公子因與同學酒醉耽擱。改編之後,有母親孟夫 人加入計畫,見女執性「又苦他,又憐他」,於是通融(鼓勵)女兒在婚前與魯公 子往來,贈金勉之向上,無設防當中有詐,是梁尚賓假冒魯公子。女兒在過程中 的遭遇也從遭到兇殺改為被冒充者誘奸。待真正的公子前來,真相大白,女兒阿 秀顯得驚異惶愧,五味雜陳:
聽罷,困了半晌。那時一肚子情懷,好難描寫:說慌又不是慌,說羞又不 是羞,說惱又不是惱,說苦又不是苦。分明似亂針刺體,痛癢難言。喜得 他志氣過人,早有了三分主意。
正為守貞節禮義,且從母命而行,卻在烏龍錯雜的情節裡自陷於貞節禮義均站不 住腳的對錯糾結難解狀態,最後選擇自縊而死。馮夢龍由是談「姑息之愛」,藉 以辯證家長對於女兒婚前逾矩行動的分際拿捏。母親嘗試權變,豈料弄巧成拙,
提醒父母不該在婚約訂定之前導引男女接觸,愛女反而害女。
最後,顧阿秀之死,在於心中的純情想像招受屈辱,即使如此還是分得清事 理,並無遷怒報仇情緒,最後甚至還魂成全魯公子與梁尚賓前妻,走向「戲人妻 而失己妻」的「三言」常見果報套路,全篇以天意、清官擔任更高的仲裁者,思 得較周全的解套方案,在敘事文學裡設想可能的家庭圓滿方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二)親家諜對諜──〈醒世 8.喬太守亂點鴛鴦譜〉
〈喬太守〉改編自崑山「沖喜」習俗實事,早年聘定,豈料臨婚新郎病重,
男方家又有意隱瞞促成,女方媽媽擔心新郎病歿,耽誤女兒,命弟暫代姊而嫁,
方便勢頭不對時可以溜回,竟意外與夫家小姑巧湊成對兒。四家牽連的家務事最 後動用父母官裁決了事。
隨著情節鋪展,可見依著兒女結親,牽動孫、劉、裴、徐四家的關連與恩怨,
充分可見面對婚事變數,各家在「差序格局」概念下,明顯的「自家」、「人家」
的區別意識,由是生發「男婚女嫁」在立場優勢/弱勢上的傾斜現象,以及鮮活 生動的各家不同立場的防備與因應邏輯。
故事裡各家疼兒愛女,皆「如珍寶一般」,但面對婚事,站在男方家,表現 方式是「恨不能風吹得大,早些兒與他畢了姻事,生男育女」(裴家),站在女方 家立場,卻以「女兒尚小」(劉家)推卻,是「滿意欲要再停几時,因想男婚女嫁,
乃是大事,只得應承」(孫家),婚事臨期,是「母子不忍相離,終日啼啼哭哭」。
一方欲速,一方欲遲,勾動悲喜不同的兩樣情懷。
雖然男方家宣稱「到我家來時,即如女兒一般看待,決不難為」(裴家),道 出男方家無意「毒虐」媳婦的善意,但面對婚事波折,自家/人家權益發生衝突,
站在「顧自己」的立場設想,希望避免自己已聘又失婚的「人財兩失」也是人情 之常,準婆婆用起「瞞病婚娶」之計的心態卻是趾高氣昂,口口聲聲掛在嘴上的 是: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章 女子有行
他受了我家的聘,便是我家的人了。怕他怎的!
今既到我家,便是我家的人了,還向得他意!(劉家)
親家在婚事上可預期的「蠻橫」,「女方家長」孫寡婦可謂了然於心而有所防備,
是以當兒子孫潤提出「日子依他,狀奩不帶,三朝接回,待病好再連狀奩送去」
之策,訴求雙方各退一步,聽來正中人情,卻被母親一眼識破不妥:
你真是個孩子家見識!他們一時假意應承娶去,過了三朝,不肯放回,卻 怎麼處?
