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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因素在戰國霍布斯體系中的影響

第六章 戰國霍布斯體系

第一節 文化因素在戰國霍布斯體系中的影響

在進行任何比較研究前,都必須考量到文化因素。尤其是筆者從西方的國際 關係理論切入,並以中國古代的戰國時期做為經典案例,勢必需要說明文化因素 帶給理論的影響,排除「霍布斯體系會否是在中國獨特的文化氛圍下才會產生之 特殊案例」的疑惑。

(一)文化同一性與相對同質性

在探討文化於霍布斯體系理論中的意義之前,必須先釐清一個問題:文化 的同一性到底是使得權力平衡更容易形成,抑或使體系更傾向霍布斯化?事實 上,筆者認為,這兩個命題之間應無相關,而且這兩種說法都有矛盾之處。

許多早期權力平衡論者,如 Gulick,都強調歐洲文化的同一性對權力平衡 的運作具有正面影響105。若以此而論,戰國的群雄割據係為一個封建王朝分裂 後的結果,高度的文化相對同質性似乎是可預期的:戰國各國共享一個共同的 天下觀,對宣戰、媾和、遣使、會盟等和戰行為皆有一套共同認可的典則。相 對而言,近代歐洲也有出現類似的外交行為,但同樣在近代歐洲得以維持權力 平衡運作的同盟體系,乃至於維持大國間和平的歐洲協調制度(Concert of Europe),在中國卻未能出現。從前一章的歷史回顧中可以得知,戰國各國雖

105 Gulick 肯定「相對同質性」(Relative Homogeneity)的價值,認為「同質性意味著一種有益於 體系成員的集體意識,這代表一種促進權力平衡永續存在的一致性假設。」雖然沒有證據顯示相 對同質性是權力平衡體系出現的前提要件,但缺乏同質性即便不會對權力平衡體系帶來毀滅 (destructive),也會產生嚴重的損害(crippling)。同質性之於權力平衡體系,正如同潤滑劑之於機 器的作用,是極為必要的。(1955: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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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高度的文化相對同質性,但權力平衡卻未在諸國混戰中發揮抑制優勢國家 出現的作用。由此可知,文化的相對同質性顯然並未保證體系會更容易形成權 力平衡,更精確而言,文化相對同質性所產生的作用應是增強體系成員的連結 以維持體系的運作,但卻不保證體系一定會形成權力平衡。

另一種截然相反的論述是強調中原各國的文化同一性反而導致強烈的統 一欲望,也就造成嚴重的安全稀缺問題,使體系更加霍布斯化。然而,文化相 同或相異與國家追求統一或分裂,兩者並不存在必然性的邏輯關係。106這部分 筆者將在本節的第三小節再行申論。

更何況,若因歐洲的民族呈現多元性,便假定其自然會形成各自獨立的民 族國家,這顯然忽略中國在戰國時期尚未形成單一華夏民族的事實,除了楚國 本身素以南蠻自居外,中原諸國皆與周邊的少數民族進行融合,秦、趙、燕等 國都相當程度的進行了胡化。除了民族之外,戰國各國的語言文字、風俗習慣 皆因各自的地方化而不盡相同。單就錢幣而言,戰國各國的錢幣便至少有四種 形式:(1)布幣,流行於三晉;(2)刀幣,流行於齊、燕、趙三國;(3)圓錢,流 行於東西周、秦與趙、魏兩國西部沿黃河一帶;(4)銅貝,流行於楚國。(楊寬,

1997:133~139)除了錢幣之外,各國的度量衡與車軌也不相同。另外,各國 除了文字之外,曆法、政治與法律制度皆不相同。如此觀之,只怕戰國時期的 文化同一性還遜於近代歐洲各國,不能因為周初的封建,再加上戰國最終走向 統一,就假定在此其中的春秋戰國時期具有高度的文化同一性,如此顯然忽略 戰國時期的各國與當初周朝封建的各國早已物換星移、人事全非了。

總而言之,戰國時期,在齊、秦、楚、燕與三晉之間,是不存在所謂的文 化同一性,但相對於南方的百越、西方的羌戎、北方的匈奴、東胡等族,戰國 各國對體系範圍以外的相對同質性仍是存在的。

106 許田波便曾指出,中國中心論往往認為一個統一的大帝國是中國必然的走向(即所謂「分久 必合」),而歐洲中心論則認為權力平衡是歐洲必然的趨勢,這兩種思考都是一種偏見,中國的統 一與歐洲的分裂並不是歷史的必然,而是許多因素加總後逐漸演變的結果。詳見許田波,《戰爭 與國家形成:春秋戰國與近代早期歐洲之比較》,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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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族認同與客卿、共相的性質

楚文化與三晉文化明顯大異、秦文化又與齊魯文化顯著不同,各國各有自 己的語言文字、風俗習慣,那我們是否可以根據各國的文化歧異,推測各國在 一定程度上已經建構了國族認同呢?筆者對這個問題基本上是傾向贊同的,但 為避免轉移焦點,故不願進行過多的延伸討論。但在戰國時期,齊人、楚人等 概念絕非在「周人」或「中國人」下的地域性指稱。換言之,周人意味著在周 王畿統治之下的人民,而再非「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的涵蓋整個天下。畢竟,當時周天子分封出去的諸侯為「國」、諸侯再分封的 士大夫為「家」,「國家」本來就是各個邦國的概念。但若從此推論認為戰國後 期各國已然出現以國家範圍建構的國族認同,為免言之過早,不過,可以肯定 的是,當秦趙長平之戰時,秦必然將趙卒視為交戰的敵國人民,坑殺降卒也就 成為摧毀敵國有生戰力的一種手段。

