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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屋交易糾紛-預防目標與目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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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問卷分析

一、成屋交易糾紛-預防目標與目的部分

(一)成屋交易糾紛預防,對於買賣雙方購屋安全重要性看法。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210 位受訪者 100%全都認同(非常重要與重要)成屋 交易糾紛預防,對買賣雙方購屋安全重要。其中認為「非常重要」者有 191 位的受 訪者(認同度為 90.95%),另外認為「重要」者有 19 位受訪者(認同度為 9.05%),上 述受訪者之看法統計如表 4-4

表 4-4:受訪者對「交易糾紛預防,對於買賣雙方購屋安全重要性」看法統計表

項目 次數 %

非常重要 191 90.95

重要 19 9.05

無意見 0 0

不重要 0 0

非常不重要 0 0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受訪者 100%認同(非常重要與重要)成屋交易糾紛預防,對買賣雙方購屋安全重 要。成屋交易的糾紛問題對於消費糾紛來說,常年來都是發生率最高,也是付出最 多成本的案件類型,因為發生交易糾紛後續所衍生財務及精神上的問題處理,對於 社會資源的浪費頗大,當交易雙方無共識解決時,進入司法程序後,其訴訟時程冗 長,對於交易雙方顯性與隱性的煎熬傷害將是一生的痛苦,所以希望透過「成屋交 易糾紛預防機制」補充現有制度與實務操作不足之處,避免相關社會資源的浪費與 減少司法訴訟案件的數量。既然絕大多數的專業人士認為在目前成屋交易市場,仍 有許多交易糾紛情事發生,本研究對於成屋交易糾紛預防機制之研擬,將提出具體 有效的建議。

(二)現行成屋交易過程中,存在買賣雙方交易資訊不對稱看法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目前許多成交案件因為交易資訊不透明,存在買賣 雙方交易資訊不對稱的狀況。210 位受訪者中,認為「明顯存在」者有 41 位的受訪 者(認同度為 19.52%),認為「存在」者有 123 位受訪者(認同度為 58.57%),認為「無 意見」者有 14 位受訪者(認同度為 6.67%),認為「不存在」者有 31 位受訪者(認同 度為 14.76%),認為「明顯不存在」者有 1 位受訪者(認同度為 0.48%)。受訪者認為 交易資訊不對稱明顯存在及存在的人數為 164 人,(認同度為 78.10%),上述受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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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看法統計如表 4-5。可見有 78.1%的專業人士認為交易雙方是存在交易資訊不對稱 的情形。而目前成屋交易市場約有近 7 成是透過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成交,因受訪者 有近 5 成比例為不動產仲介經紀人員,主要工作就是提供交易雙方居間仲介,雖說 多數不動產仲介經紀人員會避免交易資訊不對稱的情形,但本問題可能較為敏感,

受訪者還是有 14 人及 31 人表示無意見及不存在,1 人表示明顯不存在。

表 4-5:受訪者對「交易雙方存在交易資訊不對稱的情形」看法統計表

項目 次數 %

明顯存在 41 19.52

存在 123 58.57

無意見 14 6.67

不存在 31 14.76

明顯不存在 1 0.48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三)適合擔任協助成屋交易流程監督之專業人士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專業人士(律師、地政士及不動產仲介經紀人員),主 要是經歷過或協助處理過成屋交易糾紛的經驗,誰適合擔任協助成屋交易流程監 督。210 位受訪者中,認為是「律師」有 69 位(認同度為 32.86%),「地政士」有 191 位(認同度為 90.95%),「不動產經紀人」有 148 位(認同度為 70.48%),「不動產經紀 營業員」有 86 位(認同度為 40.95%),「不動產估價師」有 21 位(認同度為 10.00%),

