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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霍布斯體系之建構與理論內涵

第二節 從魏惠王即位到徐州相王

隨三晉同盟瓦解而來的是魏國的衰退,西元前 366 年,秦軍大敗韓魏聯軍於 洛陰。前 364 年,秦軍攻入河東,石門一戰大敗魏軍,斬首六萬;次年,秦國繼 續進逼魏國的少梁,這兩年都是趙軍來救,魏國才能抵禦住秦國的攻勢。

依權力平衡理論,在秦國的壓力之下,三晉應該盡快重組同盟以平衡秦國的 威脅,因為此時的魏國若缺少盟國支持,是無法單獨抵抗秦軍的攻勢。但與權力 平衡理論完全相反的是:西元前 362 年,三晉之間因利害衝突而發生大戰,魏相 公孫痤大敗韓趙聯軍,生擒趙將樂祚;同年,秦國趁三晉大戰,再攻魏國的少梁,

此次缺少韓、趙的幫助,魏國大敗,魏相公孫痤被俘虜。

在西元前 366~362 年,秦國是三晉的主要威脅,即便同盟的形成與啟動總是 緩慢而缺乏效率,在前 364、363 年這兩次大敗後,魏國也應發現唯有同盟才能 抵抗秦國,故應當重建三晉同盟才合乎權力平衡邏輯。也正應如 Waltz 所說,秦 國過度的擴張勢必會受到制衡。但歷史的史實卻是魏國不但不尋求同盟的幫助,

反而與韓趙聯軍大戰,雖然在這個戰場大勝,但隨之而來的是面對秦軍的大敗。

當然,理論與現實的差別在於現實世界的國家會犯錯,並會從錯誤中學習。所以

93 此處指三晉是追求優勢的扈從同盟,而非追求平衡的制衡同盟,其他各國也未形成反制三晉 的同盟,從三晉同盟分別與秦、齊、楚的交戰中,我們看不到制衡邏輯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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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假設魏國在這次失敗中應得到教訓,並會在下次與韓、趙聯手抵抗其他 國家的侵略,但是事實似乎並非如此。

圖 5-3 西元前 354 年的桂陵、襄陵之戰(秦在西線偷襲魏國)

資料來源:吳如嵩等著,1998,《戰國軍事史》,篇末附圖 4

西元前 356 年,在魏國遷都大梁、西守東攻的壓力下,魯、衛、宋、韓四國 國君入朝於魏。前 354 年,趙國再次進攻衛國,魏國率衛宋聯軍包圍趙都邯鄲,

趙向齊求救,齊王接受段干綸的建議,先牽制魏軍,等邯鄲城破後再出擊,如此 可達「趙破而魏弱」之效。(吳如嵩,1998:185)齊國最終以「圍魏救趙」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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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桂陵打敗魏軍,但魏國本身實力損失不大;同年,秦、楚94兩國皆趁魏國空虛 進攻魏地。可是魏國在此時仍為一等強國,調動韓軍95,在襄陵擊敗齊國與倒戈 的衛宋聯軍,魏國把攻克的邯鄲又還給趙國,分別與齊、趙結盟講和,接著回師 反擊秦軍,迫使秦孝公和談,挽回了戰敗的頹勢。(見上頁圖 5-3)

對此,權力平衡理論的解釋應是:魏國同時受到齊、秦、楚三方面的壓力,

因此自當與齊、趙講和,好專心對付秦軍。魏惠王前次與韓、趙大戰,結果立即 為秦所敗,這次魏惠王學到教訓,面對秦、楚等國的虎視眈眈,魏國很快的化解 與趙、齊的衝突,即時阻止秦軍的東侵。然而,權力平衡理論雖然能夠解釋魏國 的行為,可是在預測上卻顯露其不足之處。

依權力平衡理論,前一次三晉反目,魏國大敗於秦軍;此次魏趙大戰,齊、

秦、楚皆趁機侵犯魏國,而魏國藉由與趙國講和,迅速的化解危機。因此我們預 期魏國將明白三晉同盟的破裂會給予齊、秦、楚三強可趁之機。自是,理論預測 魏國的上策是鞏固與齊、趙的同盟關係,形成如春秋時代中原國家的北方同盟,

西拒秦國、南退楚國,維持體系平衡。若不如此,則至少應試圖化解三晉之間的 矛盾,效法魏文侯的策略,恢復三晉同盟,在強敵環伺的情勢下自保,這顯然是 三晉的共同利益。但是,歷史再次的否證了權力平衡理論的預測。

桂陵之戰後,魏國敗齊退秦,更率諸侯朝見周天子,確立中原霸主的地位。

面對魏國的威勢,秦國派衛鞅向魏國示好,勸魏惠王稱王,企圖引禍水東流96。 魏惠王中計而稱王,企圖挾韓、趙與齊爭霸。西元前 342 年,魏國大舉攻韓,韓 向齊求救,齊等到魏因攻韓而疲弱後才出兵97,雙方在馬陵決戰(見下頁圖 5-4), 魏軍的主力被齊軍殲滅、太子申被俘、龐涓自殺,魏國遭遇慘敗,從此一蹶不振。

魏國第三次與韓、趙衝突,終於導致魏國失去大國地位。

94 楚國的策略大致與齊相同,即擺出救趙的姿態,但不直接出兵,待趙國城破,再掠奪魏地。

95 韓國扈從的理由是申不害認為若魏伐趙得勝,必傲視天下,此時諸侯會為了削弱魏國而與韓 國結好,韓國的地位便可因此而提高,換言之,扈從可以達到「弱魏之兵而重韓之權」的效果。

96 衛鞅的建議是「先行王服,再圖齊楚」,或聯燕伐齊、威服趙國,或聯秦伐楚、威服韓國,簡 言之,即不以秦為首要目標,而以齊、楚為敵,是典型的挑撥/誘捕政策。

97 此乃孫臏「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弊」之策,同時得「尊名」與「重利」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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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4 西元前 342~340 年,齊魏馬陵之戰,有關國家行為簡圖

我們在套用理論時允許國家有誤判與犯錯的空間,故異例個案不足以否證整 個理論,但魏惠王卻接連三次與韓、趙大戰,每次都帶來魏國的危機,最終導致 魏國的衰弱。這到底是因為魏王的決策錯誤,還是因為魏王有另一種決策邏輯?

