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研究採立意取樣以及滾雪球方式,選擇合適的研究參與者,並以研 究者自編半結構式的訪談提綱,針對六類共 12 位研究參與者以深度訪談的 方式進行研究資料的蒐集,並從中彙整歸納,瞭解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 礙學生鑑定與輔導模式的實務運作、鑑定、轉介前介入、輔導以及鑑定與 輔導過程中所遭遇的困境與因應策略等情形。
一、 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與輔導之運作機制概況
本研究分別從特殊教育行政專責單位、國中學校端以及特殊教育專業 團隊三個面向來瞭解臺中市國中情障生鑑定與輔導運作機制概況的部分。
歸納訪談資料得知,臺中市情障生相關事務的整體運作機制良好,無論是 特教行政專責單位、學校方面相關單位人員或是專業團隊,在組織規劃、
人員編制、職責分工、提供情障生的服務方式與內容等,皆符合教育部與 臺中市相關法規運作執行。
二、 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鑑定情形
本研究分別從特殊教育行政專責單位、國中學校端以及醫療院所三個 部分來看臺中市國中情障生的鑑定情形。綜合訪談資料中所歸納的內容,
得知鑑定的實務情形,皆符合教育部法規(2011b、2012b、2013b、2013d、
2013g、2014a、2014b)與「臺中市 102 學年度第二學期國教及高中階段身 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手冊(鑑定工作手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2014)
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障鑑定的爭議之一為評量資料未能系統化的蒐集與 統整(洪儷瑜、善延愷,2005;陳志平,2010)。臺中市國中情障生的鑑定中 並包含直接評量與間接評量的資料,並且依據臺中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逐 年修訂的鑑定工作手冊確實執行,該手冊中亦說明情障鑑定的流程與注意 事項,並附有相關表件格式。整體而言,臺中市國中情障生的鑑定為系統 化的方式執行。
三、 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轉介前介入情形
本研究由特教教師、輔導教師以及導師的部分來瞭解臺中市國中情緒 行為障礙學生的轉介前介入情形,主要著重在學校中的相關人員對於情障 生或情障疑似生的作為,包含各種介入措施的實務情形。
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轉介前介入以團隊的方式進行,介入 策略包含個別輔導、調整班級經營策略等。由訪談資料歸納得知,導師是 情障生的發現者與第一時間處理者,亦是主要提報轉介者,通常在轉介前 導師早已介入情障生的輔導(例如:師生及親師互動、個別談話、關心問候) 或其他服務(例如:班經策略調整、任課教師溝通)。當輔導教師介入情障生 或疑似生的輔導之前,會先從導師的部分瞭解個案的問題程度或情形,主 要的服務形式為個別諮商輔導,需做個案輔導紀錄。若一段時間的輔導未 見成效,經過導師與輔導人員的評估需要進一步的鑑定,則由特教教師接 手後續的處理,此時需要聯繫家長以取得家長同意才能進行相關資料蒐 集,與表件的填寫。轉介前介入期間,特教教師會從導師與輔導教師兩方 面蒐集情障生的相關資料。
四、 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輔導情形
本研究由特殊教育與輔導領域的交集與分工合作情形探討臺中市國中 情障生的輔導情形。由研究資料綜合分析與歸納得知,特教資源中心以間 接提供諮詢或協助特殊教育專業團隊中的心理師為主,並不提供直接介入 的服務。學校方面的特殊教育人員對情障生的輔導主要是課程的安排,會 視學生的需要提供課程補救教學或特殊需求課程,並負責特殊生的個案管 理,會進行個別輔導或協助行為問題處理的部分。輔導方面則以三級預防 模式來對應情障生的相關服務,初級預防的部分有任輔教師或初級小團 體;二級預防則由學校中的專任或兼任輔導教師進行專業的諮商晤談;情 況較為嚴重的個案,會再轉介尋求諮商師與心理師的協助。另外一個部分 是情緒障礙巡迴輔導班(情巡班),需要該項服務支援的受輔學校,向特教中 心提出申請,待鑑輔會核定通過後,依區域劃分巡迴輔導區域,再由兩校 的情巡班教師自行協調個案分配與負責區域。
