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反抗如何可能?
第二節、 她就像我家人一樣
家務勞動要納入勞基法規範時,最常遇到的就是雇主以「我待她就像我的家人 一樣」、「我們相處得很好,不需要強制規範」阻擋。事實上,就我所接觸的僱有 外傭的家庭,多半維持良好勞雇關係,從家庭雇主的角度來看,一個「外人」要進 入家庭,要照料家中的老、弱、病、殘、幼,要二十四小時日夜相處,要整個家庭 空間都對她開放,恐怕也是心驚膽跳吧?家庭內的勞雇雙方都期待好的相處,期待 關係好如家人,以安心讓「外人」入內。而家務勞工除了付出勞力,還要付出心力,
更重要的是,還被暗地裡期待也付出感情。真是太複雜、也太不可求了。
現實生活中,我確實見到許多勞雇親如家人的真實情形,人不是物,貼身生活 共處的情感交流,原就很自然,但這些情形可遇不可求,不是必然也非必要,有的 看護工未支薪四個月仍努力照顧阿嬤,怕阿嬤沒飯吃;有雇主晚上送家傭去讀中 文,在家傭女兒結婚時舉家赴菲律賓參加婚禮;也有解約多年後勞雇雙方仍保持連 絡……等,人與人之間溫暖的情誼與義氣,也經常發生在家庭的勞雇之間。例如移工 記錄片「八東病房」183
183 TIWA(2006)製作發行,導演黃惠偵。
片尾,雇主家人對看護工說:「很謝謝你把爺爺照顧得很好。」
令人動容。雖然終究喪禮後的全家合影時,這個在爺爺臨終前幾年日夜陪伴他的菲 傭只能提著一袋喪事雜物,孤單地站在全家福的鏡頭之外。這很真實,終究家務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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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不是家人,獲得如家人般的情誼對待,是額外的禮物。相對的,家務工付出勞動 照顧,雇主雖不應強求情感,卻免不了私下打分數。
2-1.施惠以交換忠誠
隱而未明的,同處一個屋簷下,雇主對「像家人一樣」的移工,不免期待她們 是懂得回饋的、心悅誠服的、甚至是喜歡雇主的。
相較於一般勞資爭議事件,我所經歷過的家庭類勞資爭議,最常出現雇主的情 緒緊繃與失控,指證歷歷對受雇者的申訴表達強烈失望與譴責,仿佛擔心在場的人
(勞政官員、與移工委任的代理人如我)誤以為其虐待家務工。而這些雇主的表現 正因為真實、不造作,有時也令我暗自咋舌,不可置信。
阿琴來台一年多了,名義上是照顧阿嬤,但每天佔去主要工時的則是雇主家一 樓自營的自助餐店,從清晨洗菜到用餐時的高密集忙碌後,還要再到二、三、四樓 打掃、洗衣、幫阿嬤洗澡、按摩、餵藥。日日操勞,年輕的阿琴瘦了十公斤,臉上 長滿了痘子,月經也失調了。這樣連續一年多,直到阿琴藉著倒垃圾時間搭上計程 車直接到勞工局申訴。
勞資協調時,老板先出示他的名片,他是土城當地義警、義消、里民代表,為 人熱心海派,他一見阿琴就說:「阿琴,我對你太失望了!你自己說,你在我家,
我對你好不好?你不吃豬肉,我都讓你吃雞腿,牛肉要多少都可以自己拿,隨便你 吃。水果也一樣,你要吃多少我有過意見嗎?你怎麼這麼忘恩負義!」
這些平時對待上自視「慷慨」(但阿琴每天都在成堆的牛肉與雞腿的自助餐店 裡,提供無償勞動)的舉動,全被雇主拿來算計為付出「愛心成本」的一部份,等 待回收女傭的忠誠與敬愛,就算再多的工作都不應抱怨,否則就是忘恩負義。
同一場協調會上,仲介也出現一致口徑:「阿琴我今天對你好不好,你心裡清 楚,那天你逃跑出來,勞工局叫我來帶你走時,我還給你三件蠻新的衣服,因為你 說衣服沒帶出來,還讓你在我家住了一天,早餐也買給你吃,你今天還這樣(要求 給付積欠工資),我不能接受!」最後在計算積欠薪資時,仲介特別要求把三件衣 服的費用、及帶阿琴回家當日的來回計程車費,都從阿琴的薪資裡扣除 184
這種「當時給予餽贈,日後追討現金」的作為,一再出現在家庭勞雇關係裡。
。
小容來台當廠工,但獨居的雇主將她的宿舍就安排在住家一樓,每天從工廠下 工回家還要幫雇主洗衣掃地,睡到半夜被雇主多次性侵。她才二十歲,初次出國,
中文不通,父母把土地扺押了付仲介費,每個月都要付利息。中年失婚的雇主口口 聲聲對小容說:「你對我好一點,我會買東西給你。」半年多以來,雇主買過一套
184 工作筆記,2009/03/15,台北縣勞資爭議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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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衣服、一雙新鞋子給小容,後來還在她房裡加裝一台小電視。但這些禮物,小容 不曾穿戴過。她因為害怕被遣返而忍耐、不敢張揚,但從未同意雇主的侵犯與饋贈。
直到勞工局查察員來到工廠,小容偷偷寫了越南文的字條交給官員,她才有機 會被安置在 TIWA 的庇護中心,得到勞資爭議及轉換雇主的機會。勞資爭議談判過 程,雇主當然矢口否認性侵,當小容要求索回最後一個月的薪資時,雇主列了一張 扣除費用的清單:一雙鞋子1500 元、一台電視 6000 元、……
