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特殊教育相關人員(特教組長、特教教師/初階心評)分工負責情 障生鑑定資料收集、測驗評估、訪談與鑑定綜合評估的撰寫 (一) 特教組長負責情障鑑定事前的特教宣導、聯繫輔導室、統籌鑑定相關
行政、填報特教通報網、借用測驗工具、鑑定資料的校內檢核與彙整 特殊生的鑑定,通常學校的特教組長會事先進行宣導,利用行政會報 或者導師會報等開會時間簡要說明之後,再將相關的表件發給各班導師。
平時或也利用辦理校內研習的機會,讓導師或其他老師對於特殊生的特質 更加了解。透過宣導讓老師們特殊生鑑定有一些概念。當導師提報情障個 案鑑定的時候,特教組會詢問是否有經過輔導教師輔導,另一方面也會聯 繫輔導相關人員是否先由輔導介入處理。
「我們組長都會去行政會報或者是導師會報說明,將表件發給各班導師。我 們組長他還滿用心,會辦研習說明特殊學生的一些特質,讓導師去了解。…
最近幾年是有規定新進老師他們要有特教 3 學分,但是之前比較資深的老師 是沒有這方面的訓練,所以組長會去跟導師他們宣導。」(心 1-1030311)
「導師提報出來,我們會先問那輔導室有沒有先輔導…我們也會跟輔導室講 請輔導老師看一下。」(組 SE1-1030327)
鑑定過程中的資料蒐集主要由心評老師負責,特教組長會協助鑑定工 具的類型與數量統計,然後申請借用測驗工具。另外,也會協助檢核鑑定 資料是否備齊,然後確認後再送件到特教中心。
「特教組長會統計校內這學期有多少人要做鑑定,各個類別有多少人,再依 照類別提報,教育局就會把需要的工具發下來。」(巡 2-1030408)
「心評老師負責整理...我會印送件檢核表給老師,然後你就是按照這個順序 排下來,我檢查完 OK 了,然後就送出去。」(組 SE1-1030327)
關於鑑定結果的通知,特教組長接到公文後,會先統一處理家長通知 函,然後再經由特教教師(通常為特殊生的個案管理負責教師)或直接拿給家 長,或經由導師轉交。取得家長對鑑定安置結果的同意書之後,再由特教 組長彙整。
「家長通知函我統一處理完之後,我就交給個管老師各自去發,因為他們跟 家長聯繫會比較熟,就看他給導師給家長,或者是請導師轉給家長,有的就 直接找家長,…他們各自處理完之後再彙整到我這裡來。」(組 SE2-1030312)
(二) 初階心評負責提供初篩表件給導師或家長、使用鑑定工具施測、訪談 情障生的導師和家長、蒐集鑑定資料、撰寫個案綜合評估與建議、參 與鑑輔會。其中,情障鑑定以個案的相關資料,參考醫療診斷證明,
並以是否具有特殊教育的需求為主要考量。
情障生鑑定所需要填寫的表件與檢附的資料相當多,心評人員原則上 都會依照特教中心編製的鑑定工作手冊中規定的項目來蒐集與執行,包括 導師和輔導教師需要填寫的資料表件格式、需要請他們協助提供的輔導紀 錄等。手冊中還附有鑑定送件清單檢核表,以方便檢核確認所需的鑑定資 料是否都齊全。
「我們資源班老師都要負擔這方面(鑑定)的工作。…每年都會給我們一本【鑑 定安置工作手冊】。」(心 1-1030311)
「…晤談紀錄,請輔導老師填【成效評估表】。…觀察紀錄像入班觀察是特教 心評老師去做。然後還有像導師的 AB 表或聯絡簿…然後還有班級經營策略 檢核,就…看他鑑定要叫我們交什麼我們就交甚麼。」(組 SE1-1030327)
「送件清單就會有說他要送什麼東西。…我們都用他(臺中市身障鑑定安置工 作手冊)的轉介前介入評估表,表格內容填進去後面附輔導紀錄。…除了原班 老師的輔導紀錄之外,再加上輔導老師的個案輔導紀錄。」(組 SE2-1030312) 校內初篩的部分,通常由特教教師提供給導師和家長相關的表件,例 如:學生基本資料、功能評估、班級經營策略檢核表。以情障而言,若需 要使用到鑑定工具的部分,會有一些初篩的問卷量表,例如情緒障礙量表 或是問題行為篩選量表,主要由心評人員(通常為特教教師)拿給導師或家 長,待填寫完之後再由初階心評人員統計分析。一般而言,情障生的鑑定 比較不會在上學期送件,因為需要一段時間(工作手冊上有註明三個月以上) 的轉介前介入,經過輔導資料蒐集以及介入成效評估後,才會再作進一步 的鑑定。由於情障強調跨情境,心評人員除了初篩資料的評估,還需要訪 談個案相關人員(主要為導師和家長)以便更深入了解學生在不同情境的情 形。另外,情障鑑定也需要醫療診斷來輔助判別是否需要特教的服務。
「我們會先準備一些相關的資料...一些情障初篩的問卷表,譬如說情緒障礙 量表或是問題行為篩選量表,分成要給老師填的跟家長填的。…還要給家長 填學生基本資料,另外是訪談紀錄的部分,針對學生的一些問題狀況訪談家 長跟導師。…然後還有輔導,轉介前的輔導資料成效評估。」(心 1-1030311)
