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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貪污的供需鏈—已開發國家與跨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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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銀行之反貪工具。

全球反貪運動需要世界銀行的表態與支持。一則世界銀行的開發援助項目在 第三世界的影響力舉足輕重。就現實面考量,開發中國家政權不一定重視國際透 明組織之反貪倡議,甚至曾發生指責與打壓情事。但是為了取得貸款或推動公共 建設,不得不遵守世界銀行之廉潔條款。二則發生正面之骨牌效應,當世界銀行 不再認定反貪是干預內政之後,其他國際政府間組織以及抗拒中的主權國家失去 抗爭

貪共識(謝昊蔭 & 高清松, 2009 年)。43 但是該公約欠缺監督與 執行

跨國商業賄賂鏈必須由供需雙方組成,一方是以已開發國家為總部之跨國企 業扮演行賄者角色;他方是開發中國家官員 扮演受賄者角色。這個龐大的利益 集團是一個心照不宣的共犯結構,基於理性的自利選擇,任何一方都缺乏單獨跳 出來檢舉對方的誘因。國際無政府狀態則是另一個缺乏制裁這個共犯結構的根本 因素。面對已開發國家與跨國企業,手無寸鐵的國際無政府組織在策略運用方 面,視議題而迥然不同。

一般而言,跨國倡議網絡對於訴求或批判對象沒有制裁力也沒有拘束力,但

之正當性。改革派陣營取得論述上之優勢,從而促使其他國際組織相繼表態 支持全球反貪運動。例如美洲國家組織(OAS)就在 1996 年通過美洲國家反腐敗 公約(Inter-American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IACAC)。42 該公約係由美國 主動提案,世界銀行公開支持的成果,顯示貪腐文化是可以逐漸轉化的,拉丁美 洲國家均有反

機制,實際上成效不大,僅具宣示性意義。

第三節 商業貪污的供需鏈—已開發國家與跨國企業

42 OAS. Inter-American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Retrieved December 12, 2009, from /b-58.html, 1996.

蔭、高清松,

t/show_file.jsp?sysId=C09801043&fileNo=001.

http://www.oas.org/juridico/english/Treaties

43 <出席《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公共治理全球論壇會議》報告>,謝昊

法務部, 2009 年 12 月 12 日, from http://open.nat.gov.tw/OpenFront/rep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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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運用「可責性政治」(accountability politics)曝露做出承諾的當事人,在政 策宣示與實踐之間的差距,促使尷尬的當事人朝向言行一致。44 非政府組織在 運用可責性政治的過往經驗,經常以羞辱(shaming)或指責(finger-pointing)的方 式,提出受害個案,要求國家與企業檢討改進。這種負面攻擊的作法,容易引發 被指責對象的反擊。由於政府握有合法暴力工具與資訊壟斷權,經常造成被害人 的二度傷害甚至當地非政府組織的人身安全。

羞辱型的可責性政治不適用於國際透明組織的反貪倡議網絡。國際透明組織 在建構跨國網絡的過程中,從創立之初就確立不調查個案、不針對個別國家批評 原則。45 在這兩個公開原則之外,有一個心照不宣的原則—不批評個別跨國企 業。這

爭,例如以廉政透明爭取外資。換言之,人氣之爭(popularity contest)比羞恥 心更

污認知指數,做為調整各國主權評等的重要參考指標。46

是基於國際透明組織的特有策略考量,以「建立聯盟」 (coalition-building) 取代指責。

TI 倡議的反貪腐運動並沒有產生明顯的反效果,反倒是各國競相援引貪腐 指數作為內部改革的訴求,這是因為與其負面的批判不如正面的鼓勵國家進行良 性競

容易獲得主權國家的認同與肯定。究其原因,這種受歡迎與否的人氣之爭是 建立在國際商業組織與國際透明組織的隱性結盟的基礎之上。

國際透明組織發布的貪污認知指數CPI,其資料來源最主要是針對各國的商 業菁英份子(尤其是跨國公司外派各國的主管)所作的主觀性問卷調查,這種單向 式的資訊傳播正轉變為雙向的互動。近年來國際透明組織發布貪腐指數的專業能 力進一步獲得國際商業界的肯定。國際三大商業信用評等機構:惠譽(Fitch), 穆 迪(Moodys), 標準普爾( Standard and Poor’s, S&P)不約而同的納入國際透明組織 當年之貪

Paget-Blanc 之 2006 年研究發現左右主權評等的變數包括:人均所得、政府

M. E. Keck and K. Sikkink, op. cit., p. 24.

彼得‧艾根(Peter Eigen),《全球反腐網:世界反賄賂鬥爭》,前引書,頁

44

45 26。

46 . Paget-Blanc, “Which Factors Determine Sovereign Credit Ratings.” The European Journal of E Finance, Vol. 12, No. 4, 2006, p.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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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實質匯率、通膨率、以及呆帳記錄。其中有關經濟發展與政府品質的代表 性效標為CPI。換言之,國際透明組織的年度報告已被商業信用機構轉化為國際 投資人進行投資的標準參考內容。主權評等的高低關係該國是否有資格向國際開 發組織,例如世界銀行,以比較低的利息申請貸款,也關係國際投資人是否願意 到該國進行投資。主權評等遭調降的立即性後果是短期資金出走,股市大跌、銀 行利息上揚,國家必須付出更多的利息向國際金融與開發機構借貸。長期而言,

外資卻步造成國內資金短缺,公共建設與必要投資停擺,國家經濟發展遲緩,人 民生活水準下降。因此主權評等在國際商業界視同是對一國政府的治理能力的信 任分數。

以標準普爾(S&P)之主權評等為例,依優劣分為 AAA, AA, A, BBB, BB, B, CCC, CC, C, R, SD, 以及 D等 12 級。根據三位美國經濟學者研究,某國之清廉

爾之主權評等向上提升為一個級

,例如從BBB提升為A,則該國外債利息每一百萬美元可節省 10,100 美元。47 商業組織的主權評等加上國際透明組織的年度貪腐指數產生的綜效對 國主政者的影響程度是未來繼續研究的課題。然而從上述的國家之間正面競爭以 吸引外資可知,反貪腐不僅僅是專家、學者以及跨國倡議網絡的議題,也是各國

。 於廉政反貪是全球治理的共識,各 國立法與國際公約的簽署代表國際規範已匯流成為新主流。歐洲企業界從抗拒到 接受,與國際透明組織之遊說運作有密切關係。基於國際市場的高度競爭性,歐 洲企業界非常重視各種反貪國際公約之執行,隨時提供會員相關檢討與監督資 訊。48

綜言之,國際透明組織面對主權國家與跨國企業,始終堅持「坐下來談」的 合作對話而不是指責與羞辱。國際透明組織的共同創始人有共識:「揭露醜聞是

度如果在CPI增加一個標準差,則可望在標準普 距

於各

政府為取得並維持政權合法性的必要條件 由

e from tings. Retrieved January 3, 2010, from

48 Retrieved November 16, 2009, from

47 C. Depken, C. LaFountain and R. Butters, Corruption and Creditworthiness: Evidenc Sovereign Credit Ra

http://www.belkcollege.uncc.edu/cdepken/P/intl_corruption9.pd, 2006, 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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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iac.org/pubs/anti-bribery_resource/section_1.htm, 2009.

(epistemic community) Peter Hass

,對於議題之定義

P. M. Haas, “Do Regimes matter? Epistemic Communities and Mediterranean

49 50

51 Pollution Control.”

52 第6 期,2004 年,頁 73。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No. 43, 1989, p. 377.

李河清,<知識社群與全球氣候談判>,《問題與研究》,第 43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