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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方法
本文以過程追縱法為主要研究方法,以論證特定之非國家行為者有能力設定 議程,進而改變國際關係。本文之質性資料除了既有文獻出版品之外,加入大量 第一手訪談資料,並運用當事人交叉比對方式確保客觀性。
過 程 追 蹤 法(process-tracing methodology) 是 社 會 科 學 進 行 質 化 研 究 (qualitative research)的重要研究方法之一,係針對一個篩選的案例,進行因果機 制(causal mechanism)之剖析與重建。37 所謂因果機制是由原因(cause)與效應 (effect)的邏輯推演,在質化研究方法之中,過程追蹤法是最可以清楚解釋因果機 制的研究方法。38
量化研究的缺點,以多元迴歸分析為例,在於只能證明因果關係之有無、強 度、以及方向(正負相關性),但是無法說明為什麼有關係?另一個無法彌補的缺 點是量化研究必須在控制的環境下,就如同在實驗室環境下作實驗,拉丁文 ceteris paribus 是假設其他條件通通不變(all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之意。問題是
真實世界充滿變數,一旦控制下實驗,只針對一個或數個變數做研究,只能獲得 片面真實,容易犯了一偏概全的誤謬。鑑於以上無可彌補之缺點,本文改採過程 追蹤法。
一、過程追蹤法之重要性
過程追蹤法是使用歷史、檔案資料、訪談菁英(interviewing elites)、以及其他 線索以驗證理論假設是否具有因果關係。本方法論具有詮釋理念變遷、解釋中介
37 O. Tansey, “Process Tracing and Elite Interviewing: A Case for Non-probability Sampling.” PS:
Political Science & Politics, Vol. 40, No. 4, 2007, p. 765.
38 J. K. Ford, N. Schmitt, S. L. Schechtman, B. M. Hults, and M. L. Doherty, “Process Tracing Methods: Contributions, Problems, and Neglected Research Questions,”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No. 43, 1989, pp. 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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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數、運用少數代表性案例說明某個現象、篩選樣本嚴謹化、以及有助於發展新 理論等五項貢獻。39 以下分述之:
(一) 銓釋(interpretation)是建構主義主張的方法論。交互主觀的國際關係之 中,行為者的互動靠主觀的銓釋而不是客觀的解釋(explanation)。尤其是理念與 價值觀等非物質因素是影響行為者決策的源頭。決策是外部行為固然可以解釋 之,而理念則是內部的無形活動,有賴研究者根據文獻資料進行相對主觀的解讀。
(二)過程追蹤法是解釋中介變數的重要方法。中介變數(intervening variable 又稱居間變數mediating variable)與調和變數(moderating variable)在統計學是不同 的概念,前者是居於自變數與依變數之間的變數;調和變數則是獨立而與自變數 無關之變數,但是會影響依變數。
本文認為多元非國家行為者既是中介變數也可能是調和變數,他們是居於主 權國家與國際規範變革之間的重要變數,因此以中介變數蓋稱之。自變數 (independent variable)與依變數(dependent variable)之間的因果關係其實就是原因 與最終結果的相關性解釋。但是世事複雜,自變數與依變數之外往往存在中介變 數(intervening variable)發揮關鍵性影響力。例如:以主權國家為自變數、反貪國 際公約為依變數,統計數據只能敘述越來越多國家簽署反貪公約則各種相關之反 貪國際立法數目也越多,但無從解釋主權國家為什麼與如何(why and how)願意改 變偏好,從原先觀望或排斥轉變為視反貪為國家利益而爭相加入國際公約。唯有 研究中介變數才能提供合理之解釋。
詮釋理念與解釋中介變數二者看似兩種迥異的方法論,但其實具有兼容互補 作用。關於非物質因素宜以詮釋方法認識之;關於物質因素,例如大國間權力平 衡(軍事貿易等硬實力),則適宜解釋之。「詮釋」與「解釋」都是研究的工具而 不是目的,不必也不應該有互斥性。此論點得益於胡佛關於政治學方法論爭議之 看法。40 本文假設國際透明組織是一中介變數,當此變數之活動力越旺盛時,
39 D. Marsh and G. Stoker, Theory and Methods in Political Science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December 2002), pp. 206-207.
