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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倡議策略以及其影響力。
全球反貪運動在國際關係領域可以從國際關係理論、貪污成因、貪污當事人 (亦即國家之代理人—公務員)等三個層面勾勒一個循環系統之研究架構。現有的 學術研究均已分別在這三方面有所著墨,其中較少人有系統的探討反貪與國際關 係的關係。更進一步言,尚無學者從事以上三個層面之理論統合。本文分別在這 三方面之理論進行彙整與批判,然後在第五節進行整合性之理論統合,重建一個 簡約而有說服力之理論架構以鋪陳本文之敘事邏輯,並且在第參章以後以國際透 明組織為中心,逐次提出案例分析以印證理論。
第一節 建構國際關係新議題
國際關係是由結構(structure)與規範(norms)兩個層面交織而成。國關學者常 將結構與系統(system)交替使用,本文視之為同義詞。在結構現實主義的解讀,
國際關係是在無政府狀態下運作,在主權國家之上欠缺一個更高層次的合法統治 組織,國際結構其實是主權國家之間的權力分配。4 物質上的實力決定權力的大 小,強權國家主導國際政治乃屬邏輯上之必然。因此,國際規範從屬於國際結構。
換言之,國際法與國際慣例只是強權運用的工具,例如對於限武與裁軍等高度政 治問題,強權認為談判與國際規範是權力平衡的重要手段,目的在維持國際和平 與安全。5
溫和派之社會建構主義例如Alexander Wendt其實是從現實主義出發,接受國 家是國際關係的主要行為者,也接受物質利益的存在與其重要性,但是Wendt之 社會建構主義更強調理念、價值、認同以及知識等非物質利益才是決定性因素。
4 Waltz 認為兩極體系之下的小國選項只有扈從(bandwagoning)或抗衡(balancing),但是當強弱態 度明顯化之後,小國扈從強權是必然。“As soon as someone looks like the winner, nearly all jump on the bandwagon rather than continuing to build coalitions intended to prevent anyone from winning the prize of power.” K.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New York: McGraw-Hill, 1979), p. 126.
5 楊永明,<國際限武裁軍機制與規範>,《問題與研究》,第 43 卷第 3 期,2004 年 5,6 月,
頁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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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社會建構主義主張結構是社會關係的產物,國際結構其實是以國家為主的行為 者之間交互主觀(Inter-subjective)的互動中,知識與理念的分配。7 由於國家參與 社會建構,國家一方面受國際規範的制約而形塑其偏好與利益,另一方面則是參 與國際規範之制定與實踐。吾人可以說結構與規範是互相形塑的關係,很難區分 誰先誰後,二者共同決定國際關係的改變。
本文採納Alexander Wendt 之溫和派建構主義做為理論基礎,而不是激進派 建構論。當軍事、經濟等有形之國家實力保持現狀的情況下,主權國家發生改變 其國家偏好以達成一致性之國際反貪規範,恐非理性主義可以解釋。然而極端之 建構主義全盤否任權力與知識之客觀存在,以致於忽略了國際反貪運動的規範制 定者與實踐者仍是主權國家而不是非政府組織。反觀Wendt 之社會建構論是從物 質利益出發,但是更強調非物質利益對於國際關係之決定性影響力,因此以社會 建構論比較能解釋國際關係之變動原因。
知識與價值觀是兩回事。價值觀是主觀的、非中立性的道德判斷標準。越是 普世價值越突顯人為之建構痕跡。客觀存在的事實,例如吃飯與穿衣,乃生存需 求之表現,無須建構。然而知識可否建構,建構主義家族之中眾說紛紜、莫衷一 是。批評理論與後現代主義等激進建構主義均全盤否認知識之客觀性,而是權力 運作下的產物,因此有必要大破大力,解構知識並重新詮釋既有的權力結構。8 直 覺是本能,認知是後天學習取得的能力,累積的學習心得就是知識。表面上知識 是客觀存在的,例如科學上的發現與突破。但是經由知識創造的共識是主觀的,
將共識加以規範化就成為習慣判例與成文法就具有約束力與強制力。
下圖之價值觀、國際共識、以及國際法等三個構面是決定人類建立行為準則 與實踐之必要與充分條件。美國耶魯大學前法學院長高洪柱(Harold Hongju Koh) 以內化論(internalization)解釋國際法之演進。內化是一種「鑲嵌」 (embedment)
6 Wendt 在認識論上強調調合物質與理念之中道(via media),修正完全理念(“ideas all the way down”),從物質主義出發之建構論具兼容並蓄之效。A.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40.
7 楊永明,<國際限武裁軍機制與規範>,《問題與研究》,前引書,頁 90-91。
8 趙可金、倪世雄,《中國國際關係理論研究》,(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7 年),頁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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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行為者先詮釋規則然後將自己的行為鑲嵌到一套正式與非正式規則與體制 之中。9 高洪柱以人權為例,分析主權國家遵守國際人權公約不是自發性的行動 而是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互動的產物。10 在互動過程中,國際法只是必要條件,
如果沒有行為者集體建構價值觀與願意遵守規範之共識,則國際法只是具文。當 國際法、價值觀、以及共識等三者互動交集,才能產生共享行為準則與實踐。
全球反貪運動是人為建構的議題之一。存在於人類社會之供應與需求雙方交 換行為,經由建構過程,做出合法性與否之認同。隨著知識之累積、創造與再定 義(reframing),人類對於貪污之後果逐漸產生多元化之認知。最初之道德論,是 對於當權者悖於職守之合法性與正當性之譴責。現代社會之反貪論點不再囿於道 德觀點,知識社群集體努力形塑貪污是發展問題,貪污橫行不利經濟發展之論點 經廣泛傳播之後,深植人心。當某個特定團體發揮觸媒作用倡議反貪時,全球共 識與反貪價值觀之交互作用,促成國際規範,並且朝向人類共同行為準則與實踐。
9 D. K. Tarullo, Limits of Institutional Design: Implementing the OECD Anti-Bribery Convention.
Virgin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No. 44, 2003-2004, p. 697. 轉引自 H. H. Koh, “Bring International Law Home,” Houston Law Review, Vol. 35, No. 623, 1998, pp. 641-654. 以及 H. H.
Koh, “Why Do Nations Obey International Law?” Yale Law Journal, No. 106, 1997, p. 2599.
10 Ibid., p. 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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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觀
國際共識 國際法
共享行為準則與實踐 Shared Code of Conduct
and Practices
資料來源:本文作者自行整理
圖 1:建構國際規範之三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