「地政、法律系之學者專家」有 30 位(認同度為 14.29%),另外其他認為由「公證人」

來擔任(認同度為 0.95%)有 2 位,上述受訪者之統計如 4-6。

「律師」有效樣本數為 25 人比例為 11.90%,但是受訪者認為 32.86%律師可適 合擔任協助成屋交易流程監督,可見在法律實務上處理交易糾紛的專業是受肯定 的。經過專技普考通過的「地政士」在受訪者中獲得 90.95%的認同,可適合擔任協 助成屋交易流程監督專業人士。主因為雙方自行交易買賣或透過不動產仲介經紀業 者居間媒介交易,地政士都扮演成屋交易流程安全主要的把關者。無論是成屋買賣 簽約、預防交易糾紛及產權安全登記都是地政士全程處理,所以重要性可見一般。

經過專技普考通過的「不動產經紀人」在受訪者中獲得 148 人,比例 70.48%。多數 人認同適合擔任協助成屋交易流程監督專業人士。一家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在 20 人 內,開業必頇有一張不動產經紀人的證照,超過 20 人的倍數需再增加一張證照。除 與負責人一起擔負執行業務連帶責任外,也負責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的六大契據簽 證,所以大多數的不動產經紀人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在成屋交易買賣近 7 成,由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成交來看,不動產經紀人的角色顯著重要。但是目前有少數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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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剛畢業考上不動產經紀人證照,無任何的實務經驗,證照卻掛牌在不動產仲介 經紀業,要特別注意執業的風險性。另受過專業課程訓練「不動產經紀營業員」主 要的工作是協助不動產經紀人執行業務,許多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其實都有豐富的 工作經歷,在成屋交易實務上有許多處理糾紛的經驗,所以在受訪者中獲得 40.95%

的認同,適合擔任協助成屋交易流程監督專業人士。

經過專技高考的「不動產估價師」在受訪者中獲得 10.00%的認同,適合擔任協 助成屋交易流程監督專業人士。擁有不動產估價專業的估價師,因為其專業形象也 深受受訪者的青睞,但一般不動產估價師除擁有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人執照外,鮮 少有參與成屋交易買賣流程業務的。在大學任教的「地政與法律系任教之教授老 師」,因部分常年研究成屋交易糾紛等專題與議題也身受認同。在受訪者中獲得 14.29%的認同,適合擔任協助成屋交易流程監督之專業人士。另外其他有建議法院

「公證人」或高考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現今大部分的消費者普遍已經習慣許多 契約去做公證,而且契約可申請附帶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所以得到受訪者的信任。

目前在民法第 166-1 條有規範,契約以負擔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之義務 為標的者,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未依前項規定公證之契約,如當事人已合意為 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而完成登記者,仍為有效。只是因為目前成屋交易 買賣筆數太多,公證人或民間公證人太少,因不符比例而無法實施,相對受訪者中 獲得 0.95%的認同公證人或民間公證人,可適合擔任協助成屋交易流程監督專業人 士。

表 4-6:受訪者對「誰適合擔任協助成屋交易流程監督之專業人士」看法統計表

項目 次數 百分比

律師 69 32.86

地政士 191 90.95

不動產經紀人 148 70.48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86 40.95

不動產估價師 21 10.00

地政、法律系之學者專家 30 14.29

其他 2 0.95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註:本題為複選題

(四)成屋交易糾紛預防機制中之具體目標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成屋交易糾紛預防機制達到之具體目標。210 位受 訪者中,認為「健全交易秩序」有 167 位(認同度為 79.52%),「提升交易安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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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位(認同度為 87.62%),「減少交易糾紛」有 169 位(認同度為 80.48%),「提高交 易信任」有 133 位(認同度為 63.33%),另外「其他」有 5 位(認同度為 2.38%),上述 受訪者看法統計如表 4-7。

