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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臺中市國中情障生鑑定與輔導之多元介入模式

「情障生鑑定與輔導多元介入模式」為一個生態觀點,並且為跨單位 跨領域結合多專業與多元處遇的介入模式,以情障生及其家長為中心,含 括學校端的相關單位、相關人員於情障鑑定與輔導共同合作,來為情障生 提供完善的教育支援網絡。

圖 4-6-1 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生礙學鑑定與輔導多元介入模式圖 「情緒行為障生礙學鑑定與輔導多元介入模式」有以下特點:

一、 以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及其家長為核心

「情緒行為障生礙學鑑定與輔導多元介入模式」強調學校系統中服務 情障生的整合性運作,在規劃上以情障生及其家長為核心,所有的服務與 考量皆圍繞此一核心考量。

二、以全校性介入的觀點,跨單位共同合作的形式運作。

1. 導師為各處室主要的聯繫對象:在融合的情境下,情障生多安置於普 通班,因此導師第一時間接觸與處理情障生相關事務的人員,是學校 各單位與情障生間的聯絡窗口,也是情障生與家長最直接的聯繫者。

2. 教務處協助情障新生的編班、與情障生的課務及成績相關問題。

3. 學務處協助情障生的安全維護、偏差行為處理等行為管教的部分,以 及友善校園的推動。

4. 輔導室則提供輔導活動課程、個別或團體諮商輔導、輔導資源(例如學 生諮商輔導中心)的連結。

5. 特教組則協助情障生或情障疑似生所有關於特殊教育需求的協助。

三、特殊教育相關人員、輔導相關人員以及普通班導師,為情障生主要的 服務提供者,彼此密切聯繫,共同合作。

1. 特殊教育方面則結合單位相關資源,提供情障生課程教學(補救教學 或特殊需求領域)、個別輔導、入班宣導、申請情緒行為障礙巡迴輔 導班或特殊教育專業團隊到校協助、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的協助等。

2. 輔導方面結合三級預防的模式,運用校內各級輔導人力,提供情障 生相關的輔導服務,包含:初級預防的認輔教師與初級小團體;二 級預防的輔導教師諮商輔導與次級小團體(團體諮商);三級預防的 諮商師與心理師的到校服務。

3. 導師方面可藉由與情障生個別談話、調整班級經營策略,和營造正 向支持的班級環境來提供協助。

4. 關於情障生的轉介前介入,導師為主要的個案題報轉介者,主要是

由班級導師與輔導相關人員協助提供情障生介入策略,分別從情障 生的班級環境與個別輔導的面向介入,並共同評估介入策略的成 效,決定是否轉介特教鑑定或是修正介入策略再執行。

5. 關於情障生的鑑定事務,主要由導師與特教相關人員共同協助,特 教教師提供相關表件由導師填寫,並負責使用施測鑑定測驗工具、

蒐集與彙整情障鑑定所需的各項資料、撰寫綜合評估以及送鑑與參 與鑑輔會。導師除了填寫表件,還需要協助提供學習情境資料(例如 學習單)與個別輔導的紀錄,以及接受特教心評人員的訪談,以提供 情障鑑定更豐富的資料。

6. 特殊教育與輔導共同為情障生提供多元介入的服務與協助,包含:

以不同形式提供的個別或團體課程及內容、不同面向的個別管理輔 導、不同單位(例如:學生諮商輔導中心、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特殊 教育輔導團、專業團隊)資源的申請與聯結,以及協助情障生在校園 內的偶發事件處理等。兩方透過正式(例如:個案會議、IEP 會議) 或非正式的交流,增進對情障生的情形與需求的瞭解,協調合作方 式以及研擬介入策略,並且均會視情況與導師或家長聯繫。兩方對 情障生提供介入的時間或有所重疊,或互補協助,以多元的方式對 情障生提供介入服務。

「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與輔導之多元介入模式」為本研 究綜合歸納而得的研究結果,以學校系統的整合性觀點提出情障生服務的 系統性架構,提供教育實務人員作為參考,以期能夠滿足情障生的教育需 求、協助改善其情緒與行為適應上的困難,提供更完善的教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