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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組織與多元文化活動的興盛

在文檔中 立 政 治 大 學 (頁 54-59)

第二章 臺灣的東南亞藝文推廣

第三節 文化交流時期:深化臺灣的多元文化與新南向

一、 非營利組織與多元文化活動的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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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領航的角色,試圖在臺灣建構起東南亞移民工藝文展演空間的過程之中,改 善移居社群在臺灣的基本生活權利。不過仍必須提醒的是,在這個時期《四方報》

會為了確保東南亞弱勢群體的利益受到重視,往往會將「東南亞移民工的藝文實 踐」概括成為「東南亞藝文」,使得日後臺灣在面對這兩個範疇時,無論是在定 義或操作上,時常模糊不清。

不遑多論的是,《四方報》影響了臺灣社會內部成員原先看待東南亞群體的 集體認知,採取「藝文推廣活動」的途徑,傳遞「多元文化」、「族裔互重」與「文 化平權」等知識,並且藉此換取臺灣政府、社會組織與普遍民眾的重視。在它之 後,眾多嘗試以「東南亞多元文化交流」為導向的非營利組織與跨文化活動林立,

甚至,連同政府也一併加入了這場「藝文盛宴」。下一節中,我希望從「多元文 化」作為一個整合架構,用以解釋近幾年來臺灣在處理東南亞議題上,藝文交流 活動的蓬勃發展,臺灣各界開始紛紛提出「多元文化治理」的重要性,無形之中,

這股力量似乎形塑出一個臺灣社會的「共識」,這種情形是否對於東南亞移工在 臺灣的生存處境,以及社會地位引來轉折?東南亞多元文化交流的概念,又是如 何對其東南亞移工藝術,產生什麼直接的影響?

第三節 文化交流時期:深化臺灣的多元文化與新南向

一、 非營利組織與多元文化活動的興盛

藉由許多非營利組織和人權團體的文化平權倡議活動,促使了制度性的多元 文化交流政策紛紛成立,也因而蓬勃發展出臺灣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的特色

(2016 Wang)。什麼是臺灣的多元文化?趙剛(2006)提出了說明,他表示臺 灣的多元文化,本意上其實是一個政治性的修辭,受到 1990 年代末臺灣民主轉 型的政策改革,以及 2000 年臺灣政黨輪替,民進黨接手國民黨的國家政權過後,

民進黨的政治論述主張「多元族群主義重建臺灣主體性」,帶動起臺灣內部反思 國家、民族與族群認同的意識運動。魏玫娟(2009)則延續趙剛的討論,提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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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當前的多元文化發展,實際上存在雙重意義:一部分是它被看作是處理臺灣多 元族群衝突與追求社會整合的政策機制;另一部分,則是這種「社會多元化」的 意識,鼓舞臺灣不同的利益團體,包含性別、族群、國際移民或弱勢群體能夠享 有「文化權利」的正當性被放大,演變成為政治與身分認同的課程。

回顧東南亞藝文推廣的歷史,「多元文化」這個字眼總是頻繁出現,猶如臺 灣存在著某種落實多元文化的潮流,也成了國家官僚與民間非營利組織,雙雙在 提倡社會整合時所呼籲的口號。呼應趙剛與魏玫娟所言,近年來東南亞藝文及移 工藝文扶搖直上的因素,莫過於是因為「族裔多元化」意識的強調,激發起臺灣 人民重新思考東南亞移民工的勞權糾紛、勞動剝削與社會歧視等問題。同時,這 股力量也合理化了東南亞群體能夠在臺灣爭取群體利益和文化權利的機會。

因此,本節從臺灣推動東南亞多文文化的觀點切入,嘗試理解東南亞藝文和 移工藝術活動逐漸變得活耀的原因。就歷史發展的脈絡看來,一部分是起因於民 間非營利組織試圖利用藝文交流活動,來提倡移民工文化平權的作法;另一部分,

則是受到臺灣政經局勢為了貼合國際發展的全球化趨勢,政府刻意強調東南亞文 化的特殊性,推動文化新南向的結果。除此之外,本論文透過觀察這兩者之間對 於東南亞藝文所造成的影響,結合走訪田野時所蒐集到的經驗資料,以針對當前 東南亞藝文的發展現況提出一些質疑與反省。

延續著上一節的討論,東南亞報章刊物的盛行,促使臺灣關心東南亞移民工 的態度有了明顯的改變。從 2015 年起,強調以「東南亞移民工」作為關懷主體 的草根性團體如雨後春筍般成立。舉例來說:以前《四方報》總編輯張正為首創 辦的「燦爛時光:東南亞主題書店」,以及曾經協助過《四方報》策劃藝術展覽 的林周熙所開創的「東南亞藝文圖書──SEAMi 望見書間」,都是為了倡導東南 亞移民工文化與閱讀公民權而成立的團體。另外,由各大學的學術人才與年輕莘 莘學子,共同合作創立的「1095,」、「One-Forty 社團法人臺灣四十分之一移工 教育文化協會」、「SEAT 南方時驗室」、「Nan-Nan 南南」等,主要則是結合文化 平權與弱勢培力的輔導性社團。這些形形色色的非營利組織逐一出現,更是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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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見證到了臺灣多元自由的社會風氣。相較於過去的勞權倡議團體,這些非營利 組織的經營理念更側重於「以文化作為社會不同族裔之間溝通媒介的管道」,考 量「建立文化意識」的必要性,主張利用策展藝術、文學比賽、專題演講、論壇 答辯、語言課程、電影賞析、飲食烹飪等多樣化的文化參與型態,加強臺灣人與 東南亞群體之間的社會接觸。一來有效改善東南亞移民工的社會處境,二來也動 搖了臺灣民眾面對外來人口的主觀認知。