以上成屋交易糾紛預防機制 4 個目標,「提升交易安全」、「減少交易糾紛」及「健 全交易秩序」,分別有 87.62%、80.48%及 79.52%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行政主管 機關應就現有成屋交易流程模式,多方瞭解從中窺探其漏洞之處,透過政策修正及 制度規範來杜絕上述情事發生,健全成屋交易市場交易秩序。多年來房屋交易相關 制度雖然有已漸趨完整的機制,也盡可能讓房屋交易資訊透明,但因為少數人為因 素影響容易讓購屋消費者屈居弱勢。基於交易糾紛多年來發生頻率實在太高,所以 如何提升成屋交易市場安全,成為制定相關政策及制度規範首要。希望以目前成屋 交易流程所產生弊病,藉由行政機關規範的制定加上實務流程的施行,便可杜絕成 屋交易糾紛之發生,以達減少成屋交易糾紛目標與理想。「提高交易信任」也有 63.33%

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看法,政府實施的房地產交易稅與持有稅的政策,就是要抑 制房市不合理的漲價與不正常的投機買賣,透過相關政策實施及實價登錄的價格揭 示,使買賣交易雙方對於成屋交易的真實性提高,提高整體房市交易信任度。「其他」

有受訪者提不同看法,如價金給付方式、避免自行交易、仲介調查、售後服務及屋 主隱瞞瑕疵,以上歸類為成屋交易糾紛預防的方式。

表 4-7:受訪者對「成屋交易糾紛預防機制之具體目標」看法統計表

項目 次數 %

健全交易秩序 167 79.52

提升交易安全 184 87.62

減少交易糾紛 169 80.48

提高交易信任 133 63.33

其他 5 2.38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註:本題為複選題

(五)成屋交易糾紛預防機制中之具體目的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避免交易糾紛的預防機制,對於交易雙方本身與行 政機關,都期望可以達到的目的。210 位受訪者中,認為「維護成屋交易安全及資 訊透明度」有 196 位(認同度為 93.33%),「防止交易雙方財務及精神損失」有 157 位 (認同度為 74.76%),「避免行政資源浪費」有 84 位(認同度為 40.00%),「減少司法訴 訟案件」有 154 位(認同度為 73.33%),「其他」有 3 位(為 1.43%),上述受訪者之看 法統計如表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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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成屋交易糾紛預防 4 個目的,「維護成屋交易安全及資訊透明度」有 93.33%

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可見交易安全與交易資訊的透明度,對於交易雙方來說是 最顯著重要的,成屋交易市場如果能有良好的資訊透明度,對於買賣交易雙方都易 取得真實交易資訊,對成屋交易糾紛確實能帶來預防的效果。「防止交易雙方財務及 精神損失」與「減少司法訴訟案件」中,分別有 74.76%及 73.33%的專業人士受訪 者認同看法,每當交易糾紛發生時權益受損害的交易方,無論精神與財務上都蒙受 不小損失,財務上的損失皆以數萬至數百萬估計。對目前的不動產交易糾紛解決機 制,多數採取一般糾紛解決機制,除搓合雙方和解、調解外,不能達成雙方合意就 會走向訴訟。「避免行政資源浪費」則有 40.00%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看法,成屋 交易糾紛數量的增多對於公部門行政機關帶來許多業務上的負擔。另外「其他」有 受訪者提出其他如產權調查不同看法。

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可見交易安全與交易資訊的透明度,對於交易雙方來說是 最顯著重要的,成屋交易市場如果能有良好的資訊透明度,對於買賣交易雙方都易 取得真實交易資訊,對成屋交易糾紛確實能帶來預防的效果。「防止交易雙方財務及 精神損失」與「減少司法訴訟案件」中,分別有 74.76%及 73.33%的專業人士受訪 者認同看法,每當交易糾紛發生時權益受損害的交易方,無論精神與財務上都蒙受 不小損失,財務上的損失皆以數萬至數百萬估計。對目前的不動產交易糾紛解決機 制,多數採取一般糾紛解決機制,除搓合雙方和解、調解外,不能達成雙方合意就 會走向訴訟。「避免行政資源浪費」則有 40.00%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看法,成屋 交易糾紛數量的增多對於公部門行政機關帶來許多業務上的負擔。另外「其他」有 受訪者提出其他如產權調查不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