也是在這兩家互不信任的狀況底下,孫寡婦為了保護沒有絲毫「抵抗力」的女兒,
做出「臨期教姐姐閃過一邊,把你(玉郎)假扮了送去」的招數,兒子初時不肯,
覺得難為情,母親甚至運用親職權威逼,以「不孝」為名逼兒子就範,理由是「縱 別人曉得,不過是耍笑之事,有甚大害」。
此家庭事件之高潮迭起設定在兩家「女家長」主事,二家媽媽都有濃重的差 序格局概念下且都萬分精明,彼此設防用計,那一家企圖「瞞天過海」,這一家 將計就計使個「偷天換日」,反使劉家女兒失了貞節,「賠了夫人又折兵」。
孫寡婦在婚情蒙昧未明之際,「以兒換女」之計看似兒戲,以最後結果看來,
不得不說算得上聰明厲害,她清楚明白,在當時線索交錯、糾纏不清的家務事裡 有一簡單原則──但凡「男方」一邊,可以取得壓倒性勝算。從婚後劉媽媽翻然 毀約,以「從來可有三朝媳婦便歸去的理麼?」斷然拒絕放回新娘,可見若當出 若此計不出,直接使女兒出嫁過門,雖一切依禮,不至於鬧上公堂,但女兒過門 之後的種種遭遇,女兒本家恐怕也就真的全然沒有置喙餘地了。千古流傳的「娶
/嫁」傳統使女兒出嫁之後便被歸認為「別人家的」,女兒本家由是失去對等發 聲立場。身為婆婆的劉媽媽高調言語挑釁「既如此不捨得,何不當初莫許人家」、
「聞得親母是個知禮之人,虧他怎樣說了出來?」說得代為傳話的媒婆「啞口無 言」,恐怕在「男婚女嫁」理所應當的文化語境裡,連女兒母親也辯駁不明為什 麼「既如此不捨得」卻在現實裡「只得應承」,把女兒許給人家?
平心而論,面對親家之事趾高氣昂的劉媽媽心意不惡,只不過在姻親關係裡 站在「男方優勢」,佔著傳統的優勢凌人。對於新進門的媳婦,起初理虧於兒子 未能圓房,派小姑慧娘與嫂嫂同睡,也是好意,豈料真小姑與假嫂嫂就這麼兩相 意愛起來?在小說敘事裡,得理不饒人的男方家長再被情竇初開的青年兒女反將 一軍。劉媽媽先是覺得媳婦貪眠懶惰,但「幾遍要說,因想媳婦初來,尚未與兒 子同床,還是個嬌客,只得耐住」可見媳婦受包容的限度。至於面對女兒,即使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發現犯違禮之事,只是「怒氣填胸,把棒撇在一邊,雙足亂跳,破口大罵」,卻
「終是禽犢之愛」,在稍微冷靜之後明言卸責歸罪:
我的兒,這也不干你的事,都是那老虔婆設這沒天理的詭計。
總之家醜全是外人設計陷害,不關自家女兒的事。然而同一風波輾轉傳到女兒將 過門的夫家裴九老耳裡,話頭則立即變味為毫不留情的苛責之語:「護在家中,
私養漢子」、「決不要這樣敗壞門風的好東西」,先前說得輕鬆的「即如女兒一 般看待」的應承不過場面話,至此不攻自破。
再說在小兒女相處上,亦有諸多在「男婚女嫁」預設裡被敷寫得自然而然的 不對等。當孫、劉二人因烏龍事件而合歡,劉家女兒給孫家孫潤的承諾是「君若 無計娶我,誓以魂魄相隨,決然無顏更事他人」,而孫家玉郎對應的是「此事我 已千思萬想,但你已許人,我已聘婦,沒甚計策挽回,如之奈何?」緊接著東窗
再說在小兒女相處上,亦有諸多在「男婚女嫁」預設裡被敷寫得自然而然的 不對等。當孫、劉二人因烏龍事件而合歡,劉家女兒給孫家孫潤的承諾是「君若 無計娶我,誓以魂魄相隨,決然無顏更事他人」,而孫家玉郎對應的是「此事我 已千思萬想,但你已許人,我已聘婦,沒甚計策挽回,如之奈何?」緊接著東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