在訪談這些非營利組織成員時,我經常會先拋出一個相當廣泛的假設性問題 作為預設立場,故意詢問他們:「您(們)成立服務東南亞非營利組織是想為臺 灣做些什麼?」,受訪者的回應是類似的:「我們要做的任務並不是糾正,而是培 養臺灣人的文化意識」。為了一探究竟這個文化意識代表著何等意義?我花費了 近一年多的時間,相繼參與了各式各樣的東南亞藝文交流活動,通過親自來回走 訪幾個非營利組織,編製出「東南亞非營利組織推廣多元文化的活動定位」表(表 2.3.1)。以下將使用這個表格的內容來回應多元文化意識的問題。必須補充說明 的是,此一階段的東南亞藝文活動,逐漸開始把「東南亞移工」與「東南亞新住 民」視為兩個獨立的特殊群體,因為這兩個群體之間,無論是遷移動機或目的性 皆不盡相同。鑑於此,為了配合本文的研究立場,接下來進行檢核的分析對象,

是以「東南亞移工議題作為活動主體的藝文活動」為主。

由於近年來非營利組織所策劃的東南亞藝文交流活動,不勝枚舉,我嘗試歸 納出三種不同類型的推廣形式,分別是「文化賦權」、「文化交流」與「文化教育」

為主的活動類型,這三者之間彼此相輔相成,互不獨立。(1)以「文化賦權」為 主的活動形式:此部分與前章所述之「文化性社團」的型態有幾分類似,主要是 透過規劃與協助移工學習中文、藝術、理財、臺灣文化等多元的短期課程中,開 鑿出一條表達己身認同與自我認識的新途徑;(2)以「文化交流」為主的活動形 式:目標是強調「移工」既是作為一群「乘載著東南亞藝術或文化根源的特殊載 體」,也是「共同生活臺灣土地上的勞動群體」,視東南亞移工作為展演主體,以 公開性的活動,像是畫展、民俗舞蹈表演、歌唱大賽、格鬥擂臺等,增加不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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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針對活動經營形式的實際運作情形,隨著不同行動者的介入,因主導 權力關係的不同,即使眾多活動皆是強調多元文化交流的目的,但可能會發展出 兩種局勢,譬如:假設是以東南亞移工個人或團體的名義作為活動主事者,非營 利組織或臺灣人是指導的合作單位,這種藝文案件比較容易混雜著文化賦權與交 流的成分;相反的,許多非營利組則織會為了傳遞某種社會價值,或是完成某一 既定的活動項目,引薦不同的移工齊聚一堂進行穿插演出,此種作法則較偏重於 文化教育與交流的結合。

為什麼這些非營利組織會採取這麼多不同類型的藝文活動來推廣多元文化 的真諦?依照受訪者小諺的口述作為解答:他從國立中興大學歷史系畢業,在臺 中經營一家專門針對東南亞移工的非營利組織,他秉持一貫的理念,說明自身投 入這個領域近三年內,所察覺到臺灣社會目前面臨「移民議題」的最根本問題在 於:「其實臺灣最根本的還是『資訊落差』的問題,很大層面都是這個,怎麼樣 可以讓更多人知道,了解(東南亞移工),讓更多人去起身行動。那『文化交流』

的部分是補足這一塊比較快速的方式。」42他向我表示,對於大多數的非營利組 織來說,與其使用勞權抗爭這種「治標卻無法治本」的作法,倒不如採取文化交 流活動的方式,更顯得親民。不少非營利組織成員都會在談吐之間,透露與小諺 相仿的觀點,這表明臺灣看待東南亞群體的態度,在很多時候是根基在「未經理 解」、「未經接觸」、「未經思考」的情境脈絡之上,導致排外意識(exclusive consciousness)的誕生。但是,礙於文化所觸及的範疇甚廣,要界定「多元文化」

的意義是不容易的。在此藉由引述一名擁有碩士學歷,年僅二十六歲便肩負起非 營利組織創辦人的霓霓,她的經驗談來說明:

文化一直都不是什麼太高檔的東西,它就是『生活習慣的培養』這麼簡 單。我們本來最初的目標也最有把握去做的,其實就是要做一個「文化

42 資料來源:非營利組織成員訪談紀錄 SO2,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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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的平臺」,為了讓臺灣人知道或認識,更多面向的東南亞文化,所 以我們得不斷的盤點新的文化資訊。文化交流就是把移工的生命故事,

用藝術展、歌唱、圖書館等等的,一直用不同更加親民的方式,包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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