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戰國霍布斯體系
第二節 戰國霍布斯體系的多重威脅結構
如上節所述,戰國各國追求統一的欲望是戰國體系霍布斯化的根源之一,由 於各國都企圖成為體系內的霸權,甚至是一統天下,也就產生了零和的權力競爭 與安全困境,但真正使得戰國成為霍布斯體系的關鍵,卻是源於多重威脅結構。
近代歐洲史中其實並未真正出現過多重威脅結構,即便某國同時存在兩個以 上的敵對國,也可以透過國力、侵略意圖或地緣因素等變數篩選出威脅的高低次 序。即便某些國家在特定時期可能會出現兩個以上的明顯威脅,但這個問題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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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隨著衝突上升、同盟體系的二元對立而解決,一個國家很少在緊張時期還須 面對兩個以上的獨立威脅,故權力平衡理論一直能很好的解釋歐洲近代史。然 而,在戰國時期卻不是如此。戰國是典型的多重威脅結構,對任一個國家而言,
都存在兩個以上明顯的威脅,且此威脅都十分具體,或是對自己有領土野心,或 是直接威脅到自身的生存。當然,在多數時候國家仍可區分主要威脅與次要威 脅,因為地緣政治仍發揮作用。
根據 Stephen Walt 的平衡威脅(Balance of Threat)理論,威脅主要源於四個因 素:綜合國力(Aggregate Power)、地緣鄰近性(Geographic Proximity)、進攻能力 (Offensive Power)與侵略意圖(Aggressive Intentions)。(1990:21-26)在戰國時期 由於侵略意圖是普遍存在的,故可被視為是一個常數;綜合國力與進攻能力在戰 國則是一體兩面的,國家會動員所有可用的資源投入戰爭,所以可被視為是單一 變數。換言之,考慮到國力與地緣關係之後,我們發現即便以這兩個變數去排序 威脅,戰國時期大部分的主要國家在多數時期仍存在兩個以上的主要威脅,尤其 是居中原四戰之地的韓國,其威脅可能有五個之多(趙、魏、齊、秦、楚)。 在前一章中,筆者已特別討論過燕國從樂毅破齊至燕趙大戰間的曇花一現,
事實上,燕國是戰國中的特殊案例,基於地緣的特殊性,燕國長期受到強鄰齊國 的壓制,是少數僅面對單一威脅的國家。但除了燕國之外,強國如齊、楚、秦,
次強國如韓、趙、魏,弱國如宋、衛、鄭,幾乎都長期面臨多重威脅情境。當多 重威脅結構形成,即便無須面對多重威脅情境的燕國,也會遵照霍布斯結構下的 運作邏輯,對強鄰世仇的齊國扈從與誘捕、對長平大敗後的趙國趁火打劫。
次強國與弱國長期面臨多重威脅情境是無須解釋即可明瞭的,楚國接鄰齊、
秦兩強,也是顯而易見的多重威脅情境。但或有人會認為齊、秦兩國因在地緣上 分處東西而不需面臨多重威脅情境,這顯然低估了位居中央的三晉帶來的威脅,
也排除了遠方強國借道侵略的可能。就長期而言,除了燕國以外,其他各國大多 長期面臨多重威脅情境,受到多重威脅結構的支配。
次強國對強國仍具有顯著的威脅是多重威脅結構下特有的現象,由於霍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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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中所有國家都是充滿侵略意圖的威脅國,故此,對任一強國而言,並不只有 同等實力的強國是主要威脅,因為次強國雖在正面交鋒中與自身存在實力差距,
但當該強國必須同時面臨兩條戰線時,次強國便有足夠的實力對自己產生威脅。
更有甚者,當次強國彼此聯合或扈從另一強國時,那該強國正如落單的猛虎遇上 飢餓的狼群,縱能全身而退,也是傷痕累累。稱霸戰國初期的魏國即為最佳案例。
魏惠王時期的魏國基本上是體系中最強大的國家,齊、楚略遜於魏112,而秦 則尚在崛起的初期。113秦國作為當時的次強國,卻因魏國的主力集中在東方,故 能趁機東進:西元前 354 年,秦趁魏軍進圍邯鄲,在元里大敗魏師,取得少梁,
並另派一軍攻伐魏的盟國韓。隔年,秦國趁魏調動韓軍與齊、宋、衛聯軍在襄陵 大戰,進圍魏的舊都安邑,使安邑降秦。故對魏國而言,秦國在實力上雖不足以 成為主要威脅,但其陳兵邊境、伺機而動帶來的威脅並不亞於齊、楚。事實上,
魏惠王在桂陵之戰後顯然意識到秦國帶來的威脅,故率諸侯朝見周天子,定臼里 之盟,將矛頭對準實力實遜於齊、楚的秦國。
秦國證明了次強國帶給強國的威脅是不容小覷的,顯示體系中的強國也不能 倖免於多重威脅的困境。然而,即便魏惠王中了衛鞅的挑撥之計,因秦國的示好 而將戰略目標重新回歸到齊、楚這兩個實力較為強大的威脅上,魏國首要的攻擊 目標仍非其主要威脅,而是一向順服的韓國。
從此可引申出筆者另一個重要的論點,即在多重威脅結構下,次強國雖然也 可能是主要威脅,但主要威脅不必然就是首要的攻擊目標。這顯然有悖於威脅平 衡理論,因為在假設各國皆有侵略意圖的前提下,實力理應是區分兩個鄰近威脅 強度的主要變項,但此理在多重威脅結構下卻不盡然。另一方面,平衡威脅理論 站在受威脅國家的角度,認為國家應先制衡主要威脅,但多重威脅結構下,威脅 國常見的策略卻是避免與主要威脅正面交鋒,反而先翦除或至少削弱次要威脅。
