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情手法的移動變遷
第二節 「以私利公」的人情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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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以私利公」的人情化操作
在「無權無錢」的處境下,居民的「友情參與」使得居委會能夠正常運轉,
使其保有象征性資本和群众影响力。劉威(2010)認為由於行政權威和組織資源 的稀缺,作為國家行政管理神經末梢的居委會僅靠正式的組織化力量並不能進行 充分的社區動員,它在借用原有行政組織網路的同時,還必須精心建構起一套以 人情和人際信任為基礎的地方性互動網路,或稱為「日常權威式動員」,形成非 正式權力的操作。對於社區工作者來說,實現「日常權威式動員」的有效方法就 是「擒賊先擒王」,充分發揮社區居民骨幹的作用,由此帶動社區居民。社區骨 幹是指來自於社區居民,但在參與意願、參與能力和社區威望等方面高於普通居 民。相比普通居民,居民骨幹往往和居委會的關係更為熟絡和緊密。在現實生活 中,我們常常稱呼社區里的老黨員、大小組長、樓道長42、志願者等這些人為居 民骨幹(或稱積極分子)。社區骨幹作為參與社區活動的積極分子在傳統的政治 社會結構中一直具有重要的地位,毛丹(2018)寫到 50 年代,中國新政權迫切 需要群眾積極分子不僅是出於缺少居委會幹部的政治考慮,而且因為新政府缺錢,
無法為幹部隊伍急速擴張提供相應的財政支援。這就不得不更多地動員和依靠財 政成本較小的群眾積極分子來參與、支援國家建設和政權建設。居民區裡日常事 務多,就宣傳鼓勵居民事居民辦,通過居民群眾積極分子領導居民群眾辦,這不 僅僅是出於政治策略考慮,而且也是受財政能力限制而不得不為之舉。
回到上羊市街社區,目前整個社區居委會(包含社區公共服務站),專職的 社區工作者差不多 20 人,20 人卻要面對社區的一萬多居民,往往力不從心,自 顧不暇,需要社區工作者長有三頭六臂才行,而居民骨幹就充當起社區工作者的
「三頭六臂」。居民骨幹在社區工作者的要求下承擔一些工作任務,例如:協助 居委會傳播與收集居民資訊,動員居民參與社區活動,有時甚至直接為居委會工 作。在日常走訪、發放居民福利、瞭解居民資訊,與居民溝通,組織居民活動等,
可以這樣說,當社區工作者需要面對居民的時候,就需要居民骨幹大展身手,為 其所用。
之前提到的樊阿姨就是社區骨幹的典型代表,在上羊市街社區幾乎是無人不 知無人不曉,從原先的居委會大媽到現在的居民骨幹,樊阿姨轉換身份,繼續活
42樓道長只是一個籠統的稱呼,在不同居委會中這些人員所負責的範圍其實有很大差別,有時候是一棟 樓,有時候是幾棟樓,有時甚至一層(或幾層)樓,所以這些人員有時也被稱為組長、樓長、層長等。不 過,不管具體稱呼如何,樓道長實際上指的是在城市鄰里組織體系中居委會以下一級的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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躍在社區。根據樊阿姨自己的描述,當初來到社區居委會,並不是自己主動請纓,
而是街道的三番四請。
「我是 1994 年退休的,那個時候只有 45 歲,我是病退的,我原來是第 一織布廠的,後來要合併到杭棉廠,我原來是車間裡面的工會主席,我們黨 委書記跟我說:小樊,我給你看看,剛剛 45 歲,你去準備病退,工會合併 後,工會主席不會給你做的,你要當擋車工是吃不消做的,我們老公有杭州 衛生局裡認識的人,我就開退休的,45 歲是很年輕,那時候是居民區,本身 他們不認識我的,當時組織關係轉到街道,當時我去報到,咦,你怎麼年輕 就退休了,來做居民幹部,我說做什麼居民幹部,後來街道裡面的頭就過來 了,我看那個時候都是六七十歲的,她們那個時候基本上是沒有錢的,我去 問她們,她們說主任一百塊,另外都九十,我說我才不要做,我們兒子才剛 剛讀初中呢,我還要培養我兒子呢,這點錢怎麼培養,我那時候退休工資很 低的,只有兩百塊錢。後來我不要做,街道裡面的幹部是劈裡啪啦都過來,
因為我那個時候一個是高中生,一個是黨員,我現在黨齡已經毛四十年了。
既是高中,又是黨員,年紀又輕,45 歲,他們一定要我做,我問了一下,我 說我不做不做。後來就去四季青服裝市場,給老闆站站櫃臺,站站櫃臺一個 月有 4 百塊錢,我勞保工資才 200 塊,後來做了半年,街道一定要我來,架 不住勸說,94 年年底的時候我就到社區居委會裡來」(訪談 樊阿姨—
20180123:01)。
作為土生土長的在地人,樊阿姨和居民之間的關係一直都不錯,進入居委會 之後,一直做的是主任一職。2003 年,樊阿姨從居委會主任退下來後,以社區老 黨員和袁井巷小區大組長的身份繼續活躍在社區,上過電視台、接受過媒體訪問,