以戰國史而論,魏惠王絕非昏庸之君,那為何他不試圖重建三晉同盟,反而屢屢 與昔日盟友為敵?反言之,權力平衡理論在預測魏國的行為時,連續三次失誤,

這是否仍是我們可以容忍的「國家有犯錯空間」?

若深入解析便能發現,其實在戰國史的許多案例上,權力平衡理論只能提供 較為表淺的解釋,而不能刻畫國家的真實動機,因此不能提供準確的預測,「徐 州相王」便是一例。魏國在馬陵遭遇慘敗,秦、趙兩國在壓力頓失的情況下,大 舉進攻魏國,魏國在三面夾擊下連戰連敗,迫不得已,只得按惠施的建議「變服 折節而朝齊」,會同韓國與其他小國國君朝見齊威王,尊齊威王為王。然而,齊 威王並沒有視魏國為附庸,而是承認了魏惠王的王號,即「徐州相王」。在這個 意義上,齊王避免了過度的削弱魏國,以免趙、楚、秦等國因此而壯大。表面上 看來,齊魏之間似乎建立了同盟以共同對抗虎視眈眈的其他諸國。

魏攻韓,齊攻魏救韓 秦、趙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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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深究之,便會發現齊魏之間的同盟關係十分鬆散,楚國伐齊、秦國攻魏 時,魏、齊皆對戰況吃緊的盟友袖手旁觀。此一原因在於魏國的策略並不是聯齊 以制秦、楚,而是與衛鞅一樣施行借刀殺人的挑撥之計,秦國的尊魏與魏國的尊 齊,都是典型的嫁禍,也就是所謂的「捧殺」。魏惠王採納了公孫衍「陽與齊而 陰結於楚」的策略,因為馬陵戰後魏國無力向齊復仇,故將齊國捧上霸主之位,

挑起齊楚衝突,慫恿楚威王進圍徐州,大敗齊將申縛,趙、燕也趁機攻齊,趁火 打劫。以此觀之,魏國馬陵之敗係源於衛鞅引禍水東流之策,而齊國徐州之敗則 源於惠施與公孫衍的借刀殺人之計(吳如嵩,1998:190-193;200-202)。

徐州相王是一個經典的案例,雖然權力平衡理論提出了它的解釋,但我們也 可以深入探討一些該理論的不足之處。首先,單就魏國而論,誰才是魏國的首要 威脅?是秦、楚、趙,還是齊?若是從西面不斷襲擊魏國的秦,那徐州相王就是 齊魏制衡同盟;但如果連續兩次與魏國正面衝突的齊國才是魏國的首要威脅,則 徐州相王就變成是魏國對齊國的綏靖與扈從,而且魏國扈從齊國的目的正和過去 韓國扈從魏國一般,皆是希望強國樹大招風而招致其他諸侯的忌妒與攻訐。正如 筆者所言,多重威脅結構會使權力平衡理論的解釋力大打折扣,因為國家無法明 確的認定其首要威脅,也就難以判斷國家的策略選擇是扈從或制衡。

若換個角度來看,趙國雖然曾間斷的扈從魏國與齊國向外擴張,但基於國力 屬於次等強國,故不會是魏國或齊國的首要威脅。但是在馬陵之戰後聯趙伐魏的 齊國98,在徐州相王後卻聯魏伐趙。試問,就趙國而言,徐州相王是造成了權力 平衡,還是權力失衡?為什麼齊、魏沒有去抗秦制楚,卻選擇聯手伐趙?尤其是 在衛鞅大破魏國公子卬、楚威王大敗齊將申縛後,秦、楚應是齊、魏明顯而強大 的威脅,但為何齊魏聯軍卻選擇侵略較弱的趙國,而不攻擊首要威脅?若綜合以 上論述,齊魏同盟在面對楚、秦時消極以對,卻在攻趙時積極合作,如此觀之,

該同盟似乎更像是侵略性的扈從同盟,而非對抗共同威脅的制衡同盟。

98 在馬陵之戰前,趙國在魏國的壓力下扈從魏國進攻韓國,然而在西元前 341 年,魏國在馬陵 大敗後,次年趙國便與齊國會盟,共同伐趙。衛鞅便向秦孝公建議趁魏大敗於齊、「諸侯畔之」

的良機攻魏。(吳如嵩,199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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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而言,筆者認為在魏惠王即位至徐州相王這段時間,應視為是霍布斯體 系形成後的初步階段,此時權力平衡理論仍能提供一定的解釋力,但已有兩個使 權力平衡理論解釋力下降的關鍵因素逐漸浮現:(1)體系內的敵人不再明確;(2) 同盟的目的不再是平衡威脅。這兩個因素降低了權力平衡理論的解釋力,也破壞 了該理論的預測力。魏國的衰弱使戰國正式進入合縱連橫的時代,隨著體系成員 對霍布斯邏輯的內化逐漸加深,權力平衡理論的指導價值將會越來越低,我們將 會看到制衡性質的合縱同盟不斷失敗,並轉化為實際上具扈從意義的連橫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