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上,關於國家的劃分,是以立國精神、主權關係為標準;通常國家與 政府經常被混為一談,這是由於:1.政府為國家的代理人,2.國家有主權,政府 有統治權,因此兩者極為類似(張明貴,2002)。但政府與國家從來不會完全相 同,因為國家是由全體人民所組成,並由一群「專業」的人員在合理的官僚體系 中維持運作;而政府只是國家構成的要素之一;相對而言,政府是小而短暫無常 的,國家是大且持續存在的(彭懷恩,2000;任德厚,2005;Sparks, 1986)。
就政府的定義而言,學者費納(S.Finer)指出,政府是「制度化的政治」;廣義 來說,政府包括負責為社會做集體決策的機構(轉引自彭懷恩,2000),葉明德
(2006)將政府定義為實行統治(governing)的機構,稱之為「政府」,換言之,「政 府」是指根據一個社會約定俗成的先例,得以制定法規的一個或多個實體。政治 學家蘭尼(Austin Ranney)則將政府界定為:為一個社會制定與執行法律的一群人 與機構的綜合體(轉引自周育仁,2003),它是被賦予治理國家權力的社會組織,
其成立的目的是為該社會制定和執行政策及法律,並為社會做「權威性的分配」。 而狹義的來說,政府指的是選舉產生的民意代表和派任的公務員組成的一群人,
如上述決策機構的高層,譬如總統、總理與部會首長(彭懷恩,2000;葉明德,
2006)。
由以上對於國家與政府概念的分野可以了解,政府為國家構成的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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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國家的主權意志由政府執行,同時當代政府通常由立法、行政、司法三個機關 組成(周繼祥,2005;Levine, 1992/王業立、郭應哲、林佳龍譯,2007),由這 三個機關負責為社會制定、執行、詮釋政策與法律。政府為了尋求民眾了解和支 持立法提案與政策的發展,急切地渴望向人民推銷它的政策(Golding & Murdock, 1991/黃櫻棻譯,1997),大眾傳播媒體成為政治溝通的重要角色,特別是新聞 媒體,更可以視為高度的「政治事業」,政府透過媒介向民眾說明、宣傳政策,
民眾也利用媒介的報導、解釋與評論來了解和參與國家的政策(管中祥,1997),
政府需要媒體來向人民宣傳政策、政績,來維持其統治的權力與合法性(祝基瀅,
1983),而媒體同時也需要政府的資訊來作為新聞的消息來源,兩者之間在不同 的時空脈絡中,有著不同的互動關係與角色。
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的重大利益,決定著資訊流通的特性,並控制著資訊流通。
政府在資訊傳遞的過程中主要有三個層次與行動:首先,在國際角鬥上,政府扮 演宣傳者的角色;其次,在國內,政府扮演公共關係代理人的角色;最後,在擁 有資訊的過程中,政府是廣泛資訊供應的控制者與操縱者(Schiller, 1974/王怡 紅譯,1996)。在媒體所處的環境當中,能夠影響媒體表現形式與運作有許多因 素,余陽州(1999)曾就影響媒體的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進行說明,將政治因素 歸類為影響媒體的外部因素,認為政治的控制係指國家和政府以所有權、審查媒 體內容,或是透過津貼補助、減免賦稅以及供輸新聞資訊等方式來影響媒體,且 政府控制媒體可以法令作為控制的後盾,使控制的行動具備了正當性。
Sparks(1986)則提出政府以六種角色同時或交互地影響著媒體,此六種角色 分別為資助者(patron)、審查者(censor)、行動者(actor)、按摩師(masseur)、思想家 (ideologue)、共謀者(conspi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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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分別就上述六種角色進行說明︰
一、 資助者 patron︰媒體的財源之一
政府對於給予大眾媒體金錢援助有許多方式,以台灣的公共電視而言,其資 金主要來自於政府編列預算之捐贈,且立法院可監督預算的執行與運作;限定有 線電視或廣播電視的發展區域以維持競爭,並且徵取稅收。有些壟斷性的媒體則 給政府政治獻金以保持開發資源的特權。
政府也可以給予新聞媒體優惠或免稅的益處,例如在台灣戒嚴時期,媒體長 期受到政治力的掌控,扮演政治侍從(clietalism)的角色;主流媒體為執政的國民 黨服務,國民黨實施「報禁」,避免「外人」進入報業,同時繼續保護其他「侍 從」的利益,報業與執政黨合作,除了可以得到經濟上寡佔或壟斷的優勢之外,
還可從政府得到各項減免的優惠,譬如減少廣告收入的所得稅、銀行貸款的利率 或增加其他補助等(蘇嫻雅,2004;林麗雲,2000)。
其他積極的資助,例如政府廣告,1991 年政府廣告預算總額大約 5 億元,
2002 年行政院各部會刊登報紙廣告的總金額約為 1.7 億元,2005 年新聞局媒體 集中採購執行的經費約10 億元,至 2009 年,前 50 大政府單位的廣告總量,已 超過12.44 億元(吳進生,1991;財訊月刊,2003;動腦,2005;林佳蕙,2010),
對於廣告為主要收入的媒體而言,政府利用預算(即人民的納稅)購買媒體時段 或版面來進行廣告宣傳,政府實則為主要廣告主之一。
二、 審查人 censor︰資訊內容的管理者
政府能用積極的審查來決定媒體內容的形式,以防止特定資訊的出版與流通,