小容當場說不出話來,回到庇護中心才用破碎的中文說:「鞋子這麼貴嗎?還 給他!電視也不是我要的,都給他!」185
我也曾經歷了雙方態度平和、舉止客氣的勞資爭議,最後雇主同意看護工轉 出,老板娘臨走前只交待了一句:「我那幾條泰國買回來的裙子,你不能帶走!」186
家庭內的餽贈,當勞資出現裂痕時,都看得出是雇主以「禮物」的形式,額外 要求聽話與乖順。當這個預期未獲得滿足,禮物也要收回。我不是說所有的家庭勞 雇關係都是這樣,相反的,朝夕相處,我在實務的田野經驗中,也看到許多美好的 人與人相互照料珍惜的經驗。但我要說的是,家庭內的勞雇權力極度不對待,是讓 這種單方面交換式的對待存在的溫床。施惠,只為了交換忠誠與忍耐;換不成,再 要回來,雇主穩賺不賠。
而當初,這分明是老板娘出國旅遊歸來時贈給家務移工的禮物,卻在勞資關係破裂 時,未經協商又成為「我的」,禮物的所有權從來未經「贈予」而成為移工的。
阿紅照顧久病的阿嬤一年多了,阿嬤住進醫院急救期間,阿紅就在病床邊全日 看護,而雇主家人輪流來探視,當時,剛出獄的二兒子不時到醫院裡向家人討錢。
一日清晨,阿紅正在刷牙,雇主二兒子來醫院找不到人,心情 鬰悶當場重毆阿紅一 拳,造成她右臂多處淤青,竟日麻痺無力。雇主女兒見狀出來替阿紅解危,並大聲 訓斥弟弟。當天下午,二兒子又到醫院來,見了阿紅又舉拳要揍,阿紅忙躲進護理 室,她緊急打電話向仲介求救不果,雇主也要她小心一點就好。害怕暴力的阿紅只 好向勞工局報案,隨即送醫檢查,且被安置到庇護中心。
此事雖是雇主家人犯錯在先,但勞資協調時,原本善待阿紅的阿公及女兒都怒 氣沖沖。阿公說:「請到你,我自認倒霉。有時候去看阿嬤,你在睡覺,我們都算 了,不和你計較。虧我們對你這麼好,你要把事情鬧這麼大,隨便你啦。」
女兒則冷冷地提醒阿紅:「阿紅,什麼事不該說就不要亂說。那天發生那個事,
我怎麼罵他、怎麼保護你,你最清楚。你現在恩將仇報,反正鬧大了是他的事,和 我們家無關。」187
185 工作筆記,2009/09/15,三重
186 僅憑印象,似乎是 2004 年底在台北市勞工局的爭議案件。
187 工作筆記,2010/06/28,台北縣勞資爭議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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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一家本來就對二兒子的暴力行為傷透腦筋,他公開在醫院追打看護工,目 擊證人很多,並非秘密。但當被打得多處淤傷的阿紅心生害怕、要求轉換雇主時,
雇主卻認為她不該「把事情鬧大了」,認為她向勞工局求救是「恩將仇報」。若受 到暴力脅迫的是台灣人,可能雇主會急於賠償和解,以安撫被害者莫要提告。但正 因為是家務移工被打,原本和善的雇主一家人竟轉而怪罪阿紅自保的舉動,氣她向 勞工局投訴,枉費雇主平日不和她計較,「虧我們對你怎麼好」。難道家庭雇主的 友善對待,就該交換到家務移工挨打也不能吭聲嗎?
2-2.家父長式的孩童化對待
有的家務移工對我說,她最討厭台灣人要她:「要乖,要聽話」,這些看似好 意的叮嚀卻被她一語道破其中的社會意涵:「我已經二十幾歲了,是大人了,為什 麼還用小孩子的話對我說?」
若「要聽話」的叮嚀,蘊含著對他鄉異地的初來者的安慰與祝福,何以台灣社 會對東南亞籍的勞工,覺得理所當然的「乖與聽話」之說,卻不曾對美語班的年輕 西方人說?他們也初來乍到,也什麼都不懂,也很年輕,也是受聘於人,但作為白 領的、西方的、來自歐美的「老外」們,很少受到暗藏歧視的監視,不要求他們乖,
也不怕他們交朋友會學壞。說穿了,其實是因為「老外」可以換工作、老外沒有居 留年限、老外不必買配額及定期交仲介費,因此雇主也無需「看守」他們的行蹤,
老外更無需「逃跑」以獲得辭職的自由。由於國家政策公然對待「老外」與「外勞」
有二套標準,也同時強化了原有的種族、階級歧視與社會偏見。
有的家傭因做錯事,被雇主以上下樓梯跑二十趟作為處罰,甚至罰跪、罰自賞 巴掌的情形都有。這類處罰方式,鮮少見於對待本地人,唯有工讀生與家務移工。
1998 年我曾受理過在超商打工的學生申訴,因其算錯一筆帳而被店長要求交互蹲 跳、甚至罰寫一百遍「對不起,我不敢再犯錯了」188
我曾經見一工廠到了下班後(經常只有七時或八時不到),一樓的工廠鐵門下 捲就一併把居住四樓加蓋的移工宿舍裡數十名女性勞工鎖在鐵門內,直至次日清晨 台籍管理人員打開一樓鐵門前,這些女性移工宛如被囚禁,連肚子餓了要出去買麵
我曾經見一工廠到了下班後(經常只有七時或八時不到),一樓的工廠鐵門下 捲就一併把居住四樓加蓋的移工宿舍裡數十名女性勞工鎖在鐵門內,直至次日清晨 台籍管理人員打開一樓鐵門前,這些女性移工宛如被囚禁,連肚子餓了要出去買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