112 齊國之所以在桂陵之戰與馬陵之戰皆能勝出,除了計策謀略的成功運用之外,很大程度是因 為趙、韓分別在此之前消耗了魏國的力量,故齊國本身的實力應略遜於魏。
113 在魏國率宋、衛聯軍進圍趙都邯鄲,引發次年齊軍往救的桂陵之戰時,正是秦孝公起用商鞅 變法的第三、四年。故秦國當時的實力應該又遜於齊、楚,大約與趙國的實力在伯仲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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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若我們依循平衡威脅理論,以國力與地緣關係兩個變數去排序國家的 主次要威脅,在預測強國意向上將會出現一些盲點,因為強國作為一個威脅國,
其首要戰略目標並不是制衡或削弱主要威脅,而是如何成功的侵略與擴張。以齊 國為例,齊國在馬陵之戰擊敗強鄰魏國後,北方是積弱的燕國,西方則是早先被 魏國削弱的韓、趙,南方則是強大的楚國,西邊的秦國雖也正在崛起中,但因與 三晉相互牽制而不足為慮。換言之,齊國的首要威脅是楚國,秦、趙、魏因距離 較遠或國力較弱而是次要威脅,韓、燕等弱國則幾乎稱不上威脅。然而,在徐州 相王之後的十年內,齊國主動發動的戰爭,卻是與魏國聯合的兩次伐趙114。 齊國避免與首要威脅交戰、反而侵略次要威脅的行徑並不罕見,在公孫衍與 孟嘗君組織的齊、韓、魏三國合縱中,當秦、韓大戰於岸門時,身為同盟主力之 一的齊軍卻忙於趁燕國內亂而大舉伐燕。在戰國時期,將次要威脅列為首要的攻 擊目標,並盡量避免與主要威脅的正面衝突,似乎是強大的威脅國所共同遵守的 法則。
綜言之,平衡威脅理論的困境係因其仍以受威脅國家為出發點,探討受威脅 國家如何排序威脅,而不是站在威脅本身的角度進行分析,因此很難預測威脅國 的意向,這是權力平衡理論的一貫盲點,而 Walt 顯然也未能突破。在一個人人 為敵的世界中,「避強就弱」是強者的侵略法則,與另一強者的決戰可能會帶來 兩敗俱傷的結果,徒使其他虎視眈眈的國家漁翁得利。另一方面,由於強者缺乏 制衡其他強者的意願,這也使得「恃強凌弱」變成弱者的生存法則。
多重威脅結構帶給強國更多的不安全感,因為強國除了必須防範同等實力的 其他強國外,更需擔心次強國的蠢蠢欲動。任兩強國的對決,往往帶來兩敗俱傷 的結果,於「勝者疲、敗者衰」之際正是次強國崛起的良機。因此,強國往往會
「避強就弱」,避免與強國衝突,而專注於侵略或吞併弱國。同理,次強國除了 致力於避免與強國的正面衝突外,也須盡量避免與次強國間的衝突,由於以掠奪
114 一次是齊楚交戰次年的齊、魏聯合伐趙,另一次是西元前 325 年,魏國公孫衍聯合齊國田肦,
以齊、魏聯軍伐趙。另外,徐州相王後,楚威王親率大軍圍攻齊的徐州,大敗齊將申缚,但此役 並非齊國主動出擊,而是被動應戰,故不能視為齊國擴張的戰略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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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目的之扈從同盟並不總是能成功建立,故若次強國也想保存實力,甚或是向外 擴張,便須對強國綏靖,並擇弱而噬,侵略實力遜於己的弱國,這正是適者生存 的淘汰法則,也是春秋時代數百個諸侯國至戰國時期僅剩下少數得以存活的根本 原因。由於強國彼此避免衝突,並將矛頭指向次強國,而次強國又覬覦弱國,企 圖透過兼併弱國來成為強國,次強國與弱國合作對抗強大威脅的制衡邏輯在多重 威脅結構下就此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強凌弱、眾暴寡的霍布斯邏輯。
第三節 戰國霍布斯體系中維持平衡與製造失衡的行為比較
誠如前文所述,制衡邏輯在霍布斯體系的多重威脅結構下是缺乏解釋力的,
因此,在戰國時期出現的制衡行為便特別值得研究。霍布斯體系並非不會出現制 衡同盟,筆者指出,制衡同盟的建立有三個前提要件:(1)存在共同的首要威脅;
(2)盟友之間存在最低限度的信任;(3)同盟成員對同盟外部的敵意要高於對內部 的敵意。第一條與第三條的成立在霍布斯體系中是一種特殊的情勢,但在時局的 不斷變化中總是會有出現的機會,這時國家便會透過君王會朝、交換人質,甚至 是藉由歃血為盟等儀式來建立最低程度的互信,降低彼此的敵意,此時制衡同盟 便得以形成。不過,正如前文所言,霍布斯體系中的時局形勢是瞬息萬變的,故
(2)盟友之間存在最低限度的信任;(3)同盟成員對同盟外部的敵意要高於對內部 的敵意。第一條與第三條的成立在霍布斯體系中是一種特殊的情勢,但在時局的 不斷變化中總是會有出現的機會,這時國家便會透過君王會朝、交換人質,甚至 是藉由歃血為盟等儀式來建立最低程度的互信,降低彼此的敵意,此時制衡同盟 便得以形成。不過,正如前文所言,霍布斯體系中的時局形勢是瞬息萬變的,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