例如以事先審查的形式有效防止某些訊息的傳布,「事前限制」(prior restra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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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言論的發表及出版品的出版前,政府以法令禁止或限制其發表或出版,最常 見的形式為言論與出版品的發表或出版前,須經政府機關許可,取得許可證或執 照後,或其內容必須先經政府機關檢查並取得許可後,始能發表與出版;而另一 種相對應的方式則是「事後懲罰」(subsequent punishment),所有言論與出版品在 發表與出版前,不受任何形式的干預、審查,也不須取得任何執照,即可自由發 表出版,僅在發表出版後,須負法律責任,如違反法律規定,可依法予以處罰(林 子儀,1997)。
例如十七世紀的英國,國家對報業能以新聞自由威脅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為 理由,進行事前管理和檢查,因此任何支持「新聞自由」或「出版自由」的言論,
例如彌爾頓(Milton)1644 年的「無照印刷自由說」(Areopagitica: a speech for the Liberty of Unlicensed Printing),即以同樣理由被國家機器所駁斥(Negrine, 1994
/蔡明燁譯,2001)。
然而,在當代社會,事前限制的制度已被視為違反言論自由的發展,不僅是
「對真理之蔑視,對人類智能及知識的戕害;同時亦將阻斷真理之泉源」(Milton, 1644;轉引自林子儀,1999,頁 18),現今多以事後懲罰作為管理的制度。但是 在現代競爭的媒體環境之下,硬性新聞的空間限縮,閱聽人的注意力也下降,媒 體無所不用其極的想要得知各種可作為新聞材料的消息,尤其政府的醜聞或小道 消息是媒體最想要知道的,這也導致了新聞管理成為了政府關注的焦點,且政府 在新聞操作上的方式更趨複雜,控制關鍵的訊息以維持權力的平衡(Cook, 1998;
Bennett & Livingston, 2003; Kuhn, 2007, p. 176)。
一般而言,政府的新聞管理可看作是兩個矛盾但卻顯著的方式,從上述的例 子觀察到,政府可以威脅到「國家安全」為理由,區分與制定「官方機密」(offi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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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ret)定義的權力(Hallin & Mancini, 2004, p. 234; Sparks, 1986),或是近代的政府 公共關係宣傳(Wernick, 1991)。因此,政府往往熱衷於限制公共訊息的發佈,但 同時卻又希望它的政策宣傳能爭取到人民的支持。
但是Kuhn(2007, p. 177)認為,上述兩種區分政府新聞管理的方式過於簡單,
因為政府試圖壓制訊息的行動有時可能會在公開的場合被披露,但相反的是,許 多訊息的發佈是在私底下進行的;因此Kuhn(2007)將政府的新聞管理分為四種 類型︰
(一)公開限制(Overt restriction)
(二)隱蔽限制(Covert restriction)
(三)公開的訊息披露(Overt disclosure)
(四)隱蔽披露(Covert disclosure)
公開的限制包括審查媒體內容,利用法律的正當性來對媒體內容進行審查與 規範,即如上述提到的事後懲罰,皆發生在公共領域。隱蔽限制是在公眾之下悄 悄進行,雖然可能會在事件發生後被披露,例如回憶錄,以及其他書面或正式文 件的公開。公開披露包括政府資訊公開,以及其他公開的資訊文件等。最後,隱 蔽披露由政府透過私下的管道向記者洩露資訊,作為記者在新聞上現成記錄的基 礎。雖然Kuhn 將政府的新聞管理分為四種類型,但在實際執行時,當中的界限 並非一成不變的。保密與宣傳的界限,最好視為一個整體,而非簡單的二元對比 (Seymour-Ure, 2003)。
三、 行動者 actor︰主要的資訊提供者
政府除了是資訊的管理者和審查者,在資訊流通的部份,更扮演著提供者與 組織者的角色(Murdock, 1993);政府是媒體主要的消息來源(Schudson, 2005),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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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了媒體報導的素材,不再只是被動的等待記者來採訪,而是透過許多公關與資 訊補貼的方式與新聞記者建立關係,也因此政府扮演著新聞事件的初級界定者 (primary definer),媒體則淪為「次級界定者」(secondary definer)(Hall, 1978;轉 引自管中祥,1997;Schlesinger, 1990),在政府的行動與新聞價值之間有很大的 匯集,從新聞學的角度來看,政府提供了他們日常的工作成為新聞的素材,同時 提供了界定訊息重要性或意義的思考方式與新聞價值觀,主導新聞的走向,媒體 因工作必須長期與政府建立關係,記者很可能被官方觀點影響報導,使得價值觀 受到消息來源的同化(管中祥,1997)。
Bennett(2008, p. 154)分析為何政治新聞會形成現在的態勢,主要是因為︰
(一)新聞媒體考量的經濟性因素︰在高壓縮的新聞工作時間,這種採訪模式是 最經濟便捷的,媒體商業本質更使主編不願去碰觸敏感與誹謗題材,防止 與消息來源的關係惡化。
(二)記者對於新聞消息來源的依賴,新聞消息來源控制著記者每天發稿的資 訊。
(三)記者與其所在的新聞機構日常蒐集新聞材料的方法。
(四)新聞機構組織內化的常規與伴隨產生的行為準則。
在這樣親密的關係之下,新聞難以報導負面的部分。這是一種結構性因素,
特許政府成為新聞的主要來源,使得政府有權收放給媒體的資訊;建立發言人制 度以及定期召開記者會是政府資訊管理的方式之一,事先選擇資訊發佈的內容,
不但有助於新聞媒體獲取相關的資訊,同時也為政府政策新聞發佈建立統一的說
不但有助於新聞媒體獲取相關的資訊,同時也為政府政策新聞發佈建立統一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