整體而言,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輔導方面,特殊教育對情 障生較以課程教學為主,而輔導教師則以個別諮商較多。特教與輔導兩方 面並非各自運作的狀態,而是特教教師可能與輔導教師協同或討論,相互 支援。當校內的人力或資源不足以提供情障生所需的服務時,可申請外部 的資源入校協助,例如情緒行為障礙巡迴輔導班、學生諮商輔導中心或是 特殊教育中心的專業團隊。除了學校中的輔導,某些大型醫療院所也有提 供情障生小團體課程的服務,亦是情障生的輔導資源之一。
五、 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與輔導中之困境與因應
本研究歸納研究資料發現,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鑑定與輔 導過程中,有以下困境,並歸納相關的因應策略如下。
(一) 困境:鑑定資料不完整或內容敘述矛盾而難以判別、學校方面轉介前介 入不足或未確實執行、專業輔導人力不足、缺乏特教或輔導教師的支援 網絡、教師間或親師間的溝通困難、教師個人專業能力待提升、情巡班 的課務安排協調、專業團隊的申請不便且受限於經費及時數而影響服務 成效、家長的配合度與家庭因素影響、鑑定工具的問題、醫療方面就醫 與診斷證明的問題等。
(二) 因應策略或建議:提升心評人員鑑定與分析個案以及評估紀錄撰寫等專 業能力、加強轉介前介入的宣導與落實、充實專業輔導人力、建構資源 整合與專業人員支持系統,教師間及親師間加強溝通合作、加強任教學 校與受輔學校的對情巡班教師支援協助、鑑定工具使用中性名稱、特教 結合醫療資源共同介入情障生的服務等。
六、 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多元介入模式
本研究透過與六大類共 12 位分屬於四個不同單位的研究參與者進行深 度訪談資料蒐集,除了探討情障生的鑑定與輔導情形,亦從訪談資料中蒐 集到困境與因應策略的部分,綜合歸納如前所述。最後,本研究歸納與彙 整研究資料,提出「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與輔導多元介入模 式」,以生態觀點看情障生在國教階段所能享有的資源與協助,並透過跨單 位多專業的人員的多元介入,為情障生提共完善的教育支持服務。
「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與輔導之多元介入模式」具有以下 特點:
(一) 以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及其家長為核心。
(二) 以全校性介入的觀點,跨單位共同合作的形式運作。
1. 導師為各處室主要的聯繫對象。
2. 教務處協助情障新生的編班、與情障生的課務及成績相關問題。
3. 學務處協助情障生的安全維護、行為管教以及友善校園的推動。
4. 輔導室則提供輔導活動課程、個別或團體輔導、輔導資源的連結。
5. 特教組則協助情障生或情障疑似生所有關於特殊教育需求的協助。
(三) 特殊教育相關人員、輔導相關人員以及普通班導師,為情障生主要 的服務提供者,彼此密切聯繫,共同合作。
1. 特殊教育方面提供情障生課程教學、個別輔導、入班宣導、申請情緒 行為障礙巡迴輔導班或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等資源到校協助。
2. 輔導方面以三級預防的模式,運用校內各級輔導人力,提供情障生相 關的輔導服務。
3. 導師方面可藉由個別談話、班級經營策略的調整,和營造正向支持的 班級環境來協助情障生。
4. 關於情障生的轉介前介入,由班級導師與輔導相關人員分別從情障生 的班級環境與個別輔導的提供介入策略,並共同評估介入成效。
5. 關於情障生的鑑定事務,主要由導師與特教相關人員共同協助。
6. 特殊教育與輔導共同為情障生提供多元介入的服務與協助。
「臺中市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與輔導之多元介入模式」為本研 究的研究結果,以整合性觀點提出情障生服務的系統性架構,以期能夠滿 足情障生的教育需求、協助改善其情緒與行為適應上的困難,提供情障生 更完善的教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