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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屋交易糾紛配套措施-房屋漏水問題之防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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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止隱瞞重要資訊的情事之具體防弊措施要件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內政部未積極落實交易資訊公開透明化,以保障民 眾權益,導致隱瞞重要資訊成為房地產消費糾紛之肇因之一,目前不動產交易的問 題癥結,緣自於交易資訊不夠公開透明。210 位受訪者中,認為「交易權利人與義 務人身分確認」有 157 位(認同度為 74.76%),「落實地政士簽證人制度」有 112 位(認 同度為 53.33%),「強化雙地政士制度」有 114 位(認同度為 54.29%),「義務人地政 建置登記印鑑卡」有 68 位(認同度為 32.38%),「成屋交易全面銀行信託履約保證」

有 153 位(認同度為 72.86%),「經紀業成交買賣可指定地政士」有 92 位(認同度為 43.81%),「仲介經紀業成立聯合資訊帄台」有 92 位(認同度為 43.81%),「落實實 價登錄登載確實」有 128 位(認同度為 60.95%),「其他」有 3 位(認同度為 1.43%),

上述受訪者之看法統計如表 4-24。

表 4-24 受訪者對「防止隱瞞重要資訊」情事發生之具體防弊措施要件看法統計表

項目 次數 %

交易權利人與義務人身分確認 157 74.76 落實地政士簽證人制度 112 53.33

強化雙地政士制度 114 54.29

義務人地政建置登記印鑑卡 68 32.38 成屋交易全面銀行信託履約保證 153 72.86 經紀業成交買賣可指定地政士 92 43.81 仲介經紀業成立聯合資訊帄台 92 43.81 落實實價登錄登載確實 128 60.95

其他 3 1.43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註:本題為複選題

七、成屋交易糾紛配套措施-房屋漏水問題之防弊

(一)透過「雙方自行交易買賣」較易發生交易糾紛的情形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雙方自行交易買方除交易資訊不易掌握外,有時基 於雙方買賣成交是一種緣分的弖態,都不太好意思在簽約前或簽約當下說明清楚。

210 位受訪者中,認為「交易賣方未詳實告知買方」有 188 位(認同度為 89.52%),

「交易雙方對漏水現況認知差異」有 176 位(認同度為 83.81%),「買賣契約書未載 明具體權責」有 170 位(認同度為 80.95%),「投資客刻意隱瞞漏水情事」有 170 位(認 同度為 80.95%),「漏水修繕補貼認知差距過大」有 149 位(認同度為 70.95%),「其 他」有 3 位(認同度為 1.43%),上述受訪者之看法統計如表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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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由統計數字看出「交易賣方未詳實告知買方」,有 89.52%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 同看法。雙方自行交易成交案件,強烈建議交易買方先理性再感性,千萬不要等到 簽約或交屋結案後發現再來揯弖肝。「交易雙方對漏水現況認知差異」,有 83.81%

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看法。交易雙方在簽約前除了要仔細閱讀外,在當下也要口 頭詢問清楚是否曾有漏水的現象?如是的話有無修繕過與修繕狀況?因簽約到交屋 前有一段程序,交屋前有疑慮處頇再檢查過,如果交屋前都沒有漏水,而在交屋後 才發現漏水的話,要在發現漏水的六個月內告知賣方狀況,如此將可避免交易雙方 對漏水現況認知差異情況發生。「買賣契約書未載明具體權責」,有 80.95%的專業 人士受訪者認同看法。建立一份成屋買賣契約書簽約前賣方簽署房屋現況是否漏水 的詳實檢核表,雙方自行交易買賣,由地政士會同賣方確認房屋是否漏水現況查核。

界定漏水、受潮及二次施工之權屬責任歸屬,成屋買賣契約書附上房屋內部格局實 際照片,由買賣簽約交易雙方、地政士及查核確認清楚並簽章。

「投資客刻意隱瞞漏水情事」,有 80.95%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看法。近年來 成屋買賣市場有很多的投資客,先低價購入屋齡超三十年以上的成屋,然後再以全 新裝潢包裝後高價出售獲利,一般經過裝潢的成屋不易看出實際房屋的問題,當你 看到煥然一新的房屋裝潢時,可不要被眼前的漂亮裝潢所迷惑。曾經發生過投資客 刻意隱瞞漏水情事,因漏水處理麻煩而直接以漏斗接管引至屋外排水的情事。「漏 水修繕補貼認知差距過大」,有 70.95%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看法。賣方不能對房 屋漏水隱瞞,如賣方詳實告知房屋有漏水,在契約備註但書,載明現況交屋與交屋 後責任歸屬認知,當然如果現況有漏水情形可請專業公司估價,在買賣價款中折讓 補貼漏水修繕予買方。另外受訪者選「其他」,則有 1.43%其他看法,如賣方拿走 自備款可能後續不理,如剩貸款若漏水瑕疵太大就擺爛、詐騙事件發生率高。

表 4-25:受訪者對透過「雙方自行交易買賣」較易發生交易糾紛的情形看法統計表

項目 次數 %

交易賣方未詳實告知買方 188 89.52 交易雙方對漏水現況認知差異 176 83.81 買賣契約書未載明具體權責 170 80.95 投資客刻意隱瞞漏水情事 170 80.95 漏水修繕補貼認知差距過大 149 70.95

其他 3 1.43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註:本題為複選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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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透過「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居間交易」較易發生交易糾紛的情形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成屋交易多透過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與買賣雙方洽談,