還成立了一家社會組織,在社區中頗孚人望,是名副其實的「小巷紅人」。在社 區居委會幾乎隔三差五就能看到樊阿姨的身影,通知居民來參與社區活動,忙著 開會和走訪居民。例如我就看到過好幾次,年輕的社區工作者把每月所要分發的 居家養老服務券轉交給樊阿姨,拜託她去分發給老人。對於樊阿姨來說,由於自 己對居住在這一片的居民知根知底,幫忙分發養老服務券也算作是舉手之勞。「作 為我來說,我居民委員會,就是說為老百姓辦實事、做好事,這就是最基本的東 西。但是他們現在做的也是這樣的事情,包括這個東西(居家養老券)叫我送出 去,也是幫忙,舉手之勞嘛」(訪談 樊阿姨—20180123:04)。
樊阿姨所說的「舉手之勞」背後是作為居民骨幹和居委會之間人情關係的牽 連。何為人情關係?我們常常說中國社會是人情社會,對於中國社會來說,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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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多種意涵,並不能簡單等同於西方社會中所講的情感或社會交換(social exchange)。按照黃光國(1988)的分類,人情既指中國社會中人與人應該如何相 處的社會規範,例如「有來有往,親眷不冷場」、「圓團來,塌餅去」,「人在人情 在,斯之謂也」。人情也指人與人進行社會交易時,可以用來饋贈對方的一種資 源(resource)。別人有喜事,我贈送禮物;別人有急難,我給予實質的濟助,這 時候,我便是「做人情」給對方。對方接受了我的禮物或濟助,便欠了我的人情,
此處「人情」指的是一種可以用來交易的資源。黃光國(1988)認為,人情的法 則之一就是「報」的規範,「報」的規範是一種普遍存在人類社會中的規範,也 是任何文化公認的基本道德律。人類的社會關係莫不建立在「報」的規範上。在 中國文化中的人情法則,和需求法則或公平法則一樣,都是「報之規範」的衍生 物。促使中國人對別人「做人情」的主要動機之一,是他對別人回報的預期。黃 光國(1988)從東西方社會人際互動行為的差異進行比較,認為西方有關人際行 為及交易法則都是要求個人依據自我的利益做出理性的決定,而在中國社會與其 他類似的社會所遵循的法則與西方迥然不同,這些社會十分重視「報」的規範,
這些規範又因人們在差序關係網中所處的相對位置、彼此間義務的性質、以及雙 方長期刻意操作面子、及其他觀念所造成的義務不同而有所改變,由此造成人情 的複雜和多樣性。
在黃光國(1988)看來,人情是一種人與人之間交換的資源,遵循「報」的 規範才能有來有往。這裡對人情的闡述是站在個人、非正式的心理層面,局限在 個體之間的私下交往。而對於社區工作者來說,其所運用的人情關係雖然也遵循
「報」的規範,但除此之外,由於社區工作者作為基層官僚,背後代表居委會這 一組織,使得人情的運用並不只局限在個體之間的私下人際互動。社區工作者通 過個人的人情關係進行非正式操作,其中夾雜著正式化的工作目的——完成社區 工作,即「以私利公」。這裡所謂的「公」「私」都是針對社區工作者而言,「私」
是指社區工作者動用自身與居民之間的私人關係,來達到作為所處的「公」家機 構居委會的正常運轉,以及促使居民參與社區活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將其 稱為「以私利公」的人情化操作。需要注意的是,因為社區工作者本身作為居委 會的基層官僚,有時公私難以劃分,但是社區工作者在與居民建立人情關係時個 人因素不容忽視43,最終目的是使得居民走出家門,參與社區公共活動和維持居 委會的運作,所以在此我還是將其命名為「以私利公」的人情操作。
43 這裡的個人因素參照原先的社區書記沈書記的原話,「你的這個社區工作幹得好不好,下面群眾居民認 不認可你,相當一部分是要靠你個人的魅力來做」(訪談 沈書記—20180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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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工作者「以私利公」的人情化操作是為了應對在「無權無錢」的處境下 開展居民工作和維持居委會作為自治組織權威的建立。這裡的「權威」類似一種
「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需要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去開發、利用與保護。這樣 的社會資本需要通過人情來更好的培養,這種微妙的人際關係所形成的社會資本,
往往是人情化操作的目的,這些都遠超出黃光國對於人情的界定與分類。因此,
人情化操作不應該簡單的認為是社區工作者個人的人際交往,而是應該將人情操 作與社區工作的治理性扣合在一起,人情關係更像是一種社區工作者發展出來的 工作策略,所遵循的「報之規範」也不只是對個人的報償,而是對居委會權威的
人情化操作不應該簡單的認為是社區工作者個人的人際交往,而是應該將人情操 作與社區工作的治理性扣合在一起,人情關係更像是一種社區工作者發展出來的 工作策略,所遵循的「報之規範」也不只是對個人的報償,而是對居委會權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