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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相思林事件--綜合大樓事件(前期)

第六章 雷霆之路:相思林時期(1990—1994)

第四節 第二次相思林事件--綜合大樓事件(前期)

雖然郵政總局「電腦備援中心」和東海大學的「綜合教學大樓」,是兩棟出 資者、使用者、用途都完全不同的建築物。不過因為「綜合大樓事件」發生地 點、時間和1990 年「相思林事件」92非常接近,因此許多東海教授、學生、社 團刊物都稱此為「第二次相思林事件」。其實東海學生對「綜合教學大樓」的興 建,會有如此激烈的反應,「相思林事件」的影響絕對不容小覷。八年後,相同 的情感結構再度引發了「118 事件」。

只許東海蓋樓,不准郵局砍樹!?

1990 年 7 月 31 日,東海行政會議在由建築系詹耀文教授進行簡報後,通過 在圖書館與中正紀念堂之間的西面上方興建「綜合教學大樓」(簡稱綜合大樓)。 並決議由劉渝生訓導長擔任召集人同林總務長、詹耀文教授及五位學生代表組 成小組,就該樓興建地點、設計構想及相關事項舉辦說明會,向各系所及學生 社團代表進行說明。

由於「相思林事件」甫落幕,在反對郵政總局砍乏相思林地之後,學校竟要 自己來砍樹,興建綜合大樓的消息公布後,校園內立即出現質疑的聲音。研聯 會主席劉坤鱧於行政會議上提出數點質疑意見:

1.學校說,蓋大樓是為改善教學研究環境,但是校方淘汰不良師資的具體作 法迄今未見實現,如何可能改善師資水準?

2.之前「相思林事件」中,基於生態維護與水土保育理由,要求郵政總局暫 停施工、歸還校地,但如今東海卻要自己砍樹蓋大樓,恐難杜外界悠悠之口。

3.學校對於系所的空間需求的判斷標準模糊不清,往往都是在事後作自我合 理化解釋,缺乏前瞻性的規劃。

4.學校在現有系所未具社會週知的特色與專長前,不應擴大系所數目。同時 應積極並提升空間使用效率,校園房舍空間使用如果完善,就不用蓋大樓。

(東行,民79.8.13)

但梅可望校長仍提示:校園教學使用空間不夠,興建「綜合教學大樓」勢在 必行(東行,民79.9.3)。

92 如同後面章節所述,「相思林事件」前後綿延數年,同個時段又在相思林地上發生「綜合大 樓事件」,甚至也有人稱1999 年的「118 事件」為相思林事件。本文凡未特別說明,單稱「相 思林事件」之處,即是指1990 年的「相思林事件」。另以「第二次相思林事件」稱呼「綜合大 樓事件」,「第三次相思林事件」稱呼1993-1994 年間再度要求索回郵政總局相思林地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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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年 6 月出刊的《大度山》第 10 期,大度山社在社論中除重述劉坤鱧之 前在行政會議中的意見外,並建議採取「公民投票」方式,解決興建綜合大樓 與否的紛爭:

我們認為諸如此等重大校務爭議應透過全校師生「公民投票」的方式進行,

以解決這種各執一詞的爭執與衝突,「公民投票」的結果便為我們對興建大樓的 取捨仲裁,同學不但有意見參與感,校方亦可去決策專斷之嫌。

(《大度山》第10 期:1)

1991 年 6 月 14 日,甫就任的第三屆學生會舉行「綜合大樓公聽會」,雖然 校方邀請多位校內教職員說明綜合大樓興建源由。但是持反對意見的學生,仍 要求學校對校園要進行長期整體規劃。

第三屆學生會並透過《東海新聞》刊出校內學生對於興建綜合大樓的反對意 見,除了劉坤鱧於行政會議上表達的意見外,也有學生從空間區位的角度提出 批評,認為綜合大樓一但興建完成,往後住在東別的學生其經常活動線將不超 過圖書館,會導致學生經常活動區往西移動,構成「禮堂-圖書館-大樓-別墅」

的生活圈,導致學生往西抽離整體校園(解構群,1991)。

也有學生建議建議在V 大樓前小廣場蓋一中小型綜合大樓,以取代砍乏相 思林興建大樓的計畫,一方面V 大樓拆遷不涉歷史建物保存問題,而且建物量 體規模小,拆建所需時程快速,同時接近校園中心區,不會產生學生生活動線 偏離的問題(護林者,1992)。

其中曾參與「東海是誰的?」論戰的郭紀舟,在1991 年 10 月 5 日於《東海 新聞》上發表〈東海的校園規劃〉,對自「新宗教中心」事件以來,頻頻發生的 校園規劃問題進行結構性的剖析,認為東海校園空間結構的變遷,逐漸受到學 生人口膨脹的壓力、校舍的不足、經費來源、國家教育政策等四項因素的影響,

使東海逐漸失去創校時期原有的風貌。

郭紀舟認為校園規劃問題的解決,並不只是個景觀維護的技術性問題。大學 教育的完成應要能夠培養公民具備草根民主實踐的能力,而台灣傳統的大學只 是一座座「沒有學生的校園」。他建議東海校方應積極開放師生參與校園規劃決 策的機制,擬定替代性(alternative)的校園規劃方案,以能在規劃過程中培養 真正的公民。否則持續性的校園規劃問題,將成為東海校園中隱藏的地雷:

