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移工的藝術「界」
第二節 翻轉藝術價值:印尼移工的藝術界
二、 非營利組織作為藝術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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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場地的咖啡店主,與當天活動參與者在店裡的飲食消費行為,可說是移工藝術 裡一個間接的經濟互動關係。89
白色系列的瓷盤所盛裝的糕點擺滿了圓形木桌,來來往往的人手中握有一杯 咖啡,這場堪稱「小而美」的藝術活動,事實上是以「看展覽,憑咖啡廳低消入 場」的運作機制,招攬民眾共襄盛舉。儘管這種入場設定可以提高活動的品質,
但很多時候,「飲食花費換取入場資格」的作法,卻直接限制了參與的門檻,侷 限整個活動的公開性。「我們是蒂蒂的好朋友」,無論是身懷六甲的咖啡廳老闆娘、
手持相機的觀眾們,抑或是身穿穆斯林服飾的印尼留學生,他們會篤定的告訴我,
這個根基於友誼的參與動機。
不過,在展覽近半個月之際,我仍再度挑選了一個晴朗的周末,回到了這間 咖啡廳實行參與觀察,卻從未料到,整日下來只有我這名觀眾,細細品味著這十 幅畫作的美。
二、 非營利組織作為藝術經理人
我真的很感謝 1095,他們給我機會跟我討論,沒有他們就沒有這個展 覽!還幫忙我找東西開展覽,不然我一個外勞的什麼都沒有,他們幫我 很多。我可能真的很幸運!90
在開幕儀式時,蒂蒂潸然淚下且語氣激動地解釋著她的感慨,類似的論述也 曾三番兩次浮現在與我的對談。雖然蒂蒂以創作人之姿,擁有活動策展人的頭銜,
實際上這場活動卻是穿插著非營利組織干預過後的結果。這番感言的字裡行間,
透露非營利組織似乎轉化成為一個強而有力的後盾,成為調度資源、場地協商、
活動宣傳策畫、尋求贊助的「經理人」。更重要的是,他們一肩扛起了將蒂蒂包
89唯獨在活動舉行過後的幾個月內,由非營利組織協助出版並販售少量的明信片,提供有興趣 的民眾購買,其所得用以補貼蒂蒂的創作材料費用。
90 2017 年 3 月 5 日活動現場當天,蒂蒂(I1)為此場個人的藝術展覽所進行的開場演說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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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成一位移工「藝術家」的重責大任。何謂經理人?大部分的經理人作為引領藝 術創作者進入藝術體系的媒介,經理人想方設法將一群觀眾聚集在一個適合的場 所裡,使得藝術展演得以順利的進行(Becker 2014[1982]);經理人讓藝術創作者 的作品能夠在不同的場域中流通與展示。這種情況也發生在阿蘋與曼叔的例子裡,
他們時常與非營利組織間上演彼此護航的場景,更在協商的形式中建立起一套密 切的合作關係:
我一開始想說先去接觸,在這裡的一些幫助我們東南亞的組織,像是 1095 啊,還有 SEAT 這些,然後那個時候就有一個裡面的朋友看到跟 我說:「欸,你的東西很多,你要不要做藝術的展覽?」其實我也不懂 我就說:「好啊!」後來我先在組織裡面辦,越來越有心得,我就跑去 SEAT,就是暨南大學辦的一個東南亞的組織,我就寫一個活動的一個 報告...應該說很像一個 proposal 這樣,他們就讓我向政府申請有一點點 錢來辦這個活動。他們會幫我想辦法,找錢,或是借場地給我用。後來 他們有活動會找我幫忙,我有活動也會找他們。(移工藝術家訪談紀錄 I2,2017/11/19)
傳統的經理人或經紀人在佐理一場藝術活動時企求成功賺取金錢利益的報 酬,非營利組織的經理人卻不同:他們一方面協助印尼移工找到快速提升社會地 位的路徑,另一方面在與移工的交流中建立起自身知名度,建立雙贏的局面。非 營利組織所強調的是無形的投資,而不是實質的金錢酬勞。
我去清真寺的時候會遇到很多朋友,不小心遇到 IPIT 的幹部,接著碰 到 TIWA。後來,One-forty 的創辦人在 IPIT 教印尼人中文,然後就認 識了我。他們邀我跟他們一起建立 One-Forty,他們請我找其他移工來 參加他們的中文課程,或者幫他們上畫畫課,我才可以有機會讓我的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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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有發展,才可以變得有名,我有空就會去幫他們。(移工藝術家訪談 紀錄 I3,2018/03/25)