當然,一人兼任多國宰相或以外國人為將相確實是戰國有異於歐洲的特 點。然而,若詳察公孫衍、蘇秦、樂毅等兼任將相的例子,便會發現那更像是 一種國家外交政策的宣示,並不因此而傷害國家主權的完整性。如蘇秦合縱時 兼領燕、趙、齊三國相印,主要表現出三國在短期外交戰略目標上的一致107, 蘇秦並不因此掌控三國的內政,甚至連外交政策都不能完全掌控。同樣的,以

「外國人」出將入相的例子在戰國時期亦所在多有,但此一現象不能作為文化 同一性的證據,反而顯示戰國各國為求自強擴張而不擇手段的決心,任用外國 人出將入相僅是一種用人唯才的表現。108人才的跨國流動不能作為文化同一性 的證據,也不能以此推斷文化同一性會使體系更霍布斯化。正如 Wendt 所言:

「共有知識及其各種表現形式,如規範、規則等,就分析上而論都是中立的,

既不必然導致合作,也不一定帶來衝突。」(1999:253)

107 林俊宏老師曾生動將共相比喻為同盟的執行長,負責某一戰爭同盟的運作,不掌握內政實權,

其職權與頭銜也隨著該同盟瓦解而終止。

108 事實上,拿破崙誕生時,科西嘉島仍屬於義大利;希特勒出生並成長於奧地利,但這並不妨 礙兩人成為法國與德國的最高領袖,以此觀之,戰國時期以外國人出將入相也不算是特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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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下觀與統一思想的連結

然而,戰國各國對於「天下」的共同觀念是不爭的事實,但共享一個天下 觀是否便必然會導向統一?

「由於戰國時期的各諸侯國共享一個承自周初的天下觀,導致各國皆力求 一統天下,在『爭天下』的同時,也就造成零和的權力競爭與安全困境,形成 霍布斯體系。」這套論述在邏輯推演上似乎無誤,若依此而論,各國追求統一 的欲望即是造成體系高度安全稀缺的來源。可是,此處有三個問題值得深入探 討:(1)戰國各國是否真的都在追求統一?(2)即便戰國各國皆企圖一統天下,

則各國追求統一的意圖係來自於文化因素,抑或是權力考量?(3)各國皆追求 統一或企圖成為體系內的霸權,是否必然導致霍布斯體系的形成?

首先,天下觀的形成來自於周初的封建,周天子透過禮樂制度,維持諸侯 國之間的秩序與和諧。這套制度一直到春秋時期仍勉強維持運作,然而,春秋 晚期至戰國初期,原先中原諸國先後經歷士大夫取國的政變,三家分晉、田氏 篡齊、戴氏代宋,使得在春秋時代曾透過方伯權力來維持封建制度的主要大國 幾乎全都改頭換面,失去傳統政權以宗法制度維持秩序的特性。戰國時期主要 行為者的政權基礎,幾乎都是來自赤裸裸的權力,失去傳統文化的潤滑作用,

此一轉變亦使得春秋時期相對溫和的爭霸衝突,演變成戰國時期更為慘烈的兼 併戰爭。在此一時代背景下,「天下一家」的概念被「家天下」所取代,「維持 天下的秩序與諸侯國間的和諧」變成了「爭天下」。109換言之,各國問鼎中原 的原因正是因為周天子的地位名存實亡,禮壞樂崩使文化的軟性約束力喪失,

才導致諸侯國間的關係變成以權力政治為表現的純粹「國際關係」。

109 所謂「天下一家」意味著諸侯國治權分割,但主權歸於周天子的概念,維持諸侯間的和諧也 就確保國家不被分裂,這是透過文化的力量來加強天子與諸侯之間以及諸侯與諸侯之間的連結。

然而,這種文化力量在春秋戰國時期逐漸被轉化,隨著周天子在權力上的衰頹,文化約束力也相 應減弱,這使「家」的概念逐漸凌駕於「天下」之上,各諸侯國從共同承認周天子擁有天下的主 權轉型成各個諸侯國在爭奪天下的所有權,也就成為主權國家間的彼此衝突。簡言之,「禮樂征 伐自諸侯出」正是諸侯國從治權政府轉型為主權國家的關鍵轉折,天下觀的意涵也就從「共天下」

變成了「爭天下」。由於在「爭天下」時,權力是主要的籌碼,權力的競逐便取代了文化的束縛 成為這個時期的主要特色。相關延伸論點參見張亞中,《剝復之間:兩岸核心問題探索》,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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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初的天下觀的確蘊含著統一的概念,但那是透過禮樂建構的秩序與和諧 來維持天下的統一,而不是使用武力與欺詐來使某個諸侯國家的權力意志推展

周初的天下觀的確蘊含著統一的概念,但那是透過禮樂建構的秩序與和諧 來維持天下的統一,而不是使用武力與欺詐來使某個諸侯國家的權力意志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