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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本研究採用文獻探討、深度訪談及實務文件資料蒐集等方式,於研究歷 程中,將所得的資料彙整並與文獻比較。

一、 訪談資料的處理與分析

研究者在訪談過程中,於訪談大綱紙本上簡要紀錄訪談內容重點關鍵字 句,注意降低筆記過程對受訪者談話的影響,並配合使用錄音筆記錄。訪談 結束後,研究者將錄音內容謄打為逐字稿,並進行編碼轉譯,將重要訊息整 理成訪談重點摘要,於訪談結束後以電子檔或書面提供給受訪者確認、修改 與建議。

本研究編碼方式:英文字母及第一字中文標註代表受訪人員身分,其後 若有接數字表示該類第幾位受訪者,接著「-」後的數字標註日期(民國年月 日),最後的流水號則代表受訪次數。為求編碼清晰,若僅受訪一次則最後的 流水號省略。編碼符號及其對應意涵如表3-5-1所示。

表 3-5-1 編碼符號意義表

代碼 意涵(備註)

R 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人員

組 SE 特教組長(學校中的特殊教育行政人員) 心 心評人員(通常亦為特教教師)

組 C 輔導組長(同時為專任輔導教師) 巡 情緒行為障礙巡迴輔導班教師 導 班級導師(任導班級有情障生者)

舉例說明「R1-1030115-1」表示「第一位特教資源中心人員-103年1月15 日-第一次訪談」;「組SE1-1030120-2」表示「第一位特教組長-103年1月20日-第二次訪談」;「組C2-1030125-1」表示「第二位輔導組長-103年1月25日-第一 次訪談」;「巡1-1030325(無流水號)」表示「第一位情巡班教師-103年3月25日 (受訪次數僅一次,故無流水號)」;「導1-1030331」表示「第一位導師-103年3 月31日」。本研究的研究參與者編號、代碼、訪談時間與地點等資訊彙整表,

2014.04.15(二)

10:30AM-12:00PM 2F資源班教室 2014.04.17(四)

11:00AM-12:00PM 2F資源班教室 2014.06.05(四)

11:30AM-12:00PM 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2 R2

2014.03.07(五)

1:30PM-2:30PM 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2014.06.06(五)

1:40-2:00PM 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3 組SE1

2014.03.27(三)

10:30AM-12:00PM 1F資源班教室 2014.06.03(二)

10:10AM-11:00AM 1F資源班教室

4 組SE2

2014.03.12(三)

10:20AM-12:00PM 1F資源班教室 2014.06.04(三)

1:30PM-2:20PM 1F特教組辦公室

5 心1

2014.03.11(二)

11:00AM-12:00PM 1F資源班教室 2014.06.03(二)

11:10AM-12:00PM 1F資源班教室

6 心2

2014.03.28(五)

10:20AM-12:00PM 1F特教組辦公室 2014.06.04(三)

1:30PM-2:20PM 1F特教組辦公室

編號 研究參與者

2014.04.16(三)

10:10AM-12:00PM 4F個別諮商室 2014.06.06(五)

2:30-3:00PM 4F輔導室

8 組C2

2014.04.03(三)

5:00PM-6:00PM 1F個別諮商室 2014.06.05(四)

4:50PM-5:30PM 1F個別諮商室

9 巡1

2014.03.25(二)

3:00PM-4:00PM 3F會議室 2014.06.03(二)

3:20PM-4:00PM 3F會議室

10 巡2

2014.04.08(二)

2:30PM-3:30PM 3F團體諮商室 2014.06.03(二)

3:00-3:20PM 3F專任教師辦公室

11 導1

2014.04.03(三)

10:10AM-12:00PM 1F資源班教室 2014.06.03(二)

9:10AM-10:00AM 1F資源班教室

12 導2

2014.03.31(一)

4:00PM-5:00PM 1F資源班教室 2014.06.06(五)

4:30PM-5:20PM 1F辦公室

二、 研究資料檢核

質性研究中,研究者本身即研究工具,因此資料檢核的過程關乎研究 設計的嚴謹程度,也影響研究結果的信度和效度。本研究採用 Denzin 與 Lincoln(2005)提倡的「三角檢證法(triangulation)」,別稱「三角校正法」或

「三角交叉法」,係指研究過程中採用多種不同形式的方法、資料、觀察者 與理論,以查核資料來源、蒐集策略、時間與理論架構等的效度。總歸來 說,是用各種不同的方法來研究同一個現象,藉由蒐集不同來源和形態的 資料,降低研究者的主觀偏見對研究結果的影響。三角檢證法有四種基本

做法,分別是資料來源三角校正、研究者/分析者三角校正、理論三角校 正,以及方法論三角校正。以下分別說明本研究的做法。

(一) 資料來源:指用同一種方法檢驗資料來源的一致性。本研究的資料來源 包含教育部中央法規、教育部特教通報網,以及臺中市教育局、臺中市 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臺中市立國民中學等單位之公告資料或正式文件,

可從不同資料來源相互參照。

(二) 分析者:係指由不同的分析/研究者的角度審視研究發現。本研究於進 行過程中,持續與學者專家以及相關實務工作者持續互動,不斷省思 與修正研究內容。另一方面,透過訪談所得的資料也於彙整後與研究 參與者做進一步的確認,參酌其建議調整及修正。

(三) 理論與文獻資料比對:本研究過程中仍持續不斷蒐集、閱覽國內外相關 文獻,並且細心彙整歸納,與實務現場所得資料相互比對參照。

(四) 方法:採用多種蒐集資料的方法,以檢驗研究發現的一致性。本研究在 實際場域進行深度訪談資料的蒐集,針對研究的核心議題---情障生之鑑 定與輔導事務,訪問相同單位的不同人員對同樣議題的看法、經驗,亦 透過網路、書面蒐集相關的文件資料,藉以檢驗資料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