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增訂的主導之因
一、 政治因素:2008 年的承諾、連署行動主要策略
2008 年總統大選期間,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推動「總統候選人簽署反對置入 式行銷」網路連署運動,並要求總統候選人公開表態,簽署承諾當選後不再編列 任何預算進行置入式行銷於新聞節目與新聞報導內,並加速國內相關法令之修訂,
以杜絕任何形式之新聞造假與媒體言論控制(台灣新聞記者協會,2008 年 3 月 7 日)。
國民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與蕭萬長,則是在當選後正式函覆簽署承諾:
「馬英九、蕭萬長於就職總統、副總統後,將責成行政院落實該項政見,也歡迎 媒體朋友與社會各界一起監督政府,為改善媒體環境一起努力」(台灣新聞記者 協會,2008 年 4 月 23 日)。
關於政府置入性行銷的議題,國民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與蕭萬長已在 2007 年 12 月 10 日發表「新世紀台灣人權宣言」,在宣言主張第一項,馬蕭承諾:
「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不得從事含有政治目的的政令宣導;
政府廣告預算應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機制,不得偏好具有特定政治立場媒體,徹 底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馬英九、蕭萬長,2007 年 12 月 10 日)。
但是馬英九政府上任至2010 年年底,大約兩年的時間,卻仍然沒有落實這 項承諾,政府置入性行銷反而更加氾濫,而在2010 年底的爭議一始,媒改團體 即提出要求馬英九政府應向社會道歉,公開說明未能實踐承諾的理由。而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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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吳敦義也對於未能解決政府置入性行銷的問題表示檢討。
2010 年年底,黃哲斌在辭去中國時報一職後,於部落格發表了《乘著噴射 機,我離開中國時報》一文,抗議目前台灣業配新聞與政府置入的媒體環境,並 開始著手計畫推動反政府置入性行銷的連署活動,但是從文章中可以觀察到,他 認為目前正在侵蝕台灣新聞媒體環境的,除了政府置入性行銷之外,來自商業或 其他利益團體的業配新聞,對於台灣新聞媒體的專業倫理與產業生態的破壞性,
並不亞於政府置入性行銷,但是當他開始進行活動時,即採定了一個明確的策略,
就是僅以反對政府置入性行銷為主要的訴求目標,因為置入性行銷其實有很多種 面貌,但是網路連署行動當時僅針對「新聞」的置入性行銷,因為新聞的置入性 行銷對於媒體專業倫理的破壞最大,而新聞置入性行銷的財源又來自於民間企業 團體與政府,但是政府在新聞置入性行銷並不牽涉到法律的層次,而是倫理的層 次。
與商業置入不同的是,政府在進行置入性行銷時,事實上是涉及到公共利益 的問題,因為政府所運用的預算,事實上是來自於人民的納稅,但是政府卻運用 人民的納稅,將所欲推廣的政策或政績,以購買新聞時段、版面,用置入的方式 將訊息隱藏在新聞當中,除了讓新聞原有的自主性喪失之外,人民也失去了對於 公共議題思辨的空間。
我一開始就鎖定這一塊,……,我想這也是那時候容易被很多人接 受、理解的關鍵,納稅人的錢不是用來買新聞偽裝成文宣的,一開始定 的定調就是政府不應該掏民眾的口袋去洗民眾的腦袋,那這樣的訴求其 實相對來講比(反對)企業買新聞更容易被理解跟接受(黃哲斌,訪談 資料,2011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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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置入性行銷,它牽涉到公共利益的問題,因為他等於是說他用 納稅人的錢來收買媒體,而且他又牽涉到政治人物誠信的問題(黃哲斌,
訪談資料,2011 年 10 月 7 日)。
這個議題已經成熟發酵了,當然政府首當其衝,被認為說你就是花 錢在買新聞,因為政府是一個最大的目標,其實商業性的置入性行銷還 是存在,而且是更誇張更多的,但是商業因為它是目標是分散的,……,
大家力量集中去打政府,那政府也就知道說,這個也凹不過去了,因為 它是最大的買家嘛,事實俱在(邱家宜,訪談資料,2011 年 10 月 18 日)。
2008 年台灣記者協會請馬英九政府簽署的承諾書,雖然在當時並沒有太大 的影響力與約束力,導致馬英九政府上任之後仍然繼續進行政府置入性行銷,才 有這個連署活動的發生,但是當時2008 年要求簽署承諾書的行動,到現在卻成 為了最具有約束力的證明,而當這項證明提出時,再加上社會輿論的影響,政府 就不得不對當初這項承諾回應,因為這已牽涉到了政治人物誠信的問題。
那件事情(2008 承諾書)在那個時間點上看起來沒有太大的影響,
可是那件事情放到了去年底,他卻是一個很關鍵的因素,因為等於是說 我要論述的事情,有了一個白紙黑字的對照(黃哲斌,訪談資料,2011 年10 月 7 日)。
會通過的原因應該是馬英九他們那邊覺得這個問題會成為一直被 批評的焦點,……,沒有因為承諾而置入性行銷越來越少,反而更多更 無孔不入(莊豐嘉,訪談資料,2011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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