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藉連續劇的談論以建立社會聲望的心理傾向,以年輕主婦較 強,50 歲以上的高年主婦次之,30-50 歲的中年主婦較少。
(八)30 歲以下的年輕主婦,對事務的處理較缺經驗,所以較常 從劇中獲得指導和忠告,尤其在教養子女或與丈夫相處,朋友相處方 面,希望能從別人的經驗中獲取幫助,50 歲以上的高年主婦,在個人 修飾方面較易學習劇中人的方式。
肆、結論
在緒論中提到,本文撰寫的目的是想研究家庭主婦為什麼要收看電 視連續劇?她們收看電視連續劇是要得到何種滿足?這些問題我們根據 所擬的假設,在上章中一一加以證明,本章中我們將就調查所得作一綜 合結論。
一、假設證明的結果
由上一章第一節中一般分析及第二、三、四、五、六各節統計分析 的結果,我們獲得如下結論:
(一)家庭主婦大多數收看連續劇並沒有養成習慣,她們大多根據 自己的喜愛來選擇收看連續劇,她們大多數的人也沒有養成非看某種語 言的連續劇的習慣。
(二)家庭主婦大多數的人收看連續劇是為獲得娛樂消遣,經過一 天工作之後,她們大多數都認為看連續劇是種享受,也是一種娛樂。
(三)家庭主婦往往藉收看連續劇而重遊故土、或回憶過去的生活 而得到重溫舊夢的滿足。
(四)家庭主婦收看連續劇是為情緒的解脫,她們多數的人喜歡連 續劇所提供的「哭泣的機會」,知道劇中人有煩惱與不幸,作為自己不 幸的補償。
(五)收看連續劇是為替代式的參與。主婦們多數收看自己所喜歡 的明星演的劇,當劇中人做到自己曾經嚮往的事,就假想自己是劇中人 而「浸」在劇情中。
(六)家庭主婦收看連續劇是為表示見多識廣,在朋友間,以建立 社會聲望,不過一般說來,這種心理表現得並不強烈,而且多半是在別 人談論加入的情形下,主動找人談論的只偶而有之。
(七)主婦們收看連續劇是為獲取日常生活問題的參與和指導,同 時她們從連續劇得到了情緒解脫、重溫舊夢、假想的參與等感情上的滿 足。
二、比較分析的發現
在各比較分析中,除證明所擬的假設外,我們還有以下發現。
(一)鄉村主婦在所有假設的心理傾向中,都比城市主婦更依賴連 續劇以獲得各種滿足,也許因為鄉村主婦較為保守的關係,她們在教養 孩子、夫妻相處、美容、服裝、理家理財方面較為固守舊有觀念,學習 劇中人的方法較城市主婦為少,但在與朋友鄰居相處方面,則比城市主
家庭主婦收看電視連續劇動機之研究
婦願意學習劇中人的方法,以期與人相處更和諧。
(二)在省籍比較分析中,發現外省籍主婦各種收看的心理傾向,
比閩南主婦和客家主婦要強,尤其是藉連續劇以重溫舊夢的這種心理傾 向,更為顯著,也許是思鄉心切之故。
(三)職業主婦收看連續劇的各種心理傾向,大部分都較非職業主 婦要強,尤其在情緒解脫方面最顯著,也許因為職業主婦生活圈子較 廣,苦惱較多,希望能從連續劇中得到發洩與滿足。
(四)從不同教育程度的比較分析中發現,大專程度主婦生活苦惱 多,藉收看連續劇獲得情感滿足的各種心理傾向,要比高初中和小學與 不識字層要強。
(五)從不同年齡主婦的比較分析中,我們發現,除了50 歲以上 主婦在重溫舊夢的心理表現較強外,30 歲以下的年輕主婦在各種收看 心理動機方面,要比中年主婦和高年主婦表現得較強,也就是說,年輕 主婦依賴連續劇以獲得各種滿足的心理傾向表現得最強。
三、總結
由本章前兩節的發現,我們可以看出,主婦們無論是住在城市或鄉 村,外出工作或在家操持家事,外省籍或台籍,受過較高教育或不識字,
也不論是年輕或年長的,都常依賴收看連續劇以得到各種滿足。
這種現象也許是其來有因的。因為我們社會裡,一般人的生活中,
正常的社交活動少,娛樂活動也很少,有正當的嗜好的人如種花、書畫、
琴棋、閱讀等也只是小部分,因此說起來,看電視算是休閒時間裡最方 便、最廉價、最大眾化的活動了。尤其在晚飯後到就寢前的這段時間為 然。這段時間內,各家電視台大都播映連續劇,無形中一般在日常休閒 活動中,與連續劇接觸的機會相當多,家庭主婦自然也不例外。
目前我們的社會在變動中,婦女的地位也在變動中,但任何社會
裡,家庭主婦都是一股安定的力量,因此,由前述家庭主婦接受連續劇 的情形來看,不禁使我們想到戲劇作家的社會責任。
家庭主婦們收看連續劇常得到各種形式的滿足,她們有時是有意識 的去學習連續劇對日常生活問題所提供的解決方法,有時連續劇對她們 可能是潛移默化的影響。而她們又是安定社會的力量,因此連續劇的作 者必需對他們作品的影響切實負起責任,要是作者們能提供有意義而且 品質高的戲劇,則受惠的也許不僅是家庭主婦,同時是我們整個社會。
註釋
1.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資料顯示,最近一次的人口統計資料為 59 年所 做的人測量調查,但這項資料正經由電腦統計中,尚未公布,故本 項資料係引用戶政司56 年之普查資料。
2.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之資料,56 年普查中只有外省籍和本省籍之際數 字,沒有客家籍之統計數字記載。
3. 56 年普查資料中,只有人口總戶數,無外省戶和本省戶之統計資 料。
4. 見中華民國戶籍法第十七條。
5. 見中華民國戶籍法第十八條第五款、第六款。
6.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 56 年普查資料,台灣省共 13,348,096 人,台 北市人口為1,202,925 人,屏東縣人口為 779,490 人(根據內政部 61 年人口登記資料,現台灣省人口 13,155,182 人,台北市人口為 1,839,641 人,屏東縣人口為 835,959 人,但並無本省籍與外省即知 數字,故無法引用)。
7. 根據內政部 56 年普查資料顯示,台北市本省人為 760,989 人,外省 人為439,168 人。
家庭主婦收看電視連續劇動機之研究
8. 根據內政部 56 年普查資料顯示,屏東縣本省人為 701,251 人,外省 78,116 人。
參考書目
文化局(無日期)。《電視觀眾收視習慣調查研究》。台北:政治大學 新聞系。
徐佳士(1966)。《大眾傳播理論》。台北: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
Herzog, H. (1971). Motivations and gratification of daily serial listeners. In W. Schramm & D. F. Roberts (Eds.), The process and effects of mass communication. Urbana, IL: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