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悲劇如何發生?
第二節、 主體的位置
主體從來是動態發展、非固著於一的,因與其他主體的關係而定。阿梅身處一 個沈默、隱忍、與服從的位置,要探究這個主體位置的複雜性,唯有看清楚她週遭 各式關係形成的網絡與意義,了解客觀的結構與限制,才得以趨近真實。我在意這 個案子的社會意義,我看重阿梅與不同主體間的關連,而那正是罪與罰的司法語境 中,不可說、說不分明的部份。
2-1.阿梅不休假
阿梅來自北越的農村,很鄉下。家鄉,就是窮。種田只為糊口,但收穫連自己 吃都不夠。老公曾經遠赴河內打工,路途遙迢一個月只能回家一次,而一個月的薪 水也不過台幣一千元,家用還是不夠。他們的家,很小,屋頂漏水了也沒錢補,二 個孩子才三歲、四歲,未來如風暴洶洶來襲,看不到光。
「小孩子讀書要花錢,修房子要花錢….」她說:「只要三年就好,辛苦一點沒 關係。」
但她來台只工作了二年。這二年,她自願也別無選擇地放棄休假。由於台灣的 社會福利嚴重不足,多數家庭一旦有老、弱、病、殘的照護需求,多半只能選擇價 格低廉的外籍看護工全面承擔。再加上家務勞動不受勞基法保障,人數節節高昇的 家務移工,也沒有工時、休假、加班費等基本權益的保障。整整二年,阿梅不敢要 求休假,怕老板以為她愛玩、不乖,阿梅盡心盡力扮演這個社會要求的「好下人」
的形象,乾淨、乖巧、服從、不多話。她努力工作,獲得雇主全家人的稱讚,也承 諾二年契約期滿後,再展延一年。
由於勞雇關係良好,仲介只有接機、體檢時派車短暫露面,幾乎不曾出現過。
阿梅不曾說過老板一句壞話,「老板對我很好。」他們要求的勞務不會太過份,相 較於農村鄉下的操勞,城市家庭的看護工作並不特別累,只是悶。這個悶不是老板 的錯。但是誰的錯?她無以說分明,所以沒說,沒人追問。
阿公每天清晨至菜市場擺攤,回來時就會順便買魚、肉、蔬菜等一天所需的食 材回來,再交由阿梅下廚;每天早上、下午阿梅會推輪椅帶阿嬤出門散心、復健,
阿嬤不喜歡到公園,嫌人多口雜,太吵,於是她們經常到鄰近的誠正國中,在操場 附近走動、復健;阿梅的薪水自動要求老板代為儲存,每半年再匯至越南,老板也 很好心地代為處理………也就是說,一般外傭得以接觸外人的機會:能說雙語的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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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公園裡同樣推輪椅的外籍看護工、或者是到菜市場或超市購物採買食材、到移 工聚集的銀行或小商店辦理匯兌等途徑,全然從阿梅的生活中隔絕。
她的工作封閉在固定的路線與屋內,人際關係降到最低限度,加以語言、文化、
地位的隔閡,欠缺資訊及其他社會支持網路,致處境孤立無援。等到累計一年的薪 資疑似拿不到手,焦慮失眠多日,終於導致突發性的精神病症。
2-2.不平等的國際遷移
全球化下,資本與商品早已跨越國界自由流動、無障礙擴張,在此同時,因為 經濟不平等發展導致自然人的跨國遷移,卻遭到種種限制與控管。依資本主義的生 產邏輯,廉價、好控制的跨國勞動力,可大幅降低生產成本,因應而生的是各已開 發、開發中國家紛紛訂立勞力輸入政策,以滿足資本家的需求,源源不絕的移工後 備隊,從經濟發展相對低落的地區一波波湧入,承擔勞力密集產業的長工時、低工 資勞動,以及營造工地的高體力勞動。另一方面,現代化社會下的核心家庭制,隔 代不同堂,逐漸難以由個別小家庭分擔照養工作。而教育、及各種公共設施的商品 化、高價化,也大大提高了勞動力再生產的成本,個別家庭都必須依賴雙薪或多薪 才足以支撐,婦女勞動力也從家庭釋放出來。於是,家庭內老、弱、病、殘、幼的 照護工作,成為一個新的職場,依賴來自低度發展國家的婦女進入個別家庭,承擔 清潔、照護、養育的家務勞動。
國與國的疆界間,遊走著大批因合法投資、技術、工作、就學、婚姻而遷移的 人口,同時還有種種非法的地下管道,或偷渡、或販運。至今,全世界的移民人口 約達二億人,其中女性就佔了六成以上;而低階的、藍領的、年輕力壯的婚姻及工 作移民,則高居移動人口的最高比例。
一九九0年冷戰結束後,長期跟隨蘇聯社會主義路線的越南,也慢慢開放與資 本主義世界接觸。這個百年來飽受戰爭之苦的國家,自 1975 年南北越統一以來,
一面從十餘年的越戰導致公共設施嚴重毀壞的廢墟中慢慢重建,一面遭受美國對越 南長達十餘年的禁運懲罰,與全世界的經濟、貿易脫鉤。直到 1986 年越共六大通 過經濟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大量的外資開始湧入,越南也正式進入資本主義的邊陲 加工供應鍊。同時間,原本社會主義下平均發展的人民生活,快速出現貧富差距的 擴大,農村漸趨敗破,年輕人大量外移至城市,在外資工廠以低廉的工資求取生活。
九0年代末,越南由國營仲介公司正式向全世界輸出移工。
二十四歲之前,阿梅從來沒離開過她生長的農村,但從小覺得田糧富足的家鄉,
現在卻開始有大量廢耕的田,稻子多種了也賣不出去,以前能活命的糧食,現在卻 不夠換錢付學費、修房子。老公和二個不滿學齡的孩子留在家鄉,阿梅像其他數以 萬計的越南年輕人一樣,再苦也要借錢支付昂貴的仲介費,尋求脫貧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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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居高俯看世界地圖,上億的勞動者頻繁在國境間遷移,人潮吞吐的兩造,
一邊是移民接收國的產業及服務的具體需求,另一邊是輸出國因不等價交換而衍生 的貧窮、失業、外債問題;更複雜地細究,兩邊也並非一進一出的直線關係,還牽 涉資本流動、失業、及內部遷移的諸多面向。接收國一邊使用低廉的跨國勞動力,
一邊以各式政策踐踏移工人權,內外的界線一刀切,福利、工作權、保險、安全...
