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研究發現與討論
第一節 研究問題 I:社會與科技影響下的全球電子化落差發展
本章的主要目的為根據前兩章的資料分析結果,討論上述研究問題。本章第一 節為針對研究問題I-1 與研究問題 I-2,第二節則是針對研究問題 II-1,第三節針對研 究問題II-2 做討論,第四節將比較模型分析結果與第二章文獻探討中對台灣個案發展 歷程的分析,本研究將這部份視為一個全球與在地的比較。
第一節 研究問題 I:社會與科技影響下的全球電子化落差發展
在全球化以及區域結盟的趨勢影響之下,政策趨同與否的問題在近幾年再度引 起比較公共政策學者的注意,對政策趨同抱持正面預期的學者,認為資訊通訊科技的 快速發展之下,全球各國將群起致力於政府業務電子化的推動,即使許多經濟發展程 度較落後的國家,也會因為後進者優勢(later comer advantages),快速趕上先進國家 的電子化成效,造成政策趨同論者所描述,國家之間的差異逐漸變小,集體往政策理
165
想點趨近的δ 趨同效果。
然而,在第四章的資料分析之後,本研究發現,政策趨同論者的預期過分地低 估國家之間的差異,也高估了數位化趨勢的力量。本研究發現,政府業務電子化的發 展僅止於部分國家。造成政策成長(致力於業務電子化發展)的壓力,在不同類型國 家有不同的影響效果。因此,當絕大多數論點假定著電子化標竿模型的存在時,實際 的情況卻是只有部分國家往這個標竿移動。這驗證了Fountian(2001)所說的,社會、
制度、組織、與政治等因素,影響了政府對於資訊科技的認知、設計與使用方式,在 一個地方獲得成功的資訊系統,在另一個不同的制度環境,不一定會受到重用。歸納 來說,本研究發現,全球政府的電子化發展呈現出:
1. 在發展程度上,國家之間差異擴大,未出現 σ 與 δ 趨同:從第四章的資料來 看,各國的電子化政府與電子民主參與發展程度,隨著時間的變化,彼此之 間的差異越來越大,並未出現往某一個點集中的現象,換言之,並未出現所 謂σ 趨同。此外,從幾個發展趨勢圖來看,電子化政府與電子民主參與的發 展程度,只有少數國家持續往政策理想點的典型位置移動,全球各地的電子 化發展落差擴大。
2. 發展類型多元,未出現理論所歸納之模式:各國政府業務電子化的發展,在 資訊目錄提供、線上交易互動以及線上民主參與三個類型之間,並無特定從 哪一種類型開始發展,各國的發展路徑相當多元,有些國家的電子民主參與 首先達到先進國家之林,有些國家則是以線上交易互動為優先推動選擇。
本研究認為,之所以無法出現全球性發展程度上的趨同,也無法在發展模式上 取得一致樣態的主要因素,有幾點理論上的解釋,首先是社會科技主義力量的驅使,
從社會科技主義論者的觀點來說,上述的發現原本就是預期中的結果,因為即使全球 化趨勢使得世界各國所面對來自環境的壓力相當類似,各國在制度與結構的差異將阻 礙電子化的改革(Löfgren, 2007),因為科技之運用方式,深受各地方政治及社會系 絡(江明修、曾德宜,2003),以及每個地方不同需要的影響。以網站建構為例,大 多數人認為網頁是無遠弗屆、沒有邊界的假定(assumption),完全是一個錯誤的想法,
事實上,「...即使是最先進的通訊科技,地理以及政府的強制力量,仍然是相當重要 的...」(Goldsmith and Wu, 2006: viii, 7)。Chen et al.(2006)等人的研究也發現,過去 對於電子化發展的討論,都是來自於已發展國家的經驗,其實對於發展中國家或未發
展國家來說,是相當不適用的。另外Coursey and Norris(2008)的實證研究也有類似 的論點,他們發現「…到目前為止,電子化政府有自己的發展面貌,和理論發展模型 預測一點都不像…這些模型都只是在猜測…」,而這之中的主要原因在於,過去的電 子化政府研究或發展模型的建構,都缺乏理論的支撐及實證資料的支持,可以說是憑 空想像出來的(.. the models were created in a vacuum…),單純以 1980 年代時討論專 家系統(expert systems)的文獻來套在政府電子化的發展上,忽略了法律、組織與政 治議題(Coursey and Norris, 2008)。
關於上述論點,許多國家的實務界專家也有類似的看法 21,例如印度電子化治 理部門的秘書長R. Chandrashekhar 在訪談中表示:
...各地政府的目標是相當不一樣的,電子化政府或電子治理也一樣....在新加 坡,效率是電子化政府高度優先的目標,但是在印度,透過電子化來與人民接觸,
則是更重要的目標,讓只有少數人享受到效率的服務,在印度並不重要...在印度...
每個人都期待能成為決策過程中的一份子,而這也影響了電子化政府的規劃與執行. 方式....