40 胡佛,《政治學的科學探索(一)方法與理論》,(臺北:三民書局,1998 年 1 月初版),頁 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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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有利於影響各國加入國際反貪公約。
(三)代表性的案例只需要一個(或少數)而非多數。量化研究需要大量母數 (population)進行無偏見的隨機取樣(unbiased random sampling)。質化研究則不強 調量多而在乎質精,也就是研究之個案有沒有代表性。
二次大戰之後崛起之全球反貪運動濫觴於1980 年代,1993 年國際透明組織 成立之後成為主要也是主導全球反貪議程的國際非政府組織,因此,選取國際透 明組織作為過程追縱法之個案研究對象乃是撰寫本文之合理與唯一選擇。
(四)篩選樣本嚴謹化可以避免主觀的偏頗。本文選取國際透明組織符合個案 研究之篩選樣本(sampling)。過程追蹤法在選擇樣本時迥不同於量化研究之機率 原則(probability approach),而是採取非機率(non-probability approach)原則。41 目 前公認客觀的非機率原則有兩個標準,一是資格標準(positional criteria),設定客 觀的條件一刀切,如果樣本不足則採取滾雪球取樣(snowball sampling),先訪談 既有的樣本菁英,然後一個介紹一個,依此類推。42 另一種標準則是聲譽標準 (reputational criteria)或是(influential criteria),不預先設定一刀切的客觀條件,而 是在環環相扣的介紹過程中(chain-referral process),由受訪的菁英同儕之中推薦 具有代表性之個案,此標準也是另類的滾雪球取樣。
(五)過程追蹤法有助於發展新理論(theory development)也可以檢驗既有理論 (theory testing)。簡言之,有助於理論之「溫故與知新」。理論是一套有體系、有 邏輯的論述,國際關係理論在系統層次分為主流與非主流,主流者以現實主義與 理想主義為代表;後者以馬克思主義與廣義之建構主義為代表。但是這種分類仍 是以國家為主要行為者為前提。如果吾人要解釋動態的、多元化發展的國際關 係,其實在系統層次之下,也就是介於系統—國家—個人之間的跨層次理論,仍 有許多深入研究的空間。在少數案例衍生成為普遍原則之前或改變國際關係之
41 O. Tansey, “Process Tracing and Elite Interviewing: A Case for Non-probability Sampling,” PS:
Political Science & Politics, Vol. 40, No. 4, 2007, p. 765.
42 R. S. Burt, “Cohesion Versus Structural Equivalence as a Basis for Network Subgroups,”
Sociological Methods & Research, Vol. 7, No. 2, 1978, p.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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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透過過程追蹤法可以見微知著,以新理論補足既有理論之不足。
二、研究方法之侷限性
過程追蹤法做為質性研究的一環,其實與量化研究都具有相當之系統性與嚴 謹度。但也可能發生下列四類侷限而受批評:(一)代表性與信度不足;(二)偏見 與不夠客觀;(三)詮釋有誤差;(四)欠缺通則性。43
有關對於第一類侷限之批評在本研究中不存在,因為既有的文獻資料顯示,
各國學術界研究貪污問題均不約而同的引述國際透明組織年度貪污認知指數 (CPI)作為說明各國貪污程度之參考數據,即使是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會也 都引述CPI 作為對照參考數據。因此選定國際透明組織做為本研究之個案對象具 有相當程度之代表性與信度。
