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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滿陷阱的勞動場域

在文檔中 立 政 治 大 學 (頁 88-91)

第三章 移工藝術家的多元主體建構

第二節 建構藝術主體:跨國經驗與勞動條件

一、 充滿陷阱的勞動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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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因移工們口中所宣稱的許多機會,實際上都必須被放置在不同的權力網絡 和互動關係之內,才能夠被具體化、操作化。換句話說,他們普遍都會先思量不 同權力關係的限制之後,方才在這些限制之中採取不同的行動策略,並且加以落 實。

外籍移工何以能夠成為獨當一面的業餘藝術家?我們首當其衝必須去處理 的是權力不對等的核心問題,因為當他們身處的權力結構的情況越惡劣,他們享 有自由生活的機會則越低。基於移工身分上的特殊性,此處,我將依照他們遷移 軌跡當中,共同顯示出的三種權力位階上的轉變,由近至遠,分別是勞動場域的 權力關係、人際互動網絡的權力關係與社會空間結構的權力關係,依序說明。接 下來,將先以「充滿陷阱的勞動場域」為題,審視勞動場域下的權力關係的轉換,

於後兩小節中,再依序以「我的伯樂:東南亞移工塑造藝術身分的重要他人」探 討關於人際互動網絡下權力關係中的培力(empowerment)概念,以及「藝術的 去汙名化」,了解社會結構的權力關係上的歧視問題。本章試圖在這三種特殊的 連結之下,營建出東南亞移工在面對勞動身分與建立藝術身分的實際樣貌。

一、充滿陷阱的勞動場域

那裡什麼都不可以耶,插電也不可以勒!(雙眼睜大地拿起手機)不 可以呀!打電話也不可以,知道嗎?我打電話都要偷偷來,知道嗎?

(右手輕拍桌)很苦呀,洗澡不可以洗澡,我那時候四天,幾乎快一 個禮拜不準我洗澡,然後我最後忍不住跑到 7-11 打電話給仲介,仲介 不理我,說再吵就把我遣返,後來打大使館(仲介才讓我離開),我來 這邊工作,為什麼我連洗澡都不可以用水呀,那我怎麼辦,我已經四 天都沒有洗澡了,這是不對的嘛,然後因為遇到不好的僱主,我就沒 有認真做這個(藝術創作)。每天都是很爛很爛的菜的一直煮伴在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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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飯呀,每天都一樣的菜啊,永遠都不換,都是高麗菜,每天我都只 吃田裡自己種的一種菜,我受不了,那我想說自己(去 7-11)買泡麵,

不可以呀,不可以自己煮呀,說浪費火。因為,那時候腦袋也覺得很 不好,就很不清楚,每天都很煩惱不給我洗澡啊什麼,跟僱主住在一 起每天唸,怎麼可能有時間想要用什麼藝術這種東西呀,活著比較重 要啊。(移工藝術家訪談紀錄 I2,2017/11/19)

在受訪者裡,和阿蘋一樣為了「非人性的勞動對待」與「勞動力生產過度」

而感到義憤填膺的,比比皆是。這並不因此感到詫異,先前我已經於第二章中系 統性說明臺灣不穩固的政策法規與制度規範,如何對「外籍移工」本身的「勞動 意象」賦予次等意涵。延續阿蘋的這番言論,當我們更進一步評估移工所處的外 在生活環境,會發現勞動位階與雇傭條件所形塑出的互動,不啻直接影響移工培 養藝術才能的關鍵性因素。很多時候東南亞移工是身處在既模糊又不明確的雇傭 情境下,即使他們擁有著藝術天份和興趣,他們仍然必須在「僱主」回應的言行 態度中,見機行事。因為,越是拘束的勞動狀態,越容易壓縮到他們能夠創作出 一件完整的藝術作品的時間與空間。

常常移工會運用「好的僱主」與「不好的僱主」的二分法區分出不同聘僱者 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以曾經轉介過六位僱主的陶姊為例,她笑說自己是協助僱 主照顧爸媽度過餘生的送終者,她一邊搖頭,一邊抱怨地說自己碰過四個「沒人 性」的壞僱主,她說也正是因為這些壞僱主,拚死拚活的也要用擠出時間,練習 畫畫,透過藝術來證明她的價值:「一個要我去他的四個兄妹的房子輪流幫他們 打掃,一個禮拜要打掃四次,沒有休息;一個晚上要照顧(中風)阿伯不能睡覺,