韓國國家資訊社會局IT 政策處的 Jeongwon Yoon 博士表示:
...韓國的電子採購不一定適用在中國或印度....中國政府的管制與法律規範也 許是不同的,他們也許有比採購系統更需要優先處理的方案,他們也許沒有ICT產 業或服務部門,更嚴重的,他們也許沒有財務上的資源,即使他們有預算,真正影 響一個電子化政府模型能否落實的關鍵在於政治領導者的態度..如果考慮不同環境 可能讓電子化政府模型產生不同結果,那麼電子化政府應該針對每個國家的需要與 優先順序進行客製化...
菲律賓的國家資訊傳播科技委員會主席Ray Roxas-Chua 認為:
...很難讓菲律賓完全地複製...(其他國家)電子化政府模型,在一個有七千個 島嶼、九千萬人口的地方管理電子化政府是相當不同的。此外,我們的政府結構也 有很大的不同,例如我們沒有管以ICT的部會,所以我們的電子化政府是直接受到 隸屬於總統的 ICT委員會管理,所有我們有很大的權力去推動電子化政府...
除此之外,從本研究中社會科技主義概念相關的自變數(例如政府型態)對電子化發
21 以下的訪談內容(英文)全文請參考
http://www.futuregov.net/articles/2009/jun/02/singapores-e-govt-model-exportable/#, accessed 2009-08-02.
167
展具有顯著的影響,也可以成為一個相當好的證明。因為從許多交互作用的變數係數 值來看,政府型態影響著其他經濟技術所造成的影響力,電子化的發展並非單純從技 術的角度即可輕易解釋。
第二個理論上的原因在於,全球性趨同觀點缺乏導入社會中心觀點於互賴型的 政府治理架構中。一般來說,公共政策過程中,國家機關與社會團體兩邊各自扮演著 相當重要的角色,社會中心論主要是以個人、團體或階級的權力關係以及競爭的觀點 來解釋政策的變遷,而以國家為中心的角度,則是認為國家機關擁有完全的自主性(陳 恆鈞,2002)。但事實上,這兩者都僅能說明政策過程的部份面向,就國家中心論而 言,國家機關具有政策制定的自主性,扮演主動積極的角色,忽略社會力量對政策的 影響力,但是對於社會中心論來說,則是將研究重心聚焦於公民社會,但忽略的中央 決策者的權力(陳恆鈞,2002)。上述兩者的爭辯,亦即傳統研究社會結構以「國家 為中心」?抑是以「社會為中心」的爭論(鐘京佑,2003)。陳恆鈞認為(2002),一 個完整的解釋政策執行的治理架構,應該要整合國家中心及社會中心論點,兩者呈現 一個相互依賴的關係,缺一不可(圖六-1)。
圖六-1 國家與社會的治理互賴關係 資料來源:陳恆鈞(2002: 92)
本研究以為,趨同的概念之所以在公共政策上難以獲得實證的支持,主要是忽略了整 合治理架構當中的社會面向,亦即忽略國家社會當中,存在著不同社會規範、社會資 本與信念的事實所致,如果將社會面向的影響力加入電子化政策的發展架構中,雖然 將發展出複雜的解釋架構,但卻是比較貼近事實的模型。
第三,本文認為,全球性的政策趨同概念,缺少全球治理理論當中的「全球在 地化」(glocalization),因此降低了理論解釋的完整性。所謂的全球在地化即「全球 化的思維,地方化的發展策略」(劉坤億,2007)。葉俊榮(2005)認為,雖然目前是 全球化的時代,但政府治理過程中無法忽視在地化的重要性。例如政府改造中包括政 府瘦身、民營化、法人化、充實地方、引進績效觀念、以及簡化程序等政府改造的作 法,雖然具有高度的全球相似性,但卻必須嚴肅面對各國特殊的歷史脈絡與政經環 境,換言之,全球化與在地化,應該是政府改造議題規劃與實踐上不可偏廢雙重面向 與思考。以本研究所關注的個案為例,聯合國等所創造的電子化發展理論架構、路徑,
是一種科技驅使(technology driven)出來的全球性理想概念模型,但這個模型並未 將不同國家的不同需求與特性考量進去,結果當然是許多國家的發展背離這個理論模 型。相類似的觀點,Heeks and Santos(2009)以制度主義的雙元論(institualional dualism)以及委託代理人理論(principal-agent theory)來解釋科技散佈過程中所會遭 遇的問題,他們認為,電子化政府概念與實務能否被使用者落實或採用(adoption),
能否從設計者所屬制度領域(作者們稱為principal-designer instiutional system)擴散 到使用者的制度領域中(作者們稱為agent-adopter instutional system),其實受到這兩 個制度結構交互作用的影響,必須同時考量到這兩個制度本身內部的因素(如動機、
規則等),才可能順利的將電子化政府應用到其他制度體制中,而加速這個交互作用 的力量,其實也就是本研究所討論的政策趨同壓力,Heeks and Santos(2009)將這些 壓力區分為:1)單向趨力(one-party enforcement),指透過改變使用者的偏好與動機
規則等),才可能順利的將電子化政府應用到其他制度體制中,而加速這個交互作用 的力量,其實也就是本研究所討論的政策趨同壓力,Heeks and Santos(2009)將這些 壓力區分為:1)單向趨力(one-party enforcement),指透過改變使用者的偏好與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