在第二類侷限與研究者之過度主觀與情緒投入有關。為避免受個人道德、情 感或意識型態等不同價值判斷之牽引,本文作者刻意選擇兩岸以外之國家與非國 家行為者做為研究對象。更何況本文研究對象國際透明組織之源起本來就是西方 已開發國家專業人士之內部理念之爭,與亞州各國無甚關聯。本文之文獻與訪談 多數為外文資料與外籍學者專家。間或有引述國內學術著作乃係基於該論述具說 服力而且足以輔助說明外國文獻資料之不足。因此本文之研究方法不存在研究者 偏見或主觀問題。
至於對第四類侷限之批評也不存在,原因是既存的國際關係無法反證也無從 以實驗室重新複製實驗。二次大戰之後的國際關係發展說明反貪是理念型的國家 偏好,每個國家的偏好均不同,因此,國家本身不一定會自動加入國際反貪組織。
迄今為止,國際社會中推動反貪運動最重要也是居主導者的非國家行為者就是國 際透明組織,因此就算這段歷史在人類歷史上是空前的現象,也無法反證其不具 通則性。
43 D. Marsh and G. Stoker, op. cit., p.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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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可能發生的問題出第三類侷限。詮釋有誤差是顯示研究之效度有問題。
這方面的問題可能是原始資料之誤差,也可能是詮釋過程中研究者之專業程度與 經驗判斷。本研究可能放心的排除原始資料誤差,因為有關國際透明組織歷年來 之研究資料均為公開透明。惟詮釋過程的確可能發生問題。此問題源於貪污行為 之隱密性與不確定性,也與當事人之各說各話無從查證有關。為解決此一研究上 之先天侷限,本文盡可能從國際與國家兩個層次討論國際反貪運動之發展,也就 是把國際與國家當做本文之分析單位。然而書面文獻是次級資料,為補足第三方 作者靜態資料之欠缺切身性(proximity),本文進行密集而聚焦於事件當事人之深 度訪談。例如國際透明組織創始人之一Peter Eigen之職涯轉換與國際透明組織之 崛起息息相關,又如Peter Eigen與Jeremy Pope均為共同創始人,數年後因理念與 個人因素嚴重對立而分裂,後者出走,對國際透明組織之運作發生深遠影響。採 用質性研究之社會科學學者認為,取得當事人之第一手訪談內容有助於掌握國際 議題背後人的因素。44
一般而言,貪污相關問題之研究多倚重次級資料。本文主題之研究主體是以 國際非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NGOs)為核心之非 國家行為者。由於貪污行為之兩項特質使然,不得不仰賴大量的次級資料 (secondary data)為主要參考文獻。首先,貪污是一種犯罪黑數,不見容於法治社 會,且鮮少有人自承是貪官,就算是判決確定之貪污犯也常以政治迫害、對手栽 贓等藉口將受賄行為自我合理化。因此,取得當事人訪談或行賄記錄等第一手資 料(primary data)的困難度遠高於社會科學之其他研究課題。其次,貪污經常是一 種供需雙方取得均衡與默契的共犯結構,行賄者與受賄者之間的對價關係經過不 公開的管道與討價還價的過程而達到一個供需上的均衡點,雙方各有所獲,因此 產生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tacit understanding),再加上貪污行為沒有直接受害 人,也沒有被害人家屬的反彈與社會同情等問題,因此,貪污是一種可以感受卻
一般而言,貪污相關問題之研究多倚重次級資料。本文主題之研究主體是以 國際非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NGOs)為核心之非 國家行為者。由於貪污行為之兩項特質使然,不得不仰賴大量的次級資料 (secondary data)為主要參考文獻。首先,貪污是一種犯罪黑數,不見容於法治社 會,且鮮少有人自承是貪官,就算是判決確定之貪污犯也常以政治迫害、對手栽 贓等藉口將受賄行為自我合理化。因此,取得當事人訪談或行賄記錄等第一手資 料(primary data)的困難度遠高於社會科學之其他研究課題。其次,貪污經常是一 種供需雙方取得均衡與默契的共犯結構,行賄者與受賄者之間的對價關係經過不 公開的管道與討價還價的過程而達到一個供需上的均衡點,雙方各有所獲,因此 產生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tacit understanding),再加上貪污行為沒有直接受害 人,也沒有被害人家屬的反彈與社會同情等問題,因此,貪污是一種可以感受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