連睡覺的地方都沒有,睡客廳;一個老闆很奇怪,不喜歡我,因為他們想要這個 阿伯在醫院快點死,怎麼被我照顧得越來越好,哈哈哈;一個不給我休息,我晚 上想學習寫字畫畫,不准開燈。你看我是不是很苦!我就覺得我一定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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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這些苦不堪言的勞動遭遇,除了赤裸地揭露出普遍的臺灣僱主愛好「一僱多用」

勞聘機制以外,更加顯示出在移工的認知當中,不好的僱主實際上是濫用勞雇職 權,將移工「物盡其用」的剝削者。當勞動環境充斥著過分的勞動要求,東南亞 移工的藝術之路也可能隨之式微。

依據訪談結果,工廠移工相較於家務移工,更可能受到明確的工作規範與勞 動界限,他們通常較有空閒的時間可以進行藝術創作,原因在於他們的僱主較常 是以社會組織為單位的私人企業或代工工廠,僱主會承包遊覽車接送移工一同上 下班,作為控管移工的生活起居的手法同時採取「宿舍制度」的集中管理原則,

用以避免移工逃跑或臨時缺工的情形。儘管如此,這種管理邏輯至少明確的區分 出公私領域,「宿舍空間」恰巧提供移工擁有私人時間的可能性。像是傑瑞告訴 我:「因為我們是做工廠的,輪班的,所以只要我把工作做好,休息時間我要幹 嘛在宿舍都可以做,像我就是畫畫,有些室友會打球,雖然宿舍很小有七八個住。」

65不過,家務移工則沒有那麼的幸運,如蒂蒂,在臺灣將近七年的時間,換過兩 個僱主,她惶恐的向我描述著那段令人髮指的第一段雇傭經驗,許多個夜晚,睡 夢之際她都必須「張著眼睛睡覺」,以堤防僱主的兒子隨時出入自己「沒有門的 房間」,以避免自身遭受性騷擾的恐怖情節:

我跟我的僱主說他兒子亂摸我,每天晚上喔!然後老闆一直覺得他的兒 子很好。然後那個兒子到後來就要…我很怕後來跟仲介說:「我不想這 樣,那這樣我回印尼沒關係,我就被遣返了」[…]後來我再來臺灣,這 個僱主很好,有給我自己的空間,就只有我們兩個(移工)跟(中風的)

阿公一起,應該說是(住)阿公的老家。(我和另一個移工)要 24 小 時互相輪,每一個人 12 小時,早上七點到晚上七點,晚班從晚上七點 到隔天的早上七點。僱主在附近住而已,常常會回來看,其實他們(僱

64 資料來源:移工藝術家訪談紀錄 V1,2017/11/17。

65 資料來源:移工藝術家訪談紀錄 F2,201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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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是說你要做什麼,都可以因為他們覺得你要做什麼是你的權利,但 工作要做好,照顧好阿公,有什麼問題就提出來。[…]也是在這個時候,

我開始練習畫畫,會去臺中公園找朋友,去上中文課,這個僱主都會說 是我的權利,很鼓勵我。(移工藝術家訪談紀錄 I1,2017/10/31)

回過頭來,陶姊也說過她碰過最為慷慨的僱主是:

後來我到軍河路,照顧一個阿公還有一個阿嬤,他的女兒請我去,女兒 沒住在一起,我只要幫他們(軍河街阿公和阿嬤)煮菜打掃,還有照顧 他們。軍河街他們很鼓勵我,最後我有送給他們五幅畫喔,他們都很喜 歡我,我才知道我可以那麼好。他們都很支持我去參加活動,鼓勵我。

我如果有活動,我就跟女兒請假,他會幫我照顧阿公阿嬤,給我去參加 活動,他們把我當成家人,會來看我的活動。(移工藝術家訪談紀錄 V1,

2017/11/17)

不少移工皆向我表示「不與僱主同住」的勞動狀態,是能夠讓他們持續進行 藝術創作的主要條件之一,因為這不僅能夠減少勞動力生產過度的問題,也可以 擁有額外的藝術空間與時間。在一段雇傭關係內,勞動場域與移工個人空間的區 隔,有利於他們練習藝術興趣,並且學習如何自行調配生活模式,把握有限的休 假時程,與外在社會產生接觸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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