「一定要心評人員的證照才能夠去做鑑定的工作…情障鑑定比較不會在上學 期送件。…初篩先填寫問卷、基本資料的部分、班級經營的檢核表,還有轉 介前的那份都是初篩。因為情障要跨情境,所以訪問家長跟老師,…ABC 行 為功能的評估或處遇計畫之類的。訪談紀錄就會更深入去了解孩子的一些狀 況。還有醫療診斷證明,那些都是必須要附的部分。…下一步的話就是把他 送到鑑輔會去,我自己會先打成鑑定的綜合評估,就這些資料先去判斷說這 個孩子他是不是這個類別的特教生,是不是有這方面的需求跟服務,需不需 要特教去做介入這樣子。」(心 2-1030328)
關於心評人員對於情障鑑定的看法,通常是以嚴謹且慎重的態度來處 理,因為鑑定結果不僅決定學生是否具有特殊生資格,也有標籤的影響。
因此給家長同意書詢問是否接受特教鑑定前,會先跟家長溝通,同時也鼓 勵家長跟孩子溝通。如果家長與孩子的看法和態度不相同,就算鑑定結果 通過,但是孩子本身抗拒的話,可能也會影響特教服務的效果。此外,另 一方面也是耗費了特教資源,甚至影響到其他真正有特殊教育需求者的權 益。心評人員無論鑑定結果為何,都會尊重家長的選擇。
「我覺得要看有沒有教育需求。我們篩選的過程是很嚴謹而且很慎重,…所 以有一個家長的同意書,我們通常也會跟家長講說,要去跟小孩子溝通。因 為小孩如果排斥,你給他這個標籤他不來上課。...所以很多問題要去考 量。…但是通常是尊重家長,他們有教育的選擇權,我們只是提供專業。」
(心 1-1030311)
關於情障的初篩鑑定工具主要有兩個,分別是「情緒障礙量表」以及
「問題行為篩選量表」,兩個量表用來協助初步判別學生是否符合情障的特 徵,若初篩的結果並不符合,就可斟酌是否需要再進行後續的訪談。
「對,就這兩個,沒有其他的,如果是情障的話。」(心 2-1030328)
「嗯…你是說初篩的嗎?情緒障礙量表…跟那個問題行為篩選量表。對啊,
基本上就這兩個。」(巡 1-1030325)
「情障鑑定有一些量表,…他也只用這兩個工具啊,問題行為量表跟情障量 表。工具喔,我覺得這樣就夠了,...如果說初篩作出來都不像了,那後面訪 談其實就可以不用做了。」(組 SE1-1030327)
「這兩個還好耶,因為他只是初篩的工具,不是診斷很明確的工具。…所以 心評的訪談跟觀察、心理衡鑑報告如果比較詳細的話,我們也可以有多方的 資訊。」(R1-1030417-2)
二、 輔導相關人員(輔導組長、輔導教師)協助提供情障生鑑定所需要的 個案輔導紀錄等相關資料
情障生的鑑定需要輔導室人員協助提供相關資料,例如:學生的智力 測驗成績、性向測驗成績,或是個案的輔導記錄等。資料有可能是輔導教 師直接提供,也有可能是透過輔導組長或資料組長協助收集,再交給特教 組長或心評人員。
「我印象很清楚,他們會直接來跟資料組長拿這些特殊生,情障、過動等這 些孩子的智力測驗成績還有多元性向測驗成績。」(組 C1-1030416)
「他(特教組)會來跟我們要,大概就是我們的輔導紀錄…它有一個統一的格 式,按照那個格式去寫」(組 C2-1030403)
「通常我們跟輔導室要的就是智力測驗的成績,他們有做團體智力測驗。如 果要篩選情障,輔導室有相關的紀錄就提供給我們。…輔導紀錄有兩方面,
一個是導師平常的輔導紀錄,一個是輔導室的輔導紀錄。…我們都是請組長 幫忙蒐集,…我名單拿到大概一兩天就給資料組長,大概一兩個禮拜他就給 我了。…鑑定大概都要一個月。」(心 1-1030311)
三、 情緒行為障礙巡迴輔導班(情巡班)的教師需協助任教學校的鑑 定工作,或視情況支援受輔學校。
情巡班教師在鑑定工作上的部分,主要支援自己的任職學校。其考量 原因有幾點,一來是任職學校也會希望情巡班教師協助校內的鑑定工作,
二來情巡班教師對於協助受輔學校的鑑定有資料蒐集上的困難,況且情巡 班教師巡輔的學校數多,要如何決定支援哪校或不支援哪校都需要考量。
如果受輔學校內本身有心評人員,則為該校心評負責,若是沒有心評人員
則可以請特教中心協助派案,或是請鄰近學校的心評人員來做鑑定。但是 如果受輔學校需要鑑定的個案是情巡班教師曾經(或現在)有接觸的學生,例 如跨階段安置,則情巡班教師也可以支援該個案的鑑定工作。
「我們會支援。我們要幫忙就我們自己(任職)學校的鑑定,但不包含教學和課 程。他們(受輔學校)的鑑定就不是情障巡輔的老師負責,是他們學校的資源班 或是心評老師負責。…鑑定工作手冊上面有說,除非那個學校他沒有任何的
「我們會支援。我們要幫忙就我們自己(任職)學校的鑑定,但不包含教學和課 程。他們(受輔學校)的鑑定就不是情障巡輔的老師負責,是他們學校的資源班 或是心評老師負責。…鑑定工作手冊上面有說,除非那個學校他沒有任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