但民眾常不甚瞭解契約對應的責任義務和看屋應注意的細節,由於漏水瑕疵的爭議 層出不窮,持續困擾著交易雙方,容易與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賣方產生交易糾紛。

210 位受訪者中,認為「交易賣方未詳實告知」有 174 位(認同度為 82.86%),「不 動產現況說明書漏水未詳載」有 161 位(認同度為 76.67%),「仲介經紀業未詳盡告 知義務」有 163 位(認同度為 77.62%),「漏水修繕補貼認知差距過大」有 129 位(認 同度為 61.43%),「借屋裝修施工漏水糾紛」有 119 位(認同度為 56.67%),上述受訪 者之看法統計如表 4-26。

由統計數字看出「交易賣方未詳實告知」,有 82.86%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看 法。交易賣方委託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居間交易,相關房屋現況交易資訊都由賣方提 供,不過建議還是不動產仲介經紀人員,還是先行告知賣方漏水應有的責任義務,

常常交易賣方未詳實告知買方詳細狀況造成交易糾紛,千萬不要等到簽約或交屋結 案後才衍生漏水問題。「不動產現況說明書漏水未詳載」,有 76.67%的專業人士受 訪者認同看法。不動產現況說明書為成屋買賣契約書的部分,相關瑕疵與漏水部分 狀況都需填寫清楚,如有漏水的話頇詳述有無修繕過與修繕狀況。因簽約到交屋前 有段交易流程,交屋前如有疑慮之處頇再檢查過,最好成屋買賣契約書附上房屋內 部格局實際照片,由買賣簽約交易雙方、地政士及查核確認清楚並簽章。如果交屋 前都沒有漏水而在交屋後才發現漏水的話,要在發現漏水的六個月內告知賣方與不 動產仲介經紀業狀況,如此可避免交易雙方對漏水現況認知差異情況發生。

「仲介經紀業未詳盡告知義務」有 77.62%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看法。不動產 仲介經紀業居間交易依照交易賣方委託售屋,相關房屋現況交易資訊都由賣方提供,

理應會依據實際房屋條件及狀況盡到詳實告知義務,不過有發生在新進不動產仲介 經紀人員執行業務時不甚瞭解而未詳盡告知義務,或是有投資客交易因素存在時不 動產仲介經紀人員未詳盡告知義務。「漏水修繕補貼認知差距過大」,有 61.43%的 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看法。賣方不能對房屋漏水隱瞞,如賣方詳實告知房屋有漏水,

不動產仲介經紀人員需協助告知地政士,在契約備註但書載明現況交屋與交屋後責 任歸屬認知,當然如果現況有漏水情形可請專業公司估價,在買賣價款中折讓補貼 漏水修繕予買方。「借屋裝修施工漏水糾紛」有 56.67%的專業人士受訪者認同看法。

許多成屋交易案件在未結案交屋前,交易買方因結婚、過年正月不能搬家、農曆七 月不能動工及為省房租等因素而先行借屋裝修,此種狀況算是先行借屋裝修但還不 能更換鑰匙,但是房屋現況的交屋責任以借屋裝修時為時間點為準,通常會寫交易 雙方借屋裝修同意書表。但是往往借屋裝修後發現漏水問題,有時要確認房屋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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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現況查核認定漏水、受潮及二次施工之責任歸屬。因二次施工增建物通常不算在漏 水保固範圍內,有時漏水是因為買賣裝修房屋施工造成,有時則是借屋裝修後發生 較大的地震造成管路破裂漏水等,造成許多交易糾紛。

表 4-26:透過「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居間交易」較易發生交易糾紛的情形看法統計表

項目 次數 %

交易賣方未詳實告知 174 82.86

不動產現況說明書漏水未詳載 161 76.67 仲介經紀業未詳盡告知義務 163 77.62 漏水修繕補貼認知差距過大 129 61.43 借屋裝修施工漏水糾紛 119 56.67

其他 0 0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註:本題為複選題

(三)避免發生房屋漏水問題糾紛情事發生之具體防弊措施要件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預防勝於治療」是成屋交易買賣前,對於房屋現 況是否漏水是需要特別留意的事,漏水問題雖然多為折減價金,不足以解除買賣契 約,不過漏水問題處理起來可是要人命,房屋漏水糾紛的問題既然是占成屋交易糾 紛的重要部分,就必頇有好的預防措施。210 位受訪者中,認為「實行房屋現況與 漏水查核表」有 149 位(認同度為 70.95%),「成立聯合漏水專業諮詢帄台」有 93 位 (認同度為 44.29%),「建立房屋修繕履歷制度」有 106 位(認同度為 50.48%),「現 況說明書詳載位置與相片者」有 165 位(認同度為 78.57%),「買賣契約書詳實載明 漏水位置」有 161 位(認同度為 76.67%),「其他」有 5 位(認同度為 2.38%),上述受 訪者之看法統計如表 4-27。

表 4-27:避免發生「房屋漏水問題」糾紛情事發生之具體防弊措施要件看法統計表

項目 次數 %

實行房屋現況與漏水查核表 149 70.95 成立聯合漏水專業諮詢帄台 93 44.29 建立房屋修繕履歷制度 106 50.48 現況說明書詳載位置與相片 165 78.57 買賣契約書詳實載明漏水位置 161 76.67

其他 5 2.38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註:本題為複選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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