都只屬於擁有身份證的人。移工進入接收國的低階勞動的同時,也因為「身份」與
「居留」限制,而隨時處於可能被遣返、可能血本無歸的不利位置,且其居留多半 繫於一紙由雇主決定的勞動契約,在勞雇關係中,更沒有議價能力。更不必說移工 沒有投票權,無法對公共政策參與意見。
這些,阿梅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了,她還是會這樣安慰自己:「忍耐三年,就 好了。」經濟發展的不平等差異一天不解決,個別的人跨越國界、找尋出路的欲望 就不會終止。夢想更好的未來是強大的趨動力,就算遭逢結構性壓迫而屢屢觸礁、
幻滅、挫敗、甚且付出慘痛代價,但依舊前撲後繼。
2-3.不得喘息的家務工
蔡家是個三代同堂的勞動家庭,六口之家。除了二個學齡中的青少年、癱瘓的 阿嬤,阿公、老板、老板娘每天都要外出辛勤工作。老板娘賴育芳原本在商店街的 專櫃工作,是個俐落的女人,在賴育芳的印象中,阿梅話很少,但吃飯時她會主動 和阿梅聊天,也問問阿嬤復健的狀況。阿梅偶而打電話回家鄉,但次數非常少,工 作上也沒什麼情緒化的表現,出事那幾天,也真的看不出阿梅有任何異狀。
台灣政府長期未建立符合家庭需求的照護制度,社會普遍把送父母入機構照顧 的子女與不孝的污名扣連,遂使得老弱殘病的基本照顧大多由個別家庭承擔(徐學 陶等,2000;藍佩嘉,2008)。1992 年,政府正式開放引進廉價的家務移工,以長 工時、低工資的勞動條件,修補台灣社會福利、照護制度的缺漏。由於家庭類勞工 被排除在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外,使得這塊殘缺的公共社福領域徹底私人化、市 場化,公權力除了設立引進門檻的條件,對外勞來台後的工時、休假、工作內容與 勞動條件,完全沒有規範與保障。原本內政部規定,依照身心障礙程度、經濟狀況 提供個別家庭一定時數的免費居家照顧,俗稱「喘息服務」,原意是讓負擔照顧責 任的母親、妻子得以在公部門提供臨時照護期間,稍獲喘息。不料,內政部竟片面 以行政命令明訂:聘有看護工的家庭不得申請免費的居家照顧。
政府的資源(喘息服務)一旦撤離,看護工就難能休假。本地看護工還有同事 可以代班,移工就只能全年無休了。阿梅若休假,假日誰幫阿嬤上廁所、復健、洗 澡呢?而且,仲介都會對雇主耳提面令:萬一阿梅到外面認識朋友、學壞了、逃跑 了,怎麼辦呢?移工逃跑,倒霉的是雇主,要被處罰至少半年不能再請新的移工,
這半年若要聘用本地看護工,可是一筆龐大的費用,一般的勞動家庭實在負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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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阿梅很乖(外勞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只能全力滿足雇主的需求),她不吵 著要休假(債還沒還完,怎麼敢休假?),蔡家人也都放心了。
他們善待阿梅,感謝她把阿嬤照顧得很週到,勞雇關係友好。沒有人能夠預知
,悲劇的陰影就在這個隱忍與放心中,悄悄滋長了。
移工來台前的訓練裡,仲介早就警告大家不要休假,免得雇主不高興。來台後,
阿梅不敢要休假,就算有休假也不敢出去玩,怕花錢。很多老板都說:「是她自己 不要休假的,她們想存錢,想加班。」七0年代台灣加工出口區裡,也很多農村來 的少女日夜加班,一心想在微薄的底薪裡,藉著加班多增加一點收入。但八0年代 勞基法實施後,還是規定要休假,慢慢地,也就大家都習慣這個勞動條件與環境,
勞力不能無限壓榨。弱勢者的意願,經常是被現實條件所決定的。不是想不想,是
勞力不能無限壓榨。弱勢者的意願,經常是被現實條件所決定的。不是想不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