替代性的校園整體規劃,勢必繼續成為校園抗爭的主戰場,假如校園決策依 然只是黑箱式的運作,透過權威單方面決定的事實,那麼被忽略發言權力的萬 人師生,在得不到可以掌握的民主決策實踐場域下,抗爭的緊張關係勢必逐漸 增加。

(郭紀舟,1991b)

第六章 雷霆之路:相思林時期(199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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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柯司特的理論語言,郭紀舟將校園規劃與校園民主相互扣連,但在專業 性的規劃與開放性的民主參與之間,其實仍有許多環節尚待釐清。這個釐清的 工作,則將由新起的「濁水溪社」和異議性社團間的論戰來完成。

濁水溪社開啟戰端

綜合大樓的興建之所以會成為校內的公共議題,除了「相思林事件」的影響 外,和人間、台研支持的經濟系學生蕭武昌,贏得第三屆學生會會長選舉也有 關係。標榜「改革派」的第三屆學生會對校園民主、校園規劃問題的態度和異 議性社團完全一致,並在行政會議上對校方決策提出質疑,積極籌辦公聽會、

於《東海新聞》上進行專題討論等等,對校方興建綜合大樓的計畫造成極大的 壓力。但是另一方面第三屆學生會的強勢作風,也引起校內部份學生的不滿。

對立於異議性社團和第三屆學生會主張的學生聲音,也開始出現在校園的公共 領域中。

1991 年間,有東海學生(主要是政研所的學生)創辦「濁水溪社」,同時在 發行社團刊物《濁水溪》,針對第三屆學生會的施政主張,以及異議性社團的刊 物內容與運動實踐進行強烈的抨擊。

例如:在5 月間發生「獨台會事件」93,各大學校內正針對調查局藐視大學 尊嚴、迫害言論結社自由的事件展開批判的行動時,濁水溪社則貼出海報要求 全校同學保持「理性客觀」,靜待司法審判。而在10 月間發生「中知青黨部退 出校園」事件時(參見第二節),濁水溪社也貼出海報表示支持梅可望校長讓「中 知青黨部」繼續存在校園,並歡迎各政黨進入校園活動的主張。

對於校園空間問題,在《濁水溪》第1 期中以專題討論「校園土地糾紛問題」, 即創校時由於台中市府並未與民間交割清楚,便以贈與的名義把土地劃歸東海 大學,造成東海和民間的土地糾紛問題。這是校園空間運動歷史中首次有學生 社團討論到學校的「地籍問題」。

而在《濁水溪》第2 期中,則以 2、3 版跨版的篇幅,刊登〈綜合教學大樓 面面觀〉一文,在文章的開頭以斗大字體的引言,說明該社報導綜合大樓事件 的立場:

邇近,學校爭議焦點的綜合教學大樓興建計畫。其決策過程到底如何?興建

93 「獨台會案」:1991 年 5 月 9 日調查局以涉嫌參加「獨立台灣會」為由,逮捕了廖偉程、陳 正然、王秀惠、林銀福等四人,其中清大歷史所學生廖偉程更是由調查局幹員於清晨進入學生 宿舍,直接將人帶走。事情發生後,全國各大專院校的教授、學生、學運團體立即對抓走的四 人進行聲援。5 月 15 日,10 餘所大專院校約一千多名學生進駐台北火車站售票大廳進行數天 的靜坐抗議。5 月 17 日,四名被捕的年輕人交保獲釋。5 月 20 日,在火車站靜坐的學生以各 界聲援團體共5,000 多人走上街頭,參加「反白色恐怖」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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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否對東海將造成何種影響,以及學校未來整體發展計畫?我們以理性、客觀 的角度,做了如下的報導(《濁水溪》第2 期:2)

該文中認為反對興建綜合大樓的同學意見,大致可以分成四點:(一)興建 綜合大樓決策是學校「黑箱作業」,未尊重同學意見,(二)興建綜合大樓缺乏 長期、專業的規劃(三)綜合大樓位於於集水區,興建綜合大樓將會破壞相思 林的水土保持,並嚴重破壞環境景觀,(四)興建綜合大樓乃因學校漫無目的增 加學生人數,造成學校空間不足所致。

濁水溪社根據梅可望校長在1991 年 6 月 1 日第 108 次校務會議的發言,以 及訪問教務處課務組高主任,並表列出東海目前的教室使用率,指出興建綜合 教學大樓是為解決確實的東海教學空間不足問題。同時「綜合大樓」興建過程 都經校園規劃委員會討論,提送校務會議通過,過程中有建築、景觀專業科系 的老師擔任委員,並有學生會長、議長、生促部長等學生代表出席,並非黑箱 作業。並轉錄訪問梅可望校長的內容表示:

兩年前,學生會長、議長皆參加討論,校務會議都有決議文怎麼算是「黑箱 作業」?如此重要的事務,經過近百人討論,校長如何能黑箱作業?所以這些 指責的同學純屬誤解。學校做事向來是公正、公開的,從來沒有哪一個人可以 決定那件事,東海今日的校園絕不是偶然,而是經過精心規劃的,每件事我們

兩年前,學生會長、議長皆參加討論,校務會議都有決議文怎麼算是「黑箱 作業」?如此重要的事務,經過近百人討論,校長如何能黑箱作業?所以這些 指責的同學純屬誤解。學校做事向來是公正、公開的,從來沒有哪一個人可以 決定那件事,東海今日的校園絕不是偶然,而是經過精心規劃的,每件事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