在這層關係之中,社會組織與移工個人是圍繞在一個相輔相成的互惠關係裡,
舉例來說這些在臺灣倡導東南亞議題的非營利組織,如 1095,文史工作室、IPIT
(印尼勞工在臺協會)、TIWA(臺灣國際勞工協會)、One-Forty 等等,這些組織 能夠博得移工們的高度信任,是因為移工在無人依靠與缺乏安全感之際,會有意 識的自願加入其中,並且有助於他們翻轉劣勢的地位;這些團體能幫助他們擺脫 移工的刻板印象。這些組織也帶有社會功能,例如改善移工弱勢處境、抵制文化 藐視、拒絕職場霸凌、尊重人權自由等,一旦這些特殊的社會意義結合了移工的 藝術興趣,他們就會用以打造移工藝術家的形象,以及佈署自身的話語權。這是 避免遭受到邊緣化的一種新方法。我們也可以從非營利組織成員所分享的經驗中,
更進一步瞭解他們與移工的互動狀況:
其實很多移工對於「辦展覽」根本沒有太大的概念,因為他們會有個共 同要求就是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但是辦展覽的這個具體的概念是我們 建議給他們的,他們會想「分享」,變的「強大」,但沒有方法。移工 跟我們一樣是人,都在這裡生活,有的時候他們比我們還要厲害,你只 要跟他說個展覽的樣子什麼的,他們知道的人可能還比我們多,甚至說 像上次那個蒂蒂的畫展,我們其實沒什麼錢,沒辦法去租一個展覽場地,
我們基本上就是幫她規劃,那我們就一直擔憂,但是蒂蒂卻是幫我們解 決這個問題的人,他按照了我們對於他所開的展覽的一個期望可以表現 出來的方式,然後有天跟我們說,他認識的一家咖啡廳的老闆願意無條 件提供空間,我們當場很感動,就是一種其實你給他空間讓他們去想,
其實他們要的不是說什麼事情都幫他們辦得好好的,我覺得是一種互推 的過程。他們也會慢慢地想,給他們時間,他們了解之後會告訴你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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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非營利組織成員訪談紀錄 SO3,2018/03/30)
有幾回我隻身造訪了幾處不同的非營利組織,他們多數位在一般的巷弄民宅 中,好一點的是一棟透天厝,或是一層二十坪的樓面,可以隔間出幾間小教室,
供活動授課使用;差的僅是利用狹小的儲藏閣樓作為辦公場所,不見天日,實為 粗糙簡陋。他們總是會頻頻的向我道歉,解釋他們資源匱乏的窘境。這個實際的 情況整個偏離我根據網路媒體所認識的組織形象。這些由臺灣人自發籌組的非營 利組織,通常熟稔東南亞文化,但在物質闕如的前提下,只好先積極使用網路社 群進行串聯,打造出一個虛擬的資訊共享平臺,與移工建立起對等的合作關係。
會有這些活動的產生,都是移工有一些想法,主動地找我們討論,像是 阿蘋和蒂蒂都是,一般都是先用網路,或者說讓我們知道他們有這些特 殊地經驗,有些移工朋友早就都已經有一些主動性的個性,想去嘗試,
透過我們對外宣稱去說邀請他們來做活動,比較站得住腳,那我們就是 針對這些想辦活動的移工,提供一些臺灣法律上、空間場地規劃上、政 府與官方單位上的協調去給予協助,去減少他們的不利讓他們在一個自 主的空間上去執行他們想做的事情。那我們也是利用這些較成功的例子,
去作推廣,能夠期望透過這些文化藝術的方式去包裝這個(東南亞)議 題,因為這也是推廣勞權的一種,但文化的理解透過藝術來推更有前瞻 性。(非營利組織成員訪談紀錄 SO1,2017/08/10)
確實,絕大多數從中協助印尼移工舉辦公開式藝術活動的組織成員會認為,
比起勞權運動,「使用藝術為自己辯護」的想法更具說服力,也是他們與幾位印 尼移工互惠合作下的共同展望;對於印尼的移工而言,他們透過採納非營利組織 的諫言學習如何運用自身的藝術價值建立主體性,他們並未受到非營利組織的箝 制,反而取得一個將自身比擬成移工藝術家的正當性。這些組織裡的臺灣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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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化身為移工的藝術經理人,實則是提供知識上的協助,幫忙經驗不足的移工杜 絕不必要的繁複縟節,並縮短與臺灣社會之間的距離。他們刻意將移工的藝術興 趣與離散經驗,貼合在臺灣人的生活品味與慣習之中,企圖讓移工藝術具有臺灣 式的藝術展演形式。此外,非營利組織為了獲得在臺灣社會深耕的機會,在有限 的條件下選擇性的利用了移工的藝術興趣,以此作為引發社會關注的手法,又亦 可用